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 8时间任务栏不见了:古代司法文书趣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6:21:07

古代司法文书大都庄重严肃,但其中也不乏幽默风趣之作。下面试录几例,以飨读者。
一、改嫁报告
明朝有个少妇新婚不久就死了丈夫,便请人写了份:“豆蔻年华,失偶孀寡,翁正壮,叔以大,正瓜田李下,问当嫁不当嫁?”真可谓言简意赅,合情合理!据说县太爷的判决更精练,就一字:“嫁!”妙哉!
二、准婚裁定
康熙年间,福泉泉州城外风月庵内一个年轻美貌的尼姑与一位姓孙的公子相爱,便向州衙递上状子,表白还俗之心意。州太爷非常幽默,当即模仿梵文批示如下:“准、准、准,准尔嫁夫君。去禅心,超梵心;脱袈衫,换罗裙,免得`孙`敲月下门。”令人忍俊不禁。
三、“四行诉状”
雍正年间,一恶霸杀人后给死者之妻十两银子强行私了。后来女的改嫁,此案便悬了下来。死者之弟成年后闻述此事,决心上访。几经周折,终于感动了一位叫刘炜中的绅士。刘为他作状:“白骨烧成黑炭,黄金买转青天。十两能偿一命,万金可杀千人!”状词简明扼要,一针见血,终于使这桩冤案昭雪。
四、驳回起诉
明朝时,宁王的一只御赐仙鹤被狗咬伤,王府的一些好事之徒就写上诉状:“鹤系金牌,系出御赐。”这可难坏了南昌知府,他慌乱中想到了唐伯虎。唐伯虎不愧为“江南第一风流才子”,立即批了判词:“鹤系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不关人事。”寥寥数语,将人独立为“旁观者”,令人拍案叫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