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sdk上传图片:官本位文化的十大怪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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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飞骏 于 2005/3/8 10:12:00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官本位”文化的十大怪状
——熊飞骏

中国是一个“官本位”的国家,“官本位”文化充斥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有位历史学家说: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一不是封建主义,二不是资本主义,三不是社会主义,而是“官僚主义”。他老兄的说法尽管有失偏颇,但官僚主义在中国确然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存的。
所谓“官本位”,是指这个国家的社会价值观是以“官”来定位的,官大的社会价值高,官小的声价自然小,与官不相干的职业则比照“官”来定位各自的价值。如工程师相当于正科级;教授则相当于正县级……
中国的“官本位”文化起源于秦王朝。王朝的创始人赢政为了削弱地方势力,把权力集中到中央,在全国废除王侯分封制,实行“郡县制”,由皇帝直接任命各级官吏来治理整个国家。自此“官吏”就是权力的象征,权力能够带来财富和地位,因此官吏成为社会最尊贵的阶层。
“官本位”因为科举制度而走向兴盛。科举制度是专门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对象是全体知识分子。在任何国家,知识分子都应该是社会精英,当这个“精英集团”的最高目标是如何考官和如何当官时,“官本位”文化就主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科举制度起源于随王朝,定制于唐王朝,到宋王朝时才成为一种倍受尊重的制度。因此“官本位”文化在宋王朝时才由兴盛走向成熟。这个王朝的开国皇帝赵匡胤是靠武人策动的兵变当上皇帝的,为了防止又一次“陈桥式兵变”,赵匡胤大量任用文官,来限止武将的权力,同时扩大官吏数目,利用官吏的互相牵掣来防止某个将官集聚到可以威胁帝王的巨大权力。结果官吏的数量成倍膨胀。
“官本位”文化在明王朝时走向了极端。明王朝以前,社会价值除了以官来定位外,才能也能部分决定社会价值。一个人的音乐、绘画、书法才能,尤其是文学才能如果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即使他没有当官,依旧能够得到社会的部分尊重和认同,有些拒绝当官的隐士甚至于得到社会普遍的尊重。这种例外到了明王朝时就永远成为历史,开国皇帝朱元璋竟然野蛮且愚蠢到不准人当“隐士”,否则就要杀头!社会的各个细胞自此被“官僚主义”普遍并彻底地浸润。
“官本位”文化与现代文明是格格不入的,应该随着封建帝制的消亡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或许是中国的封建社会太长,“官本位”文化流恶难尽;或许是现代化革命不够彻底的原因,“官本位”的阴魂在现代中国无处不在,在近期还有泛滥成灾的趋势。

下面是“官本位”文化的十大怪状:

一、倒胃的称呼
“官本位”文化最突出的表现体现在对人的称呼上。在美国,除了亲属专有称呼外,对人的称呼很简单,通常情况下只有表示性别标志的“先生”和“女士”两个。具备特殊技能的人也许有另外的尊称,如“教授”和“医生”,但用官职来称呼人的极为少见。如果你在大街上碰见布什总统,你不喊他“布什先生”而喊“布什总统”,布什不但感受不到尊敬相反会感受到揶揄。中国的情形就大不一样了,官职的称呼被认为是最最礼貌也是被称呼者感受最好最好的。你在大街上撞见一位小得不能再小的官如某某乡党委书记,你不喊他为“某书记”而直呼其名,如果你不属他管辖就是极大的不礼貌,如果属他管辖你就得倒大霉!更难以理解的还是下一种现象:两个同班同学毕业后分到一个单位工作,平时姓名相称惯了,如果其中的一个突然当了官,另一位马上得改口称他为“某某官”,否则对方不但不会把你当同学给予额外的照顾,相反会处处给你小鞋穿,直到把你整得改口为止。在这方面我是有切身教训的:我的一位很要好的朋友调到另一个部门当局长,因为不属我的直管上司,就不存在给他的下属以不好先例的困惑,因此自作聪明地认为若改称他为“某局长”会有讽刺的嫌疑,于是见面时继续直呼其名。他老兄当然没有生气,只是莫名其妙地生了隔阂,尽量回避和我见面,昔时“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蜜友,现在一年也难得聚上一次。
如果你没有明确的行政职位,不能用官位来称呼,中国人一般也不直呼其名,多半是根据其职业选择一个与官有些许联系的称谓。如某某从事统计工作,就可称呼为“某会计”,会计虽不是官位,但中国的“会计”是一个权力很大与西方会计有天壤之别的职位(是假帐和虚高数字的知情人),是没有名位的“官”,称呼为“某会计”就是对其特殊身份的认同,比直呼其名感觉要好得多。
最让人倒胃口的还是“常委”称谓的兴起。近几年因为官职数目膨胀,有些官有特权的级别但没有明确的职位,如某某县列居“常委”且有头衔的副县级干部限定为X个副县长、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可副县级“常委”的实际数目却高于X个,于是没有县长、书记、部长头衔的“常委”的称谓就成了问题。直呼其名肯定不行,称呼为县长、书记、部长又名不符实,有“揶揄”的嫌疑。最后的解决办法就是直接用“常委”来称呼这些“官”,尽管这个称呼很不合中国人的传统习惯,听起来很别扭。“常委”的数目是有限定的,有时个别资历较浅的副县长没有进入“常委”,如果后来进入了,人们对他的称呼就由“某县长”变为“某常委”,以体现他升了官,这种现象由其令人困惑。
有些貌似尊贵的称呼听起来着实令人肉麻,令人不解的是部分听者居然把肉麻当有趣。
对官位称呼的偏爱在中国有悠远的历史,几乎贯穿整个封建社会的始终。最有代表性的例子要数王羲之和杜甫的称谓。王羲之是中国书法界的泰山北斗,时人为了表示对他的尊敬,就试图在他的名字上罩上一层光环,最有效的途径就是把他的名号和“官”联系起来,并且终于考证出王羲之作过“右军”官职,于是就把王羲之尊称为“王右军”。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尊称”,而是近乎侮辱性的贬称,因为大书法家的尊荣和当时的皇帝应该不相上下,可“右军”是一个没有品位的官。王羲之听后应该吹胡子瞪眼睛,可他没有,似乎很满意这一称谓;另一个例子是诗坛的泰山北斗杜甫,他的名号比王羲之还惨。这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诗圣”,人们出于良好的动机竟然称呼他为“杜工部”,因为杜甫作的最大官职是“检校工部员外郎”,级别是副部长的编外助手。

二、“长文化”的病态蔓延
在所有的拍马屁称呼中,最令听者感到惬意就是被人称为“某某长”了。中国的“长”五花八门,大到首长部长小到村长组长,数得上名号的不下一百来个,并且还有加速度增长的趋势,越来越多的称谓都企图和“长”联系起来。厕所管理员成了“所长”,一幢平民住宅楼新设了一位“楼栋长”……
掌方向盘的人一直被人称呼为“师傅”。“师傅”是一种尊称,不是一般人可以享用的,只有拥有专门技能的人才配享有这一称谓。当然我们在问路时也会称对方为“师傅”,无非是着意抬高他的身份,拍拍他的马屁,让他听上去受用,心情一好就会给我们指点正确的方向。一旦被尊称为“师傅”,就是对你能力的认同,可见称“司机”为“师傅”应该不会令听者不舒服,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事实也确然如此。可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司机对“师傅”的称谓越来越不顺耳,因为“师傅”和“官”扯不上任何关系,在中国所有和“官”攀不上亲的称谓是谈不尊贵的。小车司机的不满尤为强烈,他们虽然是司机,可因为和“官”接触得多,更多地知晓“官”腐败内情的缘故,被“官”另眼相看,地位较先前有了飞跃式的提升。称呼必须和地位相适应,地位变了,称呼也得跟着变,“师傅”已不能表达小车司机的尊贵,有技能没权在中国是不上眼的。和这一变化相适应,一个全新的称谓在“官场”悄然兴起,这个称谓就是“司长”!
当“师傅”被改为“司长”时,中国的“长文化”已成病态蔓延的趋势,近乎泛滥成灾了。

三、无处不在的级别
“官本位”和“级别”是紧密相连的,“级别”是体现“官本位”的最基本方式。封建王朝的“官”被分为九个“级别”,通称为“九品”(详情可参阅魏晋的九品中正制),七品县官在中国是家喻户晓的。今天的“官”级别分得更细,大概有二十五个左右的级别。县官大致相当于九级,够不上七级。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从事行政工作并有机会当政务官的,也不是每个有特权的位子都是行政职位。那些行政职位和政务官之外的特权空间,若要得到社会的认同最好也要和“官”连在一起。当然不能简单的称之为“某某官”,这样会使真正的“官”感到权利受到侵犯,他们可是得罪不得的。最行之有效的办法是用“级别”在特权空间和“官”搭上一道红线,把二者有机地联系起来。如某某县一家规模最大承担主要税收的民营企业的经理,县政府就明确地规定其级别为“正科级”或“副县级”,这些经理对“副县级”多半是很感冒且很重视的,因为“副县级”比“经理”享有更多的特权,自然要尊贵得多。
先前的“级别”联系多半是“软性”的,除了在技术职称和官吏级别之间有硬性规定的联系外(中级职称相当于正科级,高级职称相当于正县级),很多级别联系只存在于人们的意识领域,政府并没有明文界定。到了九十年代,“级别联系”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很大的延伸,很多先前存在于人们模糊意识中的“级别联系”得到了政府文件的认可,很多与“级别”不相干的空间也逐渐打上了“级别”的烙印,连与“级别”风马牛不相及的宗教寺庙也挂上了“级别”的“彩带。
有一次去当地最有名气的一家道观看风景,兴之所致花上十元钱请道长算了一卦。道长说我命中福禄双全,将来要作大官。我说道长算的卦不准,因为我直到今天仍没有发迹的任何迹象,且我天性直率最不适合的就是当官。道长见我怀疑他的“刀笔利口”,竟然激动起来,说他是“副县级”道长,怎会算不准褂,并拿出县政府颁发的红头文件在我眼前炫耀式地晃悠。
给宗教场所规定“级别”的作法显然是不适当的,因为宗教的内赅是“众生平等”,而官吏级别恰恰是要制造众生的不平等,宗教场所也忌讳任何形式的红头文件。

四、接待的等级礼义
八十年代某地为了对外招商引资,派若干行政官员出国考察一个有意来中国投资的大型企业。令中方官员大为不满的是:如此重大的投资合作项目,对方竟然让几个熟悉该项目的专业人士接待陪同,并全权负责合资项目的谈判。企业总经理自始至终未露面,当地行政官员连影子也见不到一个。代表团的委屈是可以理解的,谈判级别相差如此大的悬殊,不了解外国国情的官员自然感到受了侮辱,至少是不受重视。其实代表团误解了对方,在西方发达国家,官员只是人民的真正“公仆”,没有任何特权,身价比专业人士要低得多,让专业人士接待中国人正是重视代表团的表现。好在那时官员的责任心还比较强,国家利益战胜了个人情感,没有一气之下和对方决裂,硬着头皮把谈判坚持到底。合作意向初步敲定后,参加谈判的专业人士和代表团一道来中国回访,中方派出最显赫的人物来隆重地欢迎外国专家,当地党政首脑全出席了接待仪式,豪华宴会和高级宾馆让外国人着实享受了一回(中国代表团在外国吃住全是自己买单,对方招待的一餐也是可怜的四菜一汤)。正式谈判时选定和外方合资的企业总裁竟然坐在末席,其余的出席者全是比他级别高得多的“官”。中方之所以不计前嫌,一方面是为了使来之不易的合资项目谈判成功;另一方面是为了间接的教导外国人“礼义”,同时展示“礼义之帮”的丰厚底蕴。此举的最后结果是弄巧成拙,外国专业人士竟然不知好歹,回去后向企业总裁作了负面报告,使已初步认定的投资项目功亏一篑。外方反对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出席谈判的中国人全是外行,没一个懂技术的,和外行合作等于是拿钱打水漂;二是中方的接待过于铺张,看上去挥金如土,不具备创业者勤俭自律的基本品格,因此也不是理想的合资伙伴。
这种微妙的接待礼义在以后还有所发展,今天已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上级去某地检查或随访,无论对方的招待如何慷慨,可对方的一把手若不出面陪同就被看成是最大的不礼貌。在中国,“官”的价值不是可以用钱来衡量的,有时再多的钱也抵不上和某个大官合个影。(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