四川外国语大学周志飞:继续教育《酒店餐饮会计实务操作》 第一讲(叶邦银老师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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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概 述   字体: 打印:省纸版>> 清晰版>> 自定义>>    行距: 单倍 1.2单倍 1.5倍 1.7倍 2倍 字体: 小 隐藏: 答疑编号 手写板     一、酒店餐饮业的特点及对会计核算的要求
  会计是为提高企业和单位的经济效益,加强经济管理而建立的一个以提供财务管理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会计应当参与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参与决策。
  酒店餐饮业的特点及对会计核算的要求如下:
  1.采用多种形式经营,收益分配形式灵活
  由于酒店餐饮行业在客观上需要提供多种服务,因此酒店餐饮行业的经营形式非常灵活。比如,一般的酒店都有酒店餐饮,酒店餐饮既可以是饭店管理方直接经营,也可以采用招商的方式,以出租或承包的方式由其他企业经营。收益的分配形式也非常灵活,既可以采用固定租金形式,也可以采用比例分成式或者两者结合。酒店餐饮企业会计在会计核算中必须清楚经济业务的性质,予以正确的记录。
  2.酒店餐饮企业具有生产、销售和服务三种职能。
  酒店餐饮企业除了服务外,还有商品的加工和销售。因此,会计核算时,需根据经营业务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如餐饮业务,根据消费者的需要,加工烹制菜肴和食品,这具有工业企业的性质;然后将菜肴和食品供应给消费者,这又具有商品流通企业的性质;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消费设施、场所和服务,这又具有服务的性质。但这种生产、销售和服务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并且菜肴和食品的花色品种多、数量零星。因此不可能像工业企业那样区分产品,分别计算其总成本和单位成本,而只计算菜肴和食品的总成本。售货业务则采用商品流通企业的核算方法;而纯服务性质的经营业务,如客房、娱乐、美容美发等业务,只发生服务费用,不发生服务成本,因此采用服务企业的核算方法。
  3.有所规模的酒店餐饮企业,既经营自制商品,又经营外购商品。为了分别考核自制商品与外购商品的经营成果,加强对自制商品的管理和核算,需要对自制商品和外购商品分别进行核算。
  4.酒店餐饮企业收入的结算以货币资金为主要的结算方式。在会计职能上,既有核算上的职能,更要加强货币资金各种结算方式的管理职能。现金结算是酒店餐饮企业最古老的一种结算方式,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更新与进步,银行卡、信用卡、餐卡等先进结算方式粉墨登场,给酒店业会计的现金结算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因此,现金结算有多种多样的方式,有的也有潜在的风险。酒店企业的财务会计部门应采取相应的核算管理方法和制度。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有相当多的饮食服务业有外汇货币收入。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条例和外汇兑换的管理办法,办理外汇存入、转出和结算业务,核算汇兑损益。

  二、应选择的会计政策
  虽然酒店餐饮业会计核算有其特点,但我们国家正逐步统一企业会计制度,酒店餐饮业会计核算仍然应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制度》。至于应如何选择与企业的规模等有直接关系。如果所在的单位公开发行了股票或债券,应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也可参照下列标准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在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指出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亿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以上,销售额 3 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