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注销自己扣扣空间: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8:33:26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岳阳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岳阳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人事管理体制,规范人事代理行为,实现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对其人事业务实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

第三条 

人事代理的当事人为代理方和委托代理方。代理方为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委托代理方为需要提供人事代理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人事代理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具体承办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事代理业务。

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其他部门或机构一律不得从事人事代理业务。

第五条 

人事代理对象为企事业单位和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各类用人单位实行聘用(任)制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机构认为可以实行人事代理的其它流动人员。

第六条 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由代理方和委托代理方协商确定,代理方可以提供如下服务:

(1)为委托代理单位代办人才招聘业务,推荐合适人才;

(2)为委托代理人员定期提供人才招聘信息,介绍职业;

(3)为委托代理方提供计算机网上招聘和求职服务;

(4)为委托代理方接转和管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并根据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5)为委托代理人员办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见习期满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整和连续工龄计算以及社会保险手续;

(6)为委托代理人员保留原有身份,管理户口、粮食关系及党团组织关系,建立流动人员党团组织,开展组织活动;

(7)为委托代理人员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政审及相关手续;

(8)为符合政策规定的委托代理人员办理户口“农转非”手续;

(9)为符合条件的流动委托代理人员办理身份确定手续;

(10)根据委托代理单位要求,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岗前培训、转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1)承办其他有关人事代理事宜。

第七条 人事代理工作程序:

(1)委托代理方向代理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2)代理方对托代理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代理方与委托代理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4)委托代理方按合同规定向代理方支付人事代理服务费;

(5)代理方接受委托代理方人事档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 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人事代理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即行终止。

第九条 人事代理实行有偿服务,其收费标准按国家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