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风雨稻香村五人:干部调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1:19:10
一、干部调配的原则:
干部调配应按照“保证重点,充实基层,控制编制,改善结构,凡进必考”的基本原则,做到知人善任,用其所长,调配得当。
干部调配要按照人员调配计划,从严控制编制。已超编的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调进人员。缺编的行政事业单位需要调进人员,应先在超编行政单位调剂,不足部分再从行政机关以外的国家干部中考试考核选调。干部调配应符合避亲的原则,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调入同一单位。
二、干部调配的职责权限:
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是县委、县政府调配干部的综合部门,根据调配管理权限,承担全县干部调配管理工作。
县委组织部负责调配:1、县委管理的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干部; 2、县直机关正科级单位及非独立核算副科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干部;3、全县政法系统干部;4、乡镇机关所有干部;5、乡镇计生办、财政所的国家干部;6、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上述范围以外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由县人事局负责调配。
凡干部调出、调入单位,分别属于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调配范围的,由县委组织部调配。凡属县委组织部管理和审批备案范围内的股级干部,县人事局在办理调动手续前,需征得县委组织部的同意。
副科级以上干部从县外调入我县或从基层调入县直机关,调动前由县委组织部归口提交县委常委审批。在有编的情况下,县直机关调入工人,需按照干部调配管理权限,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局审查同意后,县劳动局才能办理调动手续。
县教育局负责本县范围内教师的行业内调配,县卫生局负责本县范围内医务人员的行业内调配。
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乡镇不得自行决定调动干部,只能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的调动通知,按照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三、干部调配程序
本县范围内的干部调动,先由调出或调入单位填写《干部调动审批表》,经主管部门签具意见后按干部调配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人事局审批,在有编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调动手续。
调出本县和县外调入的干部,由调出或接收单位呈报具体意见,统一归口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根据干部调配原则、权限发函联系调配。
干部调出后,原担任的职务自然消失,由接收单位根据其级别另行安排。县属企业的领导成员及“三总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调入行政、事业单位,其级别按其在行政、事业单位所担任的职务确定。
四、干部调配纪律
各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性,对上级调配干部的决定要坚决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要坚决纠正和防止“派不进、调不出”的不良现象。
被调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接到调令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与调出单位办妥工作、财产等移交手续和党(团)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移手续,按时到调入单位报到。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调动,还需进行离任审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及时向组织报告。对不服从组织调动,逾期不报到上班的,一律停发工资,直至到岗到位为止,所停发的工资不予补发;超过一个月不报到上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是领导干部的,逾期半个月不报到一律就地免职,属提拔任职的一般三年内不提拔重用。
干部调动必须持调动介绍信、工资关系和党团组织关系到调入单位报到,有关部门一律凭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局的《干部调动通知》或《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办理编制、户口、工资等党(团)组织关系等转移手续。
各单位不得擅自借用、雇请临时人员,对现已借用、雇请的临时人员要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