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来纤多雅是传销吗:评价“不足”也应成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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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不足”也应成惯例 2012年2月13日 20:10   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体】   大 中 小

  据报道,某地一领导干部调整岗位,当地政府给出一个“官方评价”,除给予充分肯定外,也指出了不足。官方评价调任官员,是很正常的现象。而像这样在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不足的“官方评价”,却比较少见,所以让人觉得很可贵。

  长期以来,很多地方的政府部门,习惯于对调任(尤其是升任)的官员好评如潮,而对其问题、缺点、不足等,却一向讳言。在这种“高大全”式评价的背后,不仅是对调任者不足之处的忽视,更是对其工作成绩、思想表现等的拔高。说到底,是一“升”遮百丑,这对干部的成长是不利的,与我们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不相符的。

  实际上,官员调任之际,作为政府或组织部门,在对其表现好的方面进行肯定的同时,也应实事求是地指出其存在不足。虽然说缺点、道毛病会让调任者面子上难堪些,但对其今后的工作必定有警示、促进作用。笔者以为,这种客观评价调任官员,尤其是指出调任者不足之处的做法应提倡。

  首先,要祛除“面子”心理。官员调任,固然是表现好的体现,但不等于十全十美,作为官方,不能顾及“面子”,而忽视对其不足之处的关注与评价。

  其次,要善于听取意见。对调任官员的评价,不能仅凭官方主要领导的“一言堂”,更不能任由文稿起草者随意撰写,而应听取意见,尤其是要多听听基层意见,看基层群众对于调任者有何看法,对其工作有何建议。因为,上级领导部门一般较多关注调任者的长处,而基层人员则往往更关注调任者的不足之处。把基层意见搜集上来,并反馈给调任者,未尝不是好事。

  此外,要注重形式多样化。既然评价调任官员,就应通过文件、网络、媒体等方式进行多方评价。如果只在会议或一定范围内评价,不管说好说坏,都未必能引起被评价者的重视。而通过各种形式评价,则可接受群众监督。这样,被评价者也不会掉以轻心,更不会将其视为走形式。(万阕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