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桥限高防护架:烈士子女教育优待有哪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05:52:59

烈士子女教育优待有哪些?

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

《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民发[2004]192号):烈士子女入学入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对其中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

报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的,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决定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关于在高考中贯彻〈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辽招考委字[2005]10号):烈士子女高考总分低于所报学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的,可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是否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