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后为什么杀韩信:律师事务所财务会计制度 - 西夏王的日志 - 网易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2:51:18

律师事务所财务会计制度



    为了保障本所业务的正常开展,维护本所律师的合法权益,实现事务所改制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济指标,使事务所真正做大做强、跨入国内一流水平而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
、为加强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建立健全事务所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事务所的会计核算,为事务所全体合伙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财务制度由合伙人会议通过,事务所全体员工需遵照执行。
   
二、财务机构的设置
    1
、财务会计一名;
    2
、财务出纳一名。
   
三、职责
    1
、财务室工作人员须对事务所合伙人会议负责,接受事务所主任办公会议的管理并直接接受主管财务的事务所副主任的领导与安排,具体实施管理所内一切财务收支及财务日常工作;
    2
、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在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应遵守职业道德,禁止对外泄露任何财务机密;应以事务所的利益为重。财务人员负责所作报表的准确性,做到不瞎报,不漏报,不瞒报;
    3
、财务人员应为事务所全体员工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4
、积极、主动地向合伙人提供合理的税务策划方案。
  
(一)会计岗位职责
    1
、及时学习最新颁布的财务文件,不断了解财务制度的最新变化;
    2
、准确、及时地负责会计核算与财务处理,包括审核凭证,制单,登账,结账,编制各月、季、年度会计报表;
    3
、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为事务所业务活动提供准确会计资料,为经营决策工作提供会计依据,做好领导助手;
    4
、定期督促出纳清点库存,做到账账,账实,账证相符;
    5
、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帐簿、印章等;
    6
、认真遵守事务所的各项劳动纪律;
    7
、及时、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降低事务所成本、制止各项不合理支出,提高工作效率;
    8
、协调并保持事务所与税务局等主管部门良好的工作关系,解决事务所各项财务、税务问题。
   
第二节出纳岗位职责
    1
、接受财务会计的领导,负责有关银行结算、现金业务的收支管理工作;
    2
、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及现金日记账,做到及时登记,日清月结;
    3
、按照国家会计法及会计制度审核发票。对不合格发票、原始发票与报销凭证内容、金额不一致者,及不符合所财务制度的支出等,有权拒收、拒付;
    4
、认真履行财务报销规定,协助会计做好日常工作;
    5
、严格执行领用支票的审核、登记手续,及时核对支票的支出、退票的收回与注销等情况;
    6
、填制并登记有关支票、现金业务的原始凭证,登记日记账完毕后,应及时传递给会计,做到不压票,并保证月末结账的顺利进行;
    7
、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出现空头情况及开空头支票。对银行对账单及时核对,月末结账后,要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对照表,对未到账款要逐一查清原因,做到笔笔清楚,不留糊涂账;
    8
、不准挪用、坐支现金,不准白条入账;
    9
、支出大笔金额前要再次审查、核对原合同内容,真正把好开支关。
   
四、预算内财务报销程序
    1
、事务所严格执行年度财务预算,财务预算内的公共开支部分属于报销的范畴;
    2
、财务预算内的5000(含本数)以下的公共开支经主管财务的副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支出;
    3
、财务预算内的5001元至1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公共开支经主管财务的副主任和事务所执行主任签字后方可支出;
    4
、财务预算内的1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公共开支经主管财务的副主任、执行主任、主任签字后方可支出。
   
五、预算外财务报销程序
    1
、事务所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预算外进行公共开支的,由主管财务的副主行向主任提出申请,主任在五日内主持召开执委会会议,对该预算外的公共开支讨论决定,经三分之二(含本数)以上的执委会委员通过后方可支出。
    2
、因紧急情况需要在预算外进行公共开支的,由主管财务的副主任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执行主任和主任签字后方可开支,但必须在下一次的执委会会议上予以追认。
   
六、财务监督程序
    1
、民主管理监督委员会对事务所财务制度的落实、预算的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2
、民主管理监督委员会在每月5日前对上月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用书面文件报事务所主任、执行主任、执委会委员;
    3
、主管财务的副主任、执行主任必须在两周内落实处理民主管理监督委员会提出的财务问题,将处理结果用书面文件报事务所主任和民主管理监督委员会主任、执委会委员。
   
七、公共开支部分包括:
    1
、房屋按揭(房租)及物业费;
    2
、除合伙人之外的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的工资;
    3
、所正常办公费用支出(购办公用品、办公用品的维护费等);
    4
、所公共交际应酬费;
    5
、书报杂志费;
    6
、公共事项承担的差旅费;
    7
、市话费及网络服务费;
    8
、在册人员的养老、失业及医疗保险等单位承担的部分;
    9
、计提的福利费和所发展基金、退休基金;
    10
、所公益活动经费;
    11
、购置固定资产;
    12
、所业务培训经费;
    13
、所对外公关、宣传经费;
    14
、其他和公共事务有关的支出。
   
八、本制度经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二分之一(不含本数)以上的一般多数通过后生效。
                              
                                        
2009年3月6日)

    创始合伙人签名:
(
说明:原合作制所股东和符合合伙人条件并愿意出资入伙的非股东专职律师为创始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