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圣明法师:江平:法学家的思与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09:40:46

江平:法学家的思与痛

  江平在人生80岁时,相信胡适的话:不降志,不辱身,不追赶时髦,也不回避危险。他说,中国知识分子在特定的政治环境下,能够做到这样也就可以了。这“四不”他可以说是做到了。

  1996年,江平在中国政法大学执教40周年,写过一篇《终生不悔·四十年执教有感》的文章。其中这样说:原先不明白为什么传统美德“礼仪廉耻”中不写“勇”而写“耻”,后来知道,得耻者,不足也。勇有匹夫之勇,知耻之勇是最大的勇。

  他在《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中说,只服从真理,只向真理低头。真理是没有阶级性的。不能说无产阶级必然掌握真理;下级可以服从上级,但并不能说真理必然掌握在上级手中;少数服从多数,也不等于真理必然在多数人一边。

  树在划痕处生长出新芽,人的受伤处生长出思想——这些话语源于他的切肤之痛。江平一生中最难以磨灭的记忆是1957年被划为右派。那种撕心裂肺的精神疼痛,如一把钝刀磨砺于皮肉包裹的内心深部,并且前后折腾了20年。

  在1957年他被派去苏联学习之前,他自以为戴着桂冠回国,就可以步步高升、万事如意了。但是回国后等待他的却是一顶冰冷而沉重的右派帽子。在27岁风华正茂之年,他从天堂跌入地狱。

  接着,感情甚笃的新婚妻子,迫于政治压力与之离婚。更令他不能接受的是,没过多少天,她又结婚了。“我正被过去的恩爱所折磨,她却表现得如此无情无义。”

  1960年,他和一个朋友为了弄个护碾子的铁栏,去铁路上偷钢丝,却意外地被火车卷到车轮底下,轧断一条腿,几乎丧命,最终落下残疾。这三件致命打击,连续发生在两三年内。

  他是这样评价“反右”的:可以说是“知不敢言,言不敢尽,言者有罪,闻者动怒”。他曾经在反右20年后的1977年写下《反右20年感言》,深感“强闭喉舌”和“欲诉无门”就是20年心情的写照。他意味深长地说:“好在两年后,终于圣朝出现并给予了彻底平反。” 大起大落,跌宕起伏。历史的玩笑开得精准和过分,并且总是与愿望恰恰相反,无法预料,也避之不及。

  这不仅是个人的命运故事。经过岁月和时局,当大历史的潮涌终究回归于正常的轨道,作为个人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30~50岁,他把一个法律工作者人生最好的20年,当做历史的牺牲。而他的牺牲,与隐匿于历史布景中的无数牺牲者相比,又显得微不足道。

  他在序言中说:“我近30年来的学术成就与两人有密切关系。”一位是李慎之先生。一次李慎之先生对他说:你们搞法制的,最终会发现法制的困惑在于政治。法制离不开政治,中国现有的政治制度,你们是绕不开的。“这句话促使我关心宪政,关心国家的政治制度改革。政治制度的改革,是中国改革的核心之核心。”另一位是吴敬琏先生,他赞同“对私权的侵犯,主要来自公权力的滥用”。江平说:“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两个品质:一个是独立的精神,不屈服于任何政治压力,敢于独立思考;一个是批判的精神,以自己的学术良心,敢于批判现实。”

  他努力超越无法改变的宿命,总记得灾难经验中的美好部分。他的学生贺卫方留政法大学任教,有机会听江平聊起过去。“他语气平缓,反而是一些体现人性美好的细节让他刻骨铭心。”他没有被摧毁,或者被磨圆。相反,愈挫愈奋,常语出惊人,刀刀见血。

  “文革”结束后几年,被誉为“政法二才子” 之一的江平成为稀缺资源。他突破法律禁区,一上来就讲《罗马法》和《西方国家民商法》两门课,把私权利的观念引入了国内,让禁锢多年的思想和国际潮流接轨。

  这期间,他主持制定新中国第一部民事法律《民法通则》,这部划时代意义的法律首次肯定中国人的私权,被国外誉为“中国民事权利宣言”。

  这是一个讲求利益和娱乐的时代。在利益面前,理想主义者的初衷渐渐迷失。在利益面前牺牲品质和原则,似乎是迫不得已的选择。但他知道,在理性的层面,只有把被颠倒的颠倒回来,他的命运悲剧才可能被彻底释怀。他相信那些浮沫和喧嚣是一种外部装饰,终归会归于沉寂。而他的使命是直抵社会问题的核心。他要在刀尖上工作。

  他说最喜欢的诗词是《临江仙·悲歌》:千言万语满胸臆,欲诉欲泣无从。长吁三声问天公:为何射日手,不许弯大弓。翻云覆雨人间事,过耳过目无穷。谁主沉浮与枯荣,欲平心中愤,唯唱大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