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斯利安多维片价格:比“我爸是李刚”更恶劣的是河大的“招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17:51:25

    关于“我爸是李刚”的出处,无需笔者饶舌,相信关注网络的人,这几天没有不看这条消息的。分析的、谴责的、评论的,海了去了。

    相信这几天据说是平常为人“低调”的李刚,肯定也是很恼火。估计经常为自己的儿子收拾残局,所以才养成了其子“我爸是李刚”的惯性思维,以为不管他热了多大的麻烦,“我爸是李刚”都能成为一把无坚不摧的尚方宝剑。中国历史上这种衙内多了去了,这也不新鲜。只是有时候你爸即使是胡锦刚或温家刚也不一定管事,唬不了人的,该怎么处理还得怎么处理。

   可在这民意汹汹对准这官二代的名言口诛笔伐的时候,却发现受害人者的学校还似乎真被他爸李刚给唬住了。据说河大的老师和学生被打招呼,“现在学校不让我们说这件事情,所以目击者很难找。因为他们一旦向记者透漏什么事情,学校知道后肯定会对说的学生做出处分的,谁都会害怕,所以学校里的目击者都只能什么也不说。”这真是百思不得其解的事。对于学校来说,最多是管理的疏漏,可为什么要习惯性地“捂”着呢?

    从网络上的照片来看,“目击证人”不少,相信要找的话也是很容易的。只是即便你真的为肇事者“李刚”之子开脱的话,不也需要证人吗?可偏偏为什么是学校极不“配合”弄清事实真相呢?

    由河北大学的做法,我倒是想到了一个有关我们法学教育的问题。法学教育真的仅仅关乎法学院、法学教师和法学学生吗?充其量我们只能教育学生将来应该和如何做一个好法官、好检察官、好律师,可社会正义的维护仅有这些事不够的,从广义上说,其实社会正义靠每一个人的公平和正直,而其中非常要紧的,不是鼓励学生见义勇为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是勇于说出事实的真相。事实真相对于法律的公正实施具有关键性的影响。由于种种原因,中国人从古到今不愿意在“讼事”中作证,即便今天也仍然如此,那怕你的钱包被小偷偷了,警察需要你去作证,好多人还会推三阻四,所以才会有正不压邪的风气。那么在“教育”人们应该勇于说出真相,尤其你的作证事关一个人的生命、财产或自由时,真相更弥足珍贵的情况下,这个责任首当其冲应该由教育者担负起来,而本身应该具有自己的办学理念的大学更应该担当起这项责任。可在河大的做法上,我们看不到这一点,如果还搞“本科教育评估”的话,在这一点上河大肯定是不合格的。

    如果说“我爸是李刚”是肇事者的惯性思维的话,那么河大在“出事”后的“捂”和对学生老师的“招呼”其实也是一种惯性思维。而且一个掌握着对学生处分权的公权力机关以“处分”相威胁,那就不是可恶,而是恶劣了。

   高校在法学教育中应发挥怎样的作用,应该以什么样理念来办学,这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