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达快递投诉电话:“天价酒”调查结果公布 中石化包庇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7 12:20:01
“天价酒”调查结果公布 中石化包庇什么?

2011年04月26日 07:45 来源: 证券日报 【字体: 网友评论

    导读

  “天价酒”调查结果公布 中石化包庇什么?

  舒圣祥:如此罚酒 中石化包庇什么

  中石化调查组公布天价酒事件始末

  中石化称无法证实分公司因天价酒“打击内鬼”

  中石化新掌门傅成玉:变革从危机公关开始

  “天价酒”调查结束 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总经理职务被免

  4月25日下午,中石化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了“天价酒”事件的调查结果:中石化党组决定免去鲁广余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同时,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对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此外,鲁广余购进的1176瓶高档酒,茅台600519)酒还有少量库存,多数已经售出回款;部分红酒被用于业务接待。

  4月11日,网上出现名为《中石化广东石油总经理鲁广余挥霍巨额公款触目惊心》的帖子。帖子称,2010年鲁广余“从9月起,先后购进高档酒三批,总价值259万元……所有酒都由总经理鲁广余个人支配使用,无人知道酒的去向”。

  中石化“天价酒”事件随即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

  天价酒

  多数被售出和用于业务接待

  经调查,鲁广余于2010年9月份,未经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私自安排下属从贵州茅台(600519)销售有限公司购进茅台酒480瓶、货款95.83万元,其中单价579元的360瓶、2,999元的60瓶、6,999元的30瓶、11,999元的30瓶;从珠海市某贸易公司购进红酒696瓶、货款63.07万元,其中单价38元的480瓶、388元的120瓶、3,200元的24瓶、3,880元的48瓶、11,380元和13,860元的各12瓶。白酒和红酒两项货款合计158.9万元。

  2010年10月,有群众将此事举报到广东石油分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纪委高度重视,责成广东石油分公司立即整改。鲁广余安排有关部门,通过做账将这些酒转入广州石油分公司非油品业务渠道,进行虚假销售,抽回资金、应付检查。

  操作上,鲁广余联系广州2家酒业经销商,将1,048,455元货款汇入广州石油分公司账户,广州石油分公司向其出具卖酒的货款发票,但并没把酒卖给这两家公司。此后,鲁广余通过朋友联系,以高于进价将白酒出售给江苏、山东等另5家社会单位,由这5家单位给上述2家酒业经销商汇款冲账。

  调查称,中石化所属的销售公司可以经营烟酒等非油品业务,但是用于经营的酒都是通过销售公司的采购部门进行采购,然后存放在指定的地方,不会存放在中石化广东公司的办公楼里。鲁广余购买高档酒应该是他的个人行为。

  目前,该批茅台酒已售出450瓶,剩余30瓶存放在广东石油分公司物品库房;红酒没有卖出,目前已有613瓶用于业务接待,总价值131,124元。剩余高档红酒81瓶价值499,520元。

  应推动国企财务

  接受社会监督

  尽管中石化“天价酒”事件最终被查出属于个人行为,但公众对于中石化这样的大型央企的消费行为似乎早就颇有微词。

  2009年,关于“中石化大楼安装1200万元天价吊灯”的网贴受到网民热议,尽管最后中石化回应说,位于中石化大楼中厅的吊灯高4米、直径6.5米,主要材质为水晶和钢板镀铜,从设计、制作到运输、安装,全部造价156万元,仍旧被公众认为很奢侈。

  从“天价吊灯”到“天价酒”,不时曝出的中石化“豪奢病”,无一不在刺痛着公众的眼球。

  有媒体人认为,中石化“天价酒”和“天价吊灯”事件之所以引起公众不满,一个重要原因是,中石化不是私企而是央企。中石化的豪奢消费,花的是国家的钱。

  知名评论员曹景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这几件事只不过是浮出水面的少数几件事情,而且在国企中,绝不只是中石化一家有这样的事情。如果全面进行清查,就像我们现在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把预算全部公开一样,国有企业也应该完全这样。如果我们要求国企也像政府部门一样,逐步走向财务公开,而且能够接受不只是国资委,特别是人大,政协,整个社会,包括媒体的全面监督,才能防止垄断国企一再出这样的问题。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傅成玉说,近几年,中石化以及一些大型国企在社会上的形象都不是很好,社会舆论普遍对国企都不是很满意。在市场机制没有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出现这种声音有合理的成分。但出现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也正是社会改革的需要。 舒圣祥:如此罚酒 中石化包庇什么

  “天价酒”事件曝光之后,中石化先是辩称购酒 “与鲁广余个人无关”,接着又狡辩“这批酒是公司正常的商品购进,属于公司‘非油品’经营项目”;现在,当中石化宣布对鲁广余降职使用并要求其个人承担13万多元红酒费用,等于结结实实地给自己打了一记大耳光。之前的公众猜测全部得到坐实,这些酒不仅是拿来自己奢侈消费,“天价酒水动辄几十瓶不知所踪”也是事实。但是,中石化的“天价酒”究竟给谁消费了,依然是个谜。

  所谓 “中石化会给公众一个交代”,首先要交代的就是这批酒到底是如何使用的。是鲁广余个人喝了13万多元红酒,还是用于所谓的“业务接待”?

  如果是鲁广余个人喝了13万多元红酒,如此奢侈浪费究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行为?是不是侵占国有资产?是不是犯罪?当事人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从中石化的处理来看,这里面似乎根本不涉及违法乱纪,只需内部将鲁广余降职使用即可。可是谁都知道,中石化的豪奢消费,花的是国家的钱,花的是全民的钱;谁能说这样的挥金如土,不是在挥霍浪费国有资产,不是在用吃喝的方式瓜分国有资产呢?这是典型的贪污腐败,是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而现在只是降职使用,这样处理责任人,与其说是惩罚,不如说是包庇,如何能够令人信服?

  如果这批酒是用于所谓的“业务接待”,中石化应该交代这些酒接待了谁,都给谁消费了?更何况,被曝光的只是一个分公司在一段时间内的一批购酒单,在中石化的“自查自纠”里,这就是全部的奢豪消费内容吗?其他单位有没有问题呢?这样的“交代”,笔者看不到诚意。

  事件曝光后,中石化热衷于严查“内鬼”,现在又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到鲁广余一个人身上,不仅在制度上、在管理上没有反思没有责任人,而且“中石化广大干部职工对此类现象也是明确反对、坚决抵制的”。换言之,偌大一个中石化,就鲁广余一个大坏蛋。可既然如此,还查什么“内鬼”呢?应该大家都是“坚决抵制”鲁广余的“内鬼”才对。种种迹象,让人不得不怀疑,是否中石化为应付舆论,让鲁广余一个人“被替罪羊”了?这也就难怪,鲁广余为何只是被降职使用了。

  中石化还一个需要交代的是自己的“三公消费”账目。说行政机关“三公消费”惊人,国企恐怕更惊人,“天价酒单”虽然只是冰山一角,但既然露出了这一角,公众就有权要求国企公布自己的“三公消费”。按照国资委官员的定义,“国有企业的资产是属于国家、属于全体人民的一笔储蓄”,国企的“三公消费”显然直接关系到属于这笔“储蓄”的损益。不仅如此,中石化的“三公消费”还终将被计入经营成本,成为核算成品油价格的一个重要依据,正所谓“鲁广余喝下一杯酒,成品油价格也得抖三抖”。也许是时候对石油巨头的经营成本进行一番严谨审计了。 中石化调查组公布天价酒事件始末

  中石化“天价酒”事件有了新进展。记者4月25日得知,中国石化(600028)广东分公司原总经理鲁广余购进的1176瓶高档酒,除少量库存外,多数已经售出回款,另有小部分被用于业务接待。接替鲁广余临时主持工作的夏于飞表示,广东分公司已经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自纠。他表示,今后业务接待方面,要厉行节约,一切从简,不搞超标准接待。他还承诺,业务接待将会作为企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定期向职代会报告,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

  4月11日,网上出现名为《中石化广东石油总经理鲁广余挥霍巨额公款触目惊心》的帖子。帖子称,鲁广余“从去年9月起,先后购进高档酒三批,总价值259万元……所有酒都由总经理鲁广余个人支配使用,无人知道酒的去向”。此事迅即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14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召开紧急会议,向广东分公司派驻由纪检组监察局、人事部、办公厅、油品销售事业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彻查此事。15日,鲁广余被停职。

  舆论迫切想知道,这些天价酒的来龙去脉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法。有网友甚至问道,“我的油款里是否替中石化高管垫付了酒钱?那可是1万多的拉菲和50年的茅台啊!”

  根据调查组成员的说法,2010年9月,曾在贵州任职的鲁广余未经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私自安排下属从贵州茅台(600519)销售有限公司购进茅台酒480瓶、货款95.83万元,其中单价579元的360瓶、2999元的60瓶、6999元的30瓶、11999元的30瓶;从珠海市某贸易公司购进红酒696瓶、货款63.07万元,其中单价38元的480瓶、388元的120瓶、3200元的24瓶、3880元的48瓶、11380元和13860元的各12瓶。白酒和红酒两项货款合计158.9万元。

  2010年10月,正值中国石化进行“小金库”专项治理,有群众将此事举报到广东分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纪委高度重视,责成广东分公司立即整改。

  为了应付整改,紧急回收资金,鲁广余安排人员联系了广州天河某贸易部和广州黄埔某商行两个买家,并于2010年10月20日以广州分公司的名义将部分高档酒销售发票开给上述两个买家。其中,4张红酒销售发票(数量59瓶,单价5327元,合计31.4293万元)、8张白酒销售发票(数量442瓶,单价1661元,合计73.4162万元)。10月21日和22日,上述两个买家将购买红酒的货款31.4293万元和购买白酒的货款73.4162万元分别汇入了广州分公司的账户。实际上,广东分公司的这些酒并未销售给这两家,而是将部分茅台酒卖给了其他单位,红酒没有销售。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看到回款后,对购酒一事没再做深究。2010年11月,稳住了“上头”的鲁广余,找了两个熟人帮助联系了南京某混凝土公司、泉州某建材公司、山东某宾馆、南京某咨询公司、南京某信息公司等五个买家。鲁广余将450瓶茅台酒以高于购进的价格卖给了上述5家单位,由这5家单位给上述两家酒业经销商汇款冲账。销售价格分别为:飞天茅台859元/瓶、15年茅台5780元/瓶、30年茅台9802元/瓶、50年茅台12285.25元/瓶。

  目前,该批茅台酒已售出450瓶,剩余30瓶存放在广东分公司物品库房;红酒没有卖出,目前已有613瓶用于业务接待,总价值13.1124万元(其中38元/瓶的478瓶;338元/瓶的120瓶,11380元/瓶的两瓶;3200元的10瓶;3880元的3瓶)。剩余高档红酒81瓶价值49.952万元(其中11380元/瓶的10瓶,13860元/瓶的12瓶,3880元/瓶的45瓶,3200元/瓶的14瓶),剩余单价38元/瓶的红酒两瓶。

  对于公众关心的奢侈消费问题,记者所知,购进的598瓶低档红酒用于业务活动,15瓶高档酒查无实据,不知所踪;购进的茅台没有启封。目前,在中国石化广东分公司大楼里,仍有30瓶茅台和83瓶红酒在库房里。

  之前,面对舆论的质疑,广东分公司曾表示,这批酒是“用于非油品经营”。调查组的答复为,中国石化所属的销售公司可以经营烟酒等非油品业务,但是用于经营的酒都是通过销售公司的采购部门进行采购,然后存放在指定的地方,不会存放在中石化广东分公司的办公楼里。鲁广余购买高档酒应该是他的个人行为。

  夏于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广东分公司已经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针对超标准超规定的行为开展了从业务经营到内部管理的全方位自查自纠。“这件事是个别人有章不循、游离于制度之外造成的。我作为领导干部今后要更加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中国石化的各项规章制度。”夏于飞还表示,以后业务接待要上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成为企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中石化称无法证实分公司因天价酒“打击内鬼”

  “中石化党组决定免去鲁广余广东分公司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同时,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对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昨日下午,傅成玉上任中石化董事长的第一次媒体见面会,就是一次紧急的危机公关。

  鲁广余“欺骗组织”

  4月11日,网帖突然曝光,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先后购进高档酒三批,总价值259万元”,随后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

  经调查,2010年9月,鲁广余先后分批购进158.9万余元的高档茅台酒和红酒,随后遭到群众举报,相关部门随即于10月份责成调查、整改,鲁广余却采取“另类”处理办法,通过将酒品转入中石化连锁店的非油品销售渠道,找来两家公司汇款把账平了,然后上交了报告,称已经整改完毕。

  “这次调查发现鲁广余欺骗上级。”傅成玉表示,截止到调查组调查时为止,480瓶茅台酒已经售出了450瓶,剩余30瓶存放在广东分公司物品库房,红酒则完全没有售出,不过已被消费了13万多元。

  “这是百万人的耻辱”

  实际上,直到调查组进入,广东分公司方面还向媒体强调,高档酒乃是中石化非油品渠道销售公司进货销售,与鲁广余个人无关。而昨日的通报中,这也被调查组列为鲁广余的一项错误。傅成玉表示,“鲁广余一个人的行为导致了中石化上百万人的耻辱,这一处理结果是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的。”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昨日中石化的通报材料中,自始至终强调“白酒和红酒两项货款合计158.9万元”,与此前网贴爆出的259万差距不小。

  “打击内鬼”无法证实

  “据我们调查,调查组进入广东调查之前,他们确实开了会。”针对此前“广东分公司内部清查内鬼”的传言,傅成玉介绍,当时广东分公司开会的名义是“统一思想”,而相关当事人都否认是在“调查内鬼”,事后调查组也无法证实此事。

  “调查组明确禁止了这种做法。”傅成玉表示,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无论是谁发现了相关问题,都有权进行揭露,“出了问题要让他们付出严重代价。”

  为此,中石化还表示,将聘请社会监督员,由行业专家、媒体记者组成,可以直接将相关情况向中石化总部通报。  中石化新掌门傅成玉:变革从危机公关开始

  中国石化(600028)给它的新任掌门傅成玉开了一个不大也不小的玩笑:4月上旬傅成玉刚刚就任中石化集团董事长,不足半月便匆忙展开“天价酒事件”危机公关。这几乎是他空降中石化以来在公开场合的首秀。

  与其说这是对傅成玉的一次挑战,毋宁说这是上天专门为他创造的一个机遇。这位在中海油从一个项目负责人蜕变至掌舵者的传奇人物,年届60仍豪言“变革是中海油发展的动力,变革在中海油已成为一种习惯”。现在,另一场更大的变革不期而至,机会窗口悄然打开。

  在中石化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傅成玉表态,“中国石化任何人都不能游离于制度管理之外”。与此同时,变革已然开始:公布《关于欢迎社会监督的有关决定》,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组织社会各界到中国石化了解情况,公开媒体热线电话。

  正所谓“老革命踏上新征程”,对于傅成玉而言,如何驾驭中石化这艘比中海油吨位更为庞大的巨轮?不论是挑战还是机遇,一切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