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是什么:吴英案折射出中国金融体制的窘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3:56:07

吴英案折射出中国金融体制的窘境

[13014] (201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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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省高院二审审判长沈晓鸣就“吴英案”审判过程中社会关注焦点问题以“答记者问”的形式一一作出回应。他表示,吴英构成集资诈骗,法院审判没受到地方干预也没有官员联名要求判处吴英死刑,吴英举报官员受贿属于坦白交代自己的行贿行为,依法不构成立功。(新华社2月8日电)

  目前,对于吴英是否罪该致死,无论在坊间还是在学界,都争论不休,根据以上新华社的这条消息,可知,吴英之死在所难免,尽管此时,同情吴英,认为其罪不至死,甚至根本无罪,甚至将吴英美化为经营天才的声音可以说还呈现出一边倒的趋势。那么这道判决是否公正,这道死刑令又是否违了“民意”?我认为,吴英该不该死,不是法院律师说了算的,也不是舆论之声说了算的,而是由法律来判决的!对此,笔者不想做过多的论述,只想分析一下吴英案背后折射的金融市场弊端。

  尽管在九十年代初期,我们已经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这毕竟是一个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体制还未发育完全,在这个特定的历史时期里,我们会遇到各种纠结的问题,在一个民间金融功罪交集的时代,一个经济快速发展推动的对资本的渴求和现行资金供给体制之间的冲突已经尖锐化和公开化的时期,这是吴英案成为法治事件的经济背景。

  吴英案的本质,以及关于吴英案的讨论,实际上是对民间借贷行为是否合法合理的一次大讨论,吴英及本色集团所拥有的7.7亿资产,绝大多数为民间借贷,银行借贷所占比例并不大,然而关于民间借贷的地下经济,国家并没有非常明确的法律规定,并触及了国有金融体系的利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制度问题!

  吴英从一家小美容店做起,靠着不断的民间融资,规模不断做大,融资数额当然也越来越大,然而,她为什么要采取民间借贷,也就是高利贷这种方式?不得已而为之啊!

  在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金融体系始终处于主体地位,且金融市场还没有完全开放,利率也没有完全市场化,甚至可以说,金融市场还处在一个相对垄断,高度管制的体制中,于是,通过正常渠道融资,对于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来说,就显得相当困难,可见,普遍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也是吴英案的推手之一,而在吴英所在的浙江金华等地,民营企业相对发达,民间资本相对充裕,资本具有天然的逐利性,在这种环境下,浙江地区的民间借贷一直存在。

  民间借贷的一旦盛行成风,必然导致国有金融体系与之竞争,目前相对垄断的地位将被瓦解,我们不能否定这种竞争,否定、限制甚至精致这种竞争,本身就是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我们必须承认资本的原罪性和逐利性,既然民间借贷存在,就应该在制度上给予保障,在法律上给予规范,这才是避免下一个吴英案出现的根本办法,现在的中国金融体系,就在垄断与这种竞争中徘徊!

  某财经作家认为,吴英案的出现,是在现有金融体系结构不合理的背景下发生之制度性悲剧。一个很可能的情况是,再过若干年,随着中国金融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吴英的行为应是符合商业规律和合法的。他还得出一个结论,当代中国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所有重要的改革都是自下而上推进的,因此具备了非法的天然特征;而众多高级别的贪腐都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因此在表象上看往往是合法的。

  这让我想起了也是最近又一件火爆的事情,“明星官员”汤成奇被判死缓,贪污3901万元,受贿350余次,情节不可谓不重,影响不可谓不坏,和吴英相比,二人均属昔日的经营天才,都有过辉煌的过去,如今却沦为阶下囚,有人将此二人比较了一番,得出结论,贪官更该杀,而贪官却判的是死缓,“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才是正道,法律的判决不会因为这个人的身份而改变,若吴英真的该杀,舆论左右不了,吴英的生与死,已经不是她一个人的事情了。

  范翔飞 《联合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