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手报按钮接线图:4 路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5:58:51

4 路  基


 

4.0.1 路基设计的基本要求
  路基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和当地自然条件(包括地质、水文和材料情况等)并结合施工方案进行设计,既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又要经济合理。
  影响路基强度和稳定的地面水和地下水,必须采取拦截或排出路基以外的措施,并结合路面排水,做好综合排水设计,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统。
  修筑路基取土和弃土时,应符合环保要求,宜将取土坑、弃土堆栈加以处理,减少弃土侵占耕地,防止水土流失和淤塞河道。
  通过特殊地质、水文条件地带的路基,应做限调查研究,并结合当地实践经验,进行特别设计。

4.0.2 路基宽度
  公路路基宽度为行车道与路肩宽度之和。当设有中间带、变速车道、爬坡车道、应急停车带等时,尚应包括这些部分的宽度。
  各级公路路基宽度,一般规定如表4.0.2。

表4.0.2 公路路基宽度

  四级公路宜采用3.5m的行车道和6.5的路基。当交通量较大时,可采用6.0的行车道和7.0m的路基。在工程特别艰巨以及交通量很小的路段,可采用4.5m的路基,并应按3.0.7条的规定设置错车道。

4.0.3 路基横断面
  各级公路路基横断面一般规定如图4.0.3。其各部分尺寸,如行车道、中间带、路肩、应急停车带等部分的宽度,应按本标准第3.0.2条、3.0.4条、3.0.5条、3.0.6条的规定采用。城郊混合交通量大的路段,快、慢行道分开的横断面类型。可根据当地的实际经验采用。

4.0.4 路基高度
  路基高度的设计,应使路肩边缘高出路基两侧地面积水高度,同时要考虑地下水、毛细水和冰冻的作用,不致影响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
  路基设计标高,无中央分隔带的公路,应为路基边缘高度;有中央分隔带的公路,应为中央分隔带外侧边缘的高度;在设置超高边宽路段,则为设置超高加宽前的路基边缘高度。
  沿河及受水浸淹的路基设计标高,应高出表4.0.4规定设计洪水频率的计算水位加壅水高、波浪侵袭高和0.5m的安全高度。

                                         表4.0.4 路基设计洪水频率

4.0.5 路基压实
  公路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表4.0.5的要求。

                                           表4.0.5 路基压实度

注:①表列数值以重型击实试验法为准;
  ②特殊干旱或特殊潮湿地区的路基压实度,表列数值可适当降低。




4.0.6 护坡道
  当路肩边缘与路侧取土坑底的高差小于或等于2m,取土坑内侧坡顶可与路堤脚径相衔接,并采用路堤边坡坡度;当高差大于2m时,应设置宽1m的护坡道;当高差大于6m时,应设置宽2m的护坡道。

4.0.7 路基防护
  各级公路应根据当地水文、地质及筑路材料等情况,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治路基病害和保证路基稳定。
  高速公路应采取工程防护和植物防护相结合的防护措施,确保稳定,协调景观。

4.0.8 路基排水
  各级公路庆根据沿线的降水与地质水文等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地面排水、地下排水、路基边坡排水等设施,并与沿线桥涵配合,形成良好的排水系统,以保证路基及其边坡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