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hythmic patterns:关于全区劳动关系调处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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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区劳动关系调处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0年6月29日在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余玉忠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劳动关系,
            常委会安排了该审议议题。6月2日,工委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近年来,劳动关系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和群体化,劳资矛盾相对突出。区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积极研究新形势、新情况,把劳动关系调处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结合起来,与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起来,采取多种举措、多种途径、多种管理,积极、有效地做好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基本建立了劳动关系预警、调处、援助一体化的新格局,劳动争议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劳动关系总体平稳和谐,为促进天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主动作为、工作扎实,基本形成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
            面貌。工委在调研中认为,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在抓这项工作时始终体现了主动作为、扎实工作的特点。一是丰富扎实工作内涵,工作质量得到有效提高。做到宣传、执法、服务、维权齐头并进,行政监管职能得到充分行使。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增强了社会各阶层对劳动法律法规的了解,形成法治氛围。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增强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制意识,形成良好的遵法、守法环境。通过开展双向服务,积极发挥政府的职能服务作用。对企业,送法上门、指导用法,当好“法律顾问”,引导企业依法用工;对劳动者,一方面引导劳动者合理合法维护权益,另一方面,对弱势的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活动,当好劳动者的“保护使者”。二是多举完善工作方式,工作效能得到有效提升。在促进劳资双方依法维权上,做到宣传教育和服务企业并重,既大张旗鼓地开展面上的宣传活动,又举办多种多样的业务培训,同时还注重提供有针对性的、实用性的法律服务,先后为316家企业上门送法,对204家企业进行以案说法,使政府职能服务得到了充分体现。在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力度上,做到建章立制和创新举措并重,既抓好预警体系、调处制度、调处行为的基础性工作,同时又不断探索案件调处的方式方法,形成了案件的分类处理、源头处理、指导处理、多方处理四种案件处理方式,四举齐下,有效提高了调处率和工作水平。
            2.强化职能、工作创新,基本形成我区劳动调处工作的特色面貌。面对案件量大、内容繁杂的劳动争议,区劳动部门强化职能履行、规范运作管理,同时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打造特色亮点,以切实有效的举措,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一是强化监督检查职能,建立规范执法机制。区劳动部门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强化行政监察手段,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及时纠正和处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仅深入企业进行日常巡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和内部规章制度,而且通过定期专项活动,对利益冲突较为集中的劳动用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制止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行为;通过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施阳光仲裁,进一步严格了劳动关系的法制环境。二是强化服务管理职能,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在严肃行政执法、创造良好法律环境的同时,积极履行政府的服务职能。以文件形式,将“一月”、“两为”活动作为工作制度、服务内容固定下来,积极为企业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劳动者解决实际问题;为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诚信,对自觉遵守法律的用人单位,颁发诚信奖牌,创造良好的劳动管理环境。三是完善职能机制配套,打造特色工作亮点。如为更好地履行调处职能,建立了定期与法院的工作会议,及时探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棘手问题,通过共同的学习与研究,提高处理劳动争议的工作能力;为更好地服务于劳动者,区劳动部门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调解仲裁、劳动监察等职能,集中设在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办公,实行“一门式”服务,为劳动者提供了便利与快捷;为更好地开展劳动援助,区劳动部门率先在全市建立了劳动争议法律援助站,提高了调解效率。
            3.联手联动、工作“纵横”,基本形成我区调处工作的崭新面貌。近年来,区劳动部门注重队伍建设,按照劳动监察“两网化”、劳动仲裁“实体化”、劳动关系调处“能力化”建设要求,不断夯实调处工作的组织基础,健全调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调处队伍的能力。一是以纵为“经”,构筑调处的合纵机制。以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为重点,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健全街道、社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发挥街道劳动保障所情况熟悉的优势,调控劳动争议,使基层成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主渠道。以劳动仲裁组织建设为重心,强化仲裁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运作机制,使劳动仲裁成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中坚力量。二是以横为“纬”,构筑调处的连横机制。近年来,劳动部门加强与工会、法院、政府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与相互协作,形成联手联动的调处机制,共同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密切与工会的联系,积极发挥工会和职代会的职能作用,完善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使处理劳动争议的关口前移;密切与政府经信、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发挥源头预防作用;密切与法院、信访、人民调解组织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有效的处理体系。劳动部门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案件结案率达百分之百。
            二、几点建议:
            劳动关系对于实现天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构建美好天宁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引导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涉及所有用人单位,既关系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进一步积极宣传与贯彻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树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先进典型,引导各类企业增强依法经营和长远发展意识,在注重自身发展的同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保障职工合法的劳动权益。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帮助企业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劳动人才招聘、培养、储备和使用的新机制,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适应新时期劳动用工的新趋势。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宣传,引导他们正确行使劳动权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达到企业和劳动者共同受益的双赢局面。
            2. 进一步加强与工会等有关组织的协作,充分发挥协调机制的作用。《劳动合同法》将“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首次写入法律,明确了“三方机制”的法律地位。建议政府进一步发挥“三方机制”的法律职能,切实履行职责,形成三方调解的合力,及时协商、研究、督促、指导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与合作,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3.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和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劳动保障执法力度。随着《劳动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要从加强劳动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入手,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完善社会保体系建设,创建一个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加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人员职业化、程序司法化、管理行政化建设速度和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道、社区、企业基层调解组织,发挥更大更实际的作用,提高基层调解组织人员依法调解劳动关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