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飞暖气片怎么样:《意林》2012年第1期·励心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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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林》2012年第1期·励心小品·永不忘怀(作者:鲍勃·伯克思)  

     [励心小品]

永不忘怀

鲍勃·伯克思

彼时我曾言:“我将永不忘怀!”

但我依然将其遗忘。

写下文章标题后,许多画面涌入脑海。无论是握手、言别或问候,还是那些欢乐的时光,它们在我的生命里如此重要,以致我曾深信不疑“我将永不忘怀”,但我依然将其遗忘。

母亲离世时,我抬头看着墙上的时钟,多想让钟摆永驻在她停止呼吸的那一刻。时至今日,我已然忘记那一刻是哪一刻,我知道她离开了我,但我更多能记起的是和她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

当法院判决我和妻子正式离婚的时候,我曾确信自己绝对无法忘记那一天。那一天是多么难熬,握着法院寄来的邮件,我的手颤抖不已。打开判决书,上面印着的日期是如此醒目。

“我将永不忘怀。”

但我依然将其遗忘。

我也曾想牢记儿子每次做化疗的日子,这样的想法终被时间冲淡,他的康复让我卸下了心中的忧虑,那些日子也随之模糊在了记忆深处。

在街头目睹车祸发生的那一瞬间,我以为自己永远也无法遗忘眼泪浸透的衣服,鲜血染红的双手。那个年轻人的遭遇让我受了惊吓,我以为我心中的创伤永远也无法愈合。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今天我却记不清那一天是哪一天。

作为一位花甲老人,写下这些似乎情有可原,但事实并非如此。

我们的人生拥有着那么多“无法忘怀的时刻”,也许你拼命可以记得大概都发生了什么,却无法记得每一个细节。因为无论今天的你遭遇着怎样的不如意,前方总有一片晴天在等着你。过往虽留有痕迹,但伤痛早已被时间带走。

未来,你的心中会充满着小小的喜悦,涓流般缓缓淌过你的心田,冲淡所有不堪的回忆。

是的,这就是人生,不乏痛苦的时刻,让你无法释然,以为“我将永不忘怀”。挣扎在生活这片海域里的你,总会遇见惊涛骇浪。有的会将你打翻,有的则把你安全地带到岸边,还有一些会将你高举,让你看见更远的世界,知道自己并非孤单一人,在天与海相接的那一边,许许多多的船只上,将有你的同路人。你会感受到亲朋的关爱,也会得到陌生人的温暖。

生命的迷人之处就在于,高潮会将低潮取代,欢喜会将恐惧赶走。你以为的“永不忘怀”也终将被海浪带走,唯需记得永远不变的爱。

[心灵鸡汤]

做无用之事,享幸福生活

白岩松

喝茶、喝酒、听听琴音,这些事儿有用吗?表面上看,还真没用。

2011年,海峡两岸交流中的一件大事,是画作《富春山居图》的合璧大展。

年初,我去了浙江小城富阳。那里的人们,人人都在为出自此地的《富春山居图》而骄傲自豪。仔细一聊,这幅大作,是六百多年前的元朝,年过七十的画家黄公望在此山居,用三四年时间完成的。那三四年,我想小城里的人们也在为名忙为利忙,而黄公望与他的画作,不过是一个看似无用的人做了一件无用的事而已。耐人寻味的是,当年这幅画,黄公望正是画给道友无用师的,因此也有人称这幅画卷为《无用师卷》。然而几百年过去,那些一代又一代人做的有用的事,都烟消云散;却是当年那无用的老人,用清静的心和一支又一支磨秃的画笔,留下的画作显赫起来,终成这座城市的象征和最伟大的记忆,并越来越为这座小城带来资金、带来财富、带来关注。一个无用的人送给无用师的画作却真的有用起来。这该是怎样的一个轮回?无用的事,真的无用吗?

我也是临近中年,才知茶的好处。

如果单为解渴,茶不是最好的选择。急不得恼不得,让情急口渴的人早已弃它而去,三大杯可乐下肚,马上去忙别的。

茶也解渴,甚至更解渴,可你要给自己时间。喝茶喝的不是水,而是滋味,时间长了,甚至喝的都不是茶的滋味,而是内心和人生的滋味。不同季节或一日之中不同的时间,对应着不同的茶,像极了生命中或凉或暖的时光。不同的是,生命中的平淡时光占大多数,而心静下来,茶里,却总有滋味。

酒,我既讨厌又喜欢。讨厌的是应酬的酒,却也是周围人群中最常见的。这样的酒,往往醉了都不知酒的滋味。端着为感情为态度为利益而要大口闷下去的好酒,都替那酒可惜,好酒被当成了钥匙。

真正好的酒却让我喜欢,那往往是闲来无事或毫无目的之时,亲朋好友间的小酌,没有名头大小排座次,没有利益在酒中,杯中物才润泽了人生。

琴音更是静下来面对自己的妙品。琴为古物,音乐却是到处都有,可太多都是喧闹的背景,有多少是为你的悲喜而响起?

新闻于我,是事业是功名,可从现实的角度看,常常是必须坚持的苦役。如若没有强迫自己闲下来的爱乐时光,没有同样看似无用的喝酒喝茶甚至发呆的时光,苦役早已不堪重负。于是我逐渐明白,正是这些无用的事平衡了生活中必有的苦,甚至有时觉得这些事才是人生中最有用的事。人生是条单行线,如若只为目的而忘了过程,人生,其实才真的是苦役。

到了该多做些无用的事,为无用的事正名也为人生正名的时候了。

茶、酒、琴又或者其他,也都只是手段,让心静下来一些,让生命分一些时间给看似无用的事,这才是目标。心不静,幸福来不了;人没有更多与内心对话的机会,生命鲜活不起来。总要有个机会和忙乱告别,把更好的人生拿起来。

绷住

乔叶

她说:要绷住。

高兴的时候,要绷住。不绷,怕别人说你得意,说你轻浮,说你炫耀。还有更可怕的———你的喜悦很可能会让别人不快。因此,必须克制、控制,或者说节制。必须。幸福是一种香味。瓶塞不紧,香气就会溜走。开得口大,溜得快些。开得口小,溜得慢些。只要你开了口,哪怕再笑,这香味也会减弱。因此,要绷住,要尽力把它密封好。

不幸的时候,也要绷住。对别人说又有什么用呢?谁会真正地同情你?心疼你?怜悯你?谁会与你真正地休戚与共?表面浅薄的安慰下,你怎么能肯定他没有在与你不幸的对比中欣慰着自己的幸福?即所谓的幸灾乐祸?不幸是一种秘密。一说就会扩散,人人尽知,从而将不幸扩大。因此,要绷住,不要泄露,不要倾诉,不要告诉任何人。

平常的日子呢?不喜不悲,在幸与不幸之间,更要绷住。因为没有什么可说的。平常的日子,就是坚持。

———绷住的本质,就是坚持。

生而为人,人生在世,只要不是疯傻,都需要绷。有的绷功强些,有的绷功弱些。相比之下,似乎还是绷功弱的人多些。谁愿意总是压着自己或端着自己?谁不想快意恩仇,性情江湖?于是,总会在某时某刻失态于众,原形毕露。

确实不是什么人都能绷住且能绷得好的。绷得好的人,永远是一副秋水无波的平静神情。———是的,就是秋水。不是春水。春水是有温度的。“春江水暖鸭先知。”而秋水,它不暖,也不凉。它几乎是没有情绪的水。绷功强的人,就是这样,他们的神情没有温度。永远是喜怒不形于色。无疑,这需要一副强韧的神经和一颗弹性极好的心灵。

我问:那你一般什么时候才绷不住呢?

她答:一个人的时候。

我问:绷不住的时候是什么样?

她答:对着镜子笑,捂住脸哭。

我问:那,你今天有没有绷住呢?

她笑了:也想绷,可是没绷好。

我也笑了。多么好的回答。与其说她是在解释自己此时的状况,不如说这是对我们友情的别致赞美———能让你绷功减弱的人,能让你松弛相对的人,应该就是值得你信任和依托的亲切的人。

但在我们同频率的笑容中,我分明看见了这广大人世中无边无际的孤独。

等候那一束光

肖复兴

老顾是我的中学同学,又一起插队到北大荒,一起当老师回北京,生活和命运轨迹基本相同。不同的是,他喜欢浪迹天涯,喜欢摄影,在北大荒时,他就想有一台照相机,背着它,就像猎人背着猎枪,没有缰绳和笼头的野马一样到处游逛。攒钱买照相机,成为了那时的梦。

如今,照相机早已不在话下,专业成套的摄影器材,以及各种户外设备包括衣服、鞋子和帐篷,应有尽有。退休之前,又早早买下一辆四轮驱动的越野车,连越野轮胎都已经备好。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退休令一下,立刻动身去西藏。

终于,今年春节过后,他退休了。夏天时,他开着他的越野车,一猛子去了西藏,扬蹄似风,如愿以偿。

终于来到了他梦想中的阿里,看见了古格王朝遗址。正是黄昏,古堡背后的雪山模糊不清,主要是天上的云太厚,遮挡住了落日的光芒。凭着他摄影的经验和眼光,如果能有一束光透过云层,打在古堡最上层的那一座倾圮残败的寺庙顶端,在四周一片暗色古堡的映衬下,将会是一幅绝妙的摄影作品。

他等候云层破开,有一束落日的光照射在寺庙的顶上。可惜,那一束光总是不愿意出现。像等待戈多一样,他站在那里空等了许久。天色渐渐暗下来,他只好开着车离开了,但是,开出了二十多分钟,总觉得那一束光在身后追着他,刺着他,恋人一般不舍他,鬼使神差,他忍不住掉头把车又开了回来。他觉得那一束光应该出现,他不该错过。果然,那一束光好像故意在和他捉迷藏一样,就在他离开不久时出现了,灿烂地挥洒在整座古堡的上面。他赶回来的时候,云层正在收敛,那一束光像是正在收进潘多拉的瓶口。他大喜过望,赶紧跳下车,端起相机,对准那束光,连拍了两张,等他要拍第三张的时候,那束光肃穆而迅速地消失了,如同舞台上大幕闭合,风停雨住,音乐声戛然而止。

往返整整一万公里,他回到北京,让我看他拍摄的那一束光照射古格城堡寺庙顶上的照片,第二张,那束光不多不少,正好集中打在了寺庙的尖顶上,由于四周已经沉淀一片幽暗,那束光分外灿烂,不是常见的火红色、橘黄色或琥珀色,而是如同藏传佛教经幡里常见的那种金色,像是一束天光在那里明亮地燃烧,又像是一颗心脏在那里温暖地跳跃。

不知怎么,我想起了音乐家海顿,晚年时他听自己创作的歌剧《创世纪》,听到“天上要有星光”那一段时,他蓦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指着上天情不自禁地叫道:“光就是从那里来的!”在一个越发物化的世界,各种资讯焦虑和欲望膨胀,搅拌得心绪焦灼的现实面前,保持青春时分拥有的一份梦想,和一份相对的神清思澈,如海顿和我的同学老顾一样,还能够看到那一束光,并为此愿意等候那一束光,是幸福的,令人羡慕的。

爱的脸

张小娴

胡兰成在《今生今世》里记述,他落难时在乡下认识了一个乡下女子范秀美,两个人同居。张爱玲从上海来看他,略知两人的事,胡兰成也不避忌,带着秀美去见张爱玲,三人共话。张爱玲不是世俗女子,明知秀美和自己丈夫情非泛泛,既不妒忌,也不恶言相向,还称赞秀美长得真美,当下就给秀美画像,画得正好时,却忽然停笔。秀美离开后,胡兰成问她为什么忽然停笔,她才说:“我画着画着,只觉她的眉眼神情、她的嘴,愈来愈像你,心里好一惊动,一阵难受,就再也画不下去了。”

当你爱着一个人,你那张脸不可能变得跟他一样,可是,你的神情,你的眉梢眼角,甚至你的嘴巴,却得到了他的神韵,无法再隐藏。他的口头禅,也变成你的口头禅,你常常不自觉跟他说着同样的话。你们的鼻孔也一同喷气,眼睛更不用说了,那是最无法掩饰的,他有一双大眼睛,你有一双黑白分明的小眼睛,形状根本不一样,可是,因为你眼里也有他,他眼里也有你,渐渐地,连眨眼的动作都变成一样,难分彼此。

你在他脸上看到自己了吗?看不到的话,就是你已经不爱他了。

一路逆风

宋志军

因为经常要出远差,每年都要乘坐几次飞机,我的许多朋友亦如此。每当要出门的时候,总会对别人说或听别人对自己说,祝一路顺风。

后来遇到一个曾经当过飞行大队长,在天上飞了十多年的朋友,他告诉我说,对乘飞机出行的人千万别说一路顺风。我问他为什么?他告诉我,飞机在飞行中最害怕的就是顺风,因为顺风对于飞机飞行的速度和安全都是极其不利的,特别是飞机起飞的时候,遇到顺风是很危险的。

看着我一脸迷茫的样子,他进一步解释,飞机飞行靠的是涡轮机制造气流,靠强大的气流向后冲击,进而推动飞机向前飞行,逆风对于飞行的飞机来讲,更容易进入涡轮机,而顺风则不然。我听得尽管不完全明白,但多少是懂了一些。明白了飞机的动力和火车、汽车不一样,火车、汽车是靠拉力前行,动力的方向和前进的方向一致,而飞机则是靠推力前进的,动力的方向和前进的方向相反。

从那以后,再遇到乘飞机出行或送别人乘飞机的时候,我不要别人说,同时自己也不再说那句一路顺风的话了,只是衷心地祝一路平安。

我联想到乘飞机的过程与人生的过程有许多相似之处,一是短暂。由于飞机的速度很快,再远的路程都不需太多的时间。相对于时间长河来讲,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不过百年,难道不是很短暂的吗?二是历程的相似。飞机在起飞的时候,不仅要开足动力,而且要逆风而上,可以说是非常艰难而又充满风险。这一点与我们每一个人的人生开端何其相似,我们进入社会之初,一无所有,赤手空拳打天下,每取得一点成绩,每获得一点进步都要付出极大的艰辛。当飞机终于爬到万米高空,飞行在云端之上的时候,又平稳得如家里的客厅一样,坐在飞机的座位上像靠在家里的沙发上一样舒服,让你的身心放松,昏昏欲睡。这一点也与我们的人生相似,当你历尽艰辛,功成名就,很容易进入志得意满的状态,安享现状,无所事事,让岁月在不知不觉中流逝。等到飞机要降落的时候,又要经历一个危险的过程,飞机不仅要按计划设定的时间准时准地点降落,还要尽量保持飞行的平稳与安全。这也与人生的经历一样,特别是对于仕途中的人们来讲,体会更深。许多人由衷地感慨,不管今生能做到多大的官,能够平平安安地退下来就是最大的福分。我又想到了一位贪官在身陷囹圄之后忏悔时讲,其堕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生经历太顺了,三十几岁就做到厅级,到处是鲜花掌声,于是不知不觉中昏了头脑,得意忘形,以致走上了不归之路。这大概就是一路顺风的悲剧吧。

唉!人人都希望一路顺风,顺风顺水,可现实中,又有谁能够遇到这样的好运呢?还是时时遭遇一点逆风更好,这样,可以让我们保持头脑清醒、心态冷静,对于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是非常必要的。

微言博义

米兰·昆德拉等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米兰·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钱钟书《围城》

电话,打一次没有接,就不要再打第二次;短信,发两次没有回,就不要再发第三次。没有这么卑微的等待,如果你重要,迟早会回过来的。没有必要为不懂得珍惜你的人犯贱,如果一个人开始怠慢你,请选择离开。保持一份自信,保住一份尊严,宁可高傲到发霉,也不要死缠到发疯。——《米可的999封情书》

“长得好看,和头脑很好,只能选一样,你要选哪一样?”“当然选长得好看啊。”“为什么?”“因为长得不好看,自己大概很快就知道了。”“那头脑不好没关系吗?”“头脑不够好的话,有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自己头脑不好。”——《康永的宝宝日记》

生如高天,活似流云

包利民

郑一梵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残疾人。初见面时,是在初夏,他正摇着轮椅在丁香花丛中采摘那些粉红的花瓣,他说要回去自制一种丁香花茶。

几天后,又遇见郑一梵,笑问丁香花茶的事,他轻松地一挥手:“搞砸了!没成功,还损坏了一盒上好的茶叶!”虽这么说,却没有一丝的遗憾和懊恼。我问:“那你怎么又来采丁香花瓣了?”他说:“我准备按颜色深浅和形状分类,用丁香花瓣粘一幅画!”他为自己的这又一新奇想法兴奋不已,给我大讲了一通他的构思,说什么画初成时是一种效果,等花瓣失水枯干褪色以后,又是什么效果,讲得头头是道。

果然,郑一梵的丁香花粘贴画也夭折了,依然没什么遗憾,因为他又兴冲冲地奔向下一个奇妙的目标。不要以为他是不误正业,其实他也颇有几个赚钱的手艺。不是想象中的残疾人修电器修表修鞋什么的,也不是写作画画卖字卖唱,实际上他的文化水平并不高,也坦言自己没什么文化修养。可就这样一个人,居然弄了一个花卉基地,而且精通插花。我去他的花卉基地参观过,很是震惊了一下子,什么地上长的,盆里栽的,水里生的,林林总总,大开眼界。

人们羡慕郑一梵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生活,感动于他平和而又灵动的心境,他却说:“我不懂什么生活的道理,也不太明白什么人生的意义。我只知道当初我出生时,就有先天的残疾,别人都对我父母说把我扔掉,我爸却说,孩子只要生下来,就和别人顶着同样的天,留下,养大!于是我就这么留在这个世界上了,而活着嘛,就是自己舒心让亲人舒心的事,不用想太多!困难总会有,也总会过去,这样就好!”

据说他还曾开过广告公司,也曾摇着轮椅去徒步走全国,甚至还习过武,想做一个坐轮椅的怪侠,却在一次见义勇为中破灭了这个念头。更传奇的是他和爱人的相爱经历。那时的郑一梵,形貌属于让女孩害怕的那种。可他却把那么一个健康美丽的女人追到手娶回家,这个过程一直没有详细资料,夫妻俩人讳莫如深,他们的亲人也稀里糊涂。不过从郑一梵千奇百怪的思想来看,应该是很容易抓住一个女人的心的。

有一次和郑一梵一起吃饭,在他家,他亲自下厨做的。面对那些菜肴,直让我怀疑这小子是不是没有不会鼓弄的东西。很搞笑的,开饭前,他竟然给我背诵了一大段的佛经,直听得我云里雾里,大笑不止。他却说:“别笑。我名字里有一个梵字,不懂些佛经也对不起这个名字!”

吃着吃着,郑一梵忽然逸兴遄飞,非要喝酒。没想到此人喝干了以后,却一头歪在桌子上睡着了,立马露了馅儿。看着他的醉中睡姿,百感杂陈。

是的,他是一个不懂得什么生活道理的人,也是个不太明白人生意义的人,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活得让人钦羡。我常常舞文弄墨,那些文字里充满了哲理和感悟,似乎已通透了一生,可在郑一梵面前,却觉得自己生活得很累,很无奈。生活,非是单纯地为生而活,亦非书中所说“生即幸运,活即机遇”,其实生活更如郑一梵所为般,生如高天,活似流云。无穷无际,坦荡随心,而更多的时候,我们的心早已不知迷失在何处。我们与郑一梵的距离,也许正是隔着一颗宽广而自由的心。

我的丹麦同事周乐生

颜夏

周乐生本名为Lars.C.Jorgensen,5年前从丹麦分公司来北京工作。Lars刚来的时候没有中文名字,部门总监在同事间发起了一个征名活动,为Lars征集中文姓名。我根据他名字的英文发音,提议叫周乐生,简单好记,寓意也积极。本来只是顺手为之,没想到他很喜欢,从诸多选项中定了这一个。

在接下来的日子,周乐生开始认识这个曾经离他非常遥远的国度和文化,积极地让自己适应北京的生活:早上去街上跑步,周末带孩子去植物园。很快,他发现事情和他想象的不一样。没多久,北京的空气就把他从大街上赶到了封闭的健身房,他跟我说:“唔,在北京街头跑步有点像一个移动的吸尘器。”而在丹麦,他是绕着家附近森林里的一个湖跑。北京的人和车之多也超乎他的想象,他带孩子去植物园,在路上开了3个多小时后选择掉头回家,因为一直在让:让别的车、让车旁的老人、让街边摆摊的妇女,让一只横穿马路的狗……最后意识到那样开下去,永远也到不了目的地。

他不大理解为什么有的中国家庭为了工作选择两地分居,他自己是拖妻携子来北京的,他觉得家庭很重要。北欧没有老人帮着儿女抚养孙辈的传统,因此他的妻子专职在家带孩子。他解释说并不一定都是女方牺牲事业,而是根据双方的收入、兴趣以及特定阶段的需求来作决定。在丹麦曾经有段时间是他待在家里,因为妻子比他挣得多。虽然有妻子全职照顾孩子,在北京他还是坚持接两个儿子放学,并且申请了早7点到下午4点的工作时间。同事们都是早上9点多才到办公室,他是否准时到公司并不会有人知道,但我的另一位同事说,他因为要赶早班飞机,曾经有两次很早去办公室拿东西,不到7点就看见周乐生已经开始工作了。

公司有一项福利:同事一同旅游,每人每年可以拿1800元的补助。大部分中国同事并不选择集体旅游,而是开一张发票,随便编一个旅游计划,找公司报销这笔钱,然后把钱分掉。周乐生来的第一年不知道个中端倪,当我们随口问他是否一起“旅游”时,他很高兴地答应了,并且一直等着具体的旅行计划。直到后来我们解释给他听,他才意识到:“哦,这是一个going no where outing(哪儿也不去的旅行)。”他出乎意料地请求我们把他从名单里删除。我们很惊讶地说:“可是这样你就拿不到那笔钱了。”他却比我们更惊讶:“可是我们并没有去旅行,不是吗?”

后来他跟我说,在丹麦人们不会这样做。公司的初衷是鼓励同事之间互相了解,如果不符合这笔资金设立的出发点,就不应该去使用这笔钱。他同时给我举例,他的妻子曾经因为工作关系,每天有很多国际通话,通话费用是由公司报销的,公司并不会去查哪些通话是私人的,哪些和工作相关。可是如果他的妻子和国外的朋友通话,一定会自己支付这笔话费,“这是非常自然的一件事”。

周乐生和我们共事5年,他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对同事的坦诚热情,给我们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有时候我想,如果他待的时间再长一些,5年、10年,那些曾经让他不能接受的做法,会不会随着他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变成“非常自然的事”?退一步说,就算他不会改变,他在中国长大的儿子会改变吗?还好我不需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太久,因为周乐生在任满之后就回到了丹麦。临行前他给我看他在中国的驾照,上面工整地打印着他的中文名“周乐生”。能为这样正直的一个人取名,现在想来让我颇感自豪。

房东老太的境界

柯云路

一位朋友的儿子在国外找到一份待遇不错的工作。于是这对刚退休的父母喜气洋洋地决定越洋探亲。

刚工作不久的儿子自然还谈不上买房,和年轻同事合租在一处。两房一厅的房子虽不算小,但父母来了,说什么也不能凑合。于是在网上看租房信息,又开着车满大街跑,终于相中了景区一处临湖的大房,外带草坪和花园。他准备为父母零租十天半月。打电话与房东联系,约好看房时间,一辆带拖斗的小卡车准时停在路边。

不期然从驾驶室里慢腾腾下来的竟然是一位步履蹒跚的老太太,对着年轻人诧异的目光笑了一笑,带着老年人才有的天真和调皮。年轻人跟在老人身后走进院子,老人看脸还算精神,但腿脚显然不大利落了。打开房门,三间房加很大的厅,一天才要五十美元。年轻人脑子里算了一下账,同样的地段和房子,月租也要一千七八,而老人零租,即使天天有房客,一个月满打满算也就是一千五而已。

零租麻烦,还降低房租,为什么?年轻人说出了心中的好奇。

老人耸耸肩说,钱于她而言已没有太大的意义。她有退休金,有医疗保险,花钱的地方不多,况且,她毫不忌讳地提到了自己的年龄——八十六岁,这个年纪即使真想花钱,也没有多少花钱的地方了。年轻人小心地问道:您不把钱留给孩子吗?老人说,她没有孩子。年轻人又问:万一您生病了呢?老人说,病了有医生嘛。再说她还有一个外甥,几年前她曾生过一场大病,还多亏了外甥照顾,但当时的一位年轻房客也帮了不少忙呢。他常常在下班后或休息日去探望她,除了为她买必要的生活用品,还会挤出时间陪她散步聊天。知道老人喜欢鲜花,年轻房客上门时常常会带上一束,两人也由此成为忘年之交。后来那位房客因为工作关系调离这座城市,临走时,老人不舍地拿出一把家门的钥匙交给对方,说希望他不要忘记这里也有一个家,而这个家的门永远为他敞开。

这样边说着话,年轻人边随老人在屋里巡看。老人用不太灵便的动作随手撤下床单和沙发套,说要带回家清洗。然后来到花园开始清扫落叶。年轻人急忙上前帮忙,自然又是一个不解:既然如此,何不将房子找个长租户,也省却了打扫的劳累?老人说,整理房间、清理花园也是一种乐趣,她现在就很享受这种乐趣。如果将房子长租出去,她就不方便再进来整理房间,当然更不能为这个园子种花锄草了。而房子是她的宝贝,这个宝贝带给她别人无法想象的快乐。因为租房让她认识了许多人,这些朋友不仅给了她温暖,也让她觉得自己活得还很有“用处”呢。

年轻人的关切大约越发激起了老人的谈兴,她历数零租的好处,比如一年中会有不同的人来这座城市旅游,通过租房很自然地结识了各种各样的人,她特别提到这里住过的加拿大一家人,他们从十年前开始每年都会来此地度假,而每次度假都会提前“预订”她的房子。对老人而言,这样的朋友情似亲人,而重聚的日子就是她的节日。知道年轻人将在这里接待来自中国的父母,老人很自豪地讲了早年去中国旅游的经历,说中国是个美丽的国家,家里至今还挂着她在黄山拍摄的照片。

朋友夫妇在成为租客的十多天里,多次见过这位美国老人。

每到傍晚,她会准时开着小卡车来收取垃圾。老人一头银发化着淡妆,尽可能掩饰着腿脚的不太灵便。朋友在的时候会迎出去攀谈几句。他们在很短的时间已成朋友,在动身回国前,特意给老人留下一封信,除了感谢,还有祝愿。

归来的朋友讲起这位老人很是感慨。人家八十六岁了还能如此独立,自得其乐,自己刚刚退休,比起她来只能算是“中年”。怎样过好晚年,这位老人就是榜样。

[励志人物榜]

如何叩开李开复的私人邮箱

郭龙

2005年年底李开复担任Google中国区总裁组建Google中国。由于Google是世界上知名的互联网公司,再加上李开复的大力宣传,因此成千上万的简历涌向了李开复在网上公开的招聘邮箱。为了不错过每一个人才,李开复每天都花很长时间在邮箱里来看这些简历。一天晚上李开复打开了自己的私人邮箱想看看有没有朋友发来的邮件。

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私人邮箱里除了朋友的来信外竟然有一份简历,李开复很惊奇,自己的私人邮箱从来没有公开过,只有自己的亲人和在美国的少数几个朋友知道,怎么会收到简历呢?李开复把这份简历看了一遍,发现正是自己想要招聘的人才。求职者表达了自己长期使用Google的感受,同时叙述了自己的专业技能,并分析了Google现在招聘的几个岗位自己适合的是哪些,最后他坦诚地说他还面临着其他的机会,因此希望李开复能尽早给他一个答复。这份简历给李开复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突然李开复觉得这份简历好像看到过。于是李开复打开了用于招聘的邮箱,果然找到了这个求职者的简历,当时只是粗粗地看了一遍没有细看,最后他特地把这份简历做了记录。

第二天刚到公司,李开复就找到了这个求职者的简历,亲自打电话让他来应聘,最后经过几轮面试,李开复对这个求职者很满意,可是心中还有一个疑惑就是他是怎么知道自己的私人邮箱的,于是假装无意间提及自己的私人邮箱也有收到他的简历,问他是怎么知道自己的私人邮箱的。可是这个求职者表示自己从来就不知道李开复的私人邮箱。李开复很吃惊,不知道私人邮箱那怎么会收到他的简历呢?这个求职者看到李开复怀疑的神态解释道,他只是知道李开复的工作邮箱,因此他把工作邮箱的用户名后邮箱地址改为gmail、ya?鄄hoo、126、163等所有能想到的邮箱地址都试了一遍,而李开复的私人邮箱正是yahoo的邮箱。

最后这个求职者顺利地通过了面试,成为了Google中国的一员,而这个求职者就是为Google中国立下汗马功劳的Google中国工程研究院副院长王劲。很多年后,李开复和王劲说起,当年如果不是自己私人邮箱里收到这样一份简历,王劲很有可能现在就不在Google工作了。而王劲也说道,自己当初之所以能想到向李开复别的邮箱发简历,并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做任何事情都是这样,王劲最后说他之所以坚持这样做,是相信成功就在不经意间的努力中。

成功就在不经意间的努力中,对于能立竿见影的努力我们都会去做,可是对于努力了也许有效果也许没有效果的努力我们却很少去做,也许这才是我们和王劲真正的差别。

宝刀未老,人就不老

叶倾城

女友中年情变,不得不重现江湖,寻找下半生的伴侣。她很不快乐,总结前半生多少次爱恨分合,最后的结论是:“我一生没有得到过爱,我爱过的人,都非常不堪。”

我说:“以后会遇到好人的,爱你的,也值得被你爱的。”

她笑:“我就像一个国手,全盛时期尚且不曾得到金牌,退隐之后复出,老、伤、病、残,我反而能得到?”

她仍然美丽聪慧,笑容如珠玉,灵魂如钻石,但她不得不感慨了:“宝刀不老,而人已老了。”这是所有廉颇的共同感慨。

老?老得过栾菊杰吗?她已经50岁了。距她进入我们的视野,有多少年?我只知道,当我还是一个小姑娘,我就听说了“扬眉剑出鞘”这句诗。她在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上就为中国赢得一枚击剑金牌,然后她消失了。前一段,有朋友移民埃德蒙顿。我说闻所未闻,朋交就告诉我:“栾菊杰就是那里的荣誉市民。”我要稍微犹豫一下,才想得起来这个名字的全部背景。

那就是2008年7月的事,当时的我还不知道她马上就要出现在北京了。7年前,当她知道北京获得奥运会的举办权,就决定回来,站在祖国的赛场上。她自费请教练,她报名参加积分赛,她从积分为零,一点一滴开始打,终于打到世界第50位、北美第一……

加拿大不是中国,对运动员全无补贴,没有什么“祖国培养你”之说,她用的,是自己的时间、自己的身体、自己的钱。她唯一的目的,就是要在北京参加一次奥运会,对祖国人民说一声:“祖国好!”

多少人在那一刻热泪盈眶。

我对心灰意懒的女友说,人生五十才开始。宝刀不老,人就不老,因为剑在人在,刀和剑都是我们的骄傲和锐利,真正的强者,有能力对抗时间。谁说复出一定不能得到金牌?冼东妹五次复出,拿走五个世界冠军。去寻找你的未来吧,如果找不到幸福,那么你一定能够找到传奇。

有一天,当你站在人生的至高领奖台上,请绽放带着沧桑的笑容。

她被哈佛誉为“中国的软实力”

钟非凡

她15岁上大学,19岁留校当教师,24岁成为中科院最年轻的讲师,但在29岁时不幸失明。她毅然选择在困境中重生,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心血和汗水,重返讲台教博士生,还竞选成为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副主席,被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院长约瑟夫??奈誉为“中国的软实力”。

杨佳在人生中前47年的经历,就像一部过山车:时而到达顶点,时而坠入低谷,潮起潮落。

29岁之前,杨佳的生活充满阳光,她从来没有想过,命运之手会将这一切全部夺走——那年春天,杨佳眼中的世界变得模糊起来。医生的诊断是视神经病变,失明将不可逆转。当年冬天的早晨,杨佳睁开双眼,看到的是一片漆黑——大幕,终于拉严了……

面对残酷的现实,杨佳选择了坚强。她像个婴儿般从头学穿衣,学吃饭,学走路。坐车的时候,朋友们关照杨佳:“杨佳,那里有座!”杨佳一动不动,站在那里想:她说的“这里”“那里”是哪儿呢?接着又想,一个连“这里”“那里”都分不清的人,她生命的定位又在哪里呢?杨佳清楚,她“必须找到生命的支点”。

杨佳决定重返讲台。年迈的父亲走到杨佳面前说:“女儿,爸爸就是你的拐杖!”六千多个春夏秋冬,父亲拉着杨佳的手,坐公交、挤地铁,辗转到教学楼。清晨8点,杨佳微笑着迎来学生们,然而,他们不会知道,为了不迟到,杨佳6点就在赶路了。有一次,地铁里的人特别多,杨佳被挤得一脚踏空,一条腿掉进了地铁和站台之间的缝隙里,结果,被父亲像拔萝卜一样拔出来,等杨佳坚持到学校上完课回到家时,裤子和鲜血已经粘在了一块儿……

“看不见了可以听,可以录。但是,想要著书立说,必须学盲文。我想写《研究生英语阅读》,那是失明前就想写的一本书。”母亲用厚纸板做了书写框,杨佳在上边打盲文。不对,重打,再不对,再重打。就这样每天几乎20个小时不间断地工作,三个月下来。杨佳累瘦了十几斤。用汗水和泪水凝结成的书稿,得到了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被称为“一部令人起敬的著作”。

杨佳从这本书的成功中,感受到新的力量。“前面的道路上,等待我的,不仅仅只是障碍,还有更多的机会!”

2000年,杨佳以全额奖学金的身份考入美国哈佛大学,攻读世界排名第一的公共管理专业的硕士学位。老师规定每天阅读书目至少500页,身体健全的同学都叫苦不迭,对杨佳来说,就更难了。她必须先在扫描仪上把书一页一页扫进电脑,之后通过特殊的软件读出来。即使通宵达旦地读,也完不成任务,只能靠拼速度。于是,杨佳练出了每分钟400个单词的听书速度,几乎就是录音机快进时的语速了。一年下来,杨佳不仅完成了所有学科,而且超出学校规定,比其他同学多学了三门课程,同时多出的,还有杨佳的白发。

毕业典礼上,当杨佳从约瑟夫??奈手中接过证书时,全场几千名师生自发起立,为杨佳,为肯尼迪学院建院300年以来第一位外国盲人学生鼓掌欢呼。那一刻,杨佳激动地哭了,却又笑了。

跨越了命运设置的种种藩篱,杨佳这样概括过往的人生:“人生总是会碰到很多困难,甚至陷入绝望的境地,但是,最困惑时最能领悟人生的真谛。而当你走出某一段经历后再回头看,也许人生最美好的东西就随之而来了。”

[非常故事]

邻家武圣之坎坷上学路

两色风景

清早的阳光笼罩小镇。晨曦中,听得见唧唧喳喳的鸣叫。

身穿校服的曹歌正在整理仪容。一旁的书桌上摊着一个日记本,写着曹歌的近期计划:尽量多地了解对门那家外星人的底细!

想着,曹歌捏紧了拳头,宣誓道:“我一定会努力的!”

“——努力什么啊!”妈妈的叫声震天动地从楼下传来,“歌子!你还不下来吃饭?”

“啊啊,我马上就来了!”

五分钟后,曹歌咀嚼着煎蛋,慌里慌张地拎着书包跑出家门,正赶上看见对面的卓小豪打开门跑出来,他一边跑,一边挥舞书包,招架着背后不断飞来的箭……

“早上的训练还没完成你就想溜?”卓妈妈,那位时尚而火暴的女士在屋子里发出母老虎般的吼声。

“喂!喂!”听见曹歌的叫声,他的脚步慢了下来,曹歌气喘吁吁地追上他,“你……你要去上学啊?”

“嗯啊。”卓小豪的眯眯眼变得弯弯的,“我上高二。”“难道你要成为我的同学?”曹歌又惊又喜,“为了观察地球人的生活,你们真是下足工夫!”

然后她指指一条小巷:“来,这边走是近路!”

“你们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有事情尽管问我!”曹歌边跑边回头说。

小巷不长,说话间已经到了头,巷子外就是马路,曹歌将头扭回来的一刹那,正看到一辆大卡车没头没脑地朝她开来!

“啊啊啊啊——”曹歌惨叫,反应过来时,她已经在电线杆顶俯瞰这个从小长大的小镇。

“这这这是怎么回事?”曹歌又羞又惊,挣扎不已。

“谁让你那么不注意安全啊……再乱动会掉下去哦。”卓小豪好心地提醒。

然后他说:“既然要抄近路,不如就从空中走直线过去吧?那比较快。”

曹歌还来不及回答,卓小豪抱着她,以电线杆、广告牌、屋顶等为踏脚石,迅捷无比地朝着学校而去。

曹歌刚开始还有点儿慌张,慢慢就被这种兜风一样的惬意感与速度感俘虏了,她兴奋地说:“这招真厉害!”

“嘿,我也就轻功比较好而已。”“你们星球上的重力一定比地球上来得大。”曹歌却像完全没听见似的自言自语,“所以在地球上,你们的行动就很轻盈,根据牛顿的地心引力学……”

不等她说完,卓小豪的脚不小心钩到了一根电线,人仰马翻。

“对不起对不起,我学艺不精。”卓小豪跳起来道歉。

“别、别废话啦!快上课了!”曹歌尴尬地推开卓小豪。

好在天马中学已经近在眼前了,两人抓起各自的书包,急急忙忙地向前跑去……

夜遇阿克哈巴河

王族

怎么说呢?看到阿克哈巴河的那一刻,我的第一个感觉是,它不是一条河。

天慢慢地黑了。夜幕完全拉开的时候,一抬头就看见了挂在天边的月亮。新疆的地大,所以,经常能看见天上一边挂着太阳,一边挂着月亮。要是在白天,月亮就只能悄悄地在天上挂着,一般不会被轻易发现,而一旦太阳落山,天刚黑,你总能看见远处的天边先亮了起来,不一会儿,那片光亮越来越大,一直涌到你的眼前。

此时,阿克哈巴河也是从上游被一片月光照白。那片月光慢慢向下,几乎是顺着河道在移动。我看到在月光的移动中,河水变得更白了;由于月光在动,河水似乎也在向下汹涌,这种汹涌是一团白光的涌动,越来越快,似乎已经倾泻起来。

月光顺着河道从我面前移动过去。在越过我的时候,我看见河水的内层被照亮,很深,也很厚重。月光移动过去之后,河面只有一层淡淡的亮光,让人觉得阿克哈巴河仍不是一条河,而是别的什么。

这时候,一位哈萨克牧民骑着马,一边往这边走,一边唱着歌。空旷的夜晚忽然有了他的歌声,一下子就打破了宁静和孤独。他走到我跟前,从马上跳下来,愣愣地望着月光中的阿克哈巴河。我觉得他有点奇怪,怎么忽然瞅着阿克哈巴河就发起了呆。过了一会儿,他表情非常复杂地看了我一下,然后转过身去,准备牵马离去。

“哎,佳克斯——”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和他说几句话,就使用了用来称谓“朋友”的这句哈萨克语,叫了他一声。

他听到我的叫声后,停了下来,准备去牵马的那只手在半空中犹豫了一下,还是收了回去。他走到我跟前,也像我一样说了一句:“哎,佳克斯——”他的声音很有磁性。

我们两个人都不说话,临河而立,望着月光中的阿克哈巴河,长久地沉默着。

此时的阿克哈巴河面仍旧是一片铁青,我仍然感觉不到它是一条河。

这时候,我发现他的右手上有血。再仔细一看,他的那只手正在流血,一滴一滴的鲜血从指缝里流出,滴在沙土中。此时月光正亮,因而他的那只手看上去黑糊糊的,可以肯定已经有大量的血流了出来。

“你的手……”

他把手伸到我跟前。我看见他的手心扎着一根筷子粗的骆驼刺。他把手翻过来,我触目惊心地发现,那根骆驼刺刺穿了他的掌心,在手背露出两三寸的一截。我知道紧挨着阿克哈巴河的山坡上,到处都长着骆驼刺。骆驼刺较之于其他沙漠植物,似乎有着钢铁铸就的枝叶;其枝坚硬无比,其叶锋利如刃,人和动物一旦碰到骆驼刺上,必然会被划破皮肤;如果碰得重了,则会被刺入肉中。

“你这是怎么回事?”

“刚才,我的马看见阿克哈巴河被月光照亮,就狂跑起来,我不小心跌落在地上,这根骆驼刺就钻进了我的手心。”

“疼不疼?”

“有一点儿。”

我扭头去看犯下错误的那匹马,它仍然在出神地望着阿克哈巴河。看它的样子,它很想向着阿克哈巴河一跃而入,但拴在它脖子上的那根缰绳却被它的主人紧紧地抓在手中。

“我本来想在河水中把手上的血洗掉,但一看见阿克哈巴河,我发现我从来都没有发现它在月光中会是这样。我不洗了。”说完,他翻身上马,两腿用力一夹马腹,那匹马就奔腾而起,驰向远处。不一会儿,远处传来了他的歌声。

我知道,此时他跟刚才来阿克哈巴河边时一样,正高声唱着歌。而那些鲜血,伴着歌声,正从他的指缝里一滴一滴地落入沙漠。

他面部的颜色和阿克哈巴河一样,都是铁青色的。

张爱玲

禄兴衔着旱烟管,叉着腰站在门口。雨才停,屋顶上的湿茅草亮晶晶地在滴水。

禄兴在板门上磕了磕烟灰,紧了一紧束腰的带子,向牛栏走去。牛栏角落里,干草屑还存在。栅栏有一面摩擦得发白,那是从前牛吃饱了草颈项发痒时磨的。禄兴抚摸着粗糙的木头,鼻梁上一缕辛酸味慢慢向上爬,堵住了咽喉,泪水泛满了眼睛。

他吃了一惊——听见背后粗重的呼吸声,当他回头去看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禄兴娘子已经立在他身后,一样也在直勾勾望着空的牛栏,头发被风吹得稀乱,下巴微微发抖,泪珠在眼里乱转。

“到底打定主意怎样?”她兜起蓝围裙来擦眼,“眼见就要立春了,家家牵了牛上田,我们的牛呢?”

“明天我上三婶娘家去借,去借!”他不耐烦地将烟管敲着栏。

“是的,说白话倒容易!三婶娘同我们本是好亲好邻的,去年人家来借几升米,你不肯,现在反过来求人,人家倒肯?”

“明天找蒋天贵去!”他背过身去,表示不愿意多搭话,然而她仿佛永远不能将他的答复认为满足似的——“天贵娘子当众说过的,要借牛,先付租钱”。

他垂下眼去,弯腰把小鸡捉在手中,翻来覆去验看它突出的肋骨和细瘦的腿;小鸡在他的掌心里吱吱地叫。

“不,不!”她用那种惊惶和恳求的眼神看着他,“这一趟我无论如何不答应了!天哪!先是我那牛……我那牛……活活给人牵去了,又该轮到这两只小鸡了!你一个男子汉,只会打算我的东西——我问你,小鸡是谁忍冻忍饿省下钱来买的?我问你哪——”她完全失掉了自制力,用蓝布围裙蒙着脸哭起来。

“闹着要借牛也是你,舍不得鸡也是你!”禄兴不做声,抬起头来望着黄泥墙头上淡淡的斜阳影子,他知道女人的话是不必认真的,不到太阳落山她就会软化起来。到底借牛是正经事——不耕田,难道活等饿死吗?这个,她虽然是女人,也懂得的。

后天的早上,鸡没有叫,禄兴娘子就起身把灶上点了火,禄兴跟着也起身,吃了一顿热气腾腾的煨南瓜,把红布缚了两只鸡的爪,倒提在手里,向蒋家走去。

蒋家的牛是一头雄伟漂亮的黑水牛。在禄兴的眼里,它是一个极尊贵的王子,值得牺牲十只鸡的,虽然它颈项上的皮被轭圈磨得稀烂。他一路上高声吹着口哨。到了目的地的时候,牛似乎有意开玩笑,才走了三步便身子一沉,伏在地上不肯起来,任凭他用尽了种种手段,它只在那粗牛角的阴影下狡猾地斜睨着他。太阳光热热地照在他的棉袄上,使他浑身都出了汗。

“杂种畜生!欺负你老子,单单欺负你老子!”他焦躁地骂,刷地抽了它一鞭子。

牛的瞳仁突然放大了,翻着眼望他,它那么慢慢地,威严地站了起来。他一斜身躲过那两只向他冲来的巨角,很快地躺下地去和身一滚,骨碌碌直滚下斜坡的田垄去。一面滚,他一面听见那涨大的牛鼻孔里咻咻的喘息声,觉得那一双狰狞的大眼睛越逼越近,越近越大——和车轮一样大,后来他觉得一阵刀刺似的剧痛,又咸又腥的血流进口腔里去——他失去了知觉,耳边似乎远远地听见牛的咻咻声和众人的喧嚷声。

又是一个黄昏的时候,禄兴娘子披麻戴孝,送着一口两人抬的黑棺材出门。她再三把脸贴在冰凉的棺材板上,用她披散的乱发揉擦着半干的封漆。她那大眼睛里面塞满了眼泪;她低低地用打战的声音告诉:“先是……先是我那牛……我那会吃会做的壮牛……活活给牵走了……接着是我的鸡……还有你……还有你也给人抬去了……”她哭得打噎——她觉得她一生中遇到的可恋的东西都长了翅膀在晚风中渐渐地飞去。

黄黄的月亮斜挂在烟囱,牵牛花在乱坟堆里张开粉紫的小喇叭,狗尾草簌簌地摇着栗色的穗子。展开在禄兴娘子前面的生命就是一个漫漫的长夜——缺少了吱吱咯咯的鸡叫声和禄兴的高大的在灯前晃来晃去的影子的晚上,该是多么寂寞的晚上啊!

[世间感动]

法伊娜的故事

尤里·布伊达

法伊娜已人过中年,双腿还有些粗壮,但她自己并不介意,每天依然穿着低胸装、迷你裙、高跟鞋招摇过市。每当她抬头挺胸地在男人们一片火辣辣的目光中从街上走过时,她浑身洋溢出的自信和激情仿佛照亮了整条街道。

法伊娜的家就住在河岸街的一栋两层楼的房子里。丈夫是搞建筑的,生意做得很成功,大儿子在银行工作,小儿子上大学。法伊娜帮助丈夫管理公司的账目。一家人的生活美满幸福。

但天有不测风云,一桩桩接踵而至的变故把法伊娜原本安宁的生活击了个粉碎。先是丈夫和大儿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一个月后,小儿子又不幸溺水;紧接着法伊娜又被确诊患了子宫癌,尽管做了手术,但为时已晚,癌细胞已经转移。

法伊娜如今已孤身一人,而且还被判了死刑。她卖掉了公司和所有的不动产,只留下了河岸街这栋房子。然后她就把自己锁在了家里,每天像一个孤魂似的从这个房间游荡到另一个房间。晚上她随便找个地方就躺下,但不管在哪儿,她都睡不着。失眠对她来说比疼痛和化疗后的呕吐还让人难以忍受。

为了能在夜里睡上一会儿,法伊娜决定晚上出去散步。她每天穿着高跟鞋走过三条街,绕过一个广场,穿过一座小桥,然后再往回走。整个行程大概要一个小时。虽然这还不至于让法伊娜筋疲力尽,但走了这么一大圈后,夜里睡上两三个小时没问题了。

有一次,法伊娜走到那个广场上的时候,高跟鞋的鞋跟意外折断了,法伊娜崴了脚。她只好手里拎着一只鞋,用一只脚跳着回了家。那天晚上,她足足睡了七个小时。

休息了几天后,法伊娜又恢复了晚上散步的习惯,还是原来那条路线,但现在是改为单腿跳了。

她每天一出家门就开始跳,先是用右腿,一步,两步,三步;再换左腿……从一个路灯跳到下一个路灯。如果路上有行人出现,她就改为双腿行走,她不想让人觉得她滑稽可笑。等行人过去了,她又开始跳。

跳了一年后,法伊娜的生活发生了变化。

每次法伊娜从第一条街转向第二条街的时候,都会听到一阵口琴声,随后在一个小胡同口就会遇到一个叫科斯佳的年轻人。口琴声就是科斯佳坐在自己家门口的长凳上吹出来的。

法伊娜认识科斯佳,她和科斯佳的妈妈是同学。科斯佳很小的时候就双目失明了,不久后,他的父亲也离他们母子而去了。法伊娜对这对母子的遭遇很是同情。

每次听到脚步声,科斯佳就放下手里的口琴,和法伊娜打招呼:“晚上好!”法伊娜很想问科斯佳,他怎么知道是她,但一直没开口。

秋天的一个夜晚,法伊娜又像往常一样从科斯佳家所在的那个胡同口经过时,科斯佳突然拦住了她,问他是否可以和她结伴一起跳。

“我无所谓,”法伊娜喘着粗气说,“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认出你?”

“对,就是你怎么知道每次是我过来了,不是别人呢?”

科斯佳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实话实说了:“是你身上的味道。”

法伊娜一笑。

“好吧。一起跳吧。别掉队。”

从此后,科斯佳就开始跟在法伊娜后面跳,根据法伊娜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判断方向。“您好!”“再见!”科斯佳每次和法伊娜也就说这两句话。法伊娜也没想过要和科斯佳多说点儿什么,她基本上没留意他的存在。但有一次,科斯佳感冒了,不能出来了。那几天法伊娜很失落,像缺少了什么东西似的。科斯佳病好后,又在胡同口等她了。

十一月末的一天,在他们跳上最后那座小桥上时,科斯佳滑倒了,掉进了水里。法伊娜把他从水里救上来,拖到了自己的家,并强迫他洗了个热水澡。那天夜里,科斯佳就留在了她家里。

不久后,大家就都听说了法伊娜和科斯佳要结婚的消息。

“她活不了几天了,”一个邻居老太太说,“他们也生不了孩子。”

“他是个瞎子,”另一个女邻居说,“还小她二十来岁呢。”

法伊娜和科斯佳结婚那天,教堂里挤了个水泄不通。教堂前的广场上也聚了一大群人。当新人从教堂里走出来的时候,一支百人乐队用口琴演奏起了门德尔松的婚礼进行曲。法伊娜一袭白色低胸丝绸婚纱,头上戴着用雪白的鲜花编织的花环。她身姿挺拔,目光炯炯,步履轻盈。科斯佳身着藏蓝色西装,胸前别着一朵鲜花,准确无误地把法伊娜领到了轿车前,打开了车门。他们的车绕着广场走了三圈,然后停在了一家饭店门前,科斯佳的妈妈和饭店的女主人早已等候在那里,科斯佳的妈妈手里端着面包和盐,饭店的女主人用一只古老的铜托盘端着高脚杯。那支百人乐队再次奏起口琴。在众人“苦啊!苦啊!(俄罗斯人的婚礼习俗)”的欢呼声中,新人热烈拥吻。饭店的女主人一遍又一遍地给大家斟酒,人们一次又一次地举杯祝福。直到繁星满天,大家才把这对新人送回家。

这场婚礼让人们一直津津乐道,久久难以忘怀。甚至一年后在为法伊娜举行的葬礼上,人们还在回忆法伊娜那件丝绸婚纱,回忆她头上那串雪白的花环,回忆她执著坚毅的目光……还有那天婚礼结束时,法伊娜说的一句话:“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就应该好好地活着!”

还没有骑上白马的王子

1

秦乐乐收到前男友钱宇寄来的结婚请柬之后,心里突然像被猫挠了一般纠结万分起来。她觉得这就是赤裸裸的挑衅加炫耀。四环以内的房子又怎么了,三室二厅又怎么了,全额付款又怎么了,赚了大钱又怎么了,在五星级的酒店置办婚宴又怎么了,又怎么了又怎么了!

秦乐乐一边愤慨一边吃着徐路洋给她煮好的板栗。为了方便煮熟,每一颗板栗上都被徐路洋划开了一道适中的小口。

徐路洋挂着Kitty猫的粉红围裙不时地走过来帮秦乐乐清理桌上吃得一片狼藉的板栗皮,然后宠爱地抚摸一下她的头发。

和徐路洋恋爱的这两年,秦乐乐的整个身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宁可饿死也要攒钱买衣服的习惯被彻底推翻;晚上只吃一个苹果的瘦身食谱遭到了强烈抨击,每周都要逛商场的乐趣变成了在家乐福、物美等一系列超市蹲点等待打折蔬菜。就这么两年下来,秦乐乐从一个月光潮女脱胎换骨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已经out很久了的小胖妹。

2

去不去参加钱宇的婚礼呢?这个问题没日没夜地纠缠了秦乐乐三天。她不想让肥胖的自己和木讷的徐路洋成为新郎新娘的陪衬,她也知道两个星期内不可能让自己从胖妞变成林志玲。好友们轮番劝慰她不去不就得啦。可是秦乐乐不甘心,钱宇不是料定她不敢去吗?那她就偏要去。

三年前的那个下午,因为钱宇的背叛,秦乐乐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扇了他一个耳光。秦乐乐猜想,钱宇是来讨回当年的那个耳光的。只不过她打在了他的脸上,他却誓要打在她的心上。

秦乐乐是第一个在公开课上躲在阶梯教室后边和男友偷偷接吻的女孩,是第一个跑到男生厕所给男友送手纸的女孩,是第一个当着大伙的面扇男友耳光的女孩。那些日子里,秦乐乐很用心地爱过钱宇。只是她对待感情很分明,爱时赴汤蹈火,恨时恩断义绝。

这个陪伴着秦乐乐度过三年象牙塔生活的男孩,如今要以非常骄傲的姿态和别的女生结婚了。她久久凝望着饭桌对面憨厚的徐路洋,他正全神贯注地给她挑肉最多的排骨,然后一块一块地夹到她的碗里。

秦乐乐突然觉得有一股怒火袭来。她啪地放下筷子,冲着一脸茫然的徐路洋大吼:“做的什么排骨啊,咬都咬不动,不会做就不要做,吃得不痛快还糟蹋了钱。”

徐路洋还没反应过来,秦乐乐先哭了。

3

秦乐乐开始频繁地冲徐路洋发火,这火气因何而来她自己也搞不清楚,反正就是不顺眼了,就是不爽了。

说话也不自觉地带起刺儿:“你看看人家都自己创业了,你还整天守着那点破股票倒腾,你又没本事倒腾成百万富翁;又研究菜谱,咱有点出息好吗?你现在给我一个准确的答复,你到底准备什么时候买房子?”

秦乐乐说这些话的时候,徐路洋耷拉着脑袋出了门。秦乐乐的眼泪像没关紧的水龙头一样滴滴答答地流出来。她讨厌死这样的自己了,可是她就是忍不住要比较。

为什么身边的姐妹都找到了有钱又完美的男人乐享清福,而自己却还在和小职员徐路洋同甘共苦呢?秦乐乐对于这个问题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眼看着参加婚礼的日子逼近了,秦乐乐在长达一周半的纠结感慨中决定硬着头皮应战。她先是花了将近一个月的积蓄为自己买了一套华美的白色礼服,然后又从朋友那里借了一串珍珠项链,最后从达芙妮选了一款米白色细高跟公主鞋,她已经盘算好,早上先去公司附近的美发店里做头发化妆,然后坐朋友的车去婚礼现场。

秦乐乐从没有穿过高跟鞋,为了避免出丑,她在小小的房间里,对着柜子上的大镜子练习了不知道多少遍,她要走出最优雅从容的步伐。她得意忘形地认为:自己才是那场婚礼的主角。

5

从走进婚礼现场的那一刻起,秦乐乐就感受到了许多投射在身上的赞美目光。她自己也对镜子中温婉优雅的女人满意极了。白色的高腰礼服裙恰好遮盖了她身材上的不完美,高高盘起的发髻展示出她温柔娴静的一面,更有画龙点睛一笔的是垂在她锁骨上的珍珠项链和脚上着的同样色泽的高跟鞋。

新娘新郎行完礼,钱宇牵着新娘的手向着秦乐乐走来,秦乐乐端庄地和他们握手,自然而流畅地说着祝福语。最后钱宇说:“乐乐,当年你的一耳光教会了我一心一意,而爱情就是这样,你总是要从一段感情里获得成长,然后才能学会如何去爱。希望那个已经成才的白马王子,早日寻到你。”

秦乐乐抿着嘴笑起来,她想起家里正在为她做饭的徐路洋;踏实憨厚的徐路洋;不会撒谎的徐路洋;任她无理取闹、欺负凌虐的徐路洋;永远默默站在她身后给她做依靠的徐路洋。原来他一直在用他爱她的方式教她成长、等待她成长。

即便是潇洒帅气的钱宇,大富翁钱宇和此刻正满眼温柔的钱宇,都没能将秦乐乐的心海激起一丝涟漪。从和他的感情画上句号的那一刻起,她已经不再爱他,她只不过是患了“前男友后遗症”,自己将自己锁进了圈里。

穿着高跟鞋长时间站立之后,脚后跟疼痛难忍,白色礼服更是勒得她呼吸困难。她开始无比想念起徐路洋给她买的嘻哈猴大棉拖和粉红色棉布睡衣。她突然想起那句话:永远知晓自己所需的人才是最适合的,适合的就是最好的!

秦乐乐的电话响了,是徐路洋打来的,他说:“乐乐,我在离酒店最近的公交站牌等你,你没穿过高跟鞋,怕你脚疼我带了你的棉拖鞋,你待会走的时候换上。”

秦乐乐的眼睛湿润了,她终于明白:虽然徐路洋没有白马,但他却是她的王子。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些还没骑上白马的王子,在他们没有钱买白马之前,我们依旧应该相信并且尊重他们。鼓励他,给他动力。因为每一个男孩都有成为王子的潜力。

6

夜晚的公交车上,乘客很少,其中有这样一对儿:身着白礼服裹着羽绒大衣的女孩脚上蹬着一双嘻哈猴大棉拖,旁边眉清目秀的男孩正端着保温桶,往女孩的嘴里喂着鸡汤。男孩唠叨着:下个月应该节省点了。因为治疗女孩的“前男友后遗症”花了不少钱呢,一套礼服一双鞋都够一个月的开支了。

末了,男孩说:“这个月的年终奖金下来,我们就可以付房子的首付了。这两年让你跟着我受苦了!”

女孩转过脸,望着夜空上的繁星掉下了幸福的眼泪。

只有你听得到

李离

1

林晨的职业比较奇怪,算是选秀节目的副产品——职业粉丝。

无论是超级女声、快乐男声、花儿朵朵、草儿青青……林晨已经做了6年的职业粉丝。

刚毕业那段时间,林晨梦想着做一名歌手,她不停地参加比赛,但比赛这种东西,黑幕多得要命,然后理所应当地被PK掉了。

林晨的嗓子很特别,在小时候,甚至发不出声来。医生说,是因为声音频率和别人不一样,不是不能说话,只是说的话大家都听不见。

正常人的声音频率是85Hz~1100Hz,她那时的声音频率居然低到只有52Hz。

可随着她慢慢长大,声带渐渐好转,就像被调整好频道的收音机。

2

林晨是赵阳选进公司的。

赵阳公司的规模不大,根本留不住什么人。不过他长得很帅,所以打定主意,要签到那些有潜力又懵懂的小女孩,第一时间签下,再倒手转卖。

林晨本来是他想做的第一笔买卖,虽然没有成功,但林晨居然有一种能带领狂热粉丝的特质,和她一起的粉丝,都会变成团队里的铁杆。

于是赵阳改变计划,从卖艺人变成了卖粉丝,经常组织大型活动,让林晨带队。

水到渠成的,他们成了情侣,虽然赵阳就像林晨的嗓音一样不可捉摸,但林晨还是义无反顾。她说:“这是第一个觉得我重要的人。”3

终于,公司好不容易有机会去澳大利亚金岛沙滩做个节目,赵阳兴奋地对林晨说:“这是发展的好机会,如果成功了,我就向你求婚。”

可到现场给人打气的时候无论她怎么叫声音也发不出来——她的嗓音又回到了原来的频率。

失去了林晨带动下的粉丝团就什么都不是了,惹得明星和公司都大发脾气。赵阳看着林晨说:“你走吧。”

工作自然是丢了,但这种心疼却比不上赵阳离开她所带来的痛苦。

嗓子在休养期间不能说话,她又不喜欢上网,一直不觉得自己是聋哑人的林晨,连手语也不会。无法与人交流的她,干脆就玩起了一种冷门东西——发报机。

那台发报机是父亲留下来的,小时候曾经担心她嗓子好不了,父亲就对她说,如果哪天她去很远的地方工作,就可以用发报机互相联络。所以,她懂得摩尔斯电码,在无聊的时候,也通过这个小小的二极管无线电发报机认识了不少朋友。

Waves是那人的名字,他说自己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外海的某座小岛,35岁,喜欢潜水和游泳。他给林晨讲美丽的海底风景,珊瑚丛里的小丑鱼总那么胆小,笨拙的海龟永远只有靠潮水的力量帮自己翻身,散发着各色光芒的贝壳像碎掉的星星。

林晨渐渐忘记了赵阳带来的伤痕,忘记了自己不能言语的痛苦,她沉浸在一短一长的摩尔斯电码中,她终于又找到了一个在乎自己的人。

于是,林晨无可救药地爱上了Waves,爱他通过那一长一短的摩尔斯电码在她脑海里作出一幅又一幅无与伦比的画作。

在林晨的心里,她无数次地想问Waves,他是不是也不能说话,所以只有用这种简单到极点的摩尔斯电码与人交流。但这样的话从未问出过,她怕破坏了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

当然,林晨也没有对Waves倾吐过自己不能说话的事实,坦白是一件多么令人恐惧的事。

4

林晨无数次地猜想,Waves到底是做什么职业的?怎么可能有那么多时间流连于海岛蓝天之间?

直到有一天翻杂志,看到《世界上最好的工作》这篇报道。无论是工作环境的描述还是杂志彩页配上的图片,都是他电报所述她心中所想。

报道说,澳大利亚昆士兰旅游局将在全球范围内招募一名大堡礁看护员,他的任务是探访大堡礁附近的诸多岛屿,亲身体验各种探险活动。

Waves一定是某个海岛的看护员。她一边偷偷地想着,一边努力地存钱,她要去澳大利亚看他。

林晨找熟人托关系买了最便宜的机票,住了最便宜的旅社。她每天都向人打听,哪里有Waves这个人。

她不能说话,只有不停地写便笺纸。

她说,我来看你了,我在澳大利亚。在昆士兰外海,在某座小岛。我想见你。

他没有回音,过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回音。发报机突然变得沉重起来,像失去灵魂一样发着死气。

5

她变得绝望了,也许他根本就不在澳大利亚,所有的美丽图画不只是她的梦想也是他的幻想。她失去了工作,嗓子也许永远无法休养好,自己的所有积蓄在这场浪漫但是全无意义的旅行里挥霍殆尽。

一天后,她坐船去了汉密尔顿岛,她找了块很高的石头,想把自己葬在这片美景里。她跳了下去,感觉身体像羽毛一样轻,那一瞬间离太阳很近,很温暖,然后沉进了冰冷的海里。

在海里,她隐约听到了一个声音,随后一股很大的水流将她顶出水面。她顺着这股水流去向岸边,她听见海滩边有人在叫:“看,鲸鱼!”

她挣扎着站起来,没想到居然毫发无伤。向海面上远远望去,一根硕大的水柱冲天而起。她在恍惚中回到旅馆,正在发愣时听到发报机传出响声。

“你已经见到了我,回去吧。”Waves说。

6

他告诉她,自己是一头露脊鲸,和其他的鲸鱼15~20Hz的声音频率不同,他的声音频率有52Hz。刚好和她的音频一样。

她那次做节目的金岛海滩,除了是度假胜地,更是著名的鲸鱼坟墓。每年都有大量的鲸鱼在那里因为搁浅而死。Waves当天被巨大的暗流冲上浅海,他想努力游回深海,可过了很长时间暗流也不消退,他渐渐没了力气,这时候,他听见海岸上有一个声音不断地在喊:“加油!加油!”

那个声音正是林晨的,当时,她的嗓音没人能听到,除了鲸鱼。

就是这样只有他听得见的加油声,让他能有力气支撑到暗流结束的时候。

于是他用声波截取了她发报机的信号,他想感谢她的救助。他知道林晨和赵阳的事,知道她失去了工作和爱情,他表达了自己的宽慰,给林晨讲述海底的故事,想让她好起来。没想到林晨却爱上了他。

她最终没有回到城市,有位好心的老板娘让她留下打工,并帮她办了护照。她每天对着那片海,看Waves喷出水柱,告诉他,她还在。

KTV很想你

夏霏

KTV很想你

KTV告诉我,它很想你。

今晚我和室友唱KTV。连平常很害羞的新室友弟弟都来了,唯独漏掉前男友——我并没有特别邀请他。我不知道你听了是什么感觉,但对我而言,那是我痊愈的一个征兆。

虽然KTV充斥着俗艳的气息,但无所谓,不是跟你去的地方,其实看起来都一样。

记得我们第一次私下邀约,就是去唱KTV。那时我不知道你的企图,当我告诉你要去接学妹时,你有点不解。后来我才知道,这只是我们俩之间的私人邀约。

心动时刻夜唱吗?对不起哦,我其实没想这么多的。

路上,我问你是什么血型。

“A。”

“我喜欢A型的人。”我说。是真的喜欢哦,因为他们有我没有的耐心。

车上的学妹也是A型。话才刚说完,我们便找到隐匿在巷弄间的好乐迪。包厢内,你从书包拿出一个哆啦A梦脸的圆形娃娃出来。“是钱包吗?”我问。

你摇摇头,用很笨拙的动作神秘地把娃娃藏到身后。娃娃再次出现时,已经是有手有脚的一个小布偶。不过是把拉链里隐藏的身体拉出来的无聊小把戏,我却笑得不可自抑,一把把娃娃拿来研究半天。对于我的捧场,你很得意。

之后我们进了包厢。“帮你点陈升。”我鸡婆又贴心地说。

“信乐团《千年之恋》还有《北京一夜》会唱吗?要跟我唱歌不简单哦。”我嚣张地说。

我们还真是旗鼓相当呢。“太好了,我终于找到可以和我唱《北京一夜》的女生!”你飙完歌,很开心地说,“下次我们乐团公演,带你一起去。”“那恐怕会爆满。”我开始拿架子。

那天我们还拍了很多照片。

这是我们第一次合照。那时的我们,没想到后来竟还会有更多更甜蜜的合照。命运真的很奇妙,当俩人要在一起前,会有很多很多征兆。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血型的人,好。找到一个能捧场你无聊把戏的对象,很好。找到一个可以一起合唱的对象,更好。

黑眼珠很想你

黑眼珠告诉我,它们很想你。

你和我一样,都有着浓墨般的黑眼珠。不同的是,上升星座在天蝎的你,凝视我的时候,我感觉到一股深邃的神秘。

你极少盯着一个人看,你借着不断的言语来架空交际,所以你的眼神是不断飘移的。只有在我面前,我能够捕捉你安定的注目。当你看着我时,就好像看进我的灵魂里,让我用任性、骄纵、狂妄来缝缀伪装的坚强盔甲,不堪一击。像是看到黑暗中亮点的猫,视线紧紧地被抓牢,我会忍不住感到心动。

遗憾的是,我无法亲见你离去的背影,所以我的黑眼珠里,没法留下你的残影。只是我仍牢牢记得,你那深邃且致命的注目。

鼻子很想你

鼻子告诉我,它很想你。

第一次发现你的鼻子很挺,是在我们去九份回来之后。“哎,其实你长得不错耶!”看着在九份拍的照片,我说。原本觉得留着络腮胡的你是条粗犷的汉子,但仔细看你的五官,竟然发现你其实长得很清秀。

“不然你以为我干吗留胡子?因为没胡子的我,简直就是一个‘娘’字了得。”在吻未落下之前,你的鼻子摩挲过我的脸颊。

“不行,你这样会让我很心动。”我说。在每个美好时刻的当下赞美,这是我的好习惯。

你笑,然后烙下一吻。鼻子就像探测器,嗅到了心动的频率。

牙刷很想你

牙刷告诉我,它很想你。

我们去旅行时,不约而同地做了一件事。当洗完澡刷好牙,都会把牙膏挤好在牙刷上,盛一杯水,让对方一进浴室就可以刷牙。

一种贴心的默契,一种狡诈的心机。你,让我和牙刷,每天早晚都得想到你。

手指很想你

手指告诉我,它们很想你。

你说,可别小看你的甜不辣手,它们弹起吉他来,可是很灵巧的。我戏称你是我的“甜不辣吉他手”。听起来很可口,对吧。我好想咬一口!

你的手掌很厚实,很有安全感。你说,我们第一次去逛街时,你一直期待我会牵上你的手。我笑着摇头说,你少做梦了。要我主动去牵别人的手,除非,我已经把心给了那人。

牵手,是一种关系的承诺。而我要的关系,是贪婪的永恒。我最喜欢在大街上牵你的手,好想向全世界宣告:看!我们有一双细长的左手和胖嫩的甜不辣右手。

而且,我们的手是牵着的。

枕头很想你

枕头告诉我,它很想你。

第一次见面,我们对彼此的印象并不怎么好。你觉得我开口闭口都在谈写作,一副文艺女青年的做作模样;我则是觉得你心不在焉,一副讨人厌的样子。

见面后几天,你会天天约我一起聊天吃饭,把我制约到一到黄昏就期待你出现在我房门口带我去吃饭的情形。甚至习惯饭后和你天南地北地聊,聊到眼睛都快睁不开,还是舍不得结束话题。

后来,我干脆给你一个枕头,让你可以在我房间打地铺,陪我聊通宵。“给了我枕头,你不就没得睡?”你贴心地问。“不要紧。我给你的是‘噩梦枕’,我自己也不敢睡。”我说。

自从跟前男友分手后,我开始天天做噩梦,醒来总是哭的,却时常忘记梦的内容。

后来,阿良寄送了我一个新枕头,可是我却极少用。因为我们在一起了,我的枕头,就是你的胸膛呀。

“好吵哦,可不可以小声点?”我任性地嫌你的心跳声。

你无辜地说:“没办法啊!你在我怀里,我能不心跳吗?”

“那,不可以让我做噩梦哦!”我拍拍你的胸膛,说。

你笑着应允。

唯一可以为我带来美梦的,是你那片嘈杂聒噪的胸膛。

我很想你

你对我有多宠爱,我就有多爱你。那毫无芥蒂的爱,足以抵挡所有后来呼啸而过的孤单。

土墙上的划痕

铁凝

作家成功的路径千差万别,但有两点是他们必备的,那就是爱与意志。

很多年前,一位年老的女作家对我讲起过她的初恋。那是中国的抗日战争年代,她是八路军中一名14岁的战士。她暗恋着一名大她几岁的士兵,当时他们的部队驻扎在一个村子里。一天那士兵被派去前线,她和战友们去送。她知道他很可能一去不回,却没有能力也没有勇气说出她心中汹涌的爱和巨大的悲伤。她就那么走在人群后边,沿着村口一户农民家的院墙一直到村外。那是中国北方农村常见的一种“干打垒”土墙,她一边走着,一边下意识地用大拇指在土墙上深深划着,一直划到土墙尽头,一直到那士兵消失在原野上。后来士兵牺牲了,这女孩子每天都到村口去看土墙上被她的指甲划出的那道深痕,土墙上那道长长的划痕便是她的初恋。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年过80岁的女作家告诉我说,即使在今天,每当想起初恋,她的大拇指仍然会升腾起一种灼热。我记住了那灼热的大拇指,那是独属于这位女作家的简朴而诚挚的爱。

当我在书桌前坐下拿起笔时,有时会莫名其妙地想起这位作家的初恋故事。在全球化的喧嚣中,我们应该有勇气重振爱与意志,写下有体温的字,如同那位女作家讲述过的灼热的拇指,那儿有生命的质感,有作家活生生的个人面目。

母爱的脉搏

谢志宏

“小心开车,到家打个电话!”电梯口,母亲又像往常一样叮嘱妹妹。其实,妹妹回家只有五分钟的路程,车子拐两个弯就到。

送走妹妹,母亲一直坐在沙发旁守候电话。老人嘴唇不停地嚅动,好像在念叨什么。不一会儿,母亲站起来,像是准备接电话。女儿眼尖,问我:“奶奶和姑姑怕是有心灵感应?”话音未落,电话座机响起了《大城小爱》的彩铃声。

接过电话,那端传来妹妹的声音:“妈,我们到家啦!”我抬头看了看挂钟,时间恰巧过去了五分钟。大字不识的奶奶,不会认挂钟,也不会认手表,她是怎么计时的呢?女儿哪里知道,奶奶的计时器装在心中,一向走时准确,误差绝不会超过十秒钟。这个秘密,只有我知道。

那年中考,正值盛夏。因为午觉睡过了头,我被监考老师挡在了门外。母亲央求校长,好说歹说才让我进了考场。成绩下来,与师范录取分数线仅有一分之差。不少老师都惋惜,按我平时的学习成绩,考师范是不成问题的。母亲把责任都揽到了自己身上,逢人就说:“是我误了孩子啊!”

怎么能怪母亲呢?那时,对手头拮据的家庭来说,钟表都是奢侈品。前一天,她特意问了戴手表的邻居,按照时间就着太阳做下了记号。母亲想得不错,看看门前大槐树的影子,到了做记号的地方,就该叫醒我去考试啦。

偏偏老天不作美,太阳在考试前躲进云层里了!叫早了,担心儿子没休息好影响考试;叫晚了害怕耽误了儿子考试。等母亲找到邻居,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庆幸的是,当年因为有人体检不过关,我被补录取总算是圆了师范梦。

有了这回教训,母亲被逼无奈,又琢磨出了一套计时法:按着脉搏数数。我到现在都不清楚,经过多少次失败的尝试,她才将误差控制在十秒之内的。

真正知道这个秘密,是五年前的一个晚上。那晚,我离家到十里外的镇政府参加会议。怕母亲在家牵挂,就在半路上给母亲打电话,撒了个谎说已经到单位啦。电话那头,是母亲的嗔怪声:“傻孩子,你才走了一半呢。”

半晌,我无语。也许是母亲没搁好电话,我分明听到手机里有人在和着节拍做什么。打开手机免提键,里面传来母亲清晰的数数声:“3……4……5……”原来,母亲以为我关掉了手机,继续在按着脉搏计时呢!

那一瞬,我泪流满面。只因为:人世间,有一种脉搏叫母爱。

6岁女儿煮在一碗面里的爱

佟才录

那年他30岁,相继遭遇了人生中两次最悲惨的下岗。一开始是工作“丢”了;再后来,老婆抛下6岁的女儿,也“丢”了。

那段日子,是他人生中最灰暗的时期。他每晚不醉不归,回到家倒头就睡,沉醉不醒。一晚,他再一次大醉而归,衣服也不脱就一头扎在床上。那晚他喝得太多了,吐得一塌糊涂。吐过后,他觉得身上轻松了不少,便翻了个身呼呼睡去。不知过了多久,他耳畔恍惚听到一个稚嫩的童声在轻声呼唤:“爸爸,吃面!”接着便闻到丝丝缕缕的面香。他睁开惺忪的眼睛,床前,立着一个瘦小的身影:6岁的女儿,手里捧着一碗面。那面冒着一丝丝香气,在他鼻孔间萦绕。他使劲晃了晃头,清醒了一下大脑,感觉到胃部有点痛,这才恍惚记得,他呕吐了。可床头、地板却都很干净,才意识到女儿已经帮他清理过了。

他接过女儿的面,一下呆了。那是怎样的一碗面啊?女儿显然没等水沸就下了面,否则面条不会数根粘在一起,形成粗粗的一缕。他挑了一箸放进嘴里,面半生不熟,而且盐放多了,很咸。汤上漂着一粒粒的油珠儿,显然是没等油烧热,就添加进了水,一股生油味。女儿煮的面,真的很难以下咽,但他还是狼吞虎咽,把那碗面吃得一点不剩。吃完后,他似意犹未尽地抹抹嘴,问女儿:“你是怎么煮的面,这么好吃?”女儿兴奋地告诉他:“我不会也不敢开煤气,就只好用电饭煲,先把水烧热,把面条放进水中,再放油、盐、葱花……”女儿又问,“爸爸,我煮的面真那么好吃吗?”他把流到腮边的泪水随着面条吞到肚子里,说:“嗯,好吃!好吃!我女儿煮的面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面!”女儿听了夸奖,举着小手欢呼雀跃起来:“那以后你晚上再喝酒回来,我就给爸爸煮面吃,妈妈以前说过,喝酒不吃饭对胃不好……”

他忍了很久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他一把搂过女儿,摸着她的头说:“爸爸以后再也不喝酒了。”那以后,他在中学校门口摆了一个修车摊,那一年,他也把女儿送进了学校。

如今,一晃20多年过去了。他的女儿大学毕业了,在外企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女儿不让他再去给人修车了,每晚都风雨不误地回家给他煮上一碗面。煮面、吃面成了女儿和他每晚的必修课,一直坚持了20多年。

他至今仍记得,女儿给他煮的第一碗面,给了他重新面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那是他今生吃过的最好吃的一碗面,因为那碗面里融进了女儿的爱。

一张狗的照片

詹姆斯·瑟伯

前不久,我在翻旧东西时,看到它的一张模糊不清的照片。它已经死了二十五年,它名叫雷克斯。它一只眼睛上有深色斑纹,有时候它看上去像是个小丑,有时候让你联想到一位戴着礼帽、抽着雪茄的政客。不管怎么样,在去完成我和我的哥哥、弟弟给它布置的艰巨任务时,它也从来不失尊严。其中有一项任务,是把一段十英尺的楼梯扶手从后门带进院子。我们会把扶手扔进一条巷子,让它去捡回来。雷克斯像个摔跤手一般有力气,它会咬住那段楼梯扶手的平衡点,把它提起来,很有信心地向着大门一溜跑来。当然,因为大门只有四英尺左右宽,它狠狠撞了几次后才发现,它没法把扶手横着带进来,但是它不肯放弃。最后琢磨出来该怎么做,就是咬着扶手的一头拖进来,一边低声吼着。

它咬架很厉害,但是它从来不主动挑起咬架。它从来不会照着对方的脖子咬,而会去咬一只耳朵(那样会给对方一个教训),它会一咬几个钟头。它最长时间的一次咬架从黄昏一直持续到天色漆黑,是在一个星期天,在哥伦布市的东大街上,跟一条体型大、脾气坏的狗咬架,那条狗的主人是个大块头黑人。那个黑人大着胆子设法把两条狗抱起来,开始在头顶甩动,最后让两条狗像扔锤子比赛中的锤子一样飞了出去,尽管它们被重重地摔在十英尺开外,雷克斯还是咬着不放。

两条狗最后一步步挪到了汽车道上,过了一会儿,两三辆有轨电车也让这场咬架给挡住了。有个司机想用一根转辙器连杆把雷克斯的嘴巴撬开,有人点了一把火,用一根棍子做成火把举到雷克斯的尾巴那里,但是它根本不理会。水龙头接上了,强劲的水流对准两条狗冲。雷克斯又坚持了一会儿,这段时间水流冲击着它,让它就像洪水中的一根木头。它最后松口时,离咬架开始的地方相距一百英码。

游泳是它最喜欢的娱乐。它第一次看到一大片水时(阿拉姆溪),它在陡峭的岸边紧张地小跑了一会儿,一阵猛叫,最后从比水面高出八英尺或者更高的地方跳下去。它奋力迎着强劲的水流逆流而上,每一英尺都前进得艰难,还一直在吼。

有天夜里,午夜后过了很久,它趁着月光去游荡,弄回家一个小小的五斗柜。没带抽屉,也不是个好的五斗柜——不管怎样,那是它想要的,很可能是那个五斗柜带来了一个不错的运输难题,可以验证一下它的勇气。当时我们听到它想把五斗柜拖上走廊,我们下楼打开了走廊灯。雷克斯在最高一级台阶上,正在使劲把那东西拖上来,却不知怎么卡住了,它只是不肯松口。我想要不是我们去帮它,它会直到天明都不肯松口。

在它的世界里,没有什么不可能,就连死亡也不能击垮它。有天傍晚,它走回家,但是走得太慢,太不稳当,不像在过去十年里脚步轻快地在我们家那条大街上走回家的雷克斯。它进大门时,我想我们都知道它快死了。它显然挨了一顿打,很可能是它跟哪条狗咬架,那条狗的主人打的。它的头部及身上都有伤口,它舔了舔我们的手,走得摇摇晃晃,倒下了,然而又站起来。我们看得出它在找谁,它的三个主人中有一个没回家,还要再过一个钟头才到家。那个钟头里,那条狗就像跟阿拉姆溪冰冷而强劲的水流搏斗时一样,跟死神搏斗。等到它等候的那个人真的进了大门时,雷克斯朝着他歪歪扭扭地走了几步,用嘴巴和鼻子碰碰他的手就再次倒下,这一次,它再也没能站起来。

带来快乐的鹬

李冰

第一次在我家附近的海滩看见她时,她六岁。那天,我心情郁闷,就开车去了距离我家三四英里的海滩。

她正在造一个沙子城堡之类的东西,她抬头看看我,她的眼睛如大海一般蔚蓝。

“你好。”她说。

我点了一下头,实在没有心情跟个小孩闲聊。

“我正在盖房子。”她说。

这时,一只鹬从我身边划过。

“那是一只快乐。”小女孩说。

“你说这是一只什么?”

“我说这是一只快乐。妈妈说鹬的出现能带给我们快乐。”

那只鸟沿着海滩走远了,“再见,快乐。”我自言自语道,“你好,痛苦。”然后我转身继续走。我很沮丧,我的生活似乎完全失去了平衡。

“你叫什么名字?”她还不罢休。“罗伯特,”我回答,“我是罗伯特??皮特森。”

“我是温蒂。我六岁。”

“嗨,温蒂。”

她“咯咯”笑起来。“你很好笑。”她说。

尽管我心情不好,但也跟着她笑了。我继续向前走,她银铃般的笑声也跟着我。

“P先生,以后再来吧,”她喊道,“我们会玩得很开心的。”

随后的几周又是另外一番景象:和一群孩子打交道、参加家庭教师协会的会议,照顾生病的母亲。一天早上阳光明媚,洗完碗我对自己说:“我需要一只快乐。”于是我穿好衣服出发了,美丽的海滩正等着我。凉风习习,我大步向前走去,想要重获我需要的宁静。我已经忘记了小女孩,当她出现的时候,我吓了一跳。

“你好,P先生。”她又“咯咯”笑起来。

“我们一起散步吧。”我注意到她的脸长得很漂亮。

“你住在哪儿?”我问。

“在那里。”她指向一排避暑小屋。

我想,现在是冬天,他们住在这儿不是很奇怪吗?“你在哪儿上学?”

“我不上学。妈妈说我们在度假。”

我们一边在沙滩上往前走, 她一边喋喋不休地说着孩子气的话,但我却在想别的事。我要回家时,温蒂对我说,这是快乐的一天。不知为什么,我的心情也好多了,我朝她笑笑,说我也这么认为。

三个星期后,我又带着慌乱的心情来到海滩,我甚至没有心情和温蒂打招呼。

温蒂撵上我的时候,我直接对她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今天我想自己待着。”

她看起来异常苍白,而且说话上气不接下气。“为什么?”她问。我转过身来,对她大叫道: “因为我妈妈死了!”然后我想,上帝啊,我为什么对一个孩子说这些呢?

“哦,”她轻声说,“那么这是糟糕的一天。”

“是的,”我说,“昨天和前天也都很糟糕,走开吧!”

“那让你感到难过吗?”她问。

“什么让我感觉难过吗?”我对她感到恼怒,也对自己感到恼怒。

“当她死的时候。”

“当然难过了!”说完,我就不再理她,大步走开了。

之后一个月左右,我又去了海滩,可她不在那儿。我感到内疚和惭愧,我知道自己想她了。散完步,我走向小屋,敲了敲门。一个有着蜂蜜色头发、看上去很憔悴的女人把门打开了。

“你好,”我说。“我是罗伯特??皮特森。今天,我没有看到你的女儿,她在哪儿呢?”

“哦,皮特森先生,请进。温蒂经常提到你。恐怕她打扰你了吧。如果她打扰你了,请接受我的歉意。”

“哪里!她是一个可爱的孩子,”我说,我突然意识到我说的是心里话,“她在哪儿呢?”

“温蒂上周死了,她得了白血病。可能她没有告诉你。”

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摸到一把椅子坐了下来,我喘不上气来了。

“她爱这片海滩,所以她说要来,我们不能说‘不’。她在这儿似乎状态要好些,度过了许多她所说的‘快乐时光’。但几周前,她的病情恶化了。”她的声音颤抖起来。

“她留了东西给你……如果我能找到的话。你能稍等片刻,我去找找吗?”

我愚蠢地点点头,脑子里搜索着什么,任何话,可以跟这个可爱的年轻女人说的任何话。她递给我一个弄脏了的信封,上面用黑色幼稚的笔体写着“P先生”。里面是一张色彩明亮的蜡笔画——黄色的海滩,蓝色的大海,棕色的鸟。下面仔细地书写着:带来快乐的鹬。

我的眼里充满了泪水,一颗不记得如何去爱的心灵又被打开了。我拥抱了温蒂的妈妈。

“我很遗憾,我很遗憾,我很遗憾……”我一遍遍地咕哝着,我们都流下了眼泪。

我把那张珍贵的小画装帧后,挂在我的书房里。那六个字——每个字代表她所活过的一年——一直在告诉我和谐、勇敢、和不求回报的爱。蓝色眼睛、沙色头发的海边小孩给我的礼物教会了我如何去爱。

[成功之钥]

投狗所好

睿雪

前不久,在中国天津一个宠物食品卖场里发生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进去的每只宠物狗都会直接冲到雀巢公司旗下的普瑞纳宠物食品公司的狗粮专柜,然后“赖”着不走。卖场里的每个人都感到十分惊奇。主人们更惊奇于宠物的“选择性”,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为它们买下一罐又一罐这种品牌的狗粮。

许多人不解,为什么宠物狗能够“自主”挑选粮食,而且都是选择同一个品牌?雀巢大中华区总裁穆立揭开了其中奥秘:卖场的广告里面有玄机。

天津普瑞纳宠物食品公司的狗粮已经推出好多年了,但销量并不是非常理想。穆立知道现在宠物食品品牌太多,竞争非常大,想要争取更多的份额就必须有自己的特色。可该从哪里突破呢?

穆立一遍又一遍地搜索关于狗的信息,希望能从中获得一些灵感。当他浏览到“狗的听觉比人类灵敏两倍,能听到人类听不到的频率”这样一个信息时,顿时灵光一闪:很多消费者都喜欢带着狗狗一起逛宠物食品超市,我们能不能针对狗狗推出一个特别的广告?穆立当即找来广告部的负责人。

广告部根据董事长的建议,策划了一个别致的广告——里面插入了只有狗狗才能听得到的高频音调。随后,普瑞纳公司把这个广告先放在天津一个宠物食品卖场试播。没想到,这个广告一经播出,很多顾客的宠物狗“闻声而来”,直接把主人引到普瑞纳的狗粮专柜。那些没带狗出来的顾客见那么多人抢购普瑞纳狗粮,自然也参与了进来。

看到这个广告的效果这么好,穆立立即决定在各大宠物食品卖场不间断播放。果然,此后的连续几个月时间里,普瑞纳狗粮销量一直遥遥领先,几乎占领了一大半市场份额。

用独特的声音吸引来宠物狗,普瑞纳狗粮大卖的秘诀就在于董事长穆立遵循了“狗狗就是客户群”这样一个准则。

一块草坪,打败一个国家

潘采夫

带女儿到爱丁堡的第二周,我建议她加入了所在小学的足球俱乐部,这样可以加快她融入当地的速度。在那所叫Sciennes的小学,二年级到七年级都有足球俱乐部,教练由学生家长担任,他们都是志愿者。那所小学的边上是一块巨大的草坪,目测面积有六七百亩,这块草坪就成了女儿学校的足球场。第一个周六上午是常规训练,女儿平生第一回跟着教练学带球、绕杆、射门,孩子们勇猛地抢作一团,她站在边上不知所措。

第二个周六,天下着小雨,我们到了大草坪后,被告知今天有比赛,赛事的名字叫“Sciennes Girls Atumn Cup 2011”,是女儿所在小学的家长发起并组织的,邀请5所小学的足球俱乐部来比赛。

我打探了一下,原来这是一个纯民间赛事,政府唯一提供的资源是那块大草坪。一位叫Bill的家长担任总负责人,30位家长义务分担了赛事的组织、裁判、教练和后勤工作。球场边还有一个摊位,妈妈们烤好面包、蛋糕在义卖,所筹款项用于购买赛事的奖杯和奖品。就这样,6所学校,10来支球队,125名女孩,38场比赛,122个进球,30位家长组织起了一届非常专业的赛事。

在阴冷的细雨中,那块大草坪的一角,飘满了巴塞罗那、国际米兰、多特蒙德以及苏格兰当地球队的小球服。所有的小球队按照年级对阵,同年级组球队实行单循环,每场比赛20分钟。整个上午,女儿一共踢了5场比赛,胜一场平一场输三场得了4分。最后,除了三个年级组的冠军夺得奖杯之外,所有小队员也都被奖励了一块巧克力或一块蓝莓花生。

女儿还没有比赛的概念,对于出界、犯规、任意球什么的完全不懂,但教练鼓励了一番就安排她打前锋。结果在第二、第三场比赛里,女儿分别用右脚、左脚打进一球。进球之后,队友们对着她大声欢呼,喊着“Good!Lily”!教练和场边的家长们也大声喝彩。女儿有点茫然,她还不知道进球之后应该庆祝,但我能看出她的自信开始暴涨,抢到球就带球向对方球门狂奔。5场比赛,2个进球,2个门柱,一次禁区边带球被绊倒,刚踢了一周的女儿,交出的成绩单相当骇人!

女儿被她的队友完全接受了,有个一脸泥巴的小姑娘从地上抄起一块泥巴,在女儿的脸蛋和眉心画了几道,让我想起电影《勇敢的心》里的场景,原来那是苏格兰战士打仗时的一种装饰。

比赛结束的时候,教练特意跑过来问女儿:“到现在为止,你在足球中找到乐趣了吗?”女儿看着他,认真地点了点头。这幕场景,让我这个踢了20年野球的足球迷差点老泪纵横。

记得看过一个数字,有专家说中国注册的女足队员不过300多名。看着雨中草坪上100多位小女孩和100多位家长,你会明白,其实一块草坪就是一个国家,以中国之大,却找不到这样一块可以自由踢球的草坪,还谈什么女足复兴大业呢?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那30位家长,如果让这些爸爸妈妈来接管中国足协,我打赌中国足球绝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并不是踢球的孩子多了,足球水平就上去了,足球的规律并不是这么简单。

赛事的奖杯,是妈妈们做蛋糕义卖的钱买的,并不代表金、银、铜,而是三个年龄段的冠军奖杯。

家长在填比分表,上面还有各个球队的对阵形势,以及各自得分。比赛结束之后几分钟,冠军奖杯就可以发到小球队手里。

赛事的总负责人Bill在发奖,所有队员都有巧克力。女儿脸上还留着两道泥巴,就是队友给她抹的,当时女儿还叫:“不要这样做,很脏的。”回来问我才知道,这代表着她们是一群战士。

荷兰图书馆的赚钱艺术

徐则臣

全荷兰人口加起来也就1700多万,但一本书的发行量能过百万。这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呢?

想靠文学挣钱的出版社很多,想靠文学和文学活动挣钱的人也很多,但能挣到钱的不多,挣得好看的更少。

其实,“曲径通幽”是个好路子。

要足够曲,还要曲得精致、高雅、有品位,曲得宽广、开阔、有气象,这样去挣文学的钱,挣得个盆满钵满,人家还觉得你是在艺术地搞公益事业。

这一番感慨来自阿姆斯特丹的图书周。

前些日子有幸参观了图书周的场地,几排改造过的废旧大厂房,一副烟熏火燎的二战模样。推开门,里面也黑灯瞎火的。但是灯一亮,展厅的气势就出来了,大的铺上草坪就可以踢足球,很像北京的798,陈旧反而更显得庄重。

这些宽广的空地,每年3月都会被分割设计,挤满了展台、摊位和所有与书有关的部门和人,出版人、作家和读者在各个大厂房里乱窜。

今年8月底的北京书展上,荷兰是主宾国,大队人马开到了中国。对一个有七十多年“图书周”老传统的阿姆斯特丹来说,里应外合的机会不容错过:他们在这些大厂房里整出了一个分会场,北京有的他们都有,同步直播书展的盛况,利用北京的互动气氛,继续做荷兰本土和欧洲的版权和图书交易。这说明这帮家伙眼神好,逮着机会就想赚钱。

我想说的“曲径通幽”的好点子,是在他们一年一度的“图书周”上,3月连续的某十天里。除了常规的大家想破脑袋去做的交易,组委会每年推出一本书,这本书百分之百会畅销,因为每年的这一本书都要卖到100万册以上。

对荷兰而言,这无论如何也是个天文数字。那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呢?

“图书周”的负责人解释说,每个图书周都会提前预约荷兰一位著名作家写一部中篇小说,只要是跟书展有关,不管你怎么写,做成单行本上市,有90页左右。

只要你在图书周期间买书超过12.5欧元(1欧元约合8.4元人民币),展台上、书店里皆可,即免费送一本该书。当然你也可以单买,定价7.5欧元。因为是著名作家的最新作品,通常会相当抢手。

促销的创意到这一步已经很精彩了。他们继续玩了个噱头,在“图书周”期间的星期天里,如果你手持此书,坐公交车一律免票,这一天它是你的图书票。

这就很有意思了。公交车的票价多少先不说,人人都揣着本书上上下下,简直是一场盛大的群体行为艺术。那本书一下子就有了纪念意义:我看了一本期待已久的名作家的最新小说,我免了车票,我还玩了一场行为艺术。

可以肯定,那十天里半个阿姆斯特丹都在谈论这本小说,作为一个如此热爱阅读的荷兰国民,没这本书你插不上嘴,被晾在一边的感觉可能不会太好。所以,你将心甘情愿地要么掏出12.5欧元,要么掏出7.5欧元。

100多万册能挣多少钱,我没算过,肯定不会少,更重要的是,这钱挣得有品位、好看。

“图书周”搞得热热闹闹,整个阿姆斯特丹书香袭人,读者看了书、坐了车还玩了艺术,出版商和作家腰包也鼓了起来,皆大欢喜。

看来挣钱的确是门艺术。

撒谎的母鸡

焦松林

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接到举报,说策划部小黄应聘时靠着弄虚作假才进公司的,不由得非常愤怒。他当即约见小黄,要求小黄对此作出解释。

小黄战战兢兢地来了。经理把准备辞退他的原因说完之后,小黄不由得痛苦地皱了皱眉。原来这家合资企业当时招聘时,说只招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员工,而小黄刚刚迈出大学校门。

小黄看到人力资源经理给他解释的机会,心里不禁燃起一线希望。

小黄恳切地对经理说道:“经理,我小的时候家里穷,我妈养鸡,靠卖鸡蛋换来的钱供我上学。”

经理听到这话,尽管感觉小黄这话有些突兀,但还是不由得对小黄有了些同情。他示意小黄继续说下去。

“妈妈养了18只母鸡。为了让母鸡下蛋也能形成良性竞争,鸡只要一下蛋,咯咯地叫唤时,妈妈总会专门向它撒出十几颗大玉米粒。不下蛋的鸡只能吃稻糠,待遇是不一样的。”小黄继续说道。

经理差点乐了,小黄的母亲这一招竟然暗合了企业管理的奖勤罚懒原则。

“新的鸡崽长大了,母鸡一晃成了25只。每天妈妈喂出的玉米粒也多了起来,因为小母鸡也开始下蛋。有一天,我妈注意到一个现象,她每天抛出25把玉米,而进鸡窝拾蛋时却只有24个鸡蛋。这也就是说,有只鸡并没有下蛋,但是它也和下蛋的鸡一样叫唤。它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想吃我妈手里的玉米粒。我妈非常愤怒。”小黄说到这里,看了一眼经理。

经理听到这里,觉得小黄就要讲到撒谎的原因了,很是好奇地问道:“那你母亲查出了那只撒谎的母鸡了吗?”

小黄点了点头,答道:“找到了。我妈很生气,她那个周六早晨作了个决定,把那只撒谎的芦花鸡给杀了,准备给我补身子。结果,鸡肚子一剖开,我妈就傻眼了,原来那只鸡肚子里全是子花,要是我妈能再等上几天,这只鸡就会和其他的鸡一样,下出很多蛋来。我虽然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可我也是满肚子策划方案,您总不会因为我贪吃了那几把玉米粒,就准备撵我走吧?”

经理听到这里,哈哈大笑,他站起身来拍了拍小黄的肩膀,道:“你很不错,你家的鸡也很不错。恭喜你,你被留下了。”

靠亏损名扬世界的“最佳餐厅”

迩半坡

在西班牙,远离巴塞罗那市的卡拉蒙特霍伊镇,有一家名为“斗牛犬”的餐厅,绝对称得上是全球最牛的餐厅。它连续近25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但这并不能阻挡它在全球范围内的极大影响力。

它曾经5次荣获“全球最佳餐厅”称号,并成为每一位餐饮经营者梦寐以求的“米其林三星”餐厅而闻名遐迩。慕名申请进餐的人数以百万计,需要等待50年才能够轮到一次。

这家餐厅非常特别,“亏损”就在情理之中。因为在一处背靠青山、面朝地中海的白色别墅内,只摆设有15张餐桌,每张餐桌前布置2至8张宽大坐椅,且从2001年起,每天只供应晚餐,每晚只服务50名客人。这还不算,它每年只营业160天,每位食客最高消费也不过区区230欧元,而餐厅雇用的主厨却有42人之多,每道菜品的工艺都极其精到和烦琐,每晚会为客人提供28至35道菜……

这么抢手的餐厅,需求又如此紧俏,更具传奇色彩的餐厅合伙人费兰??阿德利亚和他的弟弟阿尔伯特完全可以将餐费定得更高,但他们坚持不改“不营利”初衷,始终让价格停留在每一位普通人都能接受的水平,“亏损”局面亦不再难以理解。

费兰·阿德利亚21岁时加盟“斗牛犬”,他勤奋好学,苦心钻研,厨艺突飞猛进,四年后成为餐厅主厨,以其丰富的想象力,对菜品进行大胆改革和创新,成为菜品革新的领军人物。在过去25年间,他和弟弟阿尔伯特一起,带领大约2000名主厨、厨师还有侍者等,让“斗牛犬”5次荣获“全球最佳餐厅”称号。

为专门研究新菜品,2000年他还在巴塞罗那市中心建立起自己的工作室,除了装备锅碗瓢盆外,还有许多高科技装置,并发明出液体状的意大利面和泡沫状的马铃薯,“斗牛犬”由此获得餐厅最高级别的“米其林三星”,2006年后被英国《餐厅》杂志连续四年评为“全球第一餐厅”。费兰本人则被冠以“全球第一名厨”的美誉。

让更多人关切和疑惑的是,“斗牛犬”连年高额亏损,它又如何生存下来的呢?在费兰看来,虽然主张“不营利”,但这并不是难题所在,因为他永远秉承“创意第一”的理念。为了使餐厅能够正常运转下去,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尽办法搞“创收”,他的美食类图书出版发行,售价高昂却畅销不衰,每本书籍的发行量多达千万册;开设培训课程,也为他每年吸引来自全世界各地的大批学员,与许多大牌食品建立合作关系,把餐具或烹饪服贴上“斗牛犬”的标签等广开财源,带来大笔收益和滚滚财富。

即便如此,在2011年7月30日,“斗牛犬”餐厅突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关门大吉”。但不管怎样,“‘斗牛犬’没有死亡,我们只是驯服它。”费兰表示,他25年如一日,每天工作15个小时实在太累了,根本无法创新,在他看来创意永远是第一位的,顾客才是第二位。

有创意誉满全球,无创新举步维难。这就是“斗牛犬”餐厅在亏损中负重前行的理想和信念,也是在亏损中长盛不衰的真正奥秘和独到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