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京东居安站:永临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讨论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3:38:39
 

永嘉县永临中学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09〕138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0〕37号)和《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教发〔2010〕2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普通高中学校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对照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我校岗位设置,特制定永嘉县永临中学岗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行“转作风优环境”建设,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我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我校各项事业良好、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设岗,精简增能。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

(二)严格制度,按岗聘用。岗位聘用严格以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审批结果为依据,认真贯彻上级政策规定,严密组织聘用工作。

(三)积极稳妥,合理聘用。正确把握岗位聘用工作的政策导向,对聘用范围、聘用条件、竞聘办法科学论证,保证聘用方案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合理性,具备长期运作的框架基础,做到积极、稳妥、合理地聘用各类人员。

(四)透明运作,程序规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做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透明化、程序规范化。发扬民主,加强监督,保证聘用工作有序进行。

三、实施范围与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四、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号)

2、《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0]37号)

3、《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0]93号)。

4、《关于转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委办发[2010]175号)。

5、《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教发[2010]210号)。

五、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设置

我校属于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配事业编制159名,领导职数4个。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比例设置为2.5%、96.2%和1.3%,即4人、153人和2人。

(一)岗位类别设置

目前全校岗位分为管理人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工勤技能人员岗位三种类别。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是学校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二)岗位等级设置

1、管理人员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人员岗位包括校长兼书记岗位1人和副校长岗位3人。

2、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设置。

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中小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

依据省有关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行业指导意见,全校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核定为:

①中学的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为30:37:33;

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结构比例为: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

3、工勤技能人员岗位等级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普工2人。

六、岗位职责和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职责详见《岗位说明书》(附件2)。

岗位任职条件如下:

(一)我校三类岗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6)任职年限计算至2010年12月31日

(二)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九级管理岗位还应在下一级岗位任职满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1.正高级岗位须具备条件

三级岗位,原则上须在四级岗位上工作满3-5年(以聘任时间为依据,下同),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

四级岗位,须具备正高级任职资格。

2.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任职条件

   (1)直接聘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聘为五级岗位:

①温州市(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的人员。

    ②市(及以上)优秀人才(指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的人员。

③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含三年),三年内下一级岗位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十二年的人员。

   (2)评定条件

    五级岗位,原则上须在七级岗位上工作满4年,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

    3.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条件

    (1)直接聘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聘任为六级岗位。

①温州市(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二年的人员。

②市(及以上)优秀人才(指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三坛)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二年的人员。

③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三年内下一级岗位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十年的人员。

    (2)评定条件

六级岗位,原则上须在七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

    4.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条件

    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任职条件

   (1)直接聘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聘任为八级岗位:

①温州市(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的人员。

②市(及以上)优秀人才(指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三坛)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的人员。

③省级(及以上)综合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春蚕奖、师德楷模等)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的人员。

④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含三年),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十二年的人员。

   (2)评定条件

 八级岗位,原则上须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4年,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

    6.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条件

   (1)直接聘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聘任为九级岗位。

①永嘉县(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拔尖人才和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二年的人员。

②县级(及以上)优秀人才(指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三坛)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二年的人员。

③市级(及以上)综合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春蚕奖、师德楷模等)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二年的人员。

④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含三年),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十年的人员。

   (2)评定条件

九级岗位,原则上须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   

7.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条件

    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任职条

十一级岗位,原则上须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

 9.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3个等级,即三至五级,分别对应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三级、四级技术工岗位,须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具有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确定为五级技术工岗位。

(3)获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名次或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证书的技术工,应聘一级、二级技术工岗位时,在下一级岗位工作的年限可放宽1至2年。

(五)因工作需要,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管理岗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需符合新聘岗位的条件。

七、岗位聘用要求

1.聘任工作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现有已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采用“老人老办法”,高级、中级职务内部不同等级实行三年一聘,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不能聘任各级职务的最高等级。因职数限制,实行高评低聘的人员,原则上可以优先安排在下一级岗位的较高等级。学校单位岗位若有空缺,实行一年一聘(每年九月份)。

 2.原已聘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工勤人员、管理人员和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暂可按原职务聘任(相应任职资格最低级),学校严格把握评聘条件和标准,没有在教师岗位上完成规定工作量教学工作的人员,今后一律不能参与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

3.聘用按照直接聘用、评定聘用依次确定聘用人员。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聘用时,首先进行高等级岗位聘任,待岗位数聘满后再进行下一级岗位聘任,如岗位数有空缺,可以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进行聘用。

4. 在同一等级岗位聘用时,在对申请竞岗人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前提下,如申请竞聘人数超过核定岗位数,首先按照申请竞岗人员任现职的年限,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聘用人员;如任现职的年限相同时,则根据制定的岗位竞聘量化评分标准,对申请竞岗人员近三年的工作情况(教科研能力、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绩)进行量化考核(详见《永临中学教师绩效评价方案》),按照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聘用人员。

5.学校按照县人事局对本校的《岗位设置批复意见》,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结合聘用条件,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高等级岗位应向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名师、优秀班主任和骨干教师倾斜。

6.聘用条件中所涉及的各种政治荣誉原则上是本人近三年聘用现职务时来所获得的荣誉。其中,受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荣誉终身享受。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新一级岗位聘用:

(1)基本条件不合格者;

(2)聘期内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有一年以上不合格者

(3)参与法轮功等非法邪教活动、组织者;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伪造学历、资历和提供虚假业绩及材料证件者;

(6)三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寒暑假除外),请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

8.诽谤、造谣者,造成不良影响,予以降级聘用或待聘。

八、聘用程序和形式

根据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下列规定的程序予以聘用。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文件精神,编制《岗位说明书》。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量化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研究决定

    聘用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九、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以邹俊杰校长为组长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成员由李建祥、邹立定、李德傲、戚友达、周甲进、吴志旦、吴建微、邹爱友、李利平、戚建东、罗成义、李云每、吴守迁、潘琼英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建祥兼任。校办是岗位设置的工作部门,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日常事务由校办负责。大家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作好岗位设置管理的所有工作。

(二)精心组织,稳妥实施

岗位设置管理是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学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标准,严肃程序,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稳妥实施。

1.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文件精神,不折不扣地把文件精神贯彻到每位教职工中;二是结合实际情况,把基本精神和具体情况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工作;三是要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做好聘用方案制定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县文件精神,尤其是教育行业部门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认真领会学校《实施方案》和《永临中学教师绩效评价方案》。

3.做好稳定工作。岗位聘用工作关系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是一项十分艰难的任务。因此要按照文件和有关领导讲话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政策办事、按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十、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间

(一)前期准备(11月上旬)

摸清单位基本情况,填写《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岗位设置(11月中旬)

(1)编制设置方案。根据温委办发[2010]93号、永委办[2010]175号和永教发[2010]21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人员结构和事业发展需要等因素,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审核表。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2)核准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经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核,县人事部门核准。

(3)编制岗位说明书。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任职条件和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人员聘用与管理的主要依据。

(4)拟定、备案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拟定后,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工大会审议,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5)组织实施。

(三)岗位聘用(12月上旬)

    1.根据有关规定及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填写《聘用人员名单》。

    2.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择优聘用人员。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

(四)开展认定工作(12月中旬)

在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并提供《岗位设置和聘用综合报告》、《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五)岗位工资确定(12月下旬)

    按规定程序经县人事部门认定,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凭县人事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及《岗位聘用人员名册》,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十一、本实施方案仅适用于初次设岗。

永嘉县永临中学

2010年11月22日

附件:   1、《永临中学教师绩效评价方案》

     2、《岗位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