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客运中心在哪条路:给成都市信访局的“五反”寃案复核申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6:37:11

“五反”寃案复核申请

 

成都市信访局:                       (这是被成都市信访局拒收的复核申请)

胡锦涛主席曾经告诫各级干部:群众利益无小事,党是百姓的父母,政府是人民的靠山,老百姓如果受了委屈、遭了损失、遇到危难,主持公道的、站出来做主的、一定是党,是政府!

邓小平同志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时说:我们的原则是“有错必纠”。凡是过去搞错了的东西,統统应该改正。

伟大领袖毛主席在一九五三年一月五日发表的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文章中要求:各级党委在一九五三年,结合整党建党工作,从处理人民来信入手,(可惜当年我的父辈们都写不来信)检查一下违法乱纪分子的情况, 并向他们展开坚决的斗争。凡典型的官僚主义丶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 对特别严重者, 应处以极刑, 以平民愤。(摘自毛泽东选集第五卷72至73页)

彭州市政府在1952年2月公然违反了党关于“‘五反’只在大中城市进行和县区乡暂不搞五反”的规定,在一个穷乡僻壤的小镇(敖平镇)搞起五反运动,并铸成了如下三大过错(不客气的说,是犯罪):

1.    非法拘禁公民;2. 侵佔公民房屋;3. 酷刑勒索公民财物,并致死人命。

彭州市政府制造的这个大寃案, 我们从1953年起就向该政府申诉,至今已经经过了无数次申诉, 但该政府仍顽固的坚持其整人害人的决定。2009年1月16日, 我们向该政府信访局递交了复查申请。同时向市委书记门生、市人大、市政协也递交了申诉材料, 满以为他们会彻底的纠正这一寃案。谁知2009年1月24日,在举国同庆的春节前夕,彭州市信访局通知我去拿他们的复查通知, 该通知以什么“国发函2005年253号文”退回了我的复查申请。“囯发函” 究竟是什么內容我们不得而知,难道比党纪国法还大吗?!彭州市政府自己制造的寃案,却推给当年还未“出生” 的建委避重就轻的发个文搪塞我们,就犹如老子犯了抢劫、杀人的罪行,却叫“儿子” 出来推脱、狡辩一样,天下哪有如此道理!所谓“尊重历史” ,不知共产党历史上制定的那一项政策、那一个文件、那一项法律允许彭州市政府不顾民众的死活,隨便给百姓安上个什么罪名就可将其财产拿走,就是在解放前“‘棒老二’拉‘肥猪’”,也是在夜里偷偷摸摸地进行,并且还要把脸涂黑以免被人认出,在勒索钱财时还要给受害人留下活命的财物。然而,咱们彭州市政府却是先给人安上个莫须有的罪名,而后堂而皇之的在光天化日之下将民众的财产勒索、抢夺一空!

最近,我给成都市一些新闻媒体送申诉材料时,有些新闻工作者对我们这个寃案至今还未平反,感到十分惊奇。有些人并说 “成都市当年‘五反’中被打成‘反动资本家’的人都平了反,退赔了被‘沒收’的财物”,为什么你们还未得到平反?按照党的“五反” 文件规定,成都市是可以搞“五反” 的,但后来都纠正了所发生的寃假错案,而彭州市(原称彭县)敖平鎮按党的“五反” 文件规定是不该搞“五反” 的,因此更应该纠正其所发生的寃假错案。2009年1月24日彭州市信访局一个姓曹的副局长单独接待我时说:“我们要保卫‘五反’成果!” 道出了不予纠错的实情。彭州市政府把用酷刑勒索、抢夺百姓的财产当成“成果”来保卫,难道不是赤裸裸的強盗逻辑么?! 这样的政府能叫着人民政府吗?!彭州市有这样一批官员,可想而知今后又将会怎样钻党的政策空子来迫害当地民众。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关注民生,创建和谐社会,希望上级政府能为民做主,并根据党纪国法的有关规定,切实纠正彭州市政府所制造的历史寃案,还民一个公道,也让民众树立起对政府的信心。

此外,申明在先:如果贵局任然像彭州市信访局那样推脱了亊,我们将不得已把有关的申诉材料满贴于城市的大街小巷,让公众来评说,同时还将采用电子邮件、信件和其它一切可以采用的方法,把我们的遭遇传到世界各地,在世界范围内寻求援助,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者负责!

申请人: 彭州市敖平镇四组   张德万   张仁囯

           联系电话: 028-66148039(大灵通) 15198173520            

200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