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淘宝直播美拍:原开封市长周以忠悔过书曝光?案发后母亲哭瞎眼??周以忠简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6:38:12

原开封市长周以忠悔过书曝光 案发后母亲哭瞎眼  周以忠简历

                                              (2012-02-02 00:26:49)  

 

原开封市长周以忠

 

        法官收红包、私设小金库一律先免职,待调查落实后再行处理。这是1月29日在(河南)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透露的消息。这也是全省法院连续5年来、在春节后第一天上班就召开的“收心会”惯例。


  会议现场,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还当众宣读了包括开封市原市长周以忠在内的5个落马贪官的悔过书,以警示全省法官。


  裁判文书上网28万份位居全国之首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上网裁判文书达28万余份,网络直播案件1.5万余件,均位居全国之首。


  省高院纪检组长王宏昌说,去年,全省法院评查案件3180件,对造成严重瑕疵案件的136名法官进行了问责。为了加强内部监督,全省法院还将子女、配偶从事律师职业的26名一线法官调离了审判、执行岗位。


  数据显示,去年,全省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114人。其中,受到政纪处分99人,受到党纪处分4人,受到党政纪双重处分8人,受到刑事处罚3人。包括因对“天价逃费案”审理草率,平顶山中院的24人被查处,息县、鹿邑两个法院的院长则因管理混乱等原因被免职。


  法官收红包,一律先免职再调查


  “春节期间谁收了红包,赶紧退了。”龙年上班第一天,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即告诫全省法官。


  他说,一些人身处领导岗位,容易滋生腐败。比如鹤壁中院执行局长赵太启,利用职务之便,违法截留执行款项124万余元。


  从近年来全国、全省法院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和群众反映的情况来看,违法违纪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这些人职务不高,岗位不起眼,每次索贿受贿金额可能只有千儿八百块,达不到定罪标准。但由于持续时间长,危害范围更广泛。如某些立案人员,收到当事人的诉讼材料后明码标价,拿200元至500元就可以将案件分给指定法官去办,并形成“潜规则”。


  此外,违法违纪案例也从“职务”到“非职务”蔓延。比如,原项城法院法警曹富春,经常出入迪厅酒吧,为哥们儿义气充当打手,6次伙同他人将被害人打成轻伤;插手经济活动,强买强卖,强行勒索。去年12月27日,因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被判刑四年零两个月;洛阳市涧西区法院副院长杨旭因聚众赌博被撤职;安阳殷都区法院副院长赵新杰在办公室,当着当事人的面将脚伸到办公桌上,满口污言秽语,被当事人录像。


  贪腐还出现了“窝案”现象,比如商丘中院办理商丘置业公司违法违纪案件,商丘原中院院长、两名副院长和两名庭长收受当事人贿赂,两人被追究责任,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今年,省高院将出台制度,加强对法官的监督,“发现谁收了红包,或者私设小金库,一律先免职再调查”。调查核实后,再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决不姑息。


  高院院长当众宣读落马贪官悔过书


  反思去年的反腐成果,张立勇仍不满足,称查得并不多。他还当众节选宣读了包括开封市原市长周以忠、西平县原县委书记王廷军、河南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等5个落马贪官的悔过书,以告诫全省法官。


  西平县原县委书记王廷军的悔过书:当一副冰冷的手铐铐住我双手的时候,我才如梦初醒,认识到给我送钱的人所谓的“啥时候也不会说出去”的承诺是靠不住的。假如我不是县委书记,我手中没有他们所期待的“生杀予夺”的权力,他们还会与我“礼尚往来”吗?


  31岁即为副厅级干部的周以忠在悔过书中写道,案发后,他的母亲哭瞎了双眼,女儿因为他而失去了正常的工作。


  张立勇说,法官的违法违纪行为不同于其他行业,性质更为严重。“如果说其他行业违法违纪是污染了河流的话,那么,法官违法违纪就是污染了水源。”


  张立勇表示,今后,全省法院要建立错案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实现违法违纪“零容忍”。

 

 

周以忠简历:

 

周以忠,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河南驻马店人,1985年4月入党,1987年10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金属材料与热处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曾任河南省开封市委副书记、市长。经河南省纪委初步查明,周以忠在南阳、开封任职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房地产开发商等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借逢年过节之机,收受党员干部款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犯罪。

        1979.07—1984.07, 清华大学机械系金属材料与热处理专业学习;

  1984.07—1987.10, 清华大学金属材料与热处理专业研究生;

  1987.10—1989.05, 中国第二砂轮厂企管办干部;

  1989.05—1990.12, 中国第二砂轮厂企管办集体企业科科长;

  1990.12—1992.04, 中国第二砂轮厂陶瓷磨具二分厂副厂长;

  1992.04—1993.06, 中国第二砂轮厂厂长助理;

  1993.06—1993.12, 中国第二砂轮厂副厂长;

  1993.12—1997.04, 河南省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1997.04—1998.08, 河南省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1998.08—1998.12, 河南省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1998.12—2001.06, 河南省郑州市副市长;

  2001.06—2003.11, 河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3.11—2005.01, 河南省南阳市委副书记;

  2005.01—2006.12, 河南省南阳市委副书记,南阳市委党校校长(兼);

  2006.12—2007.02, 河南省开封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7.02—, 河南省开封市委副书记、市长。

  第九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

  2011.05.16—因经济问题被双规,此案在进一步检查中....

  2011年7月29日,记者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了解到,经会议表决通过,接受原开封市市长周以忠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据了解,原开封市市长周以忠,在南阳、开封任职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房地产开发商等谋取利益,收取巨额贿赂。并且借逢年过节之际,收取党员干部款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2011年5月15日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其采取“双规”措施。

  因严重违纪,周以忠提出辞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经常委会议表决通过,接受周以忠的辞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