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图片设为壁纸:《三事忠告》中的为政清廉之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3:55:33

 

《三事忠告》中的为政清廉之道

 

刘大胜

原载上海《现代领导》杂志(双月刊,1989年第2期)

 

《三事忠告》是我国元代政治家、文学家张养浩(1270—1329)所著。作者做过地方官员、监察官员和中央官员。1329年,关中大旱,他被任命为陕西行台中丞,在救灾工作中,积劳成疾,病痛而夭。《三事忠告》中的三事,指牧民、风宪、庙堂的职事。三事忠告,就是对地方官员、监察官员、中央官员的真诚劝告。这是一部有价值的论政著作,其中对为政者要清正廉洁的劝告尤其可取。作为当今的为政者,应该批评地从中得到一些借鉴和启发。

张养浩对当时为政不廉现象给予了深刻的揭露,他说当时的为政者“有箕敛者,有捆栽者,有箧笥充者,囊橐盈者。凡土所宜,靡不搜刮。”(《风宪忠告·按行》)作者针对这种现象,大胆地探索了为政清廉之道。

一、官场要廉洁

官场不洁,犹如瘴气,地之瘴气未必会死人,而死人者,常在于官场上的瘴气。文中谈到有个人要到某地去任职,却讨厌那里的瘴气(一种地方病),有人对他说,瘴气不仅在地方上有,官场上也有瘴气,并举例说:“急催暴敛,剥下奉上,此租赋之瘴;深文以逞,良恶不白,此刑狱之瘴,侵牟民利,以实私储,此赁财之瘴;攻金攻木,崇饰车服,此工役之瘴;盛拣姬亲,以娱声色,此帷簿之瘴也。”只要有一种“瘴气”发生,不管是近是远,人民会知道的,人民知道了就会人心向背,没有“疾病”的必然染上“疾病”,有了“疾病”的必然死亡。于是作者慨叹说:“地之瘴者未必能死人,而死人者,常在乎仕瘴也!”(《牧民忠告·上任》)

二、为政以廉要严于律己,防患于未然

“士而律身,固不可以不严也,自律不严,何以服众?”如果挟持权势,惟殖己私,“或巧规子钱,或盗行盐铁,或荒曲蘖,或私用亲属,或田猎不时,或宴游无度,或潜托有司之事,或妄兴不急之工,或旷官第而弗居,或纵家人而不检。”(《风宪忠告·自律》)只要有一次出现,就会败坏政风、官风。张养浩认为,为官者“不能守公廉之心,是不自爱也。”一旦犯罪,一是辜负了国家的期望。二是给亲朋带来耻辱。虽然在任时积聚了千金资财,但不足以补偿一夕牢狱的苦楚,于是作者责问:“与其戚于已败,曷若严于未然?”(《牧民忠告·拜命》)

三、为政清廉不仅要严于律己,而且要严于管好身边的辅佐官耍滑使奸及家人借威谋私

辅佐官“其人不可缺”,但“其势最亲”,需要预防他们以势耍滑使奸、为非作歹。预防的方法是:“欲其所有畏,则莫若自严,欲其不为奸,则莫若详视其案也。”(《牧民忠告·御下》)并告诫为官者,天下之事,事无巨细,皆凭案牍以执行,少不经心,则奸伪随出。(《牧民忠告·上任》)篇中分析了“居官所以不能清白”的原因是“由家人喜奢好侈使然也。”家里既然供给不足,势必要向他人索取,“或营利以侵民,或因讼而纳贿,或名假贷,或托姻属宴馈征逐,通室无禁……已虽日昌,民则日瘁,己虽日欢,民则日怒。”这样一来,为政谈何清廉?威信如何施展?事业怎么建树?

四、为政清廉美名随,为政不廉恶名随

为政清廉要善于加强自身修养,只有善于自我修养,才能保持自己的荣誉。张养浩所谓的善自修者,是指“廉以律身,正以处事,恭慎以率百僚”。如果是这样,则“令名随焉,舆论归焉”。相反,不善于加强自身修养,将足以加速他的耻辱。所谓不善自修者,是指“徇私忘公,贪无纪极,不戒覆车,靡思报国”。如果是这样,则“恶名随焉,众毁归焉”。(《庙堂忠告·修身》)作者还赞扬了那些清正廉洁的为官者,“在其政也,民被德泽,讼清盗息,豪强消沮,同僚悦服,则去之之日,虽弊车羸马,行囊萧然,其乐有不翅万金获而千驷受者。”(《牧民忠告·受代》)

五、为政清廉要重义轻利,为政不廉则利令智昏

张养浩认为为政清廉要重义轻利,并对义与利的关系加以阐述,“夫利之与义,势不并处,义亲则利疏,利近则义远”。并告诫说:“君子之从政也,守公而贫,不私而富,宁让而损己,不竞而损人。”(同上)作者还举例说明为政不廉则利令智昏的道理,唐代的元载,为宰相时,唯利是嗜,擅权用事,排斥忠贤。他的罪恶败露后,在清理他的财物时,仅胡椒就有八百斛,最后代宗令他自杀。于是作者不无惋惜地说:“身为宰相,何善不可行?何功不可立?顾乃为区区之利,蛊惑而妄行,岂不深可惜哉?且自古居相位者,未闻死于冻饿,而死于财、于酒、于色、与逸乐者,无代无之。”(《庙堂忠告·修身》)这不是利令智昏吗?

六、举贤荐能要出以公心

举贤荐能若不报于公,而出于私,也是为政不廉的表现。作者在《风宪忠告·荐举》一节中开门见山地说:“夫士有公天下之心,然后能举天下之贤”。因为天下的事情,不是一个人预先能知道的,也不是一个人单独能完成的,必须收罗各方面的人才,广泛地采纳意见,治理天下才有希望。文中谈到,如果有这样的人,清廉而且能干,即使与上司有不共戴天之仇,公论之下,也不能不荐举。张养浩同时议论说:“大抵求而后举,不若不求而举之为公;识而后荐,不若采之舆论之为博,古人有闻而举者,有见而举者,有举仇者,有举亲者,有集于薄者,有疏诸屏风者,有书之夹袋者”。虽然举荐的方式不一样,但关键在于“报于公当无私”。

七、对不廉洁官吏要从严绳之以法

张养浩在《牧民忠告·拜命》中强调说:“吏人盖以法律为师也。凡学仕者,经史之余,若国朝以来典章文物,亦须备考详观。”(即要学法懂法)官吏一旦见利忘法,贪赃枉法,就要从严绳之以法,因为吏人“同处法律中,非不知也,小过不惩,必为大患,无所忌惮矣。”(《牧民忠告·御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