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别人吃大米饭:王学泰:中国2000年依然是宗法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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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泰:中国2000年依然是宗法社会
 
2010年12月16日 15:07 凤凰网  

 

  站在今天的角度看,历史是一条通向远天远地的乡间小路,一个由远而近向你缓缓走来,一个由近而远缓缓背你而去。走来的是古老的历史,走远的是既将成为历史的历史。

  原中国社科院文学所研究员王学泰,在酷暑难熬的北京六月,在堆满了书籍的客厅和我谈起了他多年在文化史与文学史交叉点上的研究话题。

  极目远眺,透过历史的蛮雨障烟,在中国朝代更迭的断裂处,你会清晰地看到一沉一乱那凹凸不平的疤痕。游民像股浓浓的液体,从那断裂处流出散发着一股刺鼻呛眼的味道。那是一个朝代再生的营养液,也是一个朝代死亡的腐蚀液。

  田炳信:我在几年前,就拜读过你的大作《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读后我才发觉,过去我们所理解的农民起义,按照你的观点,应该说是游民起义,游民的概念你是怎么划分的?

  王学泰:我们知道中国古代社会是由垂直的等级序列构成的宗法社会,其基础是由士民工商四民组成的。他们的身份与职业是世代相传的,又有大致不变的固定居址,特别是农民,所以这四民又称石民。这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愿望,他们当然希望这种社会结构坚如磐石。当人口增加、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而官府腐败时,往往会发生社会运动和震荡,这时就会有一部分“石民”被抛出四民之外,成为脱序的人们,其中有一部分就演变成了游民。游民是一切脱离了当时社会次序的人们,其重要的特点就在于“游”。他们缺少谋生的手段,大多数人在城乡之间流动。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有过冒险的生涯或者非常艰辛的经历。

  田炳信:换句话说,在社会这个巨大的碾盘的推压下,那些被社会抛出去的人,构成了游民的主体。抛出去,他们活动的空间在哪里?

  王学泰:游民生活的空间在江湖。江湖是干什么的呢?它是游民觅食求生的场所,游民脱离了宗法网络、一无所有,他们为最基本需求——生存而奔走奋斗。

  我们经常说的江湖有三个意义。第一是大自然中的江湖。江湖作为一个词在先秦就已经出现,最初的意义就是指江河湖海。这是最原始的意义。第二是文人士大夫的江湖。这个江湖偏重其人文意义,是文人士大夫逃避名利的隐居之所。如果在争名夺利的斗争中,或者失败了,或者厌倦了,他便全身而退,向往一个安静的所在,这个所在往往称之为江湖。第三个是游民的江湖,也是我们现在经常活跃在口头的江湖。这种江湖充满了刀光剑影、阴谋诡计和你死我活的斗争。《水浒传》中第二十八回十字坡的黑店老板张青、孙二娘在请武松吃饭的时候,这三个人就说了些“江湖上好汉的勾当,却是杀人放火的事”,两个押送武松的公差听得都惊呆了,只是下拜。武松还安慰他们说“我等江湖上好汉们说话,你休要吃惊,我们并不肯害为善的人”。大家想一想,在那个宋代,衙门里的公差什么坏事没有见过?什么坏事没有干过?什么丑恶的事没有听说过?连公差听了都感到恐惧的这种“江湖”。

  田炳信:这是一群脱离了社会管制,仇恨社会的一群人,他们天不怕,地不怕。反社会,反正统可以说是游民和游民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无产者在斗争中失去的是锁链,得到的是全世界。这样的一群人一旦整合在一起,那种冲击力、破坏力、震撼力是许多显性的正统集团和隐性的传统文化抵挡不住的。

  王学泰:对。游民的江湖是被主流社会打压的隐性社会。主流社会是显性社会,由统治者与士农工商构成,主流社会的人们按照统治者所确定的规则公开活动。江湖是不为主流社会的人们所知的隐性社会,它通行的是另外一种游戏规则。江湖人员的构成大多被统治者视为异类、甚至匪类,它的规则又与统治者所允许的规则大相径庭,因此被主流社会打压与排斥就是极其自然的了,自然也就处在潜伏和半潜伏状态了。

    田炳信:这种潜伏实际是一次能量的聚合,一旦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和场合爆发,那引发的动乱是相当厉害的。在这点上,毛泽东有一句名言,“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压迫越重,反抗越深”,我觉得,这句话也点中了游民的死穴。

  王学泰:在宗法社会中,大多数人(主要是农民)是稳定地生活在他所在的土地上的。能够流动起来的却并不只是被迫脱序(脱离主流社会秩序)的游民,还有士人和商人。

  如果有人非得问江湖到底是什么,到底在哪里?我就说江湖在城镇,也在乡村;在热闹的繁华的市井,也在荒寒闭塞的山野;在四通八达的道途,也在湖光飘渺的湖海。也就是说哪里有江湖人的身影,有江湖人在那里为生活而奋斗,哪里就有江湖。

  《水浒传》中许多地方写到了江湖,如东京桑家瓦子里有说话人在那里演说《三国志平话》;郓城县的勾栏里有白秀英到那里去演唱诸宫调;渭州街头有打虎将李忠在那里打把势卖艺;揭阳镇上病大虫薛永在那里耍枪弄棒,以博衣食。这些地方因为有了江湖人的奋斗便成为了江湖。从空间上来说,市井、乡村、道路、湖海都可以是江湖,也都可以不是江湖,关键在他是不是江湖人活动的场所。

  田炳信:在古代社会,游商算不算一种游民?他们有钱,有见识,有时也会与游民有相类似的心理路程。

  王学泰:游商虽然不能跟游宦相比,但商人作为“四民”之一,他们流动的经商活动,在歧视商人的古代中国,不会受到主流社会的有力支持,但是也不会受到特别打压。个别朝代对商人有些打压现象,这与当时社会生产力低下有关。如汉初、晋初都有“贱商令”,汉初不允许商人穿丝乘车,晋初下令,商人要穿两样鞋子,一只黑,一只白。这种情况毕竟比较少,最根本的在于商人通过流动去追逐比农民、手工业者高得多的收入。流动满足商人对财富的追求,他不会冒着生命的危险和主流社会对着干。所以说商人不会大量地流入江湖。绝大多数游民还是由破产的宗法农民构成,他们才是江湖的主体。

  田炳信:走江湖的按照你的说法,不包括游商和游宦,那我们常说的市井细民、宗法农民算不算呢?

  王学泰:那么什么是江湖人呢?其根本的差别就在于江湖人是流动的;市井细民和宗法农民基本上是不流动的。评书艺人中流传着一首描写他们生活和心态的开场诗《西江月》中说:“一块醒木为业,扇子一把生涯。江河湖海便为家,方丈风涛不怕。”从这个江湖艺人自述词《西江月》的上半阕就可以看出来,江湖人是“处处无家处处家”的。而市井细民和宗法农民是不流动的,不会听了书、看了戏,就跟着江湖艺人走了,也可能有,但是极个别的追星族。

  田炳信:说到底,社会要讲一个平衡点,一旦失衡,游民增多,社会的管理成本就大。如果警察、保安越来越多,监狱越来越多,社会就是出了问题,历朝历代都是如此。

  王学泰:历代都有游民,叫法不一样。我在写《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一书时,没有写到现在问题,所以我们先不说当代的游民,先说古代。古代,游民从宗法制度中出来。在宗法中,他自己不必面对社会。因为他自己犯了法,首先是家法处置。而且历代的官府的法律都是尊重家族对个体的控制,甚至有一些惩治过度的家法,官府也会理解,认同。中国古代从经济上说是自然经济的小农社会,其特征是“少、小、散”;社会组织则是宗法社会。每个人都生活宗法网络之中。生活在宗法网络中的人们我们称为宗法人。宗法网络对于本族人既是保护者,又是控制着;宗法人长期生活在宗法网络中,一切有族长代表,长期被保护与控制。因此,宗法人的人格发展是不完全的、性格是不成熟的,个性是萎缩的。特别是在与现代社会的公民作比较的时候,更显示出不成熟性。宗法人脱离了宗法网络,我称之为“脱序人”。

田炳信:有序和无序都是相对而言,你比如部队,平时起床、睡觉、练操都极为有序,可是一旦战争开始,最有序的部队就要把最有序的社会变成最无序的社会;你再比如,罪犯在没有被捉起来以前,在社会上干的都是有序社会所不允许的无序的事,可一旦关在监狱里,就变成最有序的人了,几点起床,几点出工,都规规矩矩了。

  王学泰: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平衡点问题,政治就是寻求最大平衡点的一门学问。长期过有序生活或过无序生活都会在其个性中显现出来。都会对社会生活产生影响。而且应该看到过度的“有序”和过度的“无序”都是反人性的。

  田炳信:如果说政治是一杆秤,经济、军事就是一个大秤砣,社会就是被称的一堆物。被称的物和秤砣一旦平衡,这个就稳定,就算一定范围的公平,一旦失衡,称就不是称,砣就不是砣。

  王学泰:这个问题就是跟中国社会的性质有关系。中国的社会性质是,它是宗法社会。虽然在两千多年中,宗法制度和宗法原则有所变迁。从先秦到两汉一个样,再到隋唐,宗法又变了一个样。隋唐以后宋代到现在又是一个样。但是宗法精神没有变。宗法精神就是把人按照血统,按照亲缘和地缘关系组织在一起,然后由大家长统治。宗法网络对于个体有双重作用,既有保护作用,又有控制作用。所以说中国古代社会基本上是一个宗法制度。作为一个组织制度,虽然有行政制度,但是它的行政制度是依附于宗法制度的。所以古代就是家国同构式。游民就从宗法制度中游离出来。世代全都有游民,但是宋代以前游民形不成群体。因为游民不等于流民。我把游民和流民问题分开了。流民往往是大规模的群体性流动,在这个流动中宗法往往没有被破坏。东汉末年、西晋末年常有数万或十数万人口在“渠帅”“渠魁”带领下作大规模的流动,甚至成汉这个建在蜀中的国家,都是流民建立的。福建的一些土楼也好,客家楼也好,都是北方迁徙来的宗族聚居之所。一个宗族迁徙到这里之后还是一样的管理,只不过是换了地方而已。

  游民是个体性的。这种流动就跟那种整体性的流动不太相同。整体性的流动就是,比如说我作为宗法中的一个成员,我跟着大家长走,还要听大家长的,没有自己面对社会。而游民和流民不同的是他要自己面对社会。这就使他性格必须改变。如果不改变,照旧萎缩下去,他是没法生存的。我为什么要研究游民问题?因为游民牵扯到文化问题。流民基本上是个社会问题。而游民既是社会问题,又是文化问题。为什么游民是文化问题?因为游民在流动过程中思想变化了,和在宗法中人的性格不同了。他自己面对社会。性格产生变化,形成与宗法人不同思想性格。这是形成游民文化的基础。

  我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我们的单位制度有点像宗法制度。它也是层层领导,等级建构,然后由大家长说了算。这个集体对你既控制又保护。保护你,只要你不犯大错误,生老病死都管,甚至你死了之后儿子还来接班,管到下一代。长期在单位中生活个性萎缩了,缺少积极进取的心态,要想在单位混得好,只要与领导搞好关系就行了。

  以后提级、分房都不发愁。即使有政治运动只要你的顶头上司不出问题,你也不会有大事。在外面偶有行为不检,单位领导也会给你一些照应,说一声我们单位好好教育教育他也就完了。改革了,许多单位解体了,单位人变成了“脱序人”,再靠在单位练就的那两手是不行了。不过现在的脱序人与古代社会的脱序人不同。古代社会的脱序人面临的是农耕社会,城镇中工商业虽然有些发展可以容纳一些脱序人,但那时的城市还是皇权专制制度的中心,对于工业者中的受雇佣者很少有保护。

  受雇佣者虽然有了暂时生活来源,但因为没有保障,仍然摆脱不了游动的噩运。那时面对大批的脱序人的流动束手无策,他们的政策选择就是“驱游民”,就是把游民再赶回到土地上去。这是不可能的。最后游民的激增,或有天灾人祸,以游民为领导和中坚力量的“农民起义”就会爆发了,成为改朝换代的动力。而我们改革目标是工商社会,现代脱序人或情愿或不情愿都被裹胁进工商社会,这个社会的本质上是契约社会,而契约要靠法治来维持。这样进入工商社会的人们都要变成遵守契约的人,受到它的约束,成为懂得权利与义务的公民,这样必然要形成新的文化。当然这些只是从一般理论上说,现实离它还很远,但我们正朝这个方向努力是不容置辩的。

王学泰:上面讲的单位主要是改革前的单位,那时的单位是全能的。每个人都一个单位。农民所在不叫单位,叫生产队、上有生产大队、公社。它与城镇单位的差别就是保护功能弱,控制能力强。建国以来搞过数十次政治运动,这些运动都是在单位中进行的。可以说单位是搞政治运动的有效空间。没有单位搞不起运动。

  田炳信:现在搞不起来?

  王学泰:现在再搞政治运动就有许多困难。过去每个人都在单位中生活,而现在不是这样了产生大量的自由职业者。另外单位的政治功能差了,逐渐变成了纯业务性质的(这是正常的)。过去的单位是无产阶级全面专政的一个细胞。要把无产阶级专政“落实到每个工厂、农村、机关、学校”现在这个功能弱了。第一,不是每个人都在单位中,80%的农民成个体了,城市工人下岗了,等于把单位破坏了。搞政治运动的有效空间不存在了。单位有些像陈云说的“鸟笼”,只有在鸟笼里才能搞这个运动。谁是正类,谁是异类?怎么把异类挑出来?这个在鸟笼里好做。如果你把鸟们都放到天上去了,这怎么弄?

  田炳信:也就是说,中国把人的保护和控制划为两块。一块是单位,一块就是户籍。

  王学泰:过去它们是合二而一的。其实单位就等于户籍了。那时,如果你被单位开除要回街道,你甭打算在街道上呆上半年。马上给你送劳教去。还有一种“强劳”你可能不知道,比劳教又轻了一点,全称叫强迫劳动。你说你在家里呆着,游手好闲,没有的事,不可能的,起码在北京不可能。

  田炳信:那你也活不下去呀。

  王学泰:五十年代还有有钱的,因为对城市中的有钱人没有采取没收的政策。比如说,资本家有定息,北京还有“吃瓦片”(靠出租房屋为生),另外还有豪门贵府的后裔。我跟郭宝昌很熟,拍《大宅门》的,他是同仁堂某房的养子。我大学毕业,划为“反动学生”,由北京市高教局组织到南口农场二分厂劳动;他同我一样,被电影学院划的“反动学生”。我们一块儿住了三四年。他们家就有钱啊,可以坐在家里吃,不必去劳动。他是因为要与资产阶级家庭划清界限,彻底改造自己才到农场劳动的,而且就拿28元的生活费,不要家里寄钱。在家里不劳动“吃闲饭”,50年代还勉强凑合,到了60年代在家里就没法呆了,天天会有街道干部去找你。

  57年最初颁布劳动教养条例时,反右刚刚开始。并非为了处理右派才出台此条例。它主要是针对城市间没有工作,游手好闲、没有出路的那些人。是“游民改造”的一部分。不过50年代政府初认为游民“绝大部分是穷苦人民出身”,对他们的改造多视为一种“福利救济事业”。当时认为这种“游民改造”至五十年代中叶已经完成。此后再有游民,就被视为违法犯罪现象。1957年《劳动教养条例》的出台正是从视为“福利救济”到视为“违法犯罪”的过渡阶段。因此这个条例既带有惩治犯罪的倾向,也带有“福利救济”的特征。“条例”谈到“劳教”对象除了轻度犯罪以外还有:“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内,有劳动力,但长期拒绝劳动或者破坏纪律、妨害公共秩序,受到开除处分,无生活出路的;不服从工作的分配和就业转业的安置,或者不接受从事劳动生产的劝导,不断地无理取闹、妨害公务、屡教不改的。”这些似乎都不能说是犯罪,只是被单位开除,或主动辞职,还包括那些不服从分配,没有生活出路的人。劳教是给你安排出路。所以最初的劳动教养没有期限。它只是改造城镇游民的一种措施,带有预防犯罪的性质。“条例”中说得很明确“劳动教养,是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也是对他们安置就业的一种办法”。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应当按照其劳动成果发给适当的工资;并且可以酌量扣出其一部分工资,作为其家属赡养费或者本人安家立业的储备金“;”被劳动教养的人,在劳动教养期间,必须遵守劳动教养机关规定的纪律,违反纪律的,应当受到行政处分,违法犯罪的,应当依法处理“;”在教育管理方面,应当采用劳动生产和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并且规定他们必须遵守的纪律和制度,帮助他们建立爱国守法和劳动光荣的观念,学习劳动生产的技术,养成爱好劳动的习惯,使他们成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需要实行劳动教养的人,由民政、公安部门,所在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或者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或者它们委托的机关批准“。

在城市里呆着,又没有收入,长此以往,不就得干犯法的事吗?

  田炳信:就是管制起来了。

  王学泰:不是管制。你到那里去,也照样每个月三十二块钱(这是北京听说外地就要少得多)。当时劳动教养三十二块钱,就等于你去就业,给你找工作呀。

  田炳信:就是找工作,你也可以叫个好听的名字呢?为什么非叫劳动教养?

  王学泰:“教养”这个词现在听着是难听了一点,因为多年以来用它处理轻微犯罪人员。实际上自古以来为统治阶级所用的儒家思想对于老百姓就是主张“养之”“教之”的。何况解放初强调“不劳动者不得食”有的人甚至把“劳动”就简单地理解为农业劳动,而且这种劳动是最光荣的。那些提笼架鸟的人们在新入城的干部眼中就是“二流子”(反右时,吴祖光“二流堂”事一公布引起许多人的愤慨,就是把这些文人的自嘲视为以“二流子”自豪)。其实“改造”这个词要深究起来好听吗?“脱了裤子割尾巴”,“夹着尾巴老老实实做人”好听吗?不过大家都这么说,习惯了。普希金诗剧《叶甫格尼。奥涅金》有两句诗说“上帝本没赐给人幸福,习惯就是它的礼物”。我们习惯了也不觉得怎么样了。我们历来不被尊重,被大人物喝来斥去,反复训导,但习惯了也就不以为然了。阿Q当赵太爷尊重他叫他“老Q”时,他还不知道叫谁呢。

  田炳信:人最大的特点是,在现实的经度中的缺陷,总喜欢到历史的纬度中去寻找一种籍慰。这是人的一种正常的心理需求,但并不能代替你做为一个活生生的个体在活生生的社会中的阴阳冷暖。一个时代和一个时代有变化,可是放到历史的长河中,他的缺陷总会像是一层油垢漂在历史的河面上,这也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一种客观。

  王学泰:没错。又说到普希金。他有首抒情诗《假如生活欺骗了你》最后一句是“而那逝去的将变为可爱”。这是人性的弱点,人们怀旧时总爱为逝去的时代增添一些诗情,应该宽容,但道理要说清楚。例如有人说五六十年代如何如何好?现在如何如何糟。这种说法的存在,有时还上了媒体,这本身就说明,现在有了些宽容。1957年你这样说一定划为右派。因为右派言论中一个典型言论就是“今不如昔”论。

  当然,人们的诉求有所不同,有的人说五六十年代治安好。有人忘了那种“治安好”是如何建立起来的,为此又付出了多少代价。那时每个人都属于一个单位,一生荣辱都付给了这个单位。

  人们在社会上出了问题都要找单位,单位的领导能够决定你一辈子的命运。多少与领导关系不好的人们被压得抬不起头来。人们付出第一条就是人身依附关系。另外当时不停的政治运动,把人们搞得谨小慎微,怕跌到阶级敌人队伍当中去。过去有句话叫“老百姓怕上纲,干部怕上线”。

  所谓“上纲”就是阶级斗争这个“纲”。一个人被上了“纲”那是吃不了兜着走的。为了这个“治安好”使大多数人都处于危惧之中,这是第二个代价。第三个代价是人际关系的紧张,彼此提防,不敢说心里话。生活无趣。更重要的这种治理方式大大妨碍生产的发展,人们都处于贫困之中。那时小偷少,也没东西可偷。那会儿大家全挣四十二块五。买生活必需品大多靠“票”计划供给。马三立说的相声《逗你玩》,那时候偷东西就是偷个布单子,偷个裤子。现在这些算什么。这些使得中国人活得没有尊严。难道现在人们为了一个“治安好”愿意付出这些代价吗?

  田炳信:人有约束和没有约束,人负责任和不负责任是大不一样,过去有句话,赤脚的不怕穿鞋,这话就带有浓厚的游民意识。

王学泰:所以我给游民总结了四条性格,叫游民性格。第一,游民他是具有天然的反社会性的,他希望天下大乱,他才能改变自己处境和地位。所以胡传奎唱“世乱英雄起四方”,只有世乱这英雄才能出来。第二就是有主动进击精神,主动向别人进攻。宗法人不成。儒家的思想意识是属于宗法的,他们强调“温良恭俭让”。因此文人士大夫以个性谦和,不与人争为君子。

  过去说“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就是指士人先天的软弱性。他们缺少主动精神,进击精神,在历史进程中往往是被动的。“得出手时就出手”,电视剧《水浒传》这首歌词写得非常好,概括出江湖人在社会震荡中的主动精神。宗法人绝对不敢。没有了这种主动精神,临门不敢一脚直射,患得患失,坐失时机。日常生活中也是这样。一般老百姓要遵守社会规范,有家要考虑老婆孩子,即使打架也不敢乱来;可是流氓过来拿砖头就敢往你脑袋上拍。第三,游民要在社会里在争夺属于自己的利益,或是不属于自己的利益时,往往要跟自己相似命运的人结成同伙,他才敢干。

  游民最简单的结合就是《三国志演义》中“桃园三结义”,复杂的就是明中叶以后出现的秘密帮会。这种结合是他们生存与发展的保障。所以他们很看重这种结合,并成为认可的价值之一。因此这第三点就是只讲敌我不讲是非。这在《水浒传》中有鲜明的表现。同样的事情比如劫道吧,梁山好汉(包括梁山系统的)做了就是对的;而其它山头干的则是伤天害理。

  第四个特征是游民脱离了宗法网络的同时也脱离了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宗法文明,而当时又没有其它文明的存在,游民更趋向返回原始的野蛮。游民在社会中没有了角色位置,更缺少社会的尊重与监督,这样他们就不需要社会文明的规范,从而表现出赤裸裸的残暴与野蛮,毫不掩饰地追逐眼前的物质利益,容易流于极端主义和把传统文化非规范的一面推到极端。

  田炳信:社会现实生活中,看来不在于你是否是游民,但游民文化,游民意识一旦附在一种所谓崇高的政治意识上,那产生的后果也是灾难性的。现在网上流行一条短信,意思是:这年头,教授摇舌鼓唇,四处赚钱,越来越像商人;商人现身讲坛,著书立说,越来越像教授。医生见死不救,草菅人命,越来越像杀手;杀手出手麻利,不留后患,越来越像医生。明星卖弄风骚,给钱就上,越来越像妓女;妓女楚楚动人,明码标价,越来越像明星。警察横行霸道,欺软怕硬,越来越像地痞;地痞机智勇敢,行事果断,越来越像警察。流言有根有据,基本属实,越来越像新闻;新闻捕风捉影,随意夸大,越来越像流言……。从短信看,这里有放大的成份,也有一种无奈和嘲讽。在一个人员流动,时空转变越来越快的时代,游民文化的影子是否比过去更加清晰起来?

  王学泰:这要历史地看,一百年来,列强敲开国门,宗法制度逐渐解体,游民泛滥,特别是是新开放的沿海商埠如上海、广州成为游民汇聚之所。他们在那里求生存、谋发展,在他们没有接受新的思想时还是传统的游民文化在支配着他们的行为。而传统的游民文化就在江湖艺人演说的通俗小说和他们表演的通俗文艺作品之中。要扩展自己的力量还是“桃园三结义”或兄弟聚义,结为帮会;要维护自己的利益,还是采取不符合社会规范的手段;要与人斗争不是阴谋诡计就是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建国以来,社会稳定了,把每个人都纳入了单位。此时并没有进行公民教育(1954年到1956年刚刚通过《宪法》时,一度进行过法律教育),人们变成类似宗法人的单位人。那时的教育基本上阶级斗争的教育,是“政治正确”是惟一选择的教育。所谓“政治正确”就是在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中要搞清方向、不要站错队。几十年了,我们这样要求老百姓,至于其它都是“小节”可以忽略不计。可是到文革结束,改革开放来临,那时的“政治正确”不再正确以后,老百姓的头脑空了,人们不知道何所皈依。于是沉渣泛起,游民那一套卷土重来。当然说“重来”也不一定准确,因为它根本就没有走。许多时候它(如打砸抢行为)是躲藏在革命语汇之后的。革命词语没了就是赤裸裸的游民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