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实业集体化的启示:我市实施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10:00:38

12月21日,彭州市纪委派出纪工委、市监察局监察分局正式挂牌运行,此举标志作为成都市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首批试点区(市)县之一,彭州市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正式启动。成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季桢、成都市监察局局长颜安出席启动大会。
此次彭州市共设置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7个。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配备行政编制8名。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为彭州市副局级部门,实行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内设“综合预防科”、“监督检查科”和“效能监督科”。原则上按每10-15个市级部门设置1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班子由1名书记(局长)、1名副书记(副局长)和3名纪检监察专员组成。
实施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市级部门不再设立纪检组,不再设纪检组长,人数较多的市级部门增挂“纪检监察科”牌子。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干部不担任所属部门党组成员。
今后,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完善职能职责,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为全面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彭州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成都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季桢对彭州市7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挂牌表示祝贺,并认为,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有利于实现责任和监督主体的分离,有利于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力度,符合十七大精神,是成都市推进试验区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项人民拥护的改革,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防止权力失衡,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他希望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同志要做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模范,加强业务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使监察队伍成为一支群众可亲、可敬、可信的队伍。希望彭州能够为成都市提供示范。
我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门生说,实施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具有重要意义,是完善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市纪委、监察局及其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要明确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关键领域的监督。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党内监督要解决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议事决策规则和行政问责制,促使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公正用权,加强对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部门以及资金、资产、资源比较集中的关键领域的监督。要改进监督方式,努力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探索在新体制下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的新思路、新办法,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情况,找准源头,监督到位。重点督查“十大惠民行动”的落实,加强对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有悖和谐发展的行为。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和执纪水平。理顺关系,积极支持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工作,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
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特点解读
职责明确: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分离
此次改革的主要目标为:改革管理体制,实现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分离,改变监督方式,强化监督职能,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改革后,派出机构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直接领导,实现了管理体制上的改革。另外,以前纪检组长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充当着“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改革后,派出机构不再驻在所联系部门,派出机构领导干部不再担任部门党组成员和接受党组分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经费,干部的行政、组织关系和工资福利,以及学习培训、年度考核奖惩等全部纳入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统一管理,这样一来,既提高了派出机构的独立性,也增强了派出机构的权威性,对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监督职能作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实现了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分离。
注重治本:派出机构承担的职责
监督检查所属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
监督检查所属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
加强对所属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与部位的监督。
指导所属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其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情况。
受理对所属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
经批准,初步核实反映所属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所属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向市纪委、市监察局提出处理建议。
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对涉及廉洁教育、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投资机制、行政审批、公共资源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提出建立和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抓好整改。
对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中发现所属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或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报告市纪委、市监察局等。
增强实效:监督权限关口前移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一般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参加相关会议、参与相关工作、集体或个别谈话、召开相关会议,以及组织年度巡查、专项督查和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具有以下工作权限:
(一)查阅所属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有关文件、会议记录、财务帐目等资料。
(二)以当面询问或发函方式要求所属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就纪检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
(三)经批准,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建议所属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停止涉嫌违反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根据工作需要,向所属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或落实。
(五)经请示市纪委、市监察局同意的其他必要职权。
这些规定,为派出机构加强监督、监督关口前移、突出监督重点等提供了保证。
惩治腐败更注重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
本刊记者就一些读者关心的话题采访了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道明。
问:请您谈一谈彭州市为什么要推进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
答:我们彭州市是成都市第一批参加试点的六个区(市)县之一,该项改革,是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健全惩防体系、实现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分离,强化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过去多年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纪委、监察部门与所驻部门双重领导、双重管理体制。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处在完善过程中,经济态势、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思想观念都在发生着深刻变化。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因此,推进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就成为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问:请您介绍一下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机构设置的情况,与以前实行的派驻纪检组有什么区别?
答:此次彭州市共设置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7个。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配备行政编制8名,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为彭州市副局级部门,实行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内设“综合预防科”、“监督检查科”和“效能监督科”。原则上按每10-15个市级部门设置1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班子由1名书记(局长)、1名副书记(副局长)和3名纪检监察专员组成。
实施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市级部门不再设立纪检组,不再设纪检组长,人数较多的市级部门增挂“纪检监察科”牌子。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干部不担任所属部门党组成员。
问: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是怎样的?
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受市纪委、市监察局直接领导并实行统一管理,对所属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行使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向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并报告工作,向市纪委、市监察局述职述廉。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干部不担任所属部门党组成员。
各部门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由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实行“一岗双责”,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协助分管。纪检监察科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受本单位领导班子直接领导,业务上受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
问: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如何提高履职能力和执纪水平?
答:第一,我们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执纪水平。第二,为加强对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统一管理,我们建立健全了干部教育、学习培训、交流轮岗、年度考核和奖惩等规章制度,明确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第三,今后,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完善职能职责,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为全面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彭州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添加:彭州市公众信息服务中心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