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山北大桥高架线图:浅谈《矛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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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论》是毛泽东同志在红军长征胜利,抗战开始的特殊历史时期的伟大著作,仔细品读这部著作,荡气回肠,它能够使我们深切感知中国共产党能够在当时错综复杂的国内、国际严峻形势下一步一步走向胜利的根本原因,著作对现在和平建设时期各项工作仍然具有重要指导作用。这部著作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特别是列宁的辩证法思想,并结合中国革命的经验教训,吸收了中国古代辩证法思想的合理成分,对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论述。

  中国的传统哲学中矛盾论的雏形是本末论,《四书》首篇《大学》开篇: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可谓近道矣。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精髓之矛盾论在于:1、矛盾的一方面必然消灭另一方;2、胜利的一方面又产生新的矛盾;3、新的矛盾又相互斗争,如此循环往复,推动事物发展。矛盾的同一性指:矛盾双方共存于同一系统中。而毛泽东的《矛盾论》主要探求的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他在文中指出: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定有一种是最主要的矛盾,它对事物起主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矛盾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当然着重地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过程阶段的推移,主要矛盾可能降为次要的,次要矛盾也可能上升为主要的。而在一个矛盾的两个方面里,必有一方是主要的,另一方是次要的,主要方面起着主导作用。这两方面的地位也不是固定的,在矛盾斗争中因力量的增减可能会互相转化。对矛盾的各种不平衡情况的研究说明在领导革命时一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具体可以解释为:一、矛盾双方不存在互胜的关系,如一个硬币的两个面。有反正、阴阳。阴阳互根,不可分割。中国古代哲学有:阳气凝聚为阴,阴气发散为阳。并非真有二物相对。有:立天之道阴与阳(时序),立地之道刚与柔(位置与性质),立人之道仁与义(人格);二、从物质发展的角度来说也没有互胜之理。物质由简化为繁,繁的现实事物往下分为可分的层次种类越来越少,最终只有两类性质完全相反的物质。人类每知道一层,以及这一层所属的物质类别人的认知能力就向上提一大步。每一层都有自己的规律性,最细微的物质就是宇宙的原本,是宇宙初期的物质那时它是宏大的。因此,物质发展的原本不是矛盾的一方消灭另一方的关系,而是两者都存在,不会消失,只不过由宏大变得微小了,变成隐含的了。而物种也由简变为繁;三、相胜之理有它产生的层次: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合太极为五行,五行有相生相克之理。相生是一个时序之理,相克是一个空间之理(由于事物所处的位置不同而相克)。这时,产生了一个理解的难题:事物发展一个时序的变化,那么,它的各阶段也能相克吗?确实如此,前面的东西不是消灭了,而是作为一个潜在的因素保存下来对后面的东西发生影响。如现代的混沌理论:一只蝴蝶,扇动一下翅膀,可能影响一个月之后的加州天气。蝴蝶扇动一下翅膀,当然对现在没有什么影响,但影响后一段时间的变化。另外从相对论的角度来说没有同时的概念,如我们现在的地球也许正在接受几亿年前一星系爆炸的影响。所以先亦制后,后亦制先。《中庸》有:“知所先后,可谓近道也。”相生与相克也是一个辩证的统一体;四、从社会发展学说来看也不应持相胜之理。社会发展实际上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演化。生产力是人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既科技),生产关系是人在劳动中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推动社会进步的因素只有科技。因此,社会发展只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的道理。没有阶级斗争也是社会发展的第二原理。如果有这样一个第二原理,那么,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也存在辩证统一的关系:被统治阶级一定要适应统治阶级;被统治阶级又束缚了统治阶级。这样一说,阶级斗争又不能存在。因此,社会发展本身就是一个自然之理,如春、夏、秋、冬。

  毛泽东创造性地发展了经典作家关于矛盾不平衡性的思想,提出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概念,为社会主要矛盾范畴的确立奠定了理论基础。可以说,毛泽东的《矛盾论》既是辩证法关于矛盾问题的系统阐发,又是矛盾不平衡理论的发挥和发展。毛泽东关于矛盾问题的理论是建立在矛盾系统和矛盾诸方面发展不平衡性这个基点上的。

  在毛泽东看来,无论什么矛盾,矛盾的诸方面,其发展是不平衡的。有时候似乎势均力敌,然而这只是暂时的或相对的情形,基本的形态则是不平衡的。如果“不研究这两种矛盾情况的差别性,那就将陷入抽象的研究,不能具体地懂得矛盾的情况,因而也就不能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这两种矛盾情况的差别性或特殊性,都是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世界上没有绝对地平衡发展的东西,我们必须反对平衡论,或均衡论。”当然,毛泽东也不完全否认矛盾双方在力量、规模和发展速度上的某种暂时的和大致相当的情况,即存在着矛盾暂时平衡的情况。然而他坚信,平衡只是相对的,不平衡则是绝对的。所以,《矛盾论》所涉及的每一个问题都体现了矛盾不平衡的思想:对立统一规律作为宇宙的根本规律,对立和统一是不平衡的,对立是绝对的,而统一则是相对的;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作为反映事物矛盾问题精髓的基本特性,二者也是不平衡的,抓住了事物矛盾的特殊性,就抓住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同一性和斗争性,作为事物矛盾的两大基本性质,二者也是不平衡的,同一性是相对的,而斗争性则是绝对的,等等。

  当毛泽东用这一矛盾不平衡性的思想来对事物的诸多矛盾和矛盾诸方面的关系作考察的时候,他就水到渠成地看到: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种规定或影响其他矛盾的矛盾就是这一事物的主要矛盾。主要矛盾在矛盾系统中“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则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不仅如此,毛泽东还发现,在各种矛盾之中,不论是主要的或是次要的,矛盾着的两个方面,又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其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至此,毛泽东关于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思想就形成了,而且主要矛盾在哲学中的范畴地位也就被毛泽东正式确立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