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业寺本如法师简历:情人节最可怕的是权力出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03:36:37

情人节最可怕的是权力出轨

(2012-02-16 10:29:42) 转载标签:

杂谈

情人节可以改称为“出轨节”,据传这一天全国宾馆早被预定一空,很多女孩在这一夜成为女人,很多女人在这一夜又做了一回女孩。“我们开房吧”,不管是甜迷迷还是斗地主。

一条颇具喜感的新闻是江苏某男子带两位女同事于情人夜开房遭遇警察突击检查,还被录了像上了新闻,估计悔的鸟都软了。

抛开这三位男女的道德或法律问题不谈,我们来研究一下警察突击检查这件事。之所以有研究的必要,因为这事儿太普遍了,不仅宾馆,出租屋,甚至公民住宅都可能以各种名义被“突击检查”一番,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有时甚至连警服都不穿。这种检查如果放在国外,警察同志们都不知死过多少回了,而且是白死 -- 因为它本身是违法的。

从法理上说,法律的强制力来源于公民权利的自愿让渡,从另一面说,即任何没经过公民授权的警察行为都是非法的。为了打击犯罪,世界各国都确认警察的搜查权,这是江苏这位倒霉的风流男子被抓现行的法律依据。但是搜查权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受限于严格的法律程序,例如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搜查的必要性,必须执有效身份证明和搜查证明,必须告知被搜查人其提出异议的权利。所以你看到国外和港台电影里经常有这样的镜头:警察为等一个搜查令抓耳挠腮,进门第一件事是亮出警员证和搜查令,抓人的时候总是要重复那句“你有权保持沉默”之类的。这不是做戏,美国就曾有因警察没有说这句“废话”而不得不判嫌疑人无罪释放的案例。

世界各国之所以对警察的权力做出如此严格的限制,是因为这一权力对抗的是公民私人的人身和财产权,而后者是受宪法直接保护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因为公权力对公民个体而言太过强大,法律必须对私人权利更为倾斜才能与之抗衡。这意味着警察进入私人住宅这件事缺省认定是“非法入侵”,除非警方能提供实质性的证据来证明这种入侵是打击犯罪的必要,比如有证据证明犯罪正在进行等。如果警方无法证明这种必要性,那他的行为就超出了被授权的范围,就是非法的,在比较“野蛮”的国家,比如美国,那是可以直接射杀的。

中国的情况恰恰相法,警察被宣传成正义的化身,是要监督老百姓的,而公民倒是时时刻刻有犯罪的可能,所以警察有权随时破门而入,随时看看你有没有干坏事。老百姓被破门而入之后能做的不是向警察索要入侵的证据,反而要自证清白。这种思路不仅在警察头脑里根深蒂固,在很多老百姓看来也是天经地义的,所以才有我们在开始看到的镜头:警察同志神兵天降,3P男女必须证明自己没做非法勾当 -- 可是几位都赤身裸体,显然在出轨中。问题是警方的出轨更严重,因为这三位出轨的是自己的身体,他们有权支配,而警方出轨的是被人民赋予的权力,他们本无权滥用。

谁和谁开房是小事,就算全国妇女一夜间都出轨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如果公权力出轨了,那就是最可怕的猛兽。这个猛兽可以随时把你的官位拿掉,把你的财富瓜分,让你陷入囹圄,让你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这个猛兽可以咬上任何人,不论你是省长,市长,明星巨富,“打黑英雄”还是平头百姓,都将处在危险之中。你可以不信,那些穿着法袍上访的法官,闯进美国使馆寻求保护的“英雄”当初都不信,等到他们信的时候已经晚了。


情人节当天还有另一条新闻:广西一青年被错判杀人,真凶自首5年后他才被释放。看似毫不相关,可是如果你不信那些破门而入的警察身上的罪恶,也许将来哪一天被错判杀头的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