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吧皮卡丘菠萝套:符史辉:我的乡村王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2:40:46
作者:符史辉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点击数:36    更新时间:2012-2-18        荐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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薅草
除草,家乡人叫薅草。两字的琼语与汉音十分相近。
稻田薅草,是使用草刨。它是一块横向长形的薄铁。又有一个銎,插入一根竹,就成柄了。小巧玲珑,轻便好使。薅草时,将它贴于禾苗行间,一按一拉,草就被薅起来了。薅好一行,再把草收拾弃于田坎上。稻田的杂草,种类繁多。主要有稗草、牛毛草、马塘草和四叶萍。诸草以稗最为狡猾,长相与禾苗几乎一模一样。稍为疏忽就会让它蒙混过关。杂草,十分粗生。禾苗娇弱,绝不是它的竞争对手。杂草的一节根、一粒种子,或顺水流,或随风飞,不论遗落何处,都能发芽生根。因此稻田的杂草,一般要薅数回,才能保驾禾苗正常生长。
最顽固者,是坡园的杂草。它们抗旱又耐瘠,有很强的生命力。茅草、硬骨草,还有香附子。前两者的根系,十分发达,延伸很广很远。那香附子呢?就不同了。它的根是一粒黑豆样的“薯”。虽然形态迥异,但均具很强的复萌力。除去茎叶,根部会生出新芽,顶破土壤,长成新的植株。因此,对此类顽草,用草刨就无济于事了,得使锄头挖。当翻起的土垡,晒得半天时,再将之击碎,从中捡起它的根。挖过一回,并非一劳永逸。就算再细心,也会有所遗落。所以,应时常复查,挖除余蘖。
杂草难除,实在耗工费时。于是,人们就研制出灭草剂。林林总总,种类繁多。而奇者该算亚砷酸钠。它含砷,俗称砒霜。很早以前,家乡人就用它杀鼠,故叫“老鼠砷”。后来,有人想:砷能杀鼠,为何不用于灭草?于是,就研制出亚砷酸钠。它一出世,就大显神威。喷过几天,茎叶一片枯黄。茅草顶不住了。看似大势已去,全军覆没,不料又偶有残蘖冒出,故仍需复喷,才能巩固阵地。但比用锄头翻挖省事多了。后来,有学者说:用不得!让砷残留于土壤中,后患无穷矣!不用此药,人们又想出新术:生物灭草。在经初灭的地里,及时种上藤蔓植物。因它速生,很快就将地面覆盖。茅草的残根,顶不出新芽,耗尽贮存的养分,终渐自灭。此后,农人可按规划,除去一些藤蔓,开垦出条状地带,种上各种经济作物。
从薅草到生物灭草,实为农人认识杂草的一部史书。时至今日,这部书尚未煞笔,仍在继续编纂着。
赶山
家乡人称狩猎为赶山。
我九岁那年,见人追捕一只兔子,就跑去看热闹。我刚从泰国归来,对家乡甚事都感新奇。兔子走投无路,钻进一个洞穴。我奉命跑回村里,扛来一把锄头。老兄们一挖,就把兔子逮住了。真想不到,这猎物也有我一份。兔子,有四条腿。恰好,我们是四个人。当然是每人一条腿了。天、地、人、和,一腿押一个字。抓阄!兔子前肢短小,后肢发达。撞上好运了,我竟抓到一胛后腿。
昔日,家乡缺少田地。一到农闲,大家就去赶山。全村有十多支火铳,十多条猎狗。爹六是神枪手,他一呼,大家就出门。去哪里呀?西边,是南来溪;东头,是榕树梁。向北,那是磨石山。爹六拍板:征西!南来溪,有一片溪萌。那是低洼的湿地。里头草旺林密,是野兽理想的栖息地。爹六一边带队,一边细心观察。一丘薯园,引起他的注意。哦!被糟蹋了。他鉴别了蹄印:是山猪!一溜蹄迹,从萌里延伸出来,又再从园里返复回去。瞧那堆屎,还是新鲜的。爹六一阵惊喜,断定它仍藏在溪荫里。于是带领队伍跑步前进,将溪萌包围得严严实实。同时,又呼猎狗,向纵深追剿。从三个方向逼山猪向溪里逃窜。山猪尚熟水性,但比奔跑大为逊色。一时间,人叱狗吠,震天撼地。忽然,一处吠声凝住了。山猪凶猛异常,单狗难敌。听声就晓得双方对峙,陷入了僵局。爹六一个唿哨,招呼众犬拢聚过去,协同攻击。山猪顶不住了,逃到溪边,头也不回,“扑通!”便跳入溪里。这家伙中计了。爹六举起火铳,砰地一声,溪水便荡起一片血色。
村中,也有山林。它面积虽然不大,但也包容不少生物。我家的上边山,就栖息着狸鼠蛇鸟飞禽走兽。但靠近住宅,故少有大兽涉足。山里,还有荔枝树。大数“牛龙”,小有“丁香”,以及“青皮”什么的。春末夏初,荔枝陆续成熟。有的赤蒂,有的初黄,而有的则红彤彤地熟透了,像给绿林镶上了一颗颗宝石。
赶山是人类一种古老活动。在愚昧时代,或是保护自己,抑或是猎取肉食,乃为人类重要的生存手段。当进入农耕时代,赶山就随着情势而淡化。但人类旧习难改,把野味看作美食,将狩猎当为乐趣,乱捕滥杀,致使一些动物濒临绝灭的边缘。上边山的荔枝树,早春还是花满枝头,但却难以挂果。探其根源,它与滥杀鸟类密切相关。一个各种生物互相依存的王国,终于支离破碎,走向衰落。
无数次教训,终使人类醒悟。于是,禁猎了。从赶山到禁猎,是人类对自然界认识的一次飞跃性的进步。

“阿红,拿公簋来!”
家乡人,大碗叫作簋。琼音读簋与国语相近。其实,簋是一种大圆口而且有两个耳的器具。古时拿来盛食物,或用于祭祀,抑或用于宴饮。家乡人称祭祀为“作公”,故它又叫公簋。《韩非子·十过》中有“饭于土簋,饮于土鉶”的描述。严格地说,今之碗非昔之簋。沿用这名字,是本义的外延。
我没见过真正的簋,它离今日太遥远了。我家称簋的碗,做工很粗糙,没什么装饰,如有也只是几根蓝色线条。也不用“作公”了,它早就被精致的小碗代替。今之小碗上釉,并有彩绘装饰,美丽而有光泽。
妈把薯粥煮好了,叫我把簋送过去。我兄弟姐妹四人,她每餐都舀五簋粥。有碗稀一点,那是妈喝的。家里缺粮,不能敞开肚皮吃。一人一碗,你不多我也不少。没有肉,也没有鱼,只有一小钵成菜。吃粥,不耐饱。跳蹦一阵,肚就饿了。唉!得等到傍晚才有吃。
或许,今称碗为簋,还隐含一种怀古的情绪。
涅衫
昔日的城镇,都有染衣作坊。家乡人不叫染衣,而称之涅衫。琼音读“倪沙”。
涅衫,多涅蓝、黑两色。涅蓝用蓝靛,它是蓼蓝制成的有机质。涅黑使矾石,它是含硫酸盐的无机物。不论涅甚色,都先把原料熬成液态,然后将衣物投入里头煮。涅衫是让旧衫翻新,所以要边煮边搅拌,使它着色均匀,不然反会涅成“大花脸”。另也有新衫遗下污迹,无奈拿去遮羞扮靓的。那染料不好闻,有臭蛋似的气味,所以有“鼻子引路寻涅坊”的戏说。

涅坊是古老的行业。近一个世纪前,家乡仍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栽稻吃粮,饲猪食肉,也种麻纺纱织布。我小时,听阿婆说,曏候呀!家家户户种“卡巴”。后来我才晓得,它正音叫葛麻。那是一种草本植物。葛麻茎高约两丈,长袅长袅的。将麻皮剥下,脱出纤维,可用于纺纱。它织的布,也就称之葛布。想来那纺车、织布机,定是很原始的。那时,也种桑养蚕,生产蚕丝。我小时在田头园边,就见过残缺的桑林。葛布也有丝麻交织的。它不但纹理美观,而且布质也柔韧细滑。《韩非子·五蠹》中的“冬日魔裘,夏日葛衣”,清楚地记载战国时就用葛布做夏衣。那是公元前的事,至今二千多年了。初织的葛布,晶莹鲜亮。遗憾的是,农人满脚牛屎,却无享受那关白的福分。于是,就将它涅成了暗色。我想今之印染业,也许起源于此。葛麻低产,满足不了人类的需求。自宋元以后,也就很少栽种。
四十多年前,我曾涅过衫。那是一件灰白色的外套。我常下乡,出入于田园山林。这外套不耐脏,我就将它涅成蓝色。今之印染业,十分发达。红黄橙紫,花色纷呈。人的口袋里有钱,扮靓欲望随之膨胀,因而也就缩短了新衫世代更换周期。于是,这古老的涅坊,终渐衰落了,人们只有在记忆中才寻到它的踪迹。
溪荫
一条小溪,从远方流来。低矮的溪坎上,生长着茂密的植物。再下去,不远了,是个小海湾。这长条形的湿地,家乡人叫作溪荫。
溪萌是个繁荣的生物王国。最大的家族,该当水翁树。它皮色灰褐,树冠广展,叶子润亮,几乎占据了全线溪坎。它又像顽皮的孩童,把枝桠伸到溪里,一蹦一跳地拍打着流水,溅起细细的浪花。这溪荫,离海不远了。涨潮时,海水也就涌了上来。除水翁外,红树不甘落后,势力也不小。它见缝插针,锲而不舍地在下层空间扩张地盘。一杆主体,冒出几条横斜的气根,触地成茎,于是一个三角架样的躯体就牢实地扎在地里了。显现出一派坚不可摧的势武!溪萌里,还栖息着各种水族。以螃蟹最多,但都是灭灭大的。有的会钻洞,另一种则能爬树。挺敏捷的,有甚动静,只听一片沙沙声,就迅速逃跑不见踪影了。这里牛蹄小窟密布,当然有鱼,不过也是小字辈。偶尔,也见大鱼。那是退潮时遗落下来的。溪荫里食料丰富,那家伙定是个贪吃鬼。当吃得忘乎所以时,大潮已经退去,才猛然醒悟身陷在一个小窟里。
溪萌内侧,是宽展的田地。因有溪萌顶风抵浪,所以那地种甚都有好收成。此外,溪萌还是农人摸吃的地方。做完田工,顺在萌里摸一会,竹篓里总有少许鱼蟹,也绝不会让人失望。
家乡人读萌近“喏”音。田萌海萌,还有上荫下萌什么的,使用甚为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