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荒哪个人物厉害:关于开展全省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2:40:08

关于开展全省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2 稿件来源: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鄂办发[2008]23号文件精神,不断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制度,大力实施“彩虹计划”,推动全省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发展,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决定,组织开展全省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45号)、《关于贯彻落实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通知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46号)、《关于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48号)的情况。

2、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和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按国有及国有独资、集体、非公企业等分类统计情况;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建制工作台帐。

3、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主要问题;对深入推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方法

检查采取自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地及其企事业单位进行自查;由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市、州、直管市及林区相关部门人员成立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有重点的组织抽查。

三、检查时间

    检查分两个阶段:11月30日前各地及其企事业单位完成自查;12月20日前完成交叉检查。

四、检查组的组成、分工及职责

    全省共分八个检查组,由省劳动关系三方按互检回避原则决定检查区域。

(一)检查组的组成及分工

第一组:武汉、孝感市

牵头单位:武汉市总工会

参加单位: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孝感市总工会、孝感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检查区域:宜昌、恩施

第二组:黄石、鄂州市

牵头单位:黄石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参加单位: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石市总工会、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州市总工会、鄂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检查区域:武汉、孝感

第三组:宜昌市、恩施州

牵头单位:宜昌市总工会

参加单位: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筹备组)、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州总工会、恩施  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筹备组)

检查区域:黄石、鄂州

第四组:荆州、仙桃市

牵头单位:荆州市总工会

参加单位: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荆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仙桃市总工会、仙桃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筹备组)

检查区域:荆门、潜江、天门

第五组:襄樊、随州市

牵头单位:襄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加单位:、襄樊市总工会、襄樊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州市总工会、随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筹备组)

检查区域:荆州、仙桃

第六组:十堰市、神农架林区

牵头单位: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加单位:十堰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十堰市总工会、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农架林区总工会、神农架林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筹备组)

检查区域:襄樊、随州

第七组:荆门、潜江、天门市

牵头单位:荆门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参加单位: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荆门市总工会、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江市总工会、潜江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筹备组)、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门市总工会、天门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检查区域:黄冈、咸宁

第八组:黄冈、咸宁市

牵头单位: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加单位:黄冈市总工会、黄冈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宁市总工会、咸宁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筹备组)

检查区域:十堰、神农架

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1人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1名,各参加单位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1-2人为检查组成员。

(二)检查组牵头单位主要职责

牵头单位负责与本组其他单位人员联系,负责安排交通工具,协调本组检查工作,确定参加检查组的人员及具体工作安排,并将检查组名单及活动安排在实施前一周通知受检单位,并报省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备案。各组组长负责主持考核检查的有关活动,汇总检查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意见。

五、检查程序及要求

(一)检查组在各地检查时,要召开市、州及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贯彻落实三个文件精神的情况汇报,并现场查看相关工作资料和台帐。

(二)检查组在每个地方要随机安排1-2个县(市、区)、2个以上基层单位进行检查,重点对基层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其中至少有一家非公有制企业。

(三)在基层单位检查时,要听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汇报;查阅反映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台账及相关资料;召开有关管理人员、工会干部和职工的座谈会。

(四)检查活动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写出考核检查报告分别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省总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部、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雇主工作部,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视检查情况对个别地方进行抽查。

此次交叉考核检查结果将作为2010年省总工会建会建制综合考核奖励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邹宽斌

联系方式:027-87360856  gzc0111@163.com

联系人:省总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部  蒋 萍

联系方式:027-88738079  jping1314@sina.com

联系人: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雇主工作部  陈明德

联系方式:027-87833437  chenmd3604@163.com

 

附件:1、2010年全省集体合同建制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全省已建工会企业分类统计表;

3、2010年集体合同签订情况统计表;

4、2010年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统计表;

5、2010年全省集体合同建制工作目标考核自评表;

6、2010年全省集体合同建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总  工  会

 

 

湖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