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乔治和字母哥:凯迪社区-文化散论-[原创]芦笛:“破鞋”、“贞女”与辱女文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06:24:37
[原创]芦笛:“破鞋”、“贞女”与辱女文化
文章提交者:芦信韵 加帖在 文化散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芦笛:“破鞋”、“贞女”与辱女文化


一、被遗忘的国粹:辱女文化

某先生在其论中国妇女地位的文章中,引了从“国骂”到若干污辱妇女的成语的一系列国粹。的确,在这方面,我丰富生动的汉语足可傲视环球。圣人的教导中有“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成语中有“妇人之见”,“妇人之仁”;稗官说部中有“毒蛇口中刺,黄蜂尾上针,两般皆不毒,最毒妇人心”;俗话中有“头发长,见识短”,甚至有“妇道人家,跳起脚,撒不得三尺高的尿”(见周立波《山乡巨变》)的无耻言语。

大批旧文学作品则是这种“辱女文化”的集大成。它们一面歌颂恪守“三从四德”、“举案齐眉”、“夫唱妇随”的死心塌地的女奴才们,一面对胆敢越出雷池半步的“淫妇”们不遗余力地口诛笔伐。一部《水浒》中,光对英雄们痛快淋漓地手刃“无耻淫妇”、血淋淋地割心挖胆的描写就有三四回。当王婆在碎鼓破锣的伴奏中骑着木驴、戴着纸花、押往市曹“吃了一剐”之时,连读者都能分享洋溢在作者心头的无比快意。当然,“万恶淫为首”,“淫妇”们受到的惩罚无论如何惨酷,都是罪有应得,大快人心。

除“淫”之外,“妒”似乎也是大罪。它不仅是已婚妇女被丈夫合法抛弃(休妻)的一条充份理由(此外尚有“不贞”、“不孝”、“不育”等),而且可以招来可怕的因果报应。《聊斋》中那些不准丈夫与妾同宿的“母老虎”们果报之惨,足以警世骇俗。就连叱吒沙场的巾帼英雄们也得凛遵千百年来的行为规范:扈三娘与王矮虎,黑白二夫人与尉迟恭,前一分钟还是生死相搏的仇敌,却只因战败被擒,惨遭强奸,从此便只有乖乖俯首为人妇,“嫁鸡随鸡”去也。

这种辱女文化流传两千年,便炮制出两种国粹:“破鞋”与“贞女”。笔者无知,想不出西方的等价物。所谓破鞋也者,既不是国外的“whores”或“hookers”, 亦非时下在国内商品经济中弄潮的“鸡”们。如同许多国粹一样,这个概念从来就没有什么明白的定义。如要勉强下个定义,大概只能说:“破鞋就是生活作风有问题的女人”。而这“生活作风问题”又无所不包,大到婚外性行为,小到“不够庄重”的言谈举止,甚至可以是不合时宜的装束或发型。一言以蔽之:“破鞋”便是女性的“出头椽子”;而“贞女”们则是按照社会的尺码自行斩首剁足的标准椽子。

对于“破鞋”们,全社会一向是大义凛然地声讨,无所不用其极,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与此同时,人们却从不劳神问一声这鞋是怎么破的。不仅如此,有时最起劲的迫害者正是那些穿过鞋后急于划清界线或是欲穿而不得、妒恨交加的男人。当然,社会这样做也自有其伟大的道理,圣人不是早已说过“慢藏诲盗,冶容诲淫”吗?这话被人民大众翻成其喜闻乐见的俗话,便是“母狗夹不紧,公狗才上身”。你不“浪”,不“骚”,不存心勾引,好端端的大老爷们又怎会让你臭娘儿们拖下水?!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古往今来男人从来都是受害者。妲己、褒姒、西施、赵飞燕、貂婵、张丽华、武则天、杨玉环、叶赫那拉、江青……哪一双“破鞋”没害得男人们国破家亡!而对于不“浪”不“骚”的“贞女”们,社会当然是褒扬备至。只可惜女人们实在是不识抬举,比起“破鞋”来,“贞女”们似乎也没有幸福到哪儿去。


二、我所知道的“破鞋”与“贞女”的故事

据撰文《华夏文摘》的几位贤哲的观点,凡是民族传统,就必然是了不得的东西。倘若有人胆敢心存不恭,轻则是“缺乏历史常识的自怨自恨”,重则是“污辱出卖”国家民族。笔者胆小,不敢对我大汉民族“嫉女如仇”的伟大传统擅作褒贬,只想在此讲几位“破鞋”与“贞女”的故事。据我所知,《华夏文摘》是非赢利刊物,没有“港台资金卷入”,笔者发表此文无分毫可得,故务求贤哲们网开一面,万勿指我为“污辱出卖中国妇女”。

“破鞋”甲,笔者同乡,宣统年间生。妇青春守寡,足不出户。一日忽生子,乡里震骇,群情汹汹。族人严刑拷逼之下招认奸夫为其小叔。小叔惭且怒,谓其嫂血口喷人,手批妇颊数百致其齿落,又取杖痛挝之,逼问奸夫究属何人。妇叩首出血,泣诉平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里中无一识者,实在无从诬攀他人。小叔益怒如狂,拳脚下如雨。妇下体出血如注,昏死数四而口终不改。族人共殴之至死。小叔谓妇所生之子为贻羞门庭之野种,弃之荒野。幸妇母收之,养为己孙。此子自幼即备受欺凌污辱,尤以其叔之辱为甚,幸知发愤,中共执政后升为一基层干部才脱社会歧视。

“破鞋”乙,笔者前同事,三十年代生。妇姿色出众,不幸十六岁时遭其姐夫强奸。长成后嫁与一青年军官。妇美且能,持家井井有条。其夫视之若拱壁,百般疼爱犹恐不及,夫妻恩爱逾常。讵料此好景为某法海式正人君子不容,一日密告其夫妇少年失身事。夫惭且恚,谓妇无耻,害我吃了大亏云云。自此日日诟病,打闹无日无之。妇性素刚烈,不堪其辱,决报复其夫,谓你既说我无耻,我就真无耻给你看看。乃择一最丑同事通之。事发,同事坐“破坏军婚”入狱,妇定“坏份子”,发群众监督劳动,以除厕为职,日受批斗羞辱。其夫与之离异,携妇之爱女而去。女思母,不顾其父严令禁止,日日私往见妇,待其父来寻,喝令归家之时,则执妇手坚不肯放,俯首酸嘶。其父乃强拽而去,母女相唤,痛哭气结,路人为之酸鼻。男不胜其烦,乃携女转业回籍,并告之其母已死,以绝其念。女去后,妇日夜思女,然无从通音问,唯以泪洗面而已。后其女至十一二岁时,一日忽闻其母未死,乃窃父金购车票,孤身千里寻母。其父至此骇而感,将其接回后乃许与其母通书信。妇至今未再婚。“坏份子”之冠虽除,然每与女同事口角时,对方开口即为“你十六岁就当破鞋”,妇即面红过耳,抱头鼠窜。

“破鞋”丙,笔者前同事,四十年代生。妇中年丧夫,立即为单位上两地分居之光棍辈视为免费粉头。其夫丧事未了,诸光棍即如蚁附膻,死缠烂打,无或已时。妇无从招架,终为人事科长所得。妇为其霸占多年,其间屡有为妇通媒妁者,均为科长所阻而罢。后某光棍妒而密告科长之留守夫人,夫人乃至各级领导办公室寻死觅活,终将科长调回原籍。妇由是得以再嫁。婚后伉俪情深。未己,某当年为妇所拒之光棍乃密告妇夫以科长事。夫狂怒,夫妻感情由是破裂。

“贞女”甲,笔者亲戚,光绪年间生。十六岁时因夫疾笃而出嫁“冲喜”,嫁后未旬日夫即丧。自是以处子之身守寡六十余年,以为人女佣为生计直至七十余岁。晚年精神错乱,卒时孑然一身,不胜凄凉。

“贞女”乙,笔者亲戚,光绪年间生。其夫天阉。妇郁郁终生,晚年生计无着,贫病交加,凄然而没。
    
这几个故事,时间跨度从近代延伸至现代,因此大概算不上是“把对一些现实问题的挫折延伸成对整个中国历史文化的贬低仇视”。相反,在我看来,随着时代的进步,特别是在中共执政后,中国妇女的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贞女”们的逐渐消失便是明证。遗憾的是迫害“破鞋”的传统却得到发扬光大。文革中不知有多少“破鞋”被游街、批斗、毒打!

这一传统不仅从历史延伸到现实,而且甚至延伸至国外。这些年来,在海外学人中,笔者实在是看够了“破鞋”丙式的悲剧。单身女人只要一跨进为性饥饿所苦的光棍圈中,立刻便成为猎取对象。角逐中的失败者们不乏恼羞成怒,大骂“破鞋”的。而真正令人伤感的却还是女同胞们自己的态度:那些有幸未变成 prey (被掠食者)的女士们往往乐意充当道德法官,用无限鄙夷的目光去“心诛”受害的“破鞋”,同时免不得暗暗为征服“破鞋”的英雄喝一声彩,暗赞其好本事。

一种文化倘若能造出这么多的“破鞋”与“贞女”,让女人们在被污辱与被损害的同时还能变成迫害狂与自虐狂,这种东西大概就确实值得“贬低与仇视”。

“污辱出卖中国妇女”的张艺谋的另一部电影《菊豆》有着一个令人绝望得窒息的结尾:杨天青竟死在了“大义灭亲”的亲生儿子手上。贤哲们或许从这结尾中看到了海外票房价值,我看到的却是代代相传的坚不可摧的道统,而这道统正在丹阳女士等一类现代女性的文章中闪闪发光。

几年前,某位嫁了鬼子的女作家曾说,“中国的男人算不得男子汉”(大意),这话不知激怒了多少国人。笔者忝为男同胞,当时着实气愤了好一阵子。过后想想,此话虽然过激,恐怕也不是完全没有一点道理。

国人与鬼子们对于“男子汉”的理解确实不同。对我们来说,“男子汉大丈夫”至少不能怕老婆,《聊斋》上马介甫配的“丈夫再造散”就是让人吃了打老婆用的。“怕老婆”的讥讽是一个东方男子汉所最不能容忍的污辱;而西方的“gentlemen(绅士、先生)” 却是以对女性的彬彬有礼为前提。对他们来说,男子汉的威风要使到体力更强的对手头上去。如果我们能够“贬低和仇视”一下“男子汉”的传统观念,进口点洋货作为代替,前述“破鞋”乙与“破鞋”丙的悲剧或许可以避免,而妇女的地位也可以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