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ink娜恩用的香水:戏说官场“潜规则”(一三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8:16:26

戏说官场“潜规则”(一三二)

 

----贪官们的“廉政名言”和“惊人之语”

吴越论春秋

“台上道德文章,台下男盗女娼”。贪官不但贪财、贪色,而且“贪誉”,更善于装廉表演,可谓既要做婊子又要树牌坊。

每一个落马的中国贪官,除了搜出家里隐匿的巨额贿赂和一大串丑闻恶行,还能搜出苦心编织的荣誉光环和一大串廉政名言。

他们把好话讲尽,也把坏事做尽。贪官级别愈高,廉政名言也往往愈感人肺腑。

陈良宇经常谆谆教诲下属:“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成克杰更是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想到广西还有一百万人没有脱贫,我这个当主席的是觉也睡不好呀”。

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东窗事发前两天还在反腐倡廉大会上慷慨陈词:“反腐倡廉是全社会的事。公开是监督的前提,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解读的更有学问:“‘钱’是什么?‘钱’就是两个持‘戈’的士兵守着金库,伸手就要被捉。”

原云南省长李嘉廷的表态几乎要让人落泪:“我最大的心愿是在未来5年内解决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160万人口的贫困问题。”

原上杭县女副县长则直接对灯发誓:“我若贪污一分钱,就将我开除党籍;我若受贿一分钱,就将我枪毙。并可一直枪毙到我的孙子。”

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上任时带领新班子人员宣誓:“依法从政,廉洁奉公,牢记宗旨,报效人民 ”,赢得了全场代表的起立、热烈鼓掌,后来却因巨贪被判了极刑。

原河南省交通厅厅长曾锦城,不但宣誓,还向组织写过“血书”:“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可是“血迹未干”,他却因贪入狱。

“角色转换”最迅速的,当属原安微省阜阳市市长肖作新,就在慷慨激昂就职宣誓“要坚决惩治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贪污贿赂、弄权渎职、敲诈勒索、以权谋私等不法行为”的当晚,这位新当选的市长竟以另一副嘴脸,笑纳了祝贺他荣升的40多个红包,总金额达近百万元!

一输一个亿的公款,有“澳门豪客”美名的张宗海部长,曾“动情”地说:“为了更多的百姓不穿草鞋,过上好日子,我宁愿自己永远地穿草鞋”。

原深圳市市长许宗衡言之凿凿,信誓旦旦:“不漂浮、不作秀、不忽悠”,承诺“不留败笔、不留遗憾、不留骂名”,“要做一个清、民、勤、思的市长,即一个清廉的市长,一个有爱民之心、倾听民意、关注民生、为民解困的市长,一个勤勉、勤政的市长,一个对城市发展重大问题有思想的市长”。“我做官从来没有想过捞什么好处,权力对个人来讲就是一种责任,我坚信我能履行好我的责任”!

看来官场不只是个传说中的名利场,也实实在在地是一个“艺术舞台”,你方唱罢我登场,总是个不亦乐乎。

在台上要求属下慎独、慎初、慎微,在台下自己却在泡情人、嫖娼,收受钱物。官员的我和生活的我,公开的我和隐形的我,相去越来越远,人格严重分裂,讲一套做一套,公开一套背后一套,简直成了“两面人”。人格分裂是自己陷入泥潭不能自拔的一大成因,一旦人的道德、理性沦落到“两面人”的境地,出现问题就成为必然。”
    ----贪官们的语录,如果不注明出处,真会被人误读为当代的清官格言。

 

除此之外,笔者还收集到了一些贪官的另类惊人之语。见诸媒体的贪官们所说的话及写下的忏悔词不乏“经典名言”,这些“名言”有的是贪官们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时脱口而出的,有的是接受记者采访时的有感而发,有的是在忏悔书中的真情流露。话语中有的令人捧腹,有的使人作呕,还有的让人啼笑皆非。

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因犯受贿罪被逮捕后,发明的“受贿扶贫”论中的一句“经典名句”是: “我受贿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广州市番禺区原广电局局长的方伟刚,“要是我不收他们的钱,他们心里就不踏实,而我收了钱,他们就认为能从我这儿得到公平的待遇。同时,我感到人家送钱给我是对我的尊重。”

安徽省滁州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兆丰在担任定远县县委书记时,卖官受贿被“双规”后向专案组交待问题时有感而发:“你们反腐败辛苦,我搞腐败也很辛苦啊!”

湖北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原副主任王毛弟法院接受庭审时说了一句非常气愤的话:“我贪污,全怪上级领导让我当领导!”

重庆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原证照科科长卞忠在法庭上受审时,因受贿罪被宣布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的时候痛哭流涕地讲出的话:“我曾在办公室里给她下跪,但她还是没有放过我,我太懦弱了,她想榨干我的血。”

安徽省宣城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增军在担任绩溪县县长时,对一位20岁的美貌情人的许诺:“小乖乖,你年轻有文化,我要把你从床上培养到主席台上,让你当乡里的一把手,当县妇联主席。”

云南省昌宁县原县委书记杨国瞿在杀“二奶”被逮捕前无耻扬言:“县里有谁如愿意做她(即杨国瞿“二奶”)的丈夫,我就给他个局长干干。”

江西省赣州市公路局原局长“赣南第一腐败大案中的男一号”李国蔚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为无期徒刑时的感叹: “我犯这事,是因为社会风气不佳。查到我头上,算我运气不好。”

山西省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当了8个月县委书记就敛财500万元,他在任职伊始,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的“名言”: “调整干部要大手笔,大破格,大面积,大调整,大交流。”

原兰州市市长张玉舜犯受贿罪,承认受贿35万元,美金6万元,庭审时他没有见到一个行贿人出庭,因而他发出大声诘问: “行贿人哪去了?”

山西省委原副书记侯伍杰因受贿88万余元,站在被告席上的肺腑之言:“回顾大起大落的人生,我感慨万千”。

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受贿13.5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喊冤叫屈:“我不认为自己是腐败分子,我要想贪的话,机会太多了”。

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县原县长杨国友受贿案,杨国友说出惊人之语:“我为保‘乌纱帽’,不得不受贿”。

最近的某局长:“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其实,贪官的语出惊人,之前就有“我这人脸皮薄,人家一再坚持给,我就不好意思推辞”、“收钱是为了上下级之间搞好关系”、“收了钱,还觉得自己比别人清廉”、“受贿优先考虑国有企业,因为国企比较安全” 、“你们算个屁啊”等等……

---事实上真的为生活所迫缺钱的官几乎没有,只能怪他们自己的贪欲作祟。但到最后的结果往往是,面对党纪国法的惩处,一切都将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