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卷三潭印月:浙江仙居县县城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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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县城总体规划
总则
第1条  修编背景
为促进仙居空间资源集约配置,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充分发挥县城作为仙居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作用,实现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力争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对仙居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  本规划所指县域是指仙居县行政管辖范围;中心城市包括主城区、工业新城、下各镇区和官路镇区,本次规划将现状城市建成区周边用地(即发展规划的主城)和其东部的现代工业园区工业发展用地作为规划用地控制范围。
第3条  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以优化配置资源和调整产业结构、强化县城城市功能为主线,促进县城主城区、工业新城、中部旅游休闲中心、西部产业发展次中心各区块协调发展,抢抓机遇,全力打造县域东部的两大集聚发展区块。其中,县城主城以现有城镇发展区域为主,为县域综合发展区域、仙居的核心区域,是经济密集区和人口密集区,主要承担全县的集聚功能、创新功能、服务功能和管理功能;工业新城以永安、现代、下各创新等工业集聚区为核心区块,产业集聚是其主要功能。加快提高综合统筹能力,积极促进仙居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构建仙居和谐社会的能力。
在规划建设和发展中,从仙居县实际出发,注意突出三项原则:
(一)遵循经济规律的原则。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强调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作用,突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高度重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突出城市个性的原则。充分利用和发挥仙居山水神秀,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拥有得天独厚的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形成个性特点鲜明的城市风格。
(三)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的原则。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充分考虑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全面推进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城市。
第4条  规划重点把握三个重要发展条件
一是交通区位条件的变化为仙居融入区域经济提供了新空间通道。台金高速公路、诸永高速公路的建成,为仙居的对外开放与对内连接,实现各种要素的聚集创造了机遇。
二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正在加速。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加快,国际产业加速转移,长三角及周边地区已成为吸纳外资和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重点区域,合作与交流的领域与空间正在不断拓展和延伸,为仙居发挥劳动力、土地、环境等资源优势,参与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三是生态环境与旅游资源价值日趋凸现。仙居是台州市西部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区,仙居的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优势将成为推进区域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
第5条  规划修编的重点
(一)重点考虑主城区与东部工业新城、下各镇及西部的官路镇相协调。
(二)协调工业新城与主城区空间发展的关系。以现代工业集聚区、永安工业集聚区和下各创新工业集聚区为主体的工业新城的发展,为实现打造“富有特色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浙江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长三角旅游休闲胜地”的总体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行政中心选址与县城空间发展的关系问题。主城区西部选址方案与城市发展的主导方向较为吻合,而且投资效益显著,启动快速,有利于促进老城区的更新改造,发挥城市重大设施的选址带动城市发展的作用。
(四)城东旅游休闲片区的功能定位。规划在坚持“拓东-改中-扩西”的县城发展思路的情况下,明确以下城东片区发展定位的原则:
1、稳步推进,滚动发展。通过建设环城南路东延线、南五路东延线和上述两路连接线,加强现状城区与城东片区联系,稳步向东推进,滚动发展城东片区。
2、保护生态环境。城东旅游休闲片区周边山林水系等生态环境及景观资源十分良好,城东片区建设应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基础,开发建设不应对山林水域等造成不可弥补的破坏。
3、对接产业发展。仙居县旅游产业发展,迫切需要在完善深化发展已有旅游资源的前提下实现休闲化的发展方向,城东旅游休闲片区应充分利用已明确的设施服务基础、交通条件和适宜的发展空间,建设旅游休闲服务中心,为仙居县未来旅游产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4、平衡投入产出。结合产业发展重点及相关配套的建设,实现自我发展,滚动发展。
第6条  规划的基本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
(三)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四)《浙江省温台产业带发展规划》(2004年)。
(五)《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六)仙居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
(七)《仙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7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城市规划区,即为仙居县域。在此层面本规划与县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县域旅游、交通等专项规划做好协调与衔接。
第二层次为规划控制范围,即仙居县城主城区需与周边临近的城镇建设进行协调及建设控制的范围,涉及县城三街道、正在规划建设的工业新城、下各镇及官路镇的城镇规划建设控制区域,面积约为148.39平方千米。
第三层次为城市规划用地范围,以主城区周边山体为边界,加上其东部的现代工业园区的工业发展用地,面积约为44.17平方千米。
第8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为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为2030年以后。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9条   城镇空间结构
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分层推进”的原则,按照“中心集聚,沿轴发展,周边并进”的思路,通过县域内交通网络组织引导进行布局,形成“一城五镇”树枝状网络发展的城镇体系框架。突出中心、发展副中心,适度均衡、网络发展,形成“一轴一心二副、多级城镇”的空间布局框架。“一轴”即县域境内的35省道(临石线)形成城镇发展主轴;“一心”即作为仙居县域中心城市(含主城区、工业新城、下各镇区、官路镇区);“二副”即位于县域中部的白塔—田市—皤滩和西部的横溪—埠头两个城镇组群,为县域副中心;其它则为多级城镇。
第10条 城镇化水平预测
经预测,至2010年年末,仙居县城镇化水平为50%;至2020年年末,仙居县城镇化水平为70%。
第11条 城镇人口预测
至2010年年末,仙居县各镇城镇人口合计为26.42万人;至2020年年末,仙居县各镇城镇人口合计为41.9万人。
第12条  城镇规模等级
一级:中心城市,通过城市化发展、规划引导和政策倾斜,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人口集聚,规划期末(2020年)城镇总人口规模达到27.45万人。其中主城区21万人,官路镇区1.68万人,下各镇区4.77万人。
二级:中心镇,即横溪镇和白塔镇,规划期末城镇人口分别达到5.19万人和4.12万人。
三级:一般镇,即田市镇、埠头镇和朱溪镇,规划期末三镇城镇人口分别为2.24万人、1.42万人、1.23万人。
第13条 城镇职能等级
县域城镇职能等级分为三级。
第一级:中心城市,包括主城区、工业新城、下各镇区和官路镇区,是全县的人口与产业极核,是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第二级:白塔、横溪二个中心镇,促进县域东部、中部和西部经济发展;
第三级:田市镇、埠头镇、朱溪镇为一般镇。
第14条  城镇职能分类
将县域城镇职能分为四类。
表2-1                                    仙居县城镇职能结构引导规划表
职能等级
城镇名称
职能类型
主要职能与产业发展方向
中心城市
主城区-工业新城-下各-官路
综合型
主城区: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旅游休闲等为产业特色的生态城区,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旅游休闲城区。
工业新城:县域产业积聚中心,以医药、化工、工艺品加工、机械和橡塑为主导产业。
下各:与工业新城相配套,以工艺品加工、机械和橡塑为主导产业。依托括苍山森林公园,结合麻姑岩等景区,发展旅游业。
官路:物流、旅游休闲服务等城市新兴产业和生态农业为特色的现代化城区。
中心镇
白塔镇
旅游型
仙居县旅游休闲基地、旅游集散中心,以风景旅游为特色,依托仙居风景名胜区和古镇人文景观发展旅游业。依托高速公路出入口,发展30平方公里的旅游度假区和物流商贸。
横溪镇
综合型
台州市西大门。发展生态农业、轻型工业加工为主的二产。结合大佛岩洞、下汤新石器遗址等现有景点和永安溪,发展旅游业。接受高山移民,发展本商圈的商贸流通业。
一般镇
田市镇
工贸型、旅游型
以工艺品制作为主导产业,并依托仙居风景名胜区、李宅古村落发展旅游业。
埠头镇
工贸型
积极利用高速公路出入口区域优势,发展生态农业、轻型工业加工为主的二产。
朱溪镇
农贸型
以高优农林产品生产加工为主导产业。利用当地丰富的生态资源,积极发展旅游休闲产业。
第15条 交通发展策略
2006-2010年,建立基本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交通运输网络,着手建设县域公共交通系统,加快客货运站场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交通运输网络和物流系统,基本建成县域公共交通系统,着手建设县域旅游交通系统;至2020年,全县交通网络化程度、等级标准、服务水平达到台州市平均水平,公共交通、旅游交通和物流系统完善,站场布局合理。
第16条 县域交通网络规划
规划全县交通网络形成“四横三纵”的骨架。其中,
四横:由台金铁路仙居段、台金高速公路仙居段、35省道仙居段和朱溪至公盂公路组成;
三纵:由诸永高速公路仙居段、40省道——41省道仙居段、天仙高速公路仙居段和X703管铁线怀仁至朱溪段及朱宁公路(朱溪至宁溪)组成。
第17条 县域空间管制
县域划分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重点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分别实施不同的管制政策和措施,以明确不同开发行为的具体范围和开发强度,协调城市建设、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优化城乡资源配置。
仙居县域空间管制分区一览表
表2-2

亚区
功能区、线、点
区域范围
建设管制的基本要求
禁止开发区
自然
保护区
天然林、珍稀动植物栖息分布地
县域内的天然林、珍稀动植物栖息分布地,包括括苍山自然保护区、下各外湾七子花自然保护小区、上张方山自然保护小区、淡竹龙潭头刺叶栎自然保护小区、安岭龙潭坑自然保护小区等。
区内重点保护典型的生态系统,保护区内的古树名木及珍贵稀有树种,拯救濒危的珍稀生物物种,保存重要的自然历史遗迹,维护和促进本地区的生物多样性。
水土
涵养区
江河源头区、重要水土涵养区
里林、石长坑、道人辽、板桥、东岭、北岙、双溪、郑桥、谷担、西岙、方山、括苍、西坑河、双坑、下岸、盂溪、十三都、碗厂和朱溪水库周边、包括支流的汇水区山脊线围合形成的区域。
区内实行封山育林,确保植物培育和生物多样性,并形成有利于水源涵养的植被结构。涵养区内地表水、地下水达到Ⅲ级以上标准,不能有不可排除的污染排放物。
饮用水源
保护区
永安溪及主要支流与水库:金坑、曹店港、杨岸港、九都坑、十三都坑、十八都坑、二十都坑、北岙坑、盂溪坑、朱溪港等;里林、石长坑、道人辽、板桥、东岭、北岙、双溪、郑桥、谷担、西岙、方山、括苍、西坑河、双坑、下岸、盂溪、十三都、碗厂和朱溪水库,保护范围包括整个水面及流域内以分水岭为界围合的区域。
一级水源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禁止从事有污染的种植养殖业;
二级水源保护区: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消弱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消减污染物排放量,保证河流水质不低于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
基本农田
保护区
基本、标准农田
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耕地、公路等交通沿线的耕地;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产量较高的耕地以及经过治理、改造和正在实施改造计划的中低产田;国家规定需要保护的其他耕地等。至规划期末,县域基本农田保护区规模基本保持22106.67公顷不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严格进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区内的耕地擅自转为非耕地。
生态公益林
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5.6万亩,省重点生态公益林67.4万亩。
按照《浙江省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保护管理。
优化开发区
中心城区已建设区
仙居县城已建设区。
区内的建设用地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城镇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扩大的,应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
城镇已建设区
县域各城镇已建设区。
参照上述中心城区已建设区的管制要求。
农村
居民点
集镇、中心村、基层村位置
各集镇、农村已建及规划建设区。
区内的建设用地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村镇建设必须充分利用旧宅基地、空闲地,推行旧村宅基地复垦工作。
重点开发区
城乡建设新区
各城乡建设新区。
参照上述优化开发区中心城区已建设区、城镇已建设区和农村居民点的管制要求。
限制开发区
风景
名胜区
仙居风景名胜区,范围包括淡竹乡大部分乡域、白塔南部和田市西南部地区,总面积约为158平方公里,外围保护区81.25平方公里。
以《环境保护》、《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条例为依据,梳理整合现有景区空间,实施有利于环境改善与景区质量提高的空间整治措施;加强对景观资源的综合保护力度,防止对自然生态环境及自然、人文景观资源的污染和破坏。
历史文化街区
县城东门历史街区、皤滩古镇历史文化保护区、白塔境内的高迁古民居和田市境内的李宅古村落。
在鉴定、评价基础上确定保护等级,制定保护规划,划定保护区范围,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禁止新建任何与文物古迹保护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改变历史上形成的格局与面貌,其周围的建设项目也要确保不对文物古迹造成环境污染和景观破坏;对一些濒临倒塌、泯灭的古迹和古建筑进行抢救性维修保护。
基础设施建设区和预留区
交通、水利、防洪堤、高压走廊、垃圾处理用地等
县域内台金铁路、台金高速公路、诸永高速公路、35省道、40省道、41省道、各县道;永安溪各区段防洪堤;35KV以上等级高压线走廊;垃圾处理厂。
基础设施建设区应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限制其他建设活动,保障各项基础设施的有效运行。
森林公园
仙居木口湖省级森林公园,规划总面积1789.0公顷;仙居括苍省级森林公园,规划总面积1823.9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进行开发和保护管理。
县城城市发展规划
第18条  城市性质:县域中心、长三角富有特色的生态产业基地与山水文化旅游胜地。
第19条  近期(2010年)县城城市人口规模13万人;远期县城城市人口规模21万人。
第20条  近期(2010年)县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1376万平方米,人均105.8平方米;远期(2020年)县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220.6万平米,人均105.7平方米。
第21条  城市建设用地控制
(一)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形成集约用地的发展模式,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二)建立城市发展的动态监控机制,依据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的趋势和变化,调控城市建设用地投放总量和建设时序,并适时调整规划应对方案。
(三)城市建设用地的投入与城市发展重点应紧密结合,积极推动主城区城市行政文化综合区、城东旅游休闲片区等现代服务和特色居住的示范区的建设,实现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
(四)加强对新增建设用地的管理,提高集约利用水平。
第22条  中心城市近远期及远景空间发展框架
1、近期以老城为依托,向西启动城市行政文化综合区建设,向东滚动发展,稳步推进,启动城东旅游休闲区的建设,限制城市南、北部工业用地发展,形成以老城商贸综合区、城市行政文化综合区;构筑城东旅游休闲服务、城北工业生活居住片区。继续发展完善现代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增强接收现状城区城南工业用地的转移能力。
2、远期继续优化主城的结构与功能布局,形成生活、公共服务设施的主要区域,发挥县级公共服务设施对城市行政文化综合区建设发展的带动作用;有机更新老城区的东门街区及周边一带,改造建设解放街、东门街和和北门巷等老街,形成具有良好空间尺度和传统风貌特色的地方特色商贸街;结合永安溪改造工程,加强城东旅游休闲服务设施和居住用地的建设布局,使之与旅游服务功能相衔接,提升仙居县旅游设施服务的综合水平;发展完善现代工业园区。
3、远景随着县城规模的扩大和工业新城的进一步发展,中心城市形成“双城多组团”式结构形态特征,实现仙居县城的跨越式发展。
“双城”即沿永安溪形成东西两个城区。其中西部城区建设成为和谐生态之城;东部城区建设成为仙居县的实力创新之城。
“多组团”包括西部城区的城北工业生活组团、城东旅游休闲组团和以物流为主导产业的官路组团等;依托现代产业园区、永安产业园区形成永安溪以北的“溪北产业组团”,永安溪以南联合下各创新产业园区和下各镇的配套服务功能形成“溪南产业组团”。
城市总体结构与功能布局
第23条 县城城市用地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二心五片、二带二廊、六横七纵”的城市用地布局结构。
(一)功能结构——二心五片
“二心”是指二个功能分工明确的城市中心,分别为老城商贸服务中心和城市行政文化商务中心,“五片”是指环城北路以南,环城西路以东,以老城商贸服务中心为核心的老城商贸综合片区、环城北路以南,环城西路以西,以城市行政文化中心为核心的城市行政文化综合片区、以及环城北路以北的工业生活居住片区和城东旅游休闲片区,及城东纳入城市规划用地平衡的现代工业园区的工业发展区块。其中,以老城商贸服务中心为核心的老城商贸综合片区保持仙居老城固有的商业活力,重点提升传统的生活商贸服务功能,以功能优化及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为主;城市行政文化综合片区以县级行政办公文化娱乐功能的组织为核心,配以商务办公、商贸服务、居住等功能,带动城市向西发展,接轨区域发展新通道;规划拟在城东依托纵横交通通道和滩溪地良好的用地及自然生态条件,形成由旅游休闲服务为主要功能的旅游休闲服务片区,大力推进仙居县旅游休闲服务业的发展。
(二)生态结构——二带二廊
“二带”分别是指沿永安溪的城市生态景观带及沿东部山林及城市休闲旅游通道的旅游生态轴带。规划形成永安溪城市生态景观带,突出永安溪在丰富城市生态景观、体现城市特色方面的作用;同时以旅游休闲服务功能的构筑为核心,依托纵向穿越山林地和永安溪的通道,向南联系景区,形成新的旅游生态景观带。
“二廊”是指主城区域的两条生态廊道,分别沿盂溪和三桥溪,通过两条沿溪生态通廊,将主城内部生态环境与周边山林环境相沟通,形成网络状的城市生态格局,体现仙居县城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盂溪、三桥溪形成滨水环境优美、景观凸显、城市文化融合的现代生活、生态景观轴线。其中,规划结合现状建设条件和总体用地布局结构,调整了原总体规划确定的沿三桥溪的生态廊道,同时结合道路空间布置街头绿地,绿地配置点线面结合,构筑良好的城市环境。
(三)片区功能联系——六横七纵
“六横七纵”是指县城各功能片区之间主要的功能联系纽带,突出各片区发展的有机联系。
六条横向联系纽带分别依托北环路、环城北路、城北路、环城南路、南三路、南五路等六条横向主干道。其中北环路和环城南路既是主城区与其西侧官路、东侧工业新城联系的主要通道,又是组织城市内外交通和内部各功能区块的联系通道;环城南路贯穿城市行政文化综合片区、老城商贸综合片区和旅游休闲片区北区块,是城市东西向各功能区联系的主要通道。南五路加强了城市行政文化综合片区、老城商贸综合片区和旅游休闲片区南区块的联系,和环城南路东延线共同带动城东旅游休闲片区建设,并加强与东部现代工业园区联系。
七条纵向的联系纽带分别依托台金高速连接线及城市入城通道、西环路、西三路、环城西路、穿城路、环城东路及二中东路和跨越城东旅游休闲片区南北区块的旅游通道等七条纵向主干道。其中,西三路纵贯城北工业生活居住片区、城市行政文化综合片区,是城市未来发展重要的纵向轴线,是发挥城市行政文化中心对县城西部发展带动作用的重要通道;穿城路是仙居老城的纵向核心道路,规划改造穿城路,带动老城向南、向北发展;县城东部跨越城东旅游休闲片区南北区块的纵向通道是一条联系城东旅游休闲片区南北区块和山林生态区域的重要通道。
第24条  重大功能区的空间组织
(一)老城商贸综合片区:整合城市空间,优化整体布局。改善功能结构,保持仙居老城固有的商业活力,重点提升传统的生活商贸服务功能,以功能优化及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为主;通过西门片区改造促进老城更新,保护老城历史街区。
(二)城市行政文化综合片区:以城市重大设施的选址带动城市空间的发展;控制村庄等用地的建设。
(三)城东旅游休闲片区:接轨县域旅游产业转型,促进旅游服务、休闲产业的发展,形成生态和谐、景观优美的城市特色区域。
(四)城北工业生活居住片区:控制工业用地规模,完善生活居住设施。
(五)现代工业园区片:现状城区南部工业用地转移发展的承接平台,形成以生物制药等特色产业为主的工业发展基地。
(六)生态空间:以永安溪的城市生态景观带及沿东部山林及城市休闲旅游通道的旅游生态轴带丰富城市生态景观、体现城市特色;同时以临溪的旅游休闲服务功能的构筑为核心,依托纵向穿越山林地和永安溪的通道,向南联系景区,形成新的旅游生态景观带。以主城区域的盂溪和三桥溪两条生态廊道,将主城内部生态环境与周边山林环境相沟通,形成网络状的城市生态格局,体现仙居县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
第25条  旧城改建
(一) 旧城改建范围
环城南路、环城北路、环城西路、环城东路围合的老城区范围。
(二) 旧城改建原则
以调整产业结构和用地结构为主,将老城区的工业项目逐步向工业园区转移,加大第三产业的比重,通过经济和用地结构调整,以住房、道路、市场、基础设施为重点,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
(三)旧城改建方法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调整布局,分期实施,成片开发。
(四)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以西门片区等旧城改造为抓手,逐步改善老城区居民住房条件。配合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路网密度,增加停车场地、绿地,改善旧城交通环境,提高景观环境质量;实现“疏散旧城人口、降低旧城建筑密度、创造良好居住环境”的目标。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古建筑、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的保护。
通过改建,将适度降低城市旧区人口密度,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和容量。人均道路面积、人均绿化面积、供水、排水、环卫设施和城市消防、抗震、防爆、防洪以及治安、交通管理、人民防空、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方面均应达到有关规范、标准和要求。在旧区改建中,同步实施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
第26条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一)规划原则
1.从整体出发,对历史文化遗存合理开发利用。
2.突出仙居县城自身的文物古迹、城市风貌、历史文化特点,挖掘深层次文化内涵,体现特定的城市历史空间信息和城市历史文脉,使城市在快速发展中保持自己的特色。
3.根据保护对象和保护内容,合理确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同等级,分别采用不同方式、不同措施的保护和利用方式。
(二)保护总体框架
保护城市历史风貌,依托一条生态廊道和一片历史街区,构筑历史文脉线。
1.生态廊道:保护、建设永安溪至盂溪生态廊道,贯通沿溪城市旅游休闲区、文保点。
2.东门历史街区:把历史文化资源作为发展东门历史街区的重点,以仙居发展旅游休闲城市为契机,大力开发历史文化资源,整治东门商业一条街,强调文化经济的一体化发展。保护范围划分为两个层次:重点保护区(即历史街区范围)和风貌协调区控制范围。其中重点保护区范围包括以公布批准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有代表性的传统民居和街巷为核心的历史街区,面积约为3万平方米;风貌协调控制区为保护和协调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主要风貌的完整性所必须控制的地段,即北临城北东路,西抵水阁路与下赵巷,东至环城东路,南临花园路的地段,面积约为7.87万平方米。
3.古城文脉线:依托历史上的城墙、楼、塔、桥等形成脉络,加强其中相互联系,适当路段结合公园、广场的展宽表现城市古城脉络。
(三)文物古迹的保护应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按文物保护单位和文保点两类保护,并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和必要的建设控制范围。
1.文物保护单位应建立健全科学档案,树立标志说明牌。文物保护单位必须整体、原址、原貌保留。在不改变原貌的前提下,经过详细的规划设计和论证,可进行必要的修整和维护。但要做到“不改变文物原状、可识别性和尽可能减少干预”。
2.文物保护点按三种形式进行保护与利用。
一是已划入历史地段重点保护范围的文物古迹按历史地段保护规划统一进行保护和利用。
二是根据集中成片保护原则,重点保护分布相对集中的文物古迹。
三是对分散的文物古迹应根据其保护价值提出相应的保护和利用对策。
3.严格保护福应塔、安洲塔、南峰塔、石柱灯、江南古刹(大兴寺)等重点文物单位的文物本身及周边环境,落实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第27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为提高城市建设综合水平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应鼓励地下空间开发。
仙居县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
地下空间开发应当与人防工程建设相结合,合理规划,综合利用,依法管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结合人防发展规模与布局要求,合理开发地下商业服务空间、地下交通空间、地下贮存空间、地下防灾防护空间,充分发挥地下空间平战结合、综合利用的功能。
第28条 空间管制
按照规划范围不同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将规划范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四大类型。
(一)仙居县城的已有建成区域为优化开发区,应严格按总体规划建设,以内涵挖潜为主,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投入产出率。
(二)以行政文化商贸设施和生活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行政文化综合片区和以休闲旅游服务设施和生活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东旅游休闲片区为重点开发区,应注重加大投入,尽快形成新的增长极;严格按城市总体规划建设,首先利用非耕地,逐步向外扩展,同时提高城镇外延扩张的成本。
(三)主城区内低丘和小山体及滨水临山和景观视线廊道内的用地区域为限制开发区,应以保护、控制为原则,严禁破坏自然风貌与人文景观,对确需建设的地区提出相应的限定开发条件,使建设开发与自然景观资源相协调,并保持一定的生态原生性。开发建设不得影响区内主要功能,制定专门的规划及控制条件、指标、准则指导区内的开发建设。
(四)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永安溪、盂溪和三桥溪两岸构筑的生态绿化(廊道)及仙居历史保护街区、文保单位和山体为禁止开发区。
第29条  绿线管制
绿线控制主要指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及保留山体的控制范围线。
(一)三桥溪溪岸严格按照规划绿地用地布局控制,两侧形成宽窄不一的绿线,最窄处控制20米宽,岭下张段、环城北路与三桥溪交叉处东北角、城北路与三桥溪交叉处西北角和城北路至南五路的地段形成面积较大的带状公园绿地,适当地段加大水域面积,丰富景观效果。
(二)规划建成区段的盂溪两侧沿线溪边应至少控制保留依次为7米(线状绿色空间)、10米车行道和3米人行道空间,盂溪西路北环线至环城北路段按不少于15米宽绿线控制、福应路至晨曦大桥段按不少于40米宽绿线控制,并适时建设形成盂溪两岸宜人的滨水绿色空间环境,提升盂溪两侧建设用地的人居环境。永安溪两岸则严格按照规划的绿地和山体绿地界线控制。对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山体空间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布局的山体控制线进行绿线控制,以保护城市内部生活居住区的生态景观资源,构筑良好的人居环境。
第30条  城市建设强度管制引导
老城区、商业贸易服务区块大部分为中、高强度建设地区,工业用地、居住区等大部分为中强度建设地区,旅游休闲服务区、生态住区等大部分为低强度建设地区。各分区控制按下表引导,具体指标在详细规划中进一步明确。
表4-1:城市建设强度管制分类一览表
类型
空间分布
平均建筑密度(%)
容积率
备注
高强度建设地区
城市行政文化商贸服务中心
25-40
1.8-3.0
城市行政文化中心发展部分高层住宅。
老城区商贸服务中心
环城西路、城北路、西三路、环城南路等
公共设施集中沿线
中高强度建设地区
除城市行政文化商贸服务中心区块以外的大部分城区
居住、商业、文教科研、行政办公区域
25-40
1.0-2.0
可建设居住、服务、办公等功能综合体建筑。
工业、仓储区域
30-50
0.8-1.5
低强度建设地区
山林、水系等自然生态保护区
5-20
<1.5
旅游休闲片区
旅游休闲服务区的部分区块可适当降低强度控制,增强土地利用效率。
滨水、山前等景观、生态条件
良好的生态住区
重要城市建设用地布局
第31条 县城城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目标
第32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结构
(一)四带:以环城南路(高速连接线至环城西路)、西三路(环城北路至南五路段)、环城西路(城北路至南四路)、永安街-河埠路为轴组织线(带)状公共设施布局,以实现在带动城市行政文化综合片区和老城商贸综合片区空间发展的同时,形成具有规模建设效益、社会效益、物质空间环境景观效益,同时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居民对商贸、文化、休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打造城市高品质的主街道景观空间,提升仙居县城城市品位。
(二)四片:指以行政中心及其周边的文化、商贸服务设施(西三路与环城南路交叉处周边)构筑的公共设施集中布局片;老城区穿城中路、城北东路、解放路、水阁路围合的包括部分行政办公、人民医院、商务、酒店等公共设施构筑的老城商贸等公共设施集中布局片;城东旅游休闲片区南区块以旅游、休闲、教育服务功能为主导的公共设施集中布局片和城东旅游休闲片区北区块北端以休闲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公共设施集中布局片。
(三)多点:指城西高速公路连接线以西以县级汽车站、果品批发市场构筑的公共设施集中点;城东北以体育中心、福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仙居职业中专构筑的公共设施集中点;城西大型综合医院、晨曦大桥东的商贸服务功能区块等多个相对独立的公共设施布局点。
(四)联系紧密、分区明确:四带把仙居老城商贸综合片区和城市行政文化综合片区紧密联系起来,构筑仙居城市公共设施网络;四片分别突出城市现代化行政商贸、文化、休闲公共设施风貌景观核心区和老城以商贸为主的公共设施特色风貌景观核心区及城东旅游休闲设施景观风貌特色区,他们和带状公共设施一起,在其周边山水绿地环境和生活居住建筑环境烘托下共同构筑出一幅优美的人间仙境。点状公共设施的布局则进一步完善了仙居公共设施体系。
(五)分级配置:根据各功能片区的性质、特点、规模构成等,在完善商业、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设施布局的同时,形成职能明确的行政、商贸、旅游、体育等中心节点,从而优化公共设施布局,促进旅游、商贸、服务、教育等产业的发展,不断优化城市产业结构。
第33条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一)规划行政办公用地36.4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1.6%,人均用地1.73平方米。
(二)规划以西三路、省耕路、西二路和环城南路围合的空间区域,建设行政中心,包括其南侧的行政中心广场,建设控制面积约为14.6万平方米。
(三)沿环城南路和沿行政中心空间轴线的“十”字区域与行政中心空间布局紧密相关,需进行整体设计控制,规划控制范围面积约为77.43万平米。
(四)规划在光明路与西三路交叉口西北侧布局安洲街道办事处,面积1.24万平方米;在南三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东南布局南峰街道办事处,用地面积2.4万平方米,福应街道办事处在城北东路与盂溪交叉口西北角原址适当扩建。
第34条  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规划改变商业用地主要沿街分布的现状,提升集聚规模效益,形成多层次、辐射半径不同的多个商业中心区,强化东西向商业服务设施功能的培育。
(一)一级商圈包括老城商贸服务中心和城市行政文化商贸服务中心。
改造提升老城区商业网点,适当增加规模大、档次高、业态先进的现代化商业设施。结合东门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整治解放街-东门街、北门巷沿街建筑立面景观,同时保护和控制良好的街道空间尺度,推进专业特色街建设,发展建设具有传统商贸特色历史风貌购物街。
以街区形式建设城市行政文化商贸中心,规划安排县级商贸金融中心,为仙居人才、资金、信息流通创建核心区域,促进城市商务功能发展,增强经济活力。
(二)二级商圈即旅游休闲服务中心。
结合永安溪山水资源,安排旅游度假设施和娱乐设施,发展综合超市,建设宾馆、度假酒店以及配置地方特色的土特旅游商品的供应场所。
(三)专业市场布局。
规划建材市场、汽车市场特点,考虑服务全县的要求,结合官路物流用地布局;同时,为满足县城城市居民日常消费需求、方便群众生活,整体提高市场素质,着力维护食品安全,规划结合城市干道网的拓展,选址于规划汽车站西侧规划建设一个大型水果、蔬菜专业批发市场,集聚县内外菜果农进场交易;在南三路以南、高速公路连接线以东规划建设特色农产品市场。结合城市和居住建设发展,规划在直屋村北和香格里拉小区以西各规划建设一处农贸市场,保留老城区中心菜市场。
第35条 文化娱乐用地布局
建设与城市规模相匹配的县级和居住区级文化娱乐设施。结合历史文化,完善休闲和旅游功能,突出仙居地方特色。
(一)结合行政中心的建设形成新的文化中心,发展县级图书展览、艺术团体和新闻出版等用地,重点建设图书馆、文化艺术中心、广电中心、工人文化宫、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项目,形成城市的文化娱乐核心区,使之具有承办文化、商贸交流、展览的能力和水平。
(二)在旅游休闲片区设置一定的文化娱乐用地,如博物馆、科技馆等,作为地方文化展示的观光景点,以及其它一些相关的旅游及游艺游乐设施用地。
(三)结合各居住区中心设置居住区级文化娱乐设施,主要内容有小型文化馆、图书室等,为片区内居民提供方便的文化娱乐服务。
第36条  体育设施用地布局
(一)在二中北规划建设体育中心,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具体建设布局时应注重开拓文化、休闲、娱乐、停车、餐饮、商业(如超市、金融网点)等综合功能,并将公益体育和经营性体育连片发挥群体效益,成为能承办综合性比赛的体育场所。
(二)结合城市开放空间规划建设健身公园或广场。在街道规划灯光篮球场、体育活动中心等室内外活动场所;居住区、城市公共绿地以及公园、广场旅游胜地配建相应的健身设施,以居民综合运动场建设为核心,完善社区体育设施,重点解决社区群众性体育设施不足的矛盾,所有的社区和行政村都有健身点。
第37条  医疗卫生用地布局
规划原址扩建县人民医院(将现状人民医院北侧工业用地和东门广场纳入),在城西高速连接线以东,环城南路以南区块新建城西综合性医院;整合现有县中医院与妇保院,规划结合城东休闲服务中心建设布局红十字医院;在城市西南邻近山体规划建设相对独立的精神病院;在建设东路以南、仙药西边建设城关医院(南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二中以北新建福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光明路以北、西三路以西新建安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以人民医院、城西综合医院为主体、红十字医院、精神病医院、疾病控制中心、街道中心卫生院为基础,综合性医院与专业医院、社区医院相配合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
表5-1: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调整一览表
机构名称
规划用地面积(公顷)
规划床位(张)
建设性质
选 址
备注
县人民医院
5.84
700(含疗养100)
扩建
原址扩建
将北侧东门广场和工业以东纳入
中医院门诊
0.58
/
保留
城北西路以北,仙中路以东
城西综合医院
8.83
700(含疗养100)
新建
高速连接线东侧地块
将妇保院和中医院纳入。
县妇保院门诊
0.22
/
保留
保留
县精神病院
2.33
150
新建
城西南
县疾控中心传染病区
2.9
100
新建
城峰中学东侧
县红十字医院
2.0
80
新建
城东旅游休闲服务中心南区块
城关医院
0.88
60
建设路以南,仙药西边
福应街道卫生院
0.4
15
新建
二中北
合计
23.98
1805(不含疗养200)
第38条  教育科研用地布局
规划保留电大教师进修学校环城西路以东、光明山西侧校址,整合成人教育、职业教育资源,并积极发展业余教育和培训。规划保留职业中专学校、聋哑学校和县委党校,在城东旅游休闲服务中心南区块建设职业技术学校。
表5-2             主要教育科研用地布局一览表
序号
学校名称
面积(公顷)
位置
1
电大教师进修学校
4.8
光明山西侧
2
职业中专学校
1.44
环城北路以北,盂溪东侧
3
聋哑学校
1.48
职业中专学校东
4
县委党校
0.96
永安公园西南、南峰公园北侧
5
职业技术学校
3.0
城东旅游休闲服务中心南区块
6
合计
11.68
第39条居住用地布局规划
(一)规划目标
1、通过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和更新农居用地,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质量。
2、结合仙居实际,创造富有地方特色,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符合大众审美情趣的多元化住区模式。
3、吸取 “城中村”改造的先进经验:把村庄当作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加以正确引导和培育,按照城市标准开发和进行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尤其是环卫设施配套。
4、老城区改造应采取小型化、与周边建筑环境相协调的街区“有机更新”改造方案,合理处理历史与发展的关系。
5、加快完善分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形成面向多层次需求群体的住房保障框架。进一步扩大廉租房受益面,加大政府支持和补贴力度,拓展公积金服务功能,完善面向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和政策支持体系。
(二)规划布局
1、规划居住用地710.6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32%,人均居住用地33.8平方米,平均人口毛密度295人/公顷。
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标准,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解决落实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户均建筑面积应不超过90平方米。
3、适应人口老龄化的需要,在罗步岙等处建设老年公寓。
4、规划将居住区分老城商贸综合居住片区、城北居住片区、城市行政文化综合居住片区、城东旅游休闲居住片区。
表5-3     居住片区规划一览表
居住片区名称
规划面积
(公顷)
人口
(万人)
毛密度
(人/公顷)
范      围
老城商贸综合居住片区
326.5
9.5
291
北起环城北路,南抵南五路,西界环城西路、东至环城北路。
城北居住片区
51.5
1.5
291
北抵北环线,南至环城北路,西界山脚,东至田山。
城市行政文化综合居住片区
310
9.5
306
环城西路以西,高速公路以北地区。
城东旅游休闲居住片区
22.5
0.5
222
县城东部永安溪南北两岸区域
合计
710.5
21
295
5、中小学布局如下
规划三所普通高中学校:扩建仙居中学,保留城峰中学、宏大中学(完中);规划三所初中学校:扩建仙居二中、保留安洲中学,新建县城初中等;小学除保留现状的城关一小、安洲小学、实验小学、外语学校、船山小学、岭下张小学外,规划迁建城关四小、新建城西小学、城关六小、扩建东岭下小学、管山小学,扩建三桥小学。
6、其他居住配套设施
结合居住用地周边城市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相应配置农贸市场、幼儿园、文化休闲设施等公共设施。
表5-4       中小学规划一览表
学校性质
序号
学校名称
建设性质
办学规模(班)
用地面积(公顷)
学校地址
普通高中
1
仙居中学
扩建
48
9.34
光明西路
2
城峰中学
扩建
60(30)
16.5
石板路村以东
3
宏大中学
扩建
24(6)
5.44
环城北路与三桥溪交叉口西北
小计
96(不含初中)
31.3
初中
1
仙居二中
扩建
41
5.0
环城北路与二中东路交叉口西北
2
安洲中学
保留
40
4.1
环城西路与省耕路交叉口西北
3
县城初中
新建
36
2.75
城东旅游休闲片区南区
小计
153
11.8
小学
1
城关小学
保留
36
1.73
穿城中路西
2
安洲小学
保留
36
0.88
永安街西
3
外语学校
保留
36
2.95
西四路东
4
三桥小学
扩建
24
1.78
西环路西
5
城西小学
新建
24
1.88
现状下垟底村西北
6
船山小学
保留
12
1.51
现状船山村
7
岭下张小学
保留
11
1.2
现状岭下张村
8
实验小学
保留
36
3.13
环城西路西
9
城关四小
新建
24
3.27
仙居二中北
10
城关六小
新建
24
2.2
环城北路与西门横街交口西南
11
管山小学
扩建
12
1.36
城东旅游休闲片区南区
12
东岭下小学
改造
12
1.17
现状东岭下村
小计
287
23.05
注:考虑到仙居中学作为省级重点,高中教育资源过于集中,班级过多,未来结合教育资源均衡化的发展要求,
不利于教学发展,结合用地规模,将仙居中学班级规模调整至48个班。
第40条  工业用地规划
(一)规划在环城北路以北、西灿村以西的区域,保留现状81.6万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整合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二)整合搬迁现状城南工业用地和老城区内的工业用地,调整置换为生活居住用地。
(三)规划在现代工业园区发展工业用地,承接现状城南工业用地和老城区内的工业用地的转移。
第41条  仓储用地布局
(一)城区内部生活资料供应性仓库结合市场和商业网点灵活布置。
(二)老城区零星仓储逐步改造、搬迁,少部分有污染、不安全的仓库逐步转变其职能。
(三)规划仓储用地4.5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0.2%,人均仓储用地0.21平方米。
(四)规划在郊外山间单独布局危险品仓库。
第42条  绿地规划
(一)绿地系统发展框架
1、以永安溪为县城的生态走廊,将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交通走廊防护绿带、基本农田、一般耕地以及园地、林地、水面等与县城城区的绿地系统连为一体,形成完整有机的生态网络,构成县城绿色开敞空间背景大框架。
2、充分利用水系如盂溪坑、山体如光明山以及道路开辟绿楔,构筑城市绿化网络,建设布局合理、层次丰富的城市绿色空间体系,体现山水特色。
3、规划期末县城城市规划建成绿地309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9%,人均绿地14.7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8.2平方米,绿地率40%。
(二)绿地系统规划布局
1、规划以外围的高速公路、铁路防护绿化带与周围的生态绿地连接,形成连片的生态绿地网络。
生态绿地包括永安溪生态绿地、城北山景生态绿地、塔山生态绿地、龙皇山山景生态绿地等。
2、规划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公共绿地网络。
(1)规划公园主要包括迎晖公园、永安公园、光明山公园(暂名)、三桥溪带状系列公园(暂名)、南峰山公园(暂名)、安洲公园(暂名)、朱家山公园(暂名)、唐山公园(暂名)、泥鳅山公园、老城中心公园、朱墙头公园。
(2)结合盂溪坑及永安溪支流、三桥溪设置滨河绿带。其中盂溪两侧结合现状和形成良好景观环境的要求,沿溪西侧的溪边道路西侧北环线与环城北路段规划不少于15米宽绿带,福应路至晨曦大桥段规划不少于40米宽绿带。三桥溪溪岸严格按照规划绿地用地布局控制,两侧形成宽窄不一的绿线,最窄处控制20米宽,岭下张段、环城北路与三桥溪交叉处东北角、城北路与三桥溪交叉处西北角和城北路至南五路的地段形成面积较大的带状公园绿地。
(3)沿路带状绿地:为提升仙居城市沿主要道路景观环境,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段两侧、环城南路西段两侧、西四路两侧布局建设两侧各10米左右的宽度沿路带状绿地。
(4)结合水系等自然特色和居住用地布局,按照合理服务半径,从方便居民使用角度,因地制宜布置各类街头绿地。
表5-5   公园绿地规划一览表
序号
公园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功能定位
建设性质
区位
1
迎晖公园
8.45
文化娱乐活动、生态景观
扩建
东门古桥东桥头
2
永安公园
7.34
文化娱乐、休憩游览
保留
晨曦路两侧
3
光明山公园
7.55
健身、交流、休闲活动
新建
光明山
4
三桥溪带状系列公园(暂名)
20.3
休憩游览、生态景观
新建
沿三桥溪
5
南峰山公园(暂名)
13.1
休憩游览、湿地生态景观
新建
南峰塔及周边
6
安洲公园(暂名)
7.42
游览、交流、健身、生态景观
新建
安洲古塔边
7
朱家山公园(暂名)
6.06
游览、交流、健身、生态景观
新建
仙居二中西侧
8
唐山公园(暂名)
10.71
游览、交流、健身、生态景观
新建
城东旅游休闲服务中心南区块西北角
9
泥鳅山公园
0.7
休闲、交流、健身
保留
穿城北路西侧
10
老城中心公园
2.36
休闲、交流、健身
新建
解放街北侧
11
朱墙头公园(暂名)
0.90
健身、交流、休闲活动
新建
供电大楼东侧
合计
84.89
3、生产防护绿地布局
在变电站、天然气气门站、垃圾中转站周围根据具体要求设置相应宽度的防护绿地;在高速公路沿线、铁路沿线建设防护绿地。
4、专用绿地布局
各类专用绿地的绿地率:行政办公用地30~35%、大专院校40%、医院30~35%、体育中心大于50%、文化娱乐用地大于35%、广场绿地率65%。
居住用地绿地率30%,商业服务用地绿地率15~20%,其中宾馆用地绿地率25~30%。一类工业用地绿地率25~30%,二类工业用地15~20%,仓储及市政用地15~20%,尽可能绿化美化环境。
第43条  景观体系规划
(一)城市周边的山林环境区域,应严格保护山林构成的自然景观;严格控制山林边缘地带的建设量和建筑体量,防止过度城市化倾向;应通过景观分析确定城区内的高层建筑高度、体量与周围山林景观之间的关系。
(二)重视植物造景,充分利用丰富的植物资源,通过乔木、灌木、花卉、地被植物、色叶树种的应用,形成多层次的绿色空间,创造丰富多彩的景观效果;通过本地物种的应用,创造仙居特有的植物景观。
(三)保护老城区与周边山、水、古塔等重要景观要素之间的历史风貌关系,防止新区建设对原有景观结构特征的破坏,延续城市发展的历史脉络;
(四)以溪、路为骨架,建设城市景观带。突出盂溪、三桥溪的城市景观带功能。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第44条 交通规划目标
规划建设完善路网结构,形成各种交通工具协调发展的、运转高效的区域道路交通网络,实现城市对外出入口与内部功能区块之间的顺畅联系。建立一种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的、高效率的城市交通模式,以达到城市交通快捷、节能、减少环境污染、利益均衡的主要目的。
第45条 铁路规划
规划台金铁路从县城北部经过。铁路走线与山体靠近。铁路站场为三级客运站(货运站设置在工业新城),布置在城市北部的山脚下,西三路北延线北端。
第46条  县域公路交通框架
规划全县公路网形成“三横三纵”的骨架。其中,
“三横”为台金高速公路仙居段、35省道仙居段和朱溪至公盂公路组成。
“三纵”分别为诸永高速公路台州段、40省道和41省道仙居段、天仙高速公路仙居段和X703管铁线怀仁至朱溪段及朱宁公路(朱溪至宁溪)组成。
第47条  城市组团道路交通
城市组团交通联系主要是指主城区与周边相邻的官路镇、下各镇、规划的工业新城之间的主要交通联系。
1、由现状城区向东,有五条通道与规划建设的工业新城相联系,分别为北部临台金铁路的通道,联系至工业新城的现代、永安工业集聚区;中部环城北路、环城南路及其东延线,与工业新城永安溪北区域联系;南部南五路及其东延线连接主城南部、城东临永安溪的城东旅游休闲区通往下各创新工业集聚区;南部台金高速公路通道,联系城市生活居住核心区域与工业新城。
2、由主城向西三条通道,经北环线、环城南路和南部南五路的西沿线,将主城区与官路镇相衔接,突出了城市向西的发展辐射通道。
3、由主城,经城东旅游休闲片区向南与旅游大道相结合,将县城的旅游休闲服务功能与景区相沟通,突出县城旅游休闲服务的中心地位。
第48条  道路交通网络
规划主城形成“六横七纵”的主干路网络。
六横:包括北环路、环城北路、城北路、环城南路、南三路、南五路等六条横向主干道。
七纵:包括台金高速城市入城通道、西环路、 西三路、环城西路、穿城路、环城东路及二中东路、跨越东部旅游休闲片区的旅游通道等七条纵向主干道。
县城城市规划用地范围道路按下表引导。
表6-1        仙居县城城市规划用地范围主干道规划一览
序号
道  路
名  称
起  讫
地  点
等级
宽度
(米)
断面形式(米)
隔离带(米)
机动
车道
人行道
非机动车道
中间
隔离
两侧
隔离
1
北环路
A1-A5-A9
主干道
42
26
3.0×2
3.5×2
3
2
环城北路
H1-H5
主干道
52
8.5×2
5×2
5.75×2
9.5
2×2
H5-H15
42
15
5×2
5.5×2
3×2
14
城北路
Q3-J3-J8-J15
主干道
34
4×2
4.5×2
1.5×2
4
环城南路
Q10-Q14-J15
主干道
52
8.5×2
10×2
5×2
4
0.5×2
5
环城南路西段
Q1-Q10
主干道
52
12.25×2
4.25×2
5×2
5
2.0×2
6
南三路
V12-V13
主干道
36
15
3.5×2
4.5×2
2.5×2
Q1-V1-V8
主干道
34
14
4×2
V8-V12
主干道
26
14
6×2
7
南五路
X1-X17
主干道
34
14
4×2
4.5×2
1.5×2
8
高速连接线
X3-V3-Q4-H1
主干道
52
8.5×2
5×2
5.75×2
9.5
2×2
9
西环路
A1-H2-Q6-Y2
主干道
42
15
5.0×2
5.5×2
3×2
10
西三路
A3-H4-Q8-X7
主干道
42
15
5.0×2
5.5×2
3×2
11
环城西路
A5-Q10-X9
主干道
34
14
4×2
4.5×2
1.5×2
12
穿城南路
Q13-W5-V12
主干道
36
15
3.5×2
4.5×2
2.5×2
V12-V13
主干道
34
14
4×2
4.5×2
1.5×2
13
穿城中路
F15-J15-O19
主干道
24
14
5×2
14
环城东路
J13-J17
主干道
34
14
4×2
4.5×2
1.5×2
15
晨曦路
J15—Q16-Q22
主干道
40
12.5×2
1.5×2
4×2
2.0×2
16
二中东路
A9-H12
主干道
34
14
4×2
4.5×2
1.5×2
17
临石公路
H16-R1
主干道
42
24
5.5×2
3
2×2
18
陵园路
F26-F27
主干道
42
24
5.5×2
3
2×2
19
旅游休闲片连接线
S0-R2-Q21
主干道
34
14
4×2
4.5×2
1.5×2
20
现代工业园区
AE1-AR3-AL4
主干道
30
14
3×2
3.5×2
1.5×2
21
AG2-AL3
主干道
30
14
3×2
3.5×2
1.5×2
22
AD1-AD9
主干道
28
14
3×2
3.5×2
1.5×2
表6-2      仙居县城城市规划用地范围次干道规划一览
序号
道  路
名  称
起  讫
地  点
等级
宽度
(米)
断面形式(米)
机动
车道
人行道
非机动车道
隔离绿带
1
规划路
Q2-V1-X1
次干道
30
14
3.5×2
3.0×2
1.5×2
2
规划路
Q3-V2-X1
次干道
24
14
5×2
3
规划路
H1-Q5-Y1
次干道
26
16
5×2
4
西四路
A2-H3-Q7-X16
次干道
24
14
5×2
5
西二路
A4-J7-X8
次干道
16
9
3.5×2
6
西一路
Q12-X11
24
14
5×2
7
规划路
A6-G8-H8
次干道
20
10
5×2
8
规划路
W7-J17
次干道
26
16
5×2
9
西门街
N1-N2-N3
次干道
28
14
7×2
10
解放街
N3-N5
次干道
24
14
5×2
11
规划路
B1-B9
次干道
24
14
5×2
12
光明西路
K1-K7
次干道
24
14
5×2
13
规划路
D1-D3
次干道
24
14
5×2
14
规划路
G6-G13
次干道
16
9
3.5×2
15
省耕路
P1-P6
次干道
24
14
5×2
16
花园路
P6-J14-Z8
次干道
14
9
2.5×2
17
西门横街
H8-J9-Q11-X10
次干道
28
14
7×2
18
二中西路
E2-G12-H11
次干道
20
14
3×2
19
中桥路
A4-J7-X8
次干道
20
14
3×2
20
规划路
H13-Z3
次干道
24
14
5×2
21
水阁路
M1-M3-J12
次干道
18
9
4.5×2
M3-N5
次干道
14
9
2.5×2
22
永安街
N5-Q14
次干道
26
16
5×2
23
仙药路
Q14-V13
次干道
26
16
5×2
24
河埠路
V13-X13
次干道
24
14
5×2
25
城东旅游休闲区规划路
X14-AB2-AC2
次干道
16
9
3.5×2
26
X15-AB3-AC1
次干道
16
9
3.5×2
27
AB2-AB4-AB5
次干道
24
12
6×2
28
S0-R2-Q21
次干道
24
16
4×2
29
现代工业园区
AL1-AL5
次干道
24
14
5×2
表6-3   仙居县城城市规划用地范围部分城市支路规划一览表
序号
道 路
名 称
起 讫
地 点
宽(米)
断面形式(米)
机动车道
人行道
1
规划路
G1-G3-G4
16
9
3.5×2
2
南一路
W1-W6-J16
20
10
5×2
3
南二路
AO1-AO5
20
10
5×2
4
南四路
AE1-AE4-AE7
20
10
5×2
5
规划路
AF1-AF4
16
9
3.5×2
6
盂溪西路
A7-H9-Q16
20
8
人行道一侧2米另一侧10米
7
盂溪东路
A7-F17-J23
20
8
人行道一侧2米另一侧10米
8
后溪路
Z0-J11
20
14
3×2
9
北门巷
J11-N4
20
10
5×2
10
规划路
J17-Q16
24
14
5×2
11
规划路
AD1-AD2
20
12
4×2
12
规划路
Q15-J16
14
10
2×2
13
规划路
C1-C3
16
9
3.5×2
14
规划路
E1-E3
16
9
3.5×2
15
二中北路
AF1-AF2
14
9
2.5×2
16
光明东路
L1-L3
14
9
2.5×2
17
菜场南路
AG1-AG2
12
8
2.0×2
18
安中北路
O1-O2
14
9
2.5×2
19
规划路
B8-H10
16
9
3.5×2
20
塔山沿路
Z0-J11
14
9
2.5×2
21
酒坊巷
J11-N4
12
8
2.0×2
22
南门街
AH1-AH2
12
8
2.0×2
23
广场东路
J12-Z6-H14
18
11
3.5×2
24
规划路
H12-Z1
14
9
2.5×2
25
城东旅游休闲片区规划路
X13-AA1
14
8
3×2
26
X16-AB4-AC3
16
9
3.5×2
27
AA1-AA2-AA5
16
9
3.5×2
28
Q17-S1-S2
15
10
2.5×2
29
R2-U1
16
9
3.5×2
30
Q19-T1-T2-Q20
12
9
1.5×2
注:城东旅游休闲片区的规划路网可结合工程设计调整完善。
第49条  长途客运站规划
规划在城西结合高速公路出入口入城通道,布局一处长途客运中心,作为仙居县长途客运的核心,规划用地面积约为4.88公顷。在城市东部东岭下布局一客货运车站作为辅助车站,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1公顷。承担部分长途客货运功能。现有客运站转变为县域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及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中心站场。
第50条  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一)城市广场
规划城市广场形成有层次的网络状布局,与城市总体形态呼应,形成联系紧密,覆盖率高的广场体系。其中,县级广场新规划行政中心广场和火车站站前广场;其他广场则为结合用地功能和居住社区布局多个小型广场。
行政中心广场位于行政中心南,可用于城市大型集会活动。行政广场周边组织行政办公、会议中心等公共设施,突出亲和、宁静的环境氛围,面积约为3.29公顷。火车站站前预留广场用地约1.47公顷。
(二)停车场
结合城市用地布局,规划在长途客运站边停车场、火车站广场、老车站、周岩头、城北西路与西门横街交口西北、环城北路北三桥溪西市场北、行政文化中心北、环城南路与环城东路交口西南、晨曦路与永安公园交口东北、西门横街与省耕路交口东北角、城东旅游休闲片区西南、东岭下车站停车场等处布局大型地面公共停车场,结合旧城改造建设在省耕路南侧小南门地块、仙居剧院东北、原县政府招待所地块、花影墙公园地块、供电局东(朱墙头公园地下)等处布局建设地下停车场,此外在重要公共建筑如行政中心、体育中心、医院、大型商业中心和居住社区布局专用停车空间。
表6-4          主要地面停车场布局与规模一览表
序号
停车场位置
面积(平方米)
停车位数(小汽车当量泊位)
1
长途客运站边停车场
11780
393
2
火车站停车场
13050
435
3
老车站停车场
12230
408
4
周岩头停车场
4080
136
5
城北西路与西门横街交口西北停车场
6680
222
6
环城北路北三桥溪西市场北
3200
107
7
行政文化中心北
3380
130
8
环城南路与环城东路交口西南停车场
7300
243
9
晨曦大桥以东湾沉停车场
13430
448
10
城东旅游休闲片区西南停车场
11600
387
11
西门横街与省耕路交口东北角
4300
143
12
东岭下车站停车场
6040
201
13
南峰中学北
2350
94
14
城西综合医院东
7540
251
13
合计
106960
3598
(三)公共加油站
规划结合公共加油站和用地条件,在城西入城口北、城北西路与西环路交口、城北西路与西三路交口西南、南四路与响石山路交口、环城北路与西门横街交口西北、北环路与城区东北角交口、城东入城口原加油站及对面等布局加油站,根据用地条件,布点服务半径为1.2~1.5km,服务面积为4~6平方公里,每处用地面积为0.1~0.2公顷。
(四)城市公共交通站场
1.规划2010年公交车辆万人拥有率达到8标台,车辆总数100台以上,公交承担客运量比例争取达到8%,2020年,公交车辆万人拥有率达到12标台,车辆总数252台以上,城市公交线路为13条。公交承担客运量比例争取达到15%。
2.规划设1个公交客运中心站,将现有客运中心站改造为在中短途客运和城乡公交客运中心站,面积约为4.93公顷。在公交客运中心站设置城市公交调度中心、公交保养场。
3.规划在火车站广场、城东旅游休闲服务中心西南、城乡公共交通总站内(现长途客运站内)、长途汽车客运站内等处建设4处公交首末站。用地按1000~3000平方米控制。
市政工程规划
第51条  水资源配置
仙居县域内水资源量丰富,在满足本流域的各类用水要求的前提下,可向外流域供水。具体工程有:建设盂溪水库、十三都水库、朱溪水库,续建北岙水库,逐步建设杨岸港、四都坑、碗厂水库等引水工程;筑十三都堰、朱溪堰引水至外流域。
第52条 城市水源
仙居县地面水资源较为丰富,现状水厂的供水水源可以向县城供水量10万m3/日,能够满足近期需要,远期盂溪水库建成后,可以向县城供水,其可供水量足以满足仙居县城及周边远期及远景用水量需要。
第53条  净水厂规划
规划确定仙居县城供水系统的供水总规模为近期(2010年)10万m3/日;远期(2020年)15万m3/日。
仙居现状水厂,当前供水规模5万m3/日,在现状水厂基础上,近期扩建至10万m3/日,远期再扩建至15万m3/日即可满足需要。供水范围为仙居县城和现代工业园区以及周边的农村。
第54条 城市供水管道系统
合理布置近、远期城市供水管网系统。给水干管最不利点水压不低于0.28KPa。城市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同系统,采用低压制,每隔120米给水管道上安排一个室外消火栓。
第55条 城市节水
(一)建立节水型经济结构,控制发展高耗水工业。
(二)大力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和用水工艺,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在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和居民家庭均广泛采用节水型卫生设备。
(三)加强节水宣传,提高全民的惜水、节水意识。
(四)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对企业自备水源进行有效管理,限制取用总量,杜绝浪费。
第56条 排水体制
新建城区的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老城区范围由合流制暂时过渡至截流式合流制,最终完全改造为分流制。
第57条 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规模,2010年为4万m3/日,2020年为8万m3/日。
建议对污水厂周边用地进行必要的控制,为远景和城乡一体化的污水处理厂扩建留足余地,规划控制用地11ha。
第58条 污水管道系统
县城城市内共设2处污水泵站,垃圾中转等设施可与之结合在一起共同建设。
县城城市范围边缘的农村,应发展农村小型污水处理系统,分散处理小流量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第59条  主城雨水排放规划
(一)环城北路以北片区排水
环城北路以北片区雨水最终排三桥溪,将排出口确定在外语学校以南约200米左右,堰坝下游,由杜婆桥至排出口段采用明渠,并接纳两侧地块雨水。渠道的具体线位宜在现状自然沟道的基础上,根据规划总图布置需要,实地踏勘后确定;渠道的断面需满足25 m3/s左右的排水流量。
(二)南部内涝排水
规划在大清河汇入永安溪处设节制闸,并设排涝站,在永安溪高水位时由排涝站强排,降低大清河水位,使城市南部雨水能顺利排除。排涝站具体设置规模应在工程设计阶段予以计算确定。
(三)其他内涝地段排水
城区其他地段的内涝,主要为排水管道未建或建设不到位,管道堵塞等原因造成,应在排水专项规划的指导下,合理布置排水管道。
第60条 水系规划
规划在永安溪、盂溪、三桥溪等溪流的城区段适当建设橡胶坝,抬高城区段河流水位,与青山相衬,创造山水相映的宜人城市空间。
第61条 供电规划
(一)负荷预测:拟定远期最高负荷高方案约35万kW,低方案约28万kW,年用电量高方案约15.5亿kWh,低方案约12.5亿kWh.
(二)规划以220kV安洲变作为近期供电电源,远期增加220kV东佛变为供电电源。
(三)规划拟定仙居县城城市电网电压等级为:220kV高压输电电压,110kV高压配电电压,35kV高压配电电压,10kV中压配电电压,380/220V低压配电电压。
(四)高压变电所规划:规划近期扩容220kV安洲变,远期新建220kV东佛变,每座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规划除现状110kV仙居变外,考虑远景负荷增长需求,另规划新建7座110kV变电所,分别为110kV船山变、盂溪变、石卡变、工艺变、前塘变、现代变、萍溪变。
规划城区新建110kV变电所采用户内式大容量设置为主,规划户内式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左右,户外式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左右。
(五)高中压走廊规划:规划县城城市110kV高压线路仍以同塔(杆)双回架设为主,沿道路绿化带以及防护绿地和城区周边的山坡绿地架设。规划将城区的35kV仙埠线改为电缆敷设。
规划城区110kV高压走廊宽度20~25米,35kV走廊宽度15~20米,根据架线走廊宽裕程度设定。规划10kV架空线路走廊宽度6~7米,一般沿人行道边缘架设。
规划城区居住类用地、公建类用地内各沿路10kV线路至规划远期原则上需逐步入地敷设,道路建设和改造时,需与供电部门协商,预留电缆通道、开闭所及变配电所位置。在其余用地及沿路沿河绿化带内,可设置10kV架空线路。
第62条 通信设施及网络规划
(一)预测远期规划城区范围固定电话用户约13.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约15.8万户。
(二)规划保留现状电信母局服务城东区块。新建一处电信母局服务城西,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左右。其余固定电话运营商根据自身网络规划,以少系统、大容量、多接入点的原则设置通信局所。
(三)规划各移动通信运营商根据仙居全县用户数及业务量布设移动网络及交换设施,规划中国移动在环城西路以西,省耕路以南地段规划设置一座移动交换中心,规划占地5688平方米。
(四)规划继续完善和建设现状2.5G移动通信网络,在近期规划建设3G移动通信网络,以先覆盖、后容量,并兼顾边际覆盖,提高覆盖率和系统资源利用率的原则建设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
(五)规划城区以光纤为主组织本地接入网。规划在住宅组团、公建设施楼栋内设置通信接入机房,预留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
规划各弱电类通信管道统一设置于道路同侧,形成同路分孔综合通信管路。
第63条 邮政服务设施
规划城区规划范围仍依托环城南路和解放街两处邮政局/支局设置城区邮政网络,规划在环城北路以南、西四路以东区块设置一座邮政支局,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城区邮政营业网点依据人口密度按服务半径500~1000米设置,规划邮政所(营业网点)不单独占地,附设于公共服务设施内,需建筑面积200~250平方米左右。
第64条 有线电视工程规划
拟定远期城区规划范围有线电视用户约7~8万户。
规划将老城区有线电视机房发展成中心机房,同时在城市行政文化综合片区规划设置一座新广电中心,城区有线电视网络主要由现状中心机房组织,新广电中心则以服务全县网络为主。
规划在进一步完善现有数字电视平台,逐步将模拟电视平稳过渡到数字电视,增加数字电视节目播出套数。规划广电部门根据业务需求,适时通过有线电视网络面向各类用户开通宽带信息服务,对现有的有线电视用户网进行双向传输技术改造,建成750MHz及更高带宽的有线电视系统。
规划老城区有线电视线路需逐步实现下地敷设,原则上在新建城区和旧城区改造地段应从现在开始实施各类有线电视线路下地敷设。在住宅区按组团、公建按楼栋设置有线电视小区机房,每个预留建筑面积10~20平方米。
第65条  燃气规划
(一)燃气负荷
预测县城城市天然气负荷2010年为17184万立方米,2020年为4055万立方米。
(二)气源规划
近期为西气东输天然气,远期增加东海天然气。同时将进口液化天然气(LNG)作为后备气源。
(三)门站规划
规划在二中东路的北端控制预留一个门站,对天然气进行调压、计量、加臭后进入城市高压输气管线,用地面积约为1.9万平米。
(四)管网布局
规划燃气管网供气系统流程为长输高压管线—门站—高压输送管—高压储气管道—高中压调压站—城区中压管网,城区供气采用中低压二级和中压一级共存的供气方式,住户集中的小区采用中低压两级供气,分散用户可采用中压一级供气。
主要专业规划
第66条 环境保护目标
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绿色、清静”工程,发展循环经济,培育生态文化,到2020年,基本实现生态环境良好、经济发达高效、人居环境优美,社会文明进步、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化旅游休闲城市”的战略目标。
(一)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与防治规划
1.置换调整城南工业用地,减少主城区污染源;
2.推广无铅汽油、调整汽车发动机燃油过程和机外加装净化装置等措施,以减少有害废气的排放;
3.协调城建、园林、卫生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飘尘;
4.提高绿化覆盖率,减少裸露泥土;
5.加强建筑施工的管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野蛮操作。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
1.整治城区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内的盂溪和永安溪、三桥溪,改进河道水系面貌,改善河道水质,完善城乡滨水生态环境和景观,建成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人水共处、和谐优美的生态环境,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
2.对重点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根据环境容量和污染的治理情况,关停并转迁或限产一些重污染企业。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好城市地下水资源;
3.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设,力争近期投入使用,完善城市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4.加强工业废水的污染控制、管理,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并实现污水资源化;
5.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
6.通过清淤、截污、引水、治污、绿化等工程,加大城区河段综合整治力度,使永安溪河道水质及沿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大力开展废水资源化。
(三)噪声控制规划
1.城市道路禁止机动车鸣高音喇叭,并限制农用拖拉机进城;
2.加强道路建设,提高路面质量,减少机动车减速行驶和因路面不平引起的噪声;
3.居住区内应禁止各种高音喇叭播音,卡拉OK等娱乐性服务点应合理布局,并加强对其管理,以减少娱乐服务行业的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弃物防治
1.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工业固体废弃物,对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粉煤灰、炉渣等进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2.生活垃圾要推广袋装、容器化,加强废物回收利用措施,减少生活垃圾量;
3.加快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对有毒有害废物实行定点无害化处理;
4.对危险废物、医疗垃圾进行安全处置;
5.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垃圾处理体系,避免不同环节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通过垃圾分类收集、废品回收、净菜上市、调整民用燃料结构等措施,对垃圾进行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回收利用。
第67条 环境保护功能区划
仙居县城城市综合环境功能区分为四类。
(一)重点环境保护区:包括永安公园、南峰山、永安溪和盂溪、三桥溪沿线。
(二)一般环境保护区:城区规划范围所有生活居住和公共设施建设区域。
(三)污染控制区:城北工业生活居住片内的工业用地和现代工业园区的工业用地。
(四)重点治理区:城南现有对大气、水环境、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工业用地以及与居民区混合,消防隐患大的区域。
第68条 环卫设施规划
(一)垃圾中转站:规划结合城区用地拓展布局,按服务半径1.5~2公里和用地条件,新建5座中型垃圾中转站,保留南门生活垃圾中转站、东门生活垃圾中转站。
(二)车辆清洗站:在城区主要出入口处结合停车场、汽车站建大型车辆清洗站2处,规模与用地面积根据机动车流量与清洗速度决定。
(三)垃圾处理场:规划在城东支埠头村北山新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近期以卫生填埋为主,待垃圾焚烧条件比较成熟时,建设垃圾焚烧处理厂,与卫生填埋场配合使用。
(四)其他环卫设施:垃圾收集点、废物箱等环卫设施按环卫配置规范设置。
(五)公共厕所:按常住人口2500~3000人设置一座,建筑面积50~70平方米,每平方千米不少于3座;在人流集中和商业繁华街道间距300~500米,一般街道间距500~800米进行设置。
第69条 旅游总体布局
规划县城旅游功能分区形成“一城一片一带”空间结构,即商贸娱乐旅游片、城东旅游休闲片和永安溪——盂溪坑游憩带。
(一)一城:包括由城市行政文化综合片区、老城商贸综合片区为主要组成的城市旅游服务区域,以商贸娱乐为特色,以城市行政文化中心的大型娱乐、购物设施和开放空间为主体,以旅游展示、旅游咨询中心,特色购物一条街和文化娱乐活动区以及老城区具有传统风貌特色和良好空间尺度的旅游购物服务一条街为载体,通过全城的服务构成城市旅游资源,满足游客不同方面的需求,全面促进“大旅游、大产业”发展。
(二)一片:即城东旅游休闲片
结合城市“东拓”战略,依托永安溪,滚动发展,逐步推进仙居休闲度假功能的建设。以低密度、高标准为原则,配套度假酒店和度假别墅、体育娱乐休闲设施,并适当发展景观房地产。充分利用永安溪水面和水利工程所造成的景观,划分动静区域,在水上设立各种水上运动设施,设置餐饮、娱乐设施,以保证游客在“吃、娱、游、购”各方面都得到满足。
(三)一带:即永安溪——盂溪游憩带。
整治河道、沿溪加强绿化,建设一些单元式的主题小品,设置娱乐、餐饮、休息与设施。在重点区段设置水上游乐旅游区域、其他区段设置为生态山水旅游区域。
(四)旅游服务配套
在县域按“双基地”格局配套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即在主城东侧布置集中的旅游配套服务基地,同时在白塔集中布置旅游服务设施,共同发挥旅游优势。
表8-1              仙居县城城市旅游空间结构
旅游空间结构
旅游区域
功能定位
一城
(城市行政文化中心、老城区)
行政文化商贸中心
商务、餐饮娱乐、休闲、购物、传统商业、节庆活动、民俗活动、休闲娱乐
老城商贸服务中心
历史文化街区
一片
(城东旅游休闲片)
城东旅游休闲服务片区
度假休养、观光休闲、节庆活动、民俗活动、餐饮娱乐、
一带
(永安溪——盂溪坑游憩带)
水上游乐旅游区域
观光休闲、餐饮娱乐、生态保护
生态山水旅游区
城市防灾减灾规划
第70条 防洪规划
(一)城市防洪范围分为城市行政文化综合片、老城商贸综合区片、城北工业居住片、城东旅游休闲片和现代工业园区片。
(二)防洪标准为:近期20年一遇,远期达到50年一遇。永安溪河干流和几条主要支流堤防防御10-20年一遇洪水。其中,三桥溪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三)防洪措施
1.近期在永安溪主流城南段,从河埠大桥至石牛村上游建左右岸防洪堤;在盂溪支流上建一座中型水库——盂溪水库,在盂溪下游建防洪堤;对城南片三桥溪进行拓宽,出口建排涝闸;对津溪岙小型水库大坝除险加固,使之达到一类标准。
2.远期在永安溪主流安洲街道柴岭下村河段裁弯取直河道;在城区其他片区建5座排涝闸;加快十三都水库的前期准备和筹建工作。
第71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有效遏止地质环境恶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面查清规划区内地质灾害分布现状及危害程度,分期分批培训、建立一支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队伍,建立健全群众监测预报网络和群专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
(二)杜绝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被动应急状态,逐步转变为有组织的、专门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工作,使现有地质灾害点得到防治,使地质灾害发生率明显降低,受威胁的人口和直接经济损失明显下降,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评价指标体系,一切工程经济活动必须纳入到法制管理轨道,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或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表9-1         地质灾害易发分区与防治要求一览表
分区级别
易发区名称
编号
面积
(km2)
灾害点数及类型
防治监管要求
中易发区
(B)
大庙后中易发区
B1
0.47
1处滑坡
1、 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报预警,
2、 修订灾害点的防治方案,调整发放明白卡、避险卡。
3、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
4、 区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都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
5、 规范人类工程活动,保护地质环境。
周宅中易发区
B2
0.45
1处滑坡
罗步岙中易发区
B3
0.15
1处滑坡
龙王山中易发区
B4
0.23
1处滑坡
船山中易发区
B5
0.46
1处滑坡
低易发区
(C)
清口圆低易发区
C2
6.56
1、 对区内地质灾害有计划地进行防治。
2、 区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都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
3、 尽量避免在岗地边缘、丘陵山麓、斜坡地带进行切坡等工程活动,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和监测工作。
4、 规范人类工程活动,保护地质环境。
东坑低易发区
C3
15.87
1处滑坡
第72条 人防规划
(一)贯彻新时期“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和人民防空“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二)建设具备基本保障条件的疏散体系疏散基地(点)。按照就地就近掩蔽和近郊疏散为主、远程疏散为辅的原则,制订人口疏散计划,因地制宜建设疏散点、疏散地域和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所)。
(三)建设布局合理的防护工程体系。结合城市化发展,制定并完善防护工程建设。到2020年,全县人防工程总面积达到4万平方米,基本做到布局合理、比例协调、配套完善、平战转换措施到位、战备功能良好。
(四)加强通信警报系统建设,结合城市建设,合理设置警报器。加强有线、无线和移动通信建设,形成有效的通信网络。
(五)组建合成专业队。组建好专业种类齐全、120人以上的人防合成专业队。立足战时防空,为平时的抗台救灾服务。
(六)结合地下车库、地下商场、防空洞等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完善人防指挥所,救护站、人防掩蔽工程、配套工程。
第73条 抗震规划
(一)加强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和以城市为重点的震灾预防体系建设,制定地震紧急预案。
(二)根据城市抗震设防区划与建筑场地类别划分,合理进行城市规划布局与工程建设项目的选址。在重点地域进一步开展城市活断层探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
(三)制订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已建工程抗震加固和震后抢修的应急措施,重点抓好供水、供电、供气、电信、交通、消防、卫生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
第74条  消防规划
规划设置三个消防站:一为现状标准型消防站,用地1.07公顷;另于环城北路与西三路交叉口附近新增1座标准型普通小型消防站,用地约为0.35公顷。在城东布局小型标准消防站,用地0.61公顷。
规划实施机制与政策建议
第75条  强化城市规划的法律权威性。
建立规划编制、实施、修改全过程监督机制,逐步完善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加大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力度,倡导阳光规划。同时将规划编制、管理和实施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确立规划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第76条  根据本规划制订并调整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总纲领,为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方针、原则、目标得以贯彻和落实,必须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出具体的规划管理操作性文件,把实现宏伟蓝图的实践融入日常的规划管理活动之中。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以落实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同时,全面推动城市设计制度的建立,包括县域宏观资源环境要素的分析,城市宏观、中观、微观层次的城市设计,强化城市环境建设,提高城市的综合品位。
第77条  规划深化
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积极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与修建性详细规划,指导城市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建设。
第78条  实施机制
按规划加强管理,控制城市各项建设有序开展,根据仙居的实际,实现城市预定的发展目标。
(一)规范城市开发建设管制,科学选择城市发展时序。近期重点发展城市行政文化综合片区,以新行政中心的建设带动城市行政文化综合片区的开发建设,以台金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及出入口带动周边城区建设;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加快城市开发进度,增强接受区域产业与人口转移,推动产业与人口等城市要素向县城城市集中;适时推动城东旅游休闲片区建设和老城区功能更新改造,改善老城区生活居住环境。发展完善现代工业园区。中期重点整合二心五片,与城市周边区块的道路交通系统基本形成,提升城市整体竞争力。远期形成“六纵七横二廊、二心二辅五片”的城市格局,以优良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为区域特色、城乡协调发展、社会和谐进步的新仙居。
(二)树立城乡统筹理念,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土地储备制度,控制一级土地市场。根据建设计划,通过征用、收购、收回、置换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的前期开发和储备,然后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从而控制、调节城市发展各类建设用地的需求。政府严格控制着土地一级市场,为城市建设筹措建设资金,通过控制土地进一步调控城市布局的合理性及城市建设的规模和质量。通过建立健全土地供应与配置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社会公平和城市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
附  则
第79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说明书(含基础资料)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80条  本规划由仙居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需要调整或修订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第81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届时原有城市总体规划相应废止。
用地编号
用地分类
面积(hm2)
百分比(%)
人均建设用地(m2)
1
R
居住用地
710.6
32
33.8
R2
二类居住用地
613.94
C/R
商住用地
22.13
R22
中小学用地
74.53
2
C
公共设施用地
332.34
14.97
15.8
其中
C1
行政办公用地
36.38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183.35
C3
文化娱乐用地
49.19
C4
体育用地
16.43
C5
医疗卫生用地
23.98
C6
教育科研用地
11.68
C7
文物古迹用地
6.71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4.62
3
M
工业用地
255
11.5
12.1
4
W
仓储用地
4.5
0.21
0.2
5
T
对外交通用地
99
4.46
4.7
6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47.7
2.15
2.3
其中
U1
供应设施用地
11.51
U2
交通设施用地
10.12
U3
邮电设施用地
1.43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2.20
U9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22.40
7
S
道路广场用地
462.5
20.8
22
8
G
绿地
309
13.9
14.7
其中
G1
公共绿地
172.14
8.2
136.86
9
建设用地面积
2220.6
100.00
105.7
10
E
其它用地
241.62
其中
山体
549.03
村镇用地及备用地
835.15
水域及滩地
570.93
11
规划总用地
4417.33
仙居县城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
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人均用地
(平方米/人)
2005年
2020年
2005年
2020年
2005年
2020年
1
R
居住用地
299.68
710.6
35.82
32
32.5
33.8
2
C
公建用地
109.45
332.3
13.08
14.97
11.9
15.8
3
M
工业用地
239.76
255
28.66
11.5
26.0
12.1
4
W
仓储用地
3.81
4.5
0.46
0.2
0.4
0.21
5
T
对外交通
14.51
99
1.73
4.46
1.6
4.7
6
S
道路广场
97.01
462.5
11.59
20.8
10.5
22
7
U
市政设施
15.72
47.7
1.88
2.15
1.7
2.3
8
G
绿地
56.5
309
6.75
13.9
6.1
14.7
9
城市建设用地
836.71
2220.6
100.0
100.0
90.8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