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主人公:再不要做“血盆子里的买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7:06:44
 再不要做“血盆子里的买卖”!

   ——《济公全传》藏玄机之八

         和而不同 

 

《济公全传》第十四、十五回写了一个董平的故事。这董平本是杀狗的屠户,性子不好,平日里对母亲不孝,无事生非。但有一件事却改变了他的人生。

 一般来说,惯于杀生害命的人身上都有很强的恶性。正是这种恶性,使得他们很难觉察到自己的罪孽,尤其在这种职业(或习性与追求)能给自己带来丰厚利益的时候。

小说写一个人见到董平卖狗肉,就对他说:“我本不愿意养狗,由去年来了一条野狗,轰它它也不走,晚间关门,就把狗关在院里。我夜间听狗叫,我起来一看,原来有贼拨门,我把贼赶走。一想,此狗倒也有用,故此我留下养了。今年又生了一个小狗,两个狗争打架,我怕碰了孩子,我有心把它卖了,那有恩养仇杀之理,我也不要钱,你白拿了去罢。”

看来,“哪有恩养仇杀之理”这句善言并没有触动董平。董平看到的是白来的利益,认为“这是顺事”。就“用绳子把大狗一捆,扛着小狗,谢了谢那人,拉着狗回家,到家把大狗搁在院中就走,进屋中拿了一把刀要杀狗,把刀搁在院中,到屋内拿盆子出来,一瞧刀没了。”

 这时,在董平的人生中,第一件令他震动的事情发生了:“董平一找,见小狗把刀衔在东边,藏在身底下,露出刀柄。董平过来一脚踢开小狗,拿刀过来要宰大狗。小狗跑过来往大狗脖子上一趴,龇着牙瞧着董平。小狗眼泪一滴一滴往下落。

作恶者通常是不尊重他人的,更不会相信他人的善良本性。这种一概否定他人的态度常常是他们作恶的主观动力。如果他们看到人的善良本性,他们作恶的依据也就很可能被动摇了当董平踢翻了小狗,来杀大狗,却发现小狗居然趴在大狗脖子上,直掉眼泪。

董平一看:这和自己不是一幅鲜明的对照图吗?连“狗都知道身从何处来,何况我生个人来。” 董平第一次看清了自己真实的丑恶面目。要在以前,他是绝对不肯承认的。

 小说是这样描写这个动人场景的:“他到屋中给他母亲跪倒说:‘孩儿我自己时常在你老人家面前无礼,罪该万死。’韩氏说:‘只要你好好在老娘跟前尽孝,我们夫妻自有好处。’”

一个人的天良被唤醒了。可以这样说,这个生命苏醒了。从此,他将为自己的真实本性而活着,而不是为头脑里那些邪恶的观念而活着。

正如小说所阐释的,改恶从善是人最可珍视的美德:“比如那人做了半辈子的恶事,忽然自己知道不好:我须当改,不然,我要遭报。’定能改过迁善,痛改前非,把从前恶事全勾了。”

所以,董平对大小狗说:“我也不杀你了。你母子愿意在我这里,我有食水喂养;不愿在我这里,任你自去;”又对家人说:“今日把这一锅狗肉卖了,明天改行做个小本经营,这血盆子里的买卖我不做了。”

只说“这血盆子里的买卖我不做了”这句话。

董平的狗肉生意就是“血盆子里的买卖”——对此,有人信,也会有人不信。信,可以;不信,也不勉强。

说它是“血盆子里的买卖”,是因为你得钱,它丢命,尽管它是动物。用济公的话说就是“你为养你生,他命就该绝”。

感慨之余发现,生活中还有多少“血盆子里的买卖”啊!有的人不杀狗,却杀人害命。甚至某些人还有作恶执照,专门从事迫害好人的职业,因此而飞黄腾达。这种“打人发财、抓人升官、害人得奖”的行当是不是“血盆子里的买卖”?!

我们看到董平随后就经历了一次生死之难,是济公将他救了出来——这就是险些被街巷危墙砸死那件事。他为什么能够得到救助,就是因为他彻底告别了邪恶的人生。

人在闭着眼睛做坏事时,是不愿意承认自己做“血盆子里的买卖”的。不承认,其实是骗人骗己。当你看到他人因你而痛苦,因你而失去生命与家人的时候,你能不知道你做的是什么事吗?!

谁都不得不承认:“血盆子里的买卖”最赚钱!“血盆子里的买卖”最缺德

坏事只能闭着眼睛去干。如果睁开眼睛,你都不敢认你自己!有一个媒体恶人曾说:“谁给我钱,我就给谁卖命!”这个恶人已经遭了恶报。

你卖的不是狗肉,你卖的也不是你自己的良心。你卖的就是你自己的命

能够改恶从善,我说这个董平真的了不起!佛性一出,震动十方世界

    于是,济公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