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吓着了怎么叫魂:元史—百官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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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百官志(上)  

2010-03-21 14:32:28|  分类: 二十四史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志第三十五  百官一

  王者南面以听天下之治,建邦启土,设官分职,其制尚矣。汉、唐以来,虽沿革不同,恆因周、秦之故,以为损益,亦无大相远。大要欲得贤才用之,以佐天子、理万民也。

  元太祖起自朔土,统有其众,部落野处,非有城郭之制,国俗淳厚,非有庶事之繁,惟以万户统军旅,以断事官治政刑,任用者不过一二亲贵重臣耳。及取中原,太宗始立十路宣课司,选儒术用之。金人来归者,因其故官,若行省,若元帅,则以行省、元帅授之。草创之初,固未暇为经久之规矣。

  世祖即位,登用老成,大新制作,立朝仪,造都邑,遂命刘秉忠、许衡酌古今之宜,定内外之官。其总政务者曰中书省,秉兵柄者曰枢密院,司黜陟者曰御史台。体统既立,其次在内者,则有寺,有监,有卫,有府;在外者,则有行省,有行台,有宣慰司,有廉访司。其牧民者,则曰路,曰府,曰州,曰县。官有常职,位有常员,其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于是一代之制始备,百年之间,子孙有所凭藉矣。

  大德以后,承平日久,弥文之习胜,而质简之意微,侥幸之门多,而方正之路塞。官冗于上,吏肆于下,言事者屡疏论列,而朝廷讫莫正之,势固然也。

  大抵元之建官,繁简因乎时,得失系乎人,故取其简牍所载,而论次之。若其因事而置,事已则罢,与夫异教杂流世袭之属,名类实繁,亦姑举其大概。作《百官志》。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各一员,正一品,银印,以道燮阴阳,经邦国。有元袭其名号,特示尊崇。太祖十二年,以国王置太师一员。太宗即位,建三公,其拜罢岁月,皆不可考。世祖之世,其职常缺,而仅置太保一员。至成宗、武宗而后,三公并建,而无虚位矣。又有所谓大司徒、司徒、太尉之属,或置,或不置。其置者,或开府,或不开府。而东宫尝置三师、三少,盖亦不恆有也。

  中书令一员,银印,典领百官,会决庶务。太宗以相臣为之,世祖以皇太子兼之。至元十年,立皇太子,行中书令。大德十一年,以皇太子领中书令。延祐三年,复以皇太子行中书令。置属,监印二人。

  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正一品,银印,统六官,率百司,居令之次。令缺,则总省事,佐天子,理万机。国初,职名未创,太宗始置右丞相一员、左丞相一员。世祖中统元年,置丞相一员。二年,复置右丞相二员、左丞相二员。至元二年,增置丞相五员。七年,立尚书省,置丞相二员。八年,罢尚书省,乃置丞相二员。二十四年,复立尚书省,其中书省丞相二员如故。二十九年,以尚书再罢,专任一相。武宗至大二年,复置尚书省,丞相二员,中书丞相二员。四年,尚书省仍归中书,丞相凡二员,自后因之不易。文宗至顺元年,专任右相,其一或置或不置。

  平章政事四员,从一品,掌机务,贰丞相,凡军国重事,无不由之。世祖中统元年,置平章二员。二年,置平章四员。至元七年,置尚书省,设尚书平章二员。八年,尚书并入中书,平章复设三员。二十三年,诏清冗职,平章汰为二员。二十四年,复尚书省,中书、尚书两省平章各二员。二十九年,罢尚书省,增中书平章为五员,而一员为商议省事。三十年,又增平章为六员。成宗元贞元年,改商议省事为平章军国重事。武宗至大二年,再立尚书省,平章三员,中书五员。四年,罢尚书省归中书,平章仍五员。文宗至顺元年,定置四员,自后因之。

  右丞一员,正二品,左丞一员,正二品,副宰相裁成庶务,号左右辖。世祖中统二年,置左、右丞各一员。三年,增为四员。至元七年,立尚书省,中书右丞、左丞仍四员。八年,尚书并入中书省,右、左丞各一员。二十三年,汰冗职,右、左丞如故。二十四年,复立尚书省,右、左丞各一,而中书省缺员。二十八年,复罢尚书省。三十年,设右丞二员,而一员为商议省事。成宗元贞元年,右丞商议省事者,又以昭文大学士与中书省事。武宗至大二年,复立尚书省,右、左丞二员,中书右、左丞五员。四年,罢尚书右、左丞,中书右、左丞止设四员。文宗至顺元年,定置右丞一员、左丞一员,而由是不复增损。

  参政二员,从二品,副宰相以参大政,而其职亚于右、左丞。世祖中统元年,始置参政一员。二年,增为二员。至元七年,立尚书省,参政三员。八年,尚书并入中书,参政二员。二十三年,汰冗职,参政二员如故。二十四年,复立尚书省,参政二员,中书参政二员。二十八年,罢尚书省参政。武宗至大二年,复置尚书省,参政二员,中书参政二员。四年,并尚书省入中书,参政三员。文宗至顺元年,定参政为二员,自后因之。

  参议中书省事,秩正四品,典左右司文牍,为六曹之管辖,军国重事咸预决焉。中统元年,始置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累增至六员。大德元年,止置四员,后遂为定额。其治曰参议府,令史二人。

  左司,郎中二员,正五品;员外郎二员,正六品;都事二员,正七品。中统元年,置左右司。至元十五年,分置两司。左司所掌:吏礼房之科有九,一曰南吏,二曰北吏,三曰贴黄,四曰保举,五曰礼,六曰时政记,七曰封赠,八曰牌印,九曰好事。知除房之科有五,一曰资品,二曰常选,三曰台院选,四曰见阙选,五曰别里哥选。户杂房之科有七,一曰定俸,二曰衣装,三曰羊马,四曰置计,五曰田土,六曰太府监,七曰会总。科粮房之科有六,一曰海运,二曰儹运,三曰边远,四曰赈济,五曰事故,六曰军匠。银钞房之科有二,一曰钞法,二曰课程。应办房之科有二,一曰饮膳,二曰草料。令史二人,蒙古书写二十人,回回书写一人,汉人书写七人,典吏十五人。

  右司,郎中二员,正五品;员外郎二员,正六品;都事二员,正七品。中统元年,置左右司。至元十五年,分置两司。右司所掌:兵房之科有五,一曰边关,二曰站赤,三曰铺马,四曰屯田,五曰牧地。刑房之科有六,一曰法令,二曰弭盗,三曰功赏,四曰禁治,五曰枉勘,六曰斗讼。工房之科有六,一曰横造军器,二曰常课段匹,三曰岁赐,四曰营造,五曰应办,六曰河道。令史二人,蒙古书写三人,回回书写一人,汉人书写一人,典吏五人。

  中书省掾属:

  监印二人,掌监视省印,有中书令则置。

  知印四人,掌执用省印。

  怯里马赤四人。

  蒙古必阇赤二十二人,左司十六人,右司六人。

  汉人省掾六十人,左司三十九人,右司二十一人。

  回回省掾十四人,左司九人,右司五人。

  宣使五十人。

  省医三人。

  玉典赤四十一人。

  断事官,秩三品,掌刑政之属。国初,尝以相臣任之。其名甚重,其员数增损不常,其人则皆御位下及中宫、东宫、诸王各投下怯薛丹等人为之。中统元年,一十六位下置三十一员。至元六年,十七位下置三十四员。七年,十八位下置三十五员。八年,始给印。二十七年,分立两省,而断事官随省并置。二十八年,十八位下置三十六员,并入中书。三十一年,增二员。后定置,自御位下及诸王位下共置四十一员。首领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吏属:蒙古必阇赤二人,令史一十二人,回回令史一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奏差八人,典吏一人。

  客省使,秩正五品,使四员,正五品;副使二员,正六品;令史一人,掌直省舍人、宣使等员选举差遣之事。至元九年,置使二员,一员兼通事,一员不兼。大德元年,增置四员,副二员。直省舍人二员,至元七年始置,后增至三十三员,掌奏事给使差遣之役。检校官四员,正七品,掌检校左右司、六部公事程期、文牍稽失之事,书吏六人,大德元年置。

  照磨一员,正八品,掌磨勘左右司钱谷出纳、营缮料例,凡数计、文牍、簿籍之事。中统元年,置二员。至元八年,省为一员,典吏八人。

  管勾一员,正八品,掌出纳四方文移缄縢启拆之事,邮递之程期,曹属之承受,兼主之。中统元年,置二员。至元三年,定为一员,典吏八人。

  架阁库管勾二员,正八品,掌庋藏省府籍帐案牍,凡备稽考之文,即掌故之任。至元三年,始置二员,其后增置员数不一。至顺初,定为二员,典吏十人。蒙古架阁库兼管勾一员,典吏二人。回回架阁库管勾一员,典吏二人。

  吏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天下官吏选授之政令。凡职官铨综之典,吏员调补之格,封勋爵邑之制,考课殿最之法,悉以任之。世祖中统元年,以吏、户、礼为左三部,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至元元年,以吏礼自为一部,尚书三员,侍郎仍二员,郎中仍四员,员外郎三员。三年,复为左三部。五年,又合为吏礼部,尚书仍二员,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七年,始列尚书六部。吏部尚书一员,侍郎一员,郎中二员,员外郎二员。八年,仍为吏礼部,尚书、侍郎、郎中各一员,员外郎仍二员。十三年,分置吏部,尚书增置七员,侍郎三员,郎中二员,员外郎四员。十九年,尚书裁为二员,侍郎一员,郎中一员,员外郎二员。二十一年,尚书三员,侍郎一员,郎中、员外郎如故。二十三年,定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员额各二员。二十八年,增尚书为三员,主事三员,蒙古必阇赤三人,令史二十五人,回回令史二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差六人,蒙古书写二人,铨写五人,典吏一十九人。

  户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三员,从六品,掌天下户口、钱粮、田土之政令。凡贡赋出纳之经,金币转通之法,府藏委积之实,物货贵贱之直,敛散准驳之宜,悉以任之。中统元年,以吏、户、礼为左三部,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至元元年,分立户部,尚书三员,侍郎、郎中四员,员外郎省为三员。三年,复为左三部。五年,复分为户部,尚书一员,侍郎、郎中各一员,员外郎又省为二员。七年,始列尚书六部,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二员,员外郎如故。十三年,尚书增置一员,侍郎、郎中、员外郎如故。十九年,郎中、员外郎俱增至四员。二十三年,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定以二员为额。明年,以户部所掌,视他部特为繁剧,增置二员。成宗大德五年,省尚书一员,员外郎亦省一员,各设三员,主事八员,蒙古必阇赤七人,令史六十一人,回回令史六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差三十二人,蒙古书写一人,典吏二十二人,司计官四人。其属附见于后:

  都提举万亿宝源库,掌宝钞、玉器,至元二十五年始置。都提举一员,正四品;提举一员,正五品;同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六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司吏二十三人,译史二人,司库四十六人,内以色目二人参之。

  都提举万亿广源库,掌香药、纸劄诸物,设置同上。提控案牍二员,司吏一十二人,译史一人,司库一十三人。

  都提举万亿绮源库,掌诸色段匹,设置并同上,而副提举则增一员。提控案牍设三员,后省二员,司吏二十二人,译史一人,司库二十六人,内参用色目二人。

  都提举万亿赋源库,掌丝绵、布帛诸物,设置并同上。提控案牍二员,其后省一员,司吏一十七人,译史一人,司库一十五人,内参用色目二人。

  四库照磨兼架阁库,管勾一员,从九品。世祖至元二十八年,以四库钱帛事繁,始置一员,仍给印。

  提举富宁库,至元二十七年始创。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分掌万亿宝源库出纳金银之事。吏目一人,其后司吏增至六人,译史一人,司库八人。

  诸路宝钞都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正四品;都提举一员,正四品;副达鲁花赤一员,正五品;提举一员,正五品;同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二员,从六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国初,户部兼领交钞公事。世祖至元,始设交钞提举司,秩正五品。二十四年,改诸路宝钞都提举司,升正四品,增副达鲁花赤、提控案牍各一员。其后定置已上官员,提控案牍又增一员。设司吏十二人,蒙古必阇赤一人,回回令史一人,奏差七人。

  宝钞总库,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三员,正七品。世祖至元二十五年,改元宝库为宝钞总库,秩正六品。二十六年,升从五品,增大使、副使,设司库。其后遂定置已上官员。司吏七人,译史一人,司库五十人。

  印造宝钞库,达鲁花赤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中统四年始置,秩从八品。至元二十四年,升从七品,增达鲁花赤一人。其后遂定置已上官员。

  烧钞东西二库,达鲁花赤一员,正八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从九品。至元元年,始置昏钞库,用正九品印,置监烧昏钞官。二十四年,分立烧钞东西二库,秩从八品,各置达鲁花赤、大使、副使等员。

  行用六库。中统元年,初立中都行用库,秩从七品,提领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从九品。至元二十四年,京师改置库者三:曰光熙,曰文明,曰顺承。因城门之名为额。二十六年,又置三库:曰健德,曰和义,曰崇仁。并因城门以为名。

  大都宣课提举司,掌诸色课程,并领京城各市。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六人。世祖至元十九年,并大都旧城两税务为大都税课提举司。至武宗至大元年,改宣课提举司。其属四:

  马市、猪羊市,秩从七品。提领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从九品。世祖至元三十年始置。

  牛驴市、果木市,品秩、设官同上。

  角蟹市,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大元年始置。

  煤木所,提领一员,从八品;大使一员,从九品;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二年始置。

  大都酒课提举司,掌酒醋榷酤之事,至元十九年始置。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二员,从六品;副提举二员,从七品;提控案牍二员,司吏五人。二十八年,省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余如故。

  抄纸坊,提领一员,正八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二员,从九品。中统四年始置,用九品印,止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升正八品,增置提领、副使各一员。

  印造茶盐等引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掌印造腹里、行省盐、茶、矾、铁等引。仍置攒典、库子各一人。

  右以上属户部。其万亿四库,国初以太府掌内帑之出纳,既设左藏等库,而国计之领在户部,仍置万亿等库,为收藏之府。中统元年,置库官六员,而未有品秩俸给。至元十六年,始为提举万亿库,秩正五品。二十四年,改升都提举万亿库,秩正四品。二十五年,分立四库,以分掌出纳。至二十七年,又别立富宁库焉。

  京畿都漕运使司,秩正三品。运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一员,正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兼照磨二员,掌凡漕运之事。世祖中统二年,初立军储所,寻改漕运所。至元五年,改漕运司,秩五品。十二年,改都漕运司,秩五品。十九年,改京畿都漕运使司,秩正三品。二十四年,内外分立两运司,而京畿都漕运司之额如旧。止领在京诸仓出纳粮斛,及新运粮提举司站车攒运公事。省同知、运判、知事各一员,而押纲官隶焉。延祐六年,增同知、副使、运判各一员。其后定置官员已上正官各二员,首领官四员。吏属:令史二十一人,译史二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一人,知印二人,奏差一十六人,典吏二人。其属二十有四:

  新运粮提举司,秩正五品。至元十六年始置,管站车二百五十辆,隶兵部。开设运粮坝河,改隶户部。定置达鲁花赤一员,都提举一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八人,奏差十二人。

  京师二十二仓,秩正七品。

  万斯北仓,中统二年置。万斯南仓,至元二十四年置。千斯仓,中统二年置。永平仓,至元十六年置。永济仓,至元四年置。惟亿仓,既盈仓,大有仓,并系皇庆元年置。屡丰仓,积贮仓。并系皇庆元年增置。

  已上十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

  丰穰仓,皇庆元年置。广济仓,皇庆元年置。广衍仓,至元二十九年置。大积仓,至元二十八年置。既积仓,盈衍仓,至元二十六年置。相因仓,中统二年置。顺济仓。至元二十九年置。

  已上八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

  通济仓,中统二年置。广贮仓,至元四年置。丰润仓,至元十六年置。丰实仓。

  已上四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

  通惠河运粮千户所,秩正五品,掌漕运之事。至元三十一年始置,中千户一员,中副千户二员。

  都漕运使司,秩正三品,掌御河上下至直沽、河西务、李二寺、通州等处亻赞运粮斛。至元二十四年,自京畿运司分立都漕运司,于河西务置总司,分司临清。运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运判三员,正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二员,内一员兼照磨,司吏三十三人,通事、译史各一人,奏差一十六人,典吏一人。其属七十有五:

  河西务十四仓,秩正七品。

  永备南仓,永备北仓,广盈南仓,广盈北仓,充溢仓。

  已上五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

  崇墉仓,大盈仓,大京仓,大稔仓,足用仓,丰储仓,丰积仓,恆足仓,既备仓。

  已上九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

  通州十三仓,秩正七品。

  有年仓,富有仓,广储仓,盈止仓,及秭仓,乃积仓,乐岁仓,庆丰仓,延丰仓。

  已上九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

  足食仓,富储仓,富衍仓,及衍仓。

  已上四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

  河仓一十有七,用从七品印。

  馆陶仓,旧县仓,陵州仓,傅家池仓。

  已上各置监支纳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

  秦家渡仓,尖冢西仓,尖冢东仓,长芦仓,武强仓,夹马营仓,上口仓,唐宋仓,唐村仓,安陵仓,四柳树仓,淇门仓,伏恩仓。

  已上各置监支纳一员,从八品;大使一员,从九品;副使一员。

  直沽广通仓,秩正七品,大使一员。

  荥阳等纲,凡三十:曰济源,曰陵州,曰献州,曰白马,曰滏阳,曰完州,曰河内,曰南宫,曰沂莒,曰霸州,曰东明,曰获嘉,曰盐山,曰武强,曰胶水,曰东昌,曰武安,曰汝宁,曰修武,曰安阳,曰开封,曰仪封,曰蒲台,曰邹平,曰中牟,曰胶西,曰卫辉,曰浚州,曰曹濮州,每纲皆设押纲官二员,计六十员。秩正八品。每编船三十只为一纲。船九百余只,运粮三百余万石,船户八千余户,纲官以常选正八品为之。

  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秩正四品。提举一员,正四品;同提举一员,正五品;副提举一员,从六品,掌各冶采金炼铁,榷货以资国用。国初,中统始置景州提举司,管领景州、滦阳、新匠三冶。至元十四年,又置檀州提举司,管领双峰、暗峪、大峪五峰等冶。大德五年,檀州、景州三提举司,并置檀州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而滦阳、双峰等冶悉隶焉。他如河东、山西、济南、莱芜等处铁冶提举司,及益都、般阳等处淘金总管府,其沿革盖不一也。

  大都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掌场灶榷办盐货,以资国用。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使一员,正五品;运判二员,正六品。首领官: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国初,立河间税课达鲁花赤清沧盐使所,后创立运司,立提举盐榷所,又改为河间路课程所,提举沧清课盐使所。中统三年,改都提领拘榷沧清课盐所。至元二年,以刑部侍郎、右三部郎中兼沧清课盐使司,寻改立河间都转运盐使司,立清、沧课三盐司。十二年,改为都转运使司。十九年,以户部尚书行河间等路都转运使司事,寻罢,改立清、沧二盐使司。二十三年,改立河间等路都转运司。二十七年,改令户部尚书行河间等路都转运使司事。二十八年,改河间等路都转运司。延祐六年,颁分司印,巡行郡邑,以防私盐之弊。

  盐场二十二所,每场设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办盐各有差。

  利国场,利民场,海丰场,阜民场,阜财场,益民场,润国场,海阜场,海盈场,海润场,严镇场,富国场,兴国场,厚财场,丰财场,三叉沽场,芦台场,越支场,石碑场,济民场,惠民场,富民场。

  山东东路转运盐使司,品秩、职掌同上,运判止一员。国初,始置益都课税所,管领山东盐场,以总盐课,后改置运司。中统四年,诏以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运司。至元二年,命有司兼办其课,改立山东转运司。至元十二年,改立都转运司。延祐五年,以盐法涩滞,降分司印,巡行各场,督收课程,罢胶莱盐司所属盐场。

  盐场一十九所,每场设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八品。

  永利场,宁海场,官台场,丰国场,新镇场,丰民场,富国场,高家港场,永阜场,利国场,固堤场,王家冈场,信阳场,涛洛场,石河场,海沧场,行村场,登宁场,西由场。

  河东陕西等处转运盐使司,品秩、职掌同前,运判增一员。国初,设平阳府以征课程之利。中统二年,改置转运司,置提举解盐司。至元二年,罢运司,命有司掌其务,寻复置转运司。二十二年,立陕西都转运司,诸色税课悉隶焉。二十九年,置盐运司,专掌盐课,其余课税归有司,解盐司亦罢。延祐六年,更为河东陕西等处都转运盐使司,隶省部。其属三:

  解盐场,管勾一员,正九品;同管勾一员,从九品。

  河东等处解盐管民提领所,正提领一员,从八品;副提领一员,从九品。

  安邑等处解盐管民提领所,正提领一员,从八品;副提领一员,从九品。

  礼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天下礼乐、祭祀、朝会、燕享、贡举之政令。凡仪制损益之文,符印简册之信,神人封谥之法,忠孝贞义之褒,送迎聘好之节,文学僧道之事,婚姻继续之辨,音艺膳供之物,悉以任之。世祖中统元年,以吏、户、礼为左三部,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总领三部之事。至元元年,分立为吏礼部,尚书三员,侍郎仍二员,郎中仍四员,员外郎四员。七年,别立礼部,尚书三员,侍郎一员,郎中二员,员外郎如旧。明年,又合为吏礼部。十三年,又别为礼部。二十三年,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定以二员为额。成宗元贞元年,复增尚书一员,领会同馆事。主事二员,蒙古必阇赤二人,令史一十九人,回回令史二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差十二人,典吏三人。其属附见:

  左三部照磨所,秩正八品,照磨一员,掌吏、户、礼三部钱谷计帐之事。典吏八人。

  侍仪司,秩正四品,掌凡朝会、即位、册后、建储、奉上尊号及外国朝觐之礼。至元八年始置。左右侍仪奉御二员,礼部侍郎知侍仪事一员,引进使知侍仪事一员,左右侍仪使二员,左右直侍仪使二员,左右侍仪副使二员,左右侍仪佥事二员,引进副使、侍仪令、承奉班都知、尚衣局大使各一员。十二年,省左侍仪奉御,通曰左右侍仪。省引进副使及侍仪令、尚衣使等员,改置通事舍人十四员。三十年,减通事舍人七员为侍仪舍人。大德十一年,升秩正三品。至大二年,置典簿一员。延祐七年,定置侍仪使四员。至治元年,增置通事舍人六员、侍仪舍人四员。其后定置侍仪使四员,正三品;引进使知侍仪事二员,正四品。首领官:典簿一员,从七品。属官:承奉班都知一员,正七品;通事舍人一十六员,从七品;侍仪舍人十四员,从九品。吏属:令史二人,译史一人,通事一人,知印一人。其属法物库,秩五品,掌大礼法物。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一员,从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

  拱卫直都指挥使司,秩从四品,掌控鹤六百余户,及仪卫之事。至元三年始置。都指挥使一员,副使一员,钤辖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十六年,升正三品,降虎符,增置达鲁花赤一员,隶宣徽院。二十年,复为从四品。二十五年,归隶礼部。元贞元年,复升正三品。皇庆元年,置经历一员。二年,改钤辖为佥事。至顺二年,拨隶侍正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四员,正三品;副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首领官: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吏属:令史四人,译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二人。其属控鹤百户所,秩从七品。色目百户一十三员,汉人百户一十三员。总十三所。

  仪从库,秩从七品,掌收仪卫器仗。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从八品。

  仪凤司,秩正四品,掌乐工、供奉、祭飨之事。至元八年,立玉宸院,置乐长一员,乐副一员,乐判一员。二十年,改置仪凤司,隶宣徽院,置大使、副使各一员,判官三员。二十五年,归隶礼部,省判官三员。三十一年,置达鲁花赤一员,副使一员。大德十一年,改升玉宸乐院,秩从二品,置院使、副使、佥事、同佥、院判。至大四年,复为仪凤司,秩正三品。延祐七年,降从三品。定置大使五员,从三品;副使四员,从四品。首领官: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吏属:令史二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属五:

  云和署,秩正七品,掌乐工调音律及部籍更番之事。至元十二年始置。至大二年,拨隶玉宸乐院。皇庆元年,升正六品。二年,升从五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协音一员,协律一员,书史二人,书吏四人,教师二人,提控四人。

  安和署,秩正七品,职掌与云和同。至元十三年始置。皇庆二年,升从五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协音一员,协律一员,书史二人,书吏四人,教师二人,提控四人。

  常和署,初名管勾司,秩正九品,管领回回乐人。皇庆元年初置。延祐三年,升从六品。署令一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教师二人,提控二人。

  天乐署,初名昭和署,秩从六品,管领河西乐人。至元十七年始置。大德十一年,升正六品。至大四年,改为天乐署。皇庆元年,升从五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协音一员,协律一员,书史二人,书吏四人,教师二人,提控四人。

  广乐库,秩从九品,掌乐器等物。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皇庆元年始置。

  教坊司,秩从五品,掌承应乐人及管领兴和等署五百户。中统二年始置。至元十二年,升正五品。十七年,改提点教坊司,隶宣徽院,秩正四品。二十五年,隶礼部。大德八年,升正三品。延祐七年,复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四品;大使三员,正四品;副使四员,正五品;知事一员,从八品。令史四人,译史、知印、奏差各二人,通事一人。其属三:

  兴和署,秩从六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

  祥和署,秩从六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

  广乐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会同馆,秩从四品,掌接伴引见诸番蛮夷峒官之来朝贡者。至元十三年始置。二十五年罢之。二十九年复置。元贞元年,以礼部尚书领馆事,遂为定制。礼部尚书领会同馆事一员,正三品;大使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从六品。提控案牍一员,掌书四人,蒙古必阇赤一人,典给官八人。其属有收支诸物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九年,以四宾库改置。

  铸印局,秩正八品,掌凡刻印销印之事。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五年始置。

  白纸坊,秩从八品,掌造诏旨宣敕纸劄。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九年始置。

  掌薪司,秩正七品。司令一员,正七品;司丞二员,正八品;典吏一人。

  兵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天下郡邑邮驿屯牧之政令。凡城池废置之故,山川险易之图,兵站屯田之籍,远方归化之人,官私刍牧之地,驼马、牛羊、鹰隼、羽毛、皮革之征,驿乘、邮运、祗应、公廨、皁隶之制,悉以任之。世祖中统元年,以兵、刑、工为右三部,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总领三部之事。至元元年,别置工部,以兵刑自为一部,尚书四员,侍郎三员,郎中如旧,员外郎五员。三年,并为右三部。五年,复为兵刑部,尚书二员,省侍郎二员,郎中如故,员外郎一员。七年,始列六部,尚书一员,侍郎仍旧,郎中一员,员外郎仍一员。明年,又合为兵刑部。十三年,复析兵部。二十三年,定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以二员为额。至治三年,增尚书一员。主事二员,蒙古必阇赤二人,令史十四人,回回令史一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差八人,典吏三人。其属附见:

  大都陆运提举司,秩从五品,掌两都陆运粮斛之事。至元十六年,始置运粮提举司。延祐四年,改今名。提举二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司吏六人,委差一十人。海王庄、七里庄、魏家庄、腊八庄四所,各设提领一人,用从九品印。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民匠总管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吏属令史六人。初,太祖以随路打捕鹰房民户七千余户拨隶旭烈大王位下。中统二年始置。至元十二年,阿八合大王遣使奏归朝廷,隶兵部。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诸色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掌哈赞大王位下事。大德八年始置,官吏皆王选用。至大四年,省并衙门,以哈兒班答大王远镇一隅,别无官属,存设不废。定置府官,达鲁花赤二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二人,奏差二人,典吏一人。其属东局织染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副提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二人。

  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都总管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兼照磨一员,令史六人,译史一人,知印通事一人,奏差二人,掌别吉大营盘事及管领大都路打捕鹰房等户。至元三十年置。延祐四年,升正三品。

  管领本位下打捕鹰房民匠等户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判官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兼照磨一员,令史六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掌别吉大营盘城池阿哈探马兒一应差发、薛彻干定王位下事。泰定元年始置。

  刑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天下刑名法律之政令。凡大辟之按覆,系囚之详谳,孥收产没之籍,捕获功赏之式,冤讼疑罪之辨,狱具之制度,律令之拟议,悉以任之。世祖中统元年,以兵、刑、工为右三部,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以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专署刑部。至元元年,析置工部,而兵刑仍为一部。尚书四员,侍郎仍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置五员。三年,复为右三部。七年,始别置刑部。尚书一员,侍郎一员,郎中一员,员外郎二员。八年,改为兵刑部。十三年,又为刑部。二十三年,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定以二员为额。大德四年,尚书增置一员。其首领官则主事三员。吏属则蒙古必阇赤四人,令史三十人,回回令史二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差十人,书写三人,典吏七人。其属附见:

  司狱司,司狱一员,正八品;狱丞一员,正九品;狱典一人。初以右三部照磨兼刑部系狱之任,大德七年始置专官。部医一人,掌调视病囚。

  司籍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至元二十年,改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为司籍所,隶刑部。

  工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天下营造百工之政令。凡城池之修浚,土木之缮葺,材物之给受,工匠之程式,铨注局院司匠之官,悉以任之。世祖中统元年,右三部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内二员专署工部事。至元元年,始分立工部。尚书四员,侍郎三员,郎中四员,员外郎五员。三年,复合为右三部。七年,仍自为工部。尚书二员,侍郎仍二员,郎中三员,员外郎如旧。二十三年,定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以二员为额。明年,以曹务繁冗,增尚书二员。二十八年,省尚书一员。首领官:主事五员。蒙古必阇赤六人,令史四十二人,回回令史四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一人,奏差三十人,蒙古书写一人,典吏七人。又司程官四员,右三部照磨一员,典吏七人。其属附见:

  左右部架阁库,秩正八品。管勾二员,典吏十二人,掌六部文卷簿籍架阁之事。中统元年,左右部各置。二十三年,并为左右部架阁库。

  诸色人匠总管府,秩正三品,掌百工之技艺。至元十二年始置,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十六年,置达鲁花赤一员,增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二十八年,省同知一员。三十年,省副总管一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二员,副总管二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五人,译史一人,奏差四人。其属十有一:

  梵像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董绘画佛像及土木刻削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梵像局。延祐三年,升提举司,设今官。

  出蜡局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掌出蜡铸造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局。延祐三年,升提举司,设今官。

  铸泻等铜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铸泻之工。至元十年,始置官三员。二十八年,省管勾一员,后定置二员。

  银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直长一员,掌金银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

  镔铁局,秩从八品。大使一员,掌镂铁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

  玛瑙玉局,秩从八品。直长一员。掌琢磨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

  石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管勾一员,董攻石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

  木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直长一员,董攻木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

  油漆局,副使一员,用从七品印,董髹漆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

  诸物库,秩正九品。提领一员,副使一员,掌出纳诸物之事。至元十二年始置。

  管领随路人匠都提领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俱受省檄,掌工匠词讼之事。至元十二年始置。

  诸司局人匠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领两都金银器盒及符牌等一十四局事。至元十四年置。二十四年,以八局改隶工部及金玉府,止领五局一库,掌氈毯等事。其属有六:

  收支库,秩正九品。大使一员,掌出纳之物。

  大都氈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管人匠一百二十有五户。

  大都染局,秩从九品。大使一员,管人匠六千有三户。

  上都氈局,秩从五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人匠九十有七户。

  隆兴氈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人匠一百户。

  剪毛花毯蜡布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人匠一百一十有八户。

  提举右八作司,秩正六品。提举二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九人,司库十三人,译史一人,秤子一人,掌出纳内府漆器、红甕、捎只等,并在都局院造作镔铁、铜、钢、鍮石,东南简铁,两都支持皮毛、杂色羊毛、生熟斜皮、马牛等皮、鬃尾、杂行沙里陀等物。中统三年,始置提领八作司,秩正九品。至元二十五年,改升提举八作司,秩正六品。二十九年,以出纳委积,分为左右两司。

  提举左八作司,秩正六品,掌出纳内府氈货、柳器等物。其设置官员同上。

  诸路杂造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元元年,改提领所为提举司。十四年,又改工部尚书行诸路杂造局总管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六人,译史一人。其属二:

  帘网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并受省劄。至元元年始置。

  收支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始置。

  茶迭兒局总管府,秩正三品,管领诸色人匠造作等事。宪宗朝置。至元十六年,始设总管一员。二十七年,置同知一员。后定置府官,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四人。其属二:

  诸司局,用从七品印。提领一员,相副官二员,中统三年始置。

  收支库,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掌造作出纳之物。

  大都人匠总管府,秩从三品。至元六年始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经历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十人,通事一人。其属四:

  绣局,用从七品印。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绣造诸王百官段匹。

  纹锦总院,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织诸王百官段匹。

  涿州罗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掌织造纱罗段匹。

  尚方库,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掌出纳丝金颜料等物。

  随路诸色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掌仁宗潜邸诸色人匠。延祐六年,拨隶崇祥院,后又属将作院。至治三年,归隶工部。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官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一员,令史八人,译史二人,知印、通事各一人,奏差四人。其属五:

  织染人匠提举司,秩从七品。至大二年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

  杂造人匠提举司,秩从七品,设置官属同上。

  大都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

  大都等处织染提举司,秩从五品,管阿难答王位下人匠一千三百九十八户。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

  收支诸物库,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库子二人。

  提举都城所,秩从五品。提举二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二员,吏目一员,照磨一员,掌修缮都城内外仓库等事。至元三年置。其属一:

  左右厢,官四员,用从九品印。至元十三年置。

  受给库,秩正八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至元十三年置。

  符牌局,秩正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掌造虎符等。至元十七年置。

  旋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至元九年置。

  撒答剌欺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二十四年,以札马剌丁率人匠成造撒答剌欺,与丝同局造作,遂改组练人匠提举司为撒答剌欺提举司。

  别失八里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织造御用领袖纳失失等段。至元十三年始置。

  忽丹八里局,大使一员,给从七品印。至元三年置。

  平则门窑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给从六品印。至元十三年置。

  光熙门窑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给从八品印。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皮货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用从九品印。至元二十九年置。

  通州皮货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用从九品印。延祐六年置。

  晋宁路织染提举司,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其属:

  提领所一,系官织染人匠局一,云内人匠东、西局二,本路人匠局一,河中府、襄陵、翼城、潞州、隰州、泽州、云州等局七。每局各设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惟泽州、云州则止设提领一员。

  冀宁路织染提举司、真定路织染提举司,各置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其属二:

  开除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真定路纱罗兼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南宫、中山织染提举司,各设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中山刘元帅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中山察鲁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深州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深州赵良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弘州人匠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纳失失毛段二局,院长一员。

  云内州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大同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朔州毛子局,大使一员。

  恩州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恩州东昌局,提领一员。

  保定织染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大名人匠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永平路纹锦等局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大宁路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云州织染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顺德路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彰德路织染人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怀庆路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别失八里局,官一员。

  宣德府织染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东圣州织染局,院长一员,局副一员。

  宣德八鲁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

  东平路疃局,直长一员。

  兴和路荨麻林人匠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阳门天城织染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照磨案牍一员。

  巡河提领所,提领二员,副提领一员。

 

  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

  枢密院,秩从一品,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无不由之。世祖中统四年,置枢密副使二员,佥书枢密事一员。至元七年,置同知枢密院事一员,院判一员。二十八年,始置知院一员,增院判一员,又以中书平章商量院事。大德十年,增置知院二员,同知五员,副枢五员,佥院五员,同佥三员,院判二员。至大三年,知院七员,同知二员,副枢二员,佥院一员,同佥一员,院判二员,革去议事平章。延祐四年,以分镇北边,增知院一员。五年,增同知一员。后定置知院六员,从一品;同知四员,正二品;副枢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参议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四员,正七品;承发兼照磨二员,正八品;架阁库管勾一员,正九品;同管勾一员,从九品;掾史二十四人,译史一十四人,通事三人,司印二人,宣使一十九人,铨写二人,蒙古书写二人,典吏一十七人,院医二人。

  客省使,秩从五品。大使二员,副使二员。至元十四年,置大使一员。十六年,增一员。二十一年,置副使一员。延祐五年,增一员。天历元年,又增一员。寻定置大使二员,从五品;副使二员,从六品;令史二人。

  断事官,秩正三品,掌处决军府之狱讼。至元元年,始置断事官二员。八年,增二员。十九年,又增一员。二十年,又增二员。大德十一年,又增四员。皇庆元年,省二员。后定置断事官八员,正三品;经历一员,从七品;令史六人,译史一人,通事、知印、奏差、典吏各一人。

  行枢密院。国初有征伐之事,则置行枢密院。大征伐,则止曰行院。为一方一事而设,则称某处行枢密院,或与行省代设,事已则罢。

  西川行枢密院,中统四年始置,设官二员,管四川军民课税交钞、打捕鹰房人匠,及各投下应管公事,节制官吏诸色人等,并军官迁授征进等事。始置于成都。至元十年,又于重庆别置东川行枢密院,设官一员。十三年,并为一院,寻复分东川行院。十六年,罢两川行院。二十八年,复立四川行院于成都。

  江南行枢密院。至元十年,罢河南省统军司、汉军都元帅、山东行院,置荆湖等路行院,设官三员;淮西行院,设官二员。掌调度军马之事。十二年,罢行院。十九年,诏于杨州、岳州俱立行院,各设官五员。二十一年,立沿江行院。二十二年,立江西行院,马军戍江州,步军戍抚州。二十八年,徙岳州行院于鄂州,徙江淮行院于建康,其后行院悉并归行省。

  甘肃行枢密院。至大四年,置行院于甘州,为甘肃等处行枢密院,设官四员,提调西路军马。后以甘肃省丞相提调,遂罢行院。

  河南行枢密院,致和元年分置,专管调遣之事。天历元年罢。

  岭北行枢密院,天历二年置。知院一员,同知二员,副枢一员,佥院二员,同佥一员,院判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蒙古必阇赤四人,掾史二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一人,宣使四人。掌边庭军务,凡大小事宜,悉从裁决。

  右卫,秩正三品。中统三年,初置武卫。至元元年,改为侍卫。八年,改为左、右、中三卫,掌宿卫扈从,兼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二十年,增都指挥使一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二十一年,置佥事二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一员。至大元年,增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一员。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二员。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又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知事十员。

  弩军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所二,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掌诸屯卫行伍耕战之暇,使之习学国字,通晓书记。初由枢府选举,后归吏部。

  左卫,秩正三品。至元八年,以侍卫改置。掌宿卫扈从,兼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是年,增副指挥使一员。十六年,增副都指挥使一员。二十年,置佥事一员。二十二年,增佥事一员。二十四年,省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六员、副都指挥使二员。其后定制,卫官:都指挥使二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凡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知事十员。

  弩军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所二,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中卫,秩正三品。至元八年,以侍卫改置。掌宿卫扈从,兼营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是年,置都指挥使一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二十年,增副都指挥使一员。二十一年,置佥事二员。二十三年,增都指挥使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二员、副使三员。至大元年,增都指挥使一员。四年,省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三员。其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知事十员。

  弩军千户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所二,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前卫,秩正三品。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创置前、后二卫。掌宿卫扈从,兼营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是年,置都指挥使一员、副都指挥使二员。十八年,增都指挥使二员。二十年,置佥事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佥事三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佥事三员。后定置卫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又其属十有七: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

  弩军千户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千户所二,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门尉二,平则门尉一员,顺承门尉一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后卫,秩正三品。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创置。掌宿卫扈从,兼营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是年,置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二员,后增设副都指挥使一员。十八年,增都指挥使二员。二十年,置佥事二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佥事二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二人,知印一人,通事二人。其属十有四: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

  弩军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武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掌修治城隍及京师内外工役,兼大都屯田等事。至元二十六年,枢密院以六卫六千人,大都屯田三千人,近路迤南万户府一千人,总一万人,立武卫,设官五员。元贞、大德年间,累增都指挥使四员。至大三年,省都指挥使四员、副都指挥使一员。后定置卫官,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七,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七员,副达鲁花赤七员,千户七员,副千户七员,百户一百四十员,弹压一十四员。

  屯田千户所六,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各一员,千户六员,百户六十员,弹压六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隆镇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掌屯军徼巡盗贼于居庸关南、北口,统领钦察、阿速护军三千六百九十三人,屯驻东西四十三处。皇庆元年,升隆镇万户府为隆镇卫,置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延祐二年,又以哈兒鲁军千户所,并隶东卫。四年,置色目经历一员。至治二年,置爱马知事一员。后定置卫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兼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属十有二:

  镇抚所,镇抚二员。

  北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七员。于上都路龙庆州东口置司。

  南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员,弹压一员。于大都路昌平县居庸关置司。

  白羊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二员,弹压一员。于大都路昌平县东口置司。

  碑楼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员,弹压一员。于应州金城县东口置司。

  古北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檀州北面东口置司。

  迁民镇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大宁路东口置司。

  黄花镇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昌平县东口置司。

  芦兒岭千户所,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昌平县本口置司。

  太和岭千户所,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大同路昌邑县本隘置司。

  紫荆关千户所,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易州易县本隘置司。

  隆镇千户所,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八员,弹压一员。于龙庆州北口置司。

  左右翼屯田万户府二,秩从三品,分掌斡端、别十八里回还汉军,及大名、卫辉新附之军,并迤东回军,合为屯田。至元二十六年置。延祐五年,隶詹事院,并入卫率府。复改隶枢密院。定置两府达鲁花赤各一员,万户各一员,副万户各一员,经历各一员,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各五人,属官镇抚各二员。

  千户八所,达鲁花赤八员,千户八员,副千户八员,百户五十九员,弹压一十六员。

  千户四所,达鲁花赤四员,千户四员,副千户四员,百户五十二员,弹压八员。

  左卫率府,秩正三品。至大元年,拨江南行省万户府精锐汉军为东宫卫军,立卫率府,设官十一员。延祐四年,始改为忠翊府,又改为御临亲军指挥司,又以御临非古典,改为羽林。六年,复隶东宫,仍为左卫率府。定置率使三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百户二百员,弹压一十员。

  弩军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十员,弹压一员。

  屯田千户所三,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三员,千户三员,百户六十员,弹压三员。

  教官三员,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阴阳教授一员。

  右卫率府,秩正三品。延祐五年,以速怯那兒万户府、迤东女直两万户府、右翼屯田万户府兵,合为右卫率府,置官十二员。后定置率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其属七:

  镇抚所,镇抚二员。

  千户所五,秩正五品。千户五员,百户四十五员,弹压二员。

  教官一,儒学教授一员。

  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秩正三品。至元二十四年,以四万户奥鲁赤改为蒙古军都万户府,设府官四员、奥鲁官四员。大德七年后,改为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延祐五年,罢奥鲁官、副镇抚等员,定置都万户一员,正三品;副都万户一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属官镇抚二员。

  八撒兒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所一十翼,达鲁花赤一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户,百户七十三员,弹压一十员。

  札忽兒台万户府,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所七翼,千户七员,百户三十八员,弹压七员。

  脱烈都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所九翼,千户九员,百户六十二员,弹压九员。

  和尚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所六翼,达鲁花赤四员,千户六员,副千户四员,百户四十七员,弹压六员。

  砲手千户所一翼,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

  哨马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九员,奥鲁官二员。

  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掌宿卫城禁,兼营潮河、苏沽两川屯田,供给军储。至元九年,初立阿速拔都达鲁花赤,置属官。二十三年,遂名为阿速之军。至大二年,改立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置达鲁花赤三员、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四年,省达鲁花赤三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照磨一员,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镇抚二员。其属五:

  行军千户所,千户七员,百户九员。

  把门千户二员,百户五员,门尉一员。

  本投下达鲁花赤一员,长官一员,副长官一员。

  庐江县达鲁花赤一员,主簿一员。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左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品秩职掌同右阿速卫。至元九年,初立阿速拔都达鲁花赤,置属官。二十三年,遂名为阿速之军。至大二年,改立左卫阿速亲军都指挥使司,置达鲁花赤二员、都指挥使六员、副都指挥使四员、佥事二员。四年,省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三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一员,镇抚二员。其属四:

  本投下达鲁花赤二员,长官二员。

  镇巢县达鲁花赤二员,主簿一员。

  围宿把门千户所一十三翼,千户二十六员,百户一百三十员,弹压一十三员。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回回砲手军匠上万户府,秩正三品。至元十一年,置砲手总管府。十八年,始立为都元帅府。二十二年,改为万户府。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镇抚二员。

  千户所三翼,达鲁花赤三员,千户三员,副千户三员,百户三十二员,弹压三员。

  唐兀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总领河西军三千人,以备征讨。至元十八年始立,置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二十二年,增都指挥使一员、佥事一员。大德五年,增指挥使二员。至大元年,增都指挥一员。四年,省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一员。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通事、译史、知印各一人,镇抚二员,奥鲁官正副各一员。

  千户所九翼,正千户九员,副千户九员,百户七十五员,弹压九员,奥鲁官正副各九员。

  门尉三,建德门一,和义门一,肃清门一。

  教官二,儒学教授一员,蒙古字教授一员。

  贵赤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至元二十四年立,置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二员、佥事二员。二十九年,置达鲁花赤一员。大德十一年,增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四员、副都指挥一员。至大元年,省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四员、副都指挥使三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二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令史七人,知印一人,通事、译史各一人,镇抚二员。

  千户所八翼,每所置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十六员,百户八十员,弹压八员,门尉二员。##!#延安屯田打捕总管府,秩从三品。管析居放良人户,并兀里吉思田地北来蒙古人户。至元十八年始设,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属官打捕屯田官一十二员。

  大宁海阳等处屯田打捕所,秩从七品,掌北京、平滦等路析居放良不兰奚等户。至元二十二年,置总管府。元贞元年,罢总管府,置打捕所。定置达鲁花赤一员,长官一员。教官,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至元二十九年,始立屯田府。大德十一年,增军数,立为大同等处指挥使司。至大四年,属徽政院。延祐元年,改中都威卫使司,仍隶徽政院,寻复改属枢密院。至治元年,改为忠翊侍卫。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一十翼,达鲁花赤一十员,副达鲁花赤一十员,千户一十员,副千户一十员,百户二百六员,弹压二十员。

  弩军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十员,弹压一十员。

  屯田左右手千户所二翼,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百户四十员,弹压四员。

  西域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元贞元年始立,设官十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二员,又增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二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兼照磨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通事、译史、知印各一人,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千户一十三员,百户二十九员。

  把门千户二员,百户八员,门尉一员。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宗仁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至治二年,以亦乞列思人氏二百户,与所收蒙古子女通三千户,及清州匠二千户,屯田汉军二千户,立宗仁卫以统之。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译史二人,镇抚二员。

  蒙古军千户所一十翼,千户二十员,百户一百员,弹压一十员。

  屯田千户所,千户四员,百户四十员,弹压四员。

  教官二,儒学教授一员,蒙古字教授一员。

  山东河北蒙古军大都督府,秩从二品,掌各路军民科差征进,及调遣总摄军马公事。至元二十一年,罢统军司都元帅府,立蒙古军都万户府。大德七年,改山东河北蒙古军都万户府。延祐五年罢。天历二年,改立为大都督府。定置正官大都督三员,从二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一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承发兼照磨一员,正八品;令史八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五人,典吏三人,镇抚二员。

  左手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九翼,千户一十一员,百户七十四员,弹压一十一员。

  右手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九翼,千户九员,百户六十三员,弹压九员。

  拔都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六翼,千户七员,百户四十一员,弹压五员。

  哈答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八翼,千户八员,百户二十四员,弹压八员。

  蒙古回回水军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二员。

  千户八翼,达鲁花赤二员,千户六员,百户四十六员,弹压九员。

  都哥万户府,初隶都府七千户翼,延祐三年枢密院奏,改立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二员。

  千户七翼,千户九员,百户三十五员,弹压八员。

  哈必赤千户翼,千户一员,百户四员,弹压一员,直隶大都督府。

  洪泽屯田千户赵国宏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百户一十四员,弹压二员,直隶大都督府。

  左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至元十八年,以蒙古侍卫总管府依五卫之例,为指挥使司,设官十二员,奥鲁官二员。大德七年,奏改为左翼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延祐五年,罢奥鲁官。后定置司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兼照磨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典吏二人,镇抚二员。

  千户所七翼,正千户七员,副千户七员,知事七员,弹压七员,百户六十二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品秩同左卫。至元十八年,以蒙古侍卫总管府依五卫例,为指挥使司,设官犬二员,奥鲁官二员。大德七年,奏改为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延祐五年,罢奥鲁官。后定置司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兼照磨架阁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典吏二人,镇抚二员。

  千户所一十二翼,正千户一十二员,副千户一十二员,知事一十二员,弹压一十二员,百户一百九员。

  教官,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管领上都路元籍军人,兼奥鲁之事。至元十六年,立虎贲军,设官二员。十七年,置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一员,又增置副都指挥使一员。元贞元年,以虎贲军改为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十一年,增置都指挥使六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九员。后定置司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照磨兼承发各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典吏二人,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撒的赤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员,弹压二员。

  不花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百户二十二员,弹压二员。

  脱脱木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八员,弹压二员。

  大忽都鲁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四员,弹压二员。

  杨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二员,弹压二员。

  迷里火者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员,弹压二员。

  大都督府,正二品,管领左右钦察两卫、龙翊侍卫、东路蒙古军元帅府、东路蒙古军万户府、哈剌鲁万户府。天历二年,始立钦察亲军都督府,秩从二品。后改大都督府。置大都督三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都督三员,从三品;佥都督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一员,照磨一员,俱正八品;令史八人,蒙古必阇赤二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宣使六人。

  右钦察卫,秩正三品。至元二十三年,依河西等卫例,立钦察卫,设官十员。至治二年,分为左右卫。天历二年,拨隶大都督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二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镇抚一员。

  行军千户十八所,达鲁花赤各一员,千户三十六员,百户一百八十员,弹压一十八员。

  屯田千户所二,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百户二十员,弹压二员。

  门尉二员。

  儒学教授一员,至大四年始置;蒙古字教授一员,延祐四年始置。

  左钦察卫,秩正三品。至治二年,依阿速卫例,分为两卫,设官十员。天历二年,拨隶大都督府。定置卫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属官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一十翼,千户一十员,百户八十二员,弹压九员,奥鲁官四员。

  守城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九员,弹压一员。

  屯田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十员,弹压一员。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龙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天历元年始立,设官十四员。二年,又置爱马知事一员,又以左钦察卫唐吉失九千户隶本卫。定置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二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九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六员,副千户一员,百户四十五员,弹压五员。

  屯田一翼钦察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二十二员,弹压二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哈剌鲁万户府,掌守禁门等处应直宿卫。至元二十四年,招集哈剌鲁军人,立万户府。寻移屯襄阳,后征交趾。大德二年置司南阳。天历二年,奏隶大都督府。定置官,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吏目一员。

  千户所三翼,千户三员,百户九员,弹压三员。

  御史台,秩从一品。大夫二员,从一品;中丞二员,正二品;侍御史二员,从二品;治书侍御史二员,正三品,掌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至元五年,始立台建官,设官七员。大夫从二品,中丞从三品,侍御史从五品,治书侍御史从六品,典事从七品,检法二员,狱丞一员。七年,改典事为都事。十九年,罢检法、狱丞。二十一年,升大夫为从一品,中丞为正三品,侍御史为正五品,治书为正六品。二十七年,大夫以下品从各升一等,始置蒙古经历一员。大德十一年,升中丞为正二品,侍御史为从二品,治书侍御史为正三品。皇庆元年,增中丞为三员。二年,减一员。至治二年,大夫一员。后定置御史大夫二员、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品秩如上;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正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承发管勾兼狱丞一员,正八品;架阁库管勾兼承发一员,正九品;掾史一十五人,译史四人,知印二人,通事二人,宣使十人,台医二人,蒙古书写二人,典吏六人,库子二人。其属有二:

  殿中司,殿中侍御史二员,正四品。至元五年始置,秩正七品,后升正四品。凡大朝会,百官班序,其失仪失列,则纠罚之;在京百官到任假告事故,出三日不报者,则纠举之;大臣入内奏事,则随以入,凡不可与闻之人,则纠避之。知班四人,通事、译史各一人。

  察院,秩正七品,监察御史三十二员,司耳目之寄,任刺举之事。至元五年,始置御史十一员,悉以汉人为之。八年,增置六员。十九年,增置一十六员,始参用蒙古人为之。至元二十二年,参用南儒二人。书吏三十二人。

  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设官品秩同内台。至元十四年,始置江南行御史台于杨州,寻徙杭州,又徙江州。二十三年,迁于建康,以监临东南诸省,统制各道宪司,而总诸内台。初置大夫、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各一员,统淮东、淮西、湖北、浙东、浙西、江东、江西、湖南八道提刑按察司。十五年,增江南湖北、岭南广西、福建广东三道。二十三年,以淮东、淮西、山南三道,拨隶内台。三十年,增海北海南一道。大德元年,定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设官九员,以监江浙、江西、湖广三省,统江东、江西、浙东、浙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十道。大夫一员,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架阁库管勾一员,承发管勾兼狱丞一员,令史一十六人,译史四人,回回掾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库子、台医各有差。

  察院,品秩如内察院。至元十四年,置监察御史十员,书吏十员。二十三年,增蒙古御史十四员、书吏十四人,又增汉人御史四员、书吏四人。后定置御史二十八员、书吏二十八人。

  陕西诸道行御史台,设官品秩同内台。至元二十七年,始置云南诸路行御史台,官止四员。大德元年,移云南行台于京兆,为陕西行台,而云南改立廉访司。延祐元年罢。二年复立,统汉中、陇北、四川、云南四道。定置大夫一员、御史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架阁库管勾一员、承发司管勾兼狱丞一员、掾史一十二人、蒙古必阇赤二人、回回掾史一人、通事二人、知印一人、宣使十人、典吏五人、库子二人。

  察院,品秩同内察院。监察御史二十员,书吏二十人。

  肃政廉访司。国初,立提刑按察司四道:曰山东东西道,曰河东陕西道,曰山北东西道,曰河北河南道。至元六年,以提刑按察司兼劝农事。八年,置河东山西道、陕西四川道。十二年,分置燕南河北道。十三年,以省并衙门,罢按察司。十四年复置,增立八道:曰江北淮东道,曰淮西江北道,曰山南江北道,曰浙东海右道,曰江南浙西道,曰江东建康道,曰江西湖东道,曰岭北湖南道。十五年,复增三道:曰江南湖北道,曰岭南广西道,曰福建广东道。十九年,增西蜀四川道。二十年,增海北广东道,改福建广东道曰福建闽海道。以云南七路,置云南道。以女直之地,置海西辽东道。二十三年,以淮东、淮西、山南三道,拨隶内台。二十四年,增河西陇右道。是年,罢云南道。二十五年,罢海西辽东。二十七年,以云南按察司所治,立云南行御史台。二十八年,改按察司曰肃政廉访司。大德元年,徙云南行台于陕西,复立云南道。三十年,增海北海南道,其后遂定为二十二道。每道廉访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佥事四员,两广、海南止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正八品;照磨兼管勾一员,正九品;书吏十六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五人,典吏二人。

  内道八,隶御史台:

  山东东西道,济南路置司。

  河东山西道,冀宁路置司。

  燕南河北道,真定路置司。

  江北河南道,汴梁路置司。

  山南江北道,中兴路置司。

  淮西江北道,庐州路置司。

  江北淮东道,杨州路置司。

  山北辽东道,大宁路置司。

  江南十道,隶江南行台:

  江东建康道,宁国路置司。

  江西湖东道,龙兴路置司。

  江南浙西道,杭州路置司。

  浙东海右道,婺州路置司。

  江南湖北道,武昌路置司。

  岭北湖南道,天临路置司。

  岭南广西道,静江府置司。

  海北广东道,广州路置司。

  海北海南道,雷州路置司。

  福建闽海道,福州路置司。

  陕西四道,隶陕西行台:

  陕西汉中道,凤翔府置司。

  河西陇北道,甘州路置司。

  西蜀四川道,成都路置司。

  云南诸路道,中庆路置司。

 

  志第三十七  百官三

  大宗正府,秩从一品。国初未有官制,首置断事官,曰札鲁忽赤,会决庶务。凡诸王驸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等,应犯一切公事,及汉人奸盗诈伪、蛊毒厌魅、诱掠逃驱、轻重罪囚,及边远出征官吏、每岁从驾分司上都存留住冬诸事,悉掌之。至元二年,置十员。三年,置八员。九年,降从一品银印,止理蒙古公事。以诸王为府长,余悉御位下及诸王之有国封者。又有怯薛人员,奉旨署事,别无颁受宣命。十四年,置十四员。十五年,置十三员。二十一年,置二十一员。二十二年,增至三十四员。二十八年,增至四十六员。大德四年,省五员。十一年,四十一员。皇庆元年,省二员,以汉人刑名归刑部。泰定元年,复命兼理,置札鲁忽赤四十二员,令史改为掾史。致和元年,以上都、大都所属蒙古人并怯薛军站色目与汉人相犯者,归宗正府处断,其余路府州县汉人、蒙古、色目词讼,悉归有司刑部掌管。正官札鲁忽赤四十二员,从一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从八品;掾史十人,蒙古必阇赤十三人,通事、知印各三人,宣使十人,蒙古书写一人,典吏三人,库子一人,医人一人,司狱二员。

  大司农司,秩正二品,凡农桑、水利、学校、饥荒之事,悉掌之。至元七年始立,置官五员。十四年罢,以按察司兼领劝农事。十八年,改立农政院,置官六员。二十年,又改立务农司,秩从三品,置达鲁花赤一员、务农使一员、同知二员。是年,又改司农寺,达鲁花赤一员,司农卿二员,司丞一员。二十三年,仍为大司农司,秩仍正二品。大德元年,增领大司农事一员。皇庆二年,升从一品,增大司农一员。定置大司农四员,从一品;大司农卿二员,正二品;少卿二员,从二品;大司农丞二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架阁库管勾一员,照磨一员,并正八品;掾史十二人,蒙古必阇赤二人,回回掾史一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宣使一人,典吏五人。

  籍田署,秩从六品,掌耕种籍田,以奉宗庙祭祀。至元七年始立,隶大司农。十四年,罢司农,隶太常寺。二十三年,复立大司农司,仍隶焉。署令一员,从六品;署丞一员,从七品;司吏一人。

  供膳司,秩从五品。掌供给应需,货买百色生料,并桑哥籍入赀产。至元二十二年始置,隶司农。置达鲁花赤一员,提点一员,并从五品;司令一员,正六品;丞一员,正七品;吏一人。

  辅用库,秩正九品。掌规运息钱,以给供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兴中州等处油户提领所,秩从九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岁办油十万斤,以供内庖。至元二十九年始置。

  蔚州面户提领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掌办白面葱菜,以给应办,岁计十余万斤。

  右属供膳。

  永平屯田总管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司吏四人。至元二十四年,始立于永平路南马城县,以北京采木三千人隶之。所辖昌国、济民、丰赡三署,各置署令一员、署丞一员、直长一人、吏目二人、吏二人。

  翰林兼国史院,秩正二品。中统初,以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未立官署。至元元年始置,秩正三品。六年,置承旨三员、学士二员、侍读学士二员、侍讲学士二员、直学士二员。八年,升从二品。十四年,增承旨一员。十六年,增侍读学士一员。十七年,增承旨二员。二十年,省并集贤院为翰林国史集贤院。二十一年,增学士二员。二十二年,复分立集贤院。二十三年,增侍讲学士一员。二十六年,置官吏五员,掌管教习亦思替非文字。二十七年,增承旨一员。大德九年,升正二品,改典簿为司直,置都事一员。至大元年,置承旨九员。皇庆元年,升从一品,改司直为经历。延祐元年,别置回回国子监学,以掌亦思替非官属归之。五年,置承旨八员。后定置承旨六员,从一品;学士二员,正二品;侍读学士二员,从二品;侍讲学士二员,从二品;直学士二员,从三品。属官:待制五员,正五品;修撰三员,从六品;应奉翰林文字五员,从七品;编修官十员,正八品;检阅四员,正八品;典籍二员,正八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掾史四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蒙古书写五人,书写十人,接手书写十人,典吏三人,典书二人。

  蒙古翰林院,秩从二品,掌译写一切文字,及颁降玺书,并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其国字副之。至元八年,始立新字学士于国史院。十二年,别立翰林院,置承旨一员、直学士一员、待制二员、修撰一员、应奉四员、写圣旨必阇赤十有一人、令史一人、知印一人。十八年,增承旨一员、学士三员,省汉兒令史,置蒙古必阇赤四人。二十九年,增承旨一员、侍读学士一员、知印一人。三十年,增管勾一员。大德五年,升正二品。九年,置司直一员、都事一员。皇庆元年,改升从一品,设官二十有八,吏属二十有四。延祐二年,改司直为经历。后定置承旨七员、学士二员、侍读学士二员、侍讲学士二员、直学士二员、待制四员、修撰二员、应奉五员、经历一员、都事一员,品秩并同翰林国史院。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正九品;必阇赤一十四人,掾史三人,通事一人,译史一人,知印二人,书写一人,典吏三人。

  蒙古国子监,秩从三品。至元十四年始立,置司业一员。二十九年,准汉人国学例,置祭酒、司业、监丞。延祐四年,升正三品。七年,复降为从三品。后定置祭酒一员,从三品;司业二员,正五品;监丞一员,正六品;令史一人,必阇赤一人,知印一人。

  蒙古国子学,秩正七品,博士二员,助教二员,教授二员,学正、学录各二员,掌教习诸生。于随朝百官、怯薛台、蒙古、汉兒官员家,选子弟俊秀者入学。至元八年,置官五员。后以每岁从驾上都,教习事繁,设官员少,增学正二员、学录二员。三十一年,增助教一员、典给一人。后定置博士二员,正七品;助教二员,教授二员,并正八品;学正、学录各二员,典书一人,典给一人。

  内八府宰相,掌诸王朝觐傧介之事。遇有诏令,则与蒙古翰林院官同译写而润色之。谓之宰相云者,其贵似侍中,其近似门下,故特宠之以是名。虽有是名,而无授受宣命,品秩则视二品焉。大德九年,以灭怯秃等八人为之。天历元年,为内八府宰之职,故附见于此云。

  集贤院,秩从二品,掌提调学校、征求隐逸、召集贤良,凡国子监、玄门道教、阴阳祭祀、占卜祭遁之事,悉隶焉。国初,集贤与翰林国史院同一官署。至元二十二年,分置两院,置大学士三员、学士一员、直学士二员、典簿一员、吏属七人。二十四年,增置学士一员、侍读学士一员、待制一员。寻升正二品,置院使一员,正二品;大学士二员,从二品;学士三员,从二品;侍读学士一员,从三品;侍讲学士一员,从三品;直学士二员,从四品;司直一员,从五品;待制一员,正五品。二十五年,增都事一员,从七品;修撰一员,从六品。元贞元年,增院使一员。大德十一年,升从一品,置院使六员、经历二员。至大四年,省院使六员。皇庆二年,省汉人经历一员。后定置大学士五员,从一品;学士二员,正二品;侍读学士二员,侍讲学士二员,并从二品;直学士二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从七品;待制一员,正五品;修撰一员,从六品;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掾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宣使七人,典吏三人。

  国子监。至元初,以许衡为集贤馆大学士、国子祭酒,教国子与蒙古大姓四怯薛人员。选七品以上朝官子孙为国子生,随朝三品以上官得举凡民之俊秀者入学,为陪堂生伴读。至元二十四年,始置监祭酒一员,从三品,司业二员,正五品,掌国之教令,皆德尊望重者为之。监丞一员,正六品,专领监务。典簿一员,令史二人,译史、知印、典吏各一人。

  国子学,秩正七品。置博士二员,掌教授生徒、考较儒人著述、教官所业文字。助教四员,分教各斋生员。大德八年,为分职上都,增置助教二员、学正二员、学录二员,督习课业。典给一员,掌生员膳食。至元二十四年,定置生员额二百人、伴读二十人。至大四年,生员三百人。延祐二年,增置生员一百人、伴读二十人。

  兴文署,秩从六品。署令一员,以翰林修撰兼之。署丞一员,以翰林应奉兼之。至治二年罢,置典簿一员,从七品,掌提调诸生饮膳,与凡文牍簿书之事。仍置典吏一人。

  宣政院,秩从一品,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遇吐蕃有事,则为分院往镇,亦别有印。如大征伐,则会枢府议。其用人则自为选。其为选则军民通摄,僧俗并用。至元初,立总制院,而领以国师。二十五年,因唐制吐蕃来朝见于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置院使二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参议二员、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管勾一员、照磨一员。二十六年,置断事官四员。二十八年,增佥院、同佥各一员。元贞元年,增院判一员。大德四年,罢断事官。至大初,省院使一员。至治三年,置院使六员。天历二年,罢功德使司归宣政,定置院使一十员,从一品;同知二员,正二品;副使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三员,正四品;院判三员,正五品;参议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三员,从七品;照磨一员,管勾一员,并正八品;掾史十五人,蒙古必阇赤二人,回回掾史二人,怯里马赤四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五人,典吏有差。

  断事官四员,从三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五人,知印、奏差、译史、通事各一人。至元二十五年始置。

  客省使,秩从五品,大使二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规运提点所,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八年置。

  上都规运提点所,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知事一员。至元二十八年置。

  大都提举资善库,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掌钱帛之事。至元二十六年置。

  上都利贞库,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副使一员,掌饮膳好事金银诸物。元贞元年置。

  大济仓,监支纳一员,大使一员。

  兴教寺,管房提领一员。

  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秩从二品,宣慰使五员,经历二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捕盗官二员,儒学教授一员,镇抚二员。其属二:

  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镇抚一员。

  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府判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属官:税务提领,宁河县官,宁河脱脱禾孙五员,宁河弓甲匠达鲁花赤。

  洮州元帅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二员,知事一员。

  十八族元帅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

  积石州元帅府,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脱脱禾孙一员。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元帅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同知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镇抚二员,蒙古奥鲁官一员,蒙古奥鲁相副官一员。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奥鲁军民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总把五员,百户八员。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上千户所,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员,新附千户二员。

  礼店阶州西水蒙古汉军西番军民总把二员。

  吐蕃等处招讨使司,秩正三品,招讨使二员,知事一员,镇抚一员。其属附:

  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秩正三品,万户五员,千户八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

  脱思麻路新附军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

  文扶州西路南路底牙等处万户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

  凤翔等处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二员。

  庆阳宁环等处管军总把一员。

  文州课程仓粮官一员。

  岷州十八族周回捕盗官二员。

  常阳贴城阿不笼等处万户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阶文扶州等处番汉军上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二员。

  贵德州,达鲁花赤、知州各一员,同知、州判各一员,脱脱禾孙一员,捕盗官一员。

  必呈万户府,达鲁花赤二员,万户四员。

  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同知一员,佥事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镇抚一员。威州保宁县,茂州汶山县、汶川县皆隶焉。

  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二十六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龙木头都留等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岳希蓬萝卜村等处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折藏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

  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宣慰使四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经历、都事各二员,捕盗官三员,镇抚二员。

  朵甘思田地里管军民都元帅府,都元帅一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

  剌马兒刚等处招讨使司,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

  奔不田地里招讨使司,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

  奔不兒亦思刚百姓,达鲁花赤一员。

  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使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同知一员,副使一员,佥事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镇抚二员。

  六番招讨使司,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雅州严道县、名山县隶之。

  天全招讨使司,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

  鱼通路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黎州隶之。

  碉门鱼通等处管军守镇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镇抚二员,千户八员,百户二十员,弹压四员。

  长河西管军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

  长河西里管军招讨使司,招讨使二员,经历一员。

  朵甘思招讨使一员。

  朵甘思哈答李唐鱼通等处钱粮总管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答剌答脱脱禾孙一员,哈里脱脱禾孙一员,朵甘思甕吉剌灭吉思千户一员。

  亦思马兒甘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

  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宣慰使五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捕盗司官一员。其属附见:

  纳里速古兒孙元帅二员。

  乌思藏管蒙古军都元帅二员。

  担里管军招讨使一员。

  乌思藏等处转运一员。

  沙鲁思地里管民万户一员。

  搽里八田地里管民万户一员。

  乌思藏田地里管民万户一员。

  速兒麻加瓦田地里管民官一员。

  撒剌田地里管民官一员。

  出蜜万户一员。

  禋笼答剌万户一员。

  思答笼剌万户一员。

  伯木古鲁万户一员。

  汤卜赤八千户四员。

  加麻瓦万户一员。

  札由瓦万户一员。

  牙里不藏思八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千户一员,担里脱脱禾孙一员。

  迷兒军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初厚江八千户一员,卜兒八官一员。

  宣徽院,秩正三品,掌供玉食。凡稻粱牲牢酒醴蔬果庶品之物,燕享宗戚宾客之事,及诸王宿卫、怯怜口粮食,蒙古万户、千户合纳差发,系官抽分,牧养孳畜,岁支刍草粟菽,羊马价直,收受阑遗等事,与尚食、尚药、尚醖三局,皆隶焉。所辖内外司属,用人则自为选。至元十五年置院使一员,同知、同佥各二员,主事二员,照磨一员。二十年,升从二品,增院使一员,置经历二员、典簿三员。二十三年,升正二品,置院判二员,省典簿,置都事三员。三十一年,院使四员。大德二年,增同知二员。三年,升从一品。四年,置副使二员。皇庆元年,增院使三员,始定怯薛丹一万人,本院掌其给授。后定置院使六员,从一品;同知二员,正二品;副使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三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承发架阁库一员,并正八品;掾史二十人,蒙古必阇赤六人,回回掾史二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典吏六人,蒙古书写二人。其属附见:

  光禄寺,秩正三品,掌起运米曲诸事,领尚饮、尚醖局,沿路酒坊,各路布种事。至元十五年,罢都提点,置寺,设卿一员、少卿三员、主事一员、照磨一员、管勾一员。二十年,改尚醖监,正四品。二十三年,复为光禄寺,卿二员,少卿、丞各一员。二十四年,增少卿一员。二十五年,拨隶省部。三十一年,复隶宣徽。延祐七年,降从三品。后复正三品。定置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主事二员,从七品;令史八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二十四人,典吏三人,蒙古书写一人。

  大都尚饮局,秩从六品。中统四年始置,设大使、副使各一员,俱带金符,掌醖造上用细酒。至元十二年,增副使二员。十五年,升从五品,置提点一员。后定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

  上都尚饮局,秩正五品。皇庆中始置,提点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品秩同上。

  大都尚醖局,秩从六品,掌醖造诸王百官酒醴。中统四年,立御酒库,设金符宣差。至元十一年,始设提点。十六年,改尚醖局,从五品。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一员,正八品。

  上都尚醖局,秩从五品。至元二十九年始置,设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直长各一员,品秩同上。

  大都醴源仓,秩从六品,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乡贡曲药,以供上醖及岁赐诸王百官者。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提举一员,从六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

  上都醴源仓,秩从九品,掌受大都转输米麹,并醖造车驾临幸次舍供给之酒。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大使一员,直长一员。

  尚珍署,秩从五品。掌收济宁等处田土子粒,以供酒材。至元十三年始立。十五年,罢入有司。二十三年复置。设达鲁花赤一员,令一员,并从五品;丞二员,正七品;吏目二员。

  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秩从九品,掌稻田布种,岁收子粒,转输醴源仓。定置提领二员。

  尚舍寺,秩正四品,掌行在帷幕帐房陈设之事,牧养骆驼,供进爱兰乳酪。至元三十一年始置监。至大元年,改为寺,升正三品。四年,仍为监,寻复为寺。延祐三年,复降为正四品。定置太监二员、少监二员、监丞二员、知事二员。

  诸物库,秩从七品,掌出纳。大德四年置,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阑遗监,秩正四品,掌不阑奚人口、头匹诸物。至元二十年,初立阑遗所,秩九品。二十五年,改为监,正四品。二十八年,升正三品。至大四年,复正四品,寻复正三品。延祐七年,复为正四品。定置太监一员,正四品;少监二员,正五品;监丞二员,正六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从九品;令史五人,译史一人,知印兼通事一人,奏差五人。

  尚食局,秩从五品,掌供御膳,及出纳油面酥蜜诸物。至元二年置提点,领进纳百色生料。二十年,省并尚药局为尚食局,别置生料库。本局定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一员,正八品。

  大都生料库,秩从五品。至元十一年,置生料野物库,隶尚食局。二十年,别置库,拟内藏库例,置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三员,正七品。

  上都生料库,秩从五品,掌受弘州、大同虎贲、司农等岁办油面,大都起运诸物,供奉内府,放支宫人宦者饮膳。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直长一员,正八品。

  大都大仓、上都大仓,秩正六品,掌内府支持米豆,及酒材米曲药物。至元五年初立,设官三员,俱受制国用使司劄付。十二年,改立提举大仓,设官三员,隶宣徽。二十五年,升正六品。定置二仓各设提举一员,正六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一员,从七品。

  大都、上都柴炭局各一,至元十二年置,秩从六品。十六年,改提举司,升五品。大德八年,仍为局,降正七品。置达鲁花赤各一员,正七品;大都大使一员,上都大使三员,各正七品;副使各二员,正八品;直长各一人,掌苇场;典吏各一人。

  尚牧所,秩从五品。至大四年始置,设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

  沙糖局,秩从五品,掌沙糖、蜂蜜煎造,及方贡果木。至元十三年始置,秩从六品。十七年,置提点一员。十九年,升从五品,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

  永备仓,秩从五品。至元十四年始置,给从九品印,掌受两都仓库起运省部计置油面诸物,及云需府所办羊物,以备车驾行幸膳羞。二十四年,升从五品,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

  丰储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掌出纳车驾行幸支持膳羞。

  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秩正三品,掌献田岁入,以供内府,及湖泊山场渔猎,以供内膳。至元十四年,始立总管府,并管连海高邮河泊提举司、沂州等处提举司事。十六年,置扬州鹰房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二十二年,省并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二十五年,以两淮新附手号军千户所隶本府,及分置提举司一十处。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府判一员,正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从九品;司吏六人。

  淮安州屯田打捕提举司,高邮屯田打捕提举司,招泗屯田打捕提举司,安东海州屯田打捕提举司,扬州通泰屯田打捕提举司,安丰庐州等处打捕提举司,镇巢等处打捕提举司,塔山徐邳沂州等处山场屯田提举司,凡九处,秩俱从五品。每司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二人。

  抽分场提领所,凡十处:曰柴墟东西口,曰海州新坝,曰北砂太仓,曰安河桃源,曰大湖东西口,曰时堡兴化,曰高邮宝应,曰汶湖等处,曰云山白水,曰安东州。每所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俱受宣徽院劄付。

  满浦仓,秩正八品,掌收受各处子粒米面等物,以待转输京师。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大使一员,正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

  圆米棋子局、软皮局,各置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俱受宣徽院劄付。

  手号军人打捕千户所,秩从四品,管军人打捕野物皮货。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达鲁花赤一员、上千户一员、上副千户一员、弹压一员。

  上百户七所,各置百户二员。

  钟离县,定远县,真扬州,安庆,安丰,招泗,和州。

  下百户二所,各置百户一员。

  琏海,怀远军。

  龙庆栽种提举司,秩从五品,管领缙山岁输粱米,并易州、龙门、净边官园瓜果桃梨等物,以奉上供。至元十七年,始置提举司。延祐七年,缙山改为龙庆州,因以名之。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弘州种田提举司,秩正六品,掌输纳麦面之事,以供内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正六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直长一员。

  丰闰署,秩从五品,掌岁入刍粟,以给饲养驼马之事。定置达鲁花赤一员,令一员,并从五品;丞一员,从六品;直长一员,正八品。

  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秩正四品,掌常、湖二路茶园户二万三千有奇,采摘茶芽,以贡内府。至元十三年置司,统提领所凡十有三处。十六年,升都提举司。又别置平江等处榷茶提举司,掌岁贡御茶。二十四年,罢平江提举司,并掌其职。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俱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提控案牍一员,都目一员。

  提领所七处,每所各设正、同、副提领各一员,俱受宣徽院劄付,掌九品印。

  乌程,武康德清,长兴,安吉,归安,湖汶,宜兴。

  建宁北苑武夷茶场提领所,提领一员,受宣徽院劄,掌岁贡茶芽。直隶宣徽。

  太禧宗禋院,秩从一品,掌神御殿朔望岁时讳忌日辰禋享礼典。天历元年,罢会福、殊祥二院,改置太禧院以总制之。初,院官秩正二品,升从一品,置参议二员,改令史为掾史。二年,改太禧宗禋院,置院使六员,增副使二员,立诸总管府为之属。凡钱粮之出纳,营缮之作辍,悉统之。定置院使都典制神御殿事六员,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员,副使兼奉赞神御殿事二员,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员,同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员,院判供应神御殿事二员,参议二员,经历二员,都事二员,管勾、照磨各一员,掾史二十人,译史四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宣使一十五人,断事官四员,客省使大使、副使各二员。

  隆禧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大元年,建立南镇国寺,初立规运提点所。二年,改为规运都总管府。三年,升为隆禧院。天历元年,罢会福、殊祥二院,以隆禧、殊祥并立殊祥总管府,寻又改为隆禧总管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判官一员,经历一员,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

  福元营缮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一人。天历元年,以南镇国寺所立怯怜口事产提举司,改为崇恩福元提点所。三年,又改为福元营缮司。

  普安智全营缮司,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一人。天历元年,以太玉山普安寺、大智全寺两规运提点所并为一,置提点二员。三年,又改为营缮司。

  祐国营缮都司,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天历元年,初置万圣祐国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营缮都司。

  平松等处福元田赋提举司,秩五品。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田赋提举司,秩五品。置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资用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

  万圣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会福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元十一年,建大护国仁王寺及昭应宫,始置财用规运所,秩正四品。十六年,改规运所为总管府。至大元年,改都总管府,从二品。寻升会福院,置院使五员。延祐三年,升正二品。天历元年,改为会福总管府,正三品。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府判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四人。

  仁王营缮司,正五品。至元八年,立护国仁王寺镇遏提举司。十九年,改镇遏所。二十八年,并三提领所为诸色人匠提领所。天历元年,改为镇遏民匠提领所。三年,改为仁王营缮司。置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襄阳营田提举司,秩从五品。初置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设官四员。大德元年,改提举司。天历二年,仍为襄阳营田提举司。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二十七年始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至元二十九年,以武清等一十处,并立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十五年,又设随路管民都提领所。天历元年,并为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定置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会福财用所,秩从七品。掌大护国仁王寺粮草诸物。至元十七年,始立财用库。二十六年,立盈益仓。天历元年,并财用、盈益为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

  崇祥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大元年,立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二年,改延禧监,寻改崇祥监。四年,升为崇祥院,秩正二品。泰定四年,复改为大承华普庆寺总管府。天历元年,改为崇祥总管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

  永福营缮司,秩正五品。延祐三年,以起建新寺,始置营缮提点所。天历元年,改为永福营缮提点所。三年,改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都目一员。

  昭孝营缮司,秩正五品。天历元年,立寿安山规运提点所。三年,改昭孝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普庆营缮司,秩正五品。天历元年,始置普庆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崇祥财用所,至大二年,始置诸物库。四年,置普赡仓。天历二年,并诸物库、普赡仓,改为崇祥财用所。定置官,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永福财用所,掌出纳颜料诸物。延祐三年,始置诸物库,又置永积仓。天历二年,以诸物库、永积仓并改置为所,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镇江稻田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汴梁稻田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平江等处田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冀宁提领所,提领二员。

  隆祥使司,秩正三品。天历二年,中宫建大承天护圣寺,立隆祥总管府,设官八员。至顺二年,升为隆祥使司,秩从二品。置官: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架阁一员,令史十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

  普明营缮都司,秩正四品。天历元年,创大龙兴普明寺于海南,置规运提点所,设官六员。二年,拨隶隆祥总管府。三年,改为都司,品秩仍旧,以掌营造出纳钱粮之事。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集庆万寿营缮都司,秩正四品。天历二年,建龙翔、万寿两寺于建康,立龙翔万寿营缮提点所,为隆祥总管府属。三年,改为营缮都司,秩仍旧,以掌营造钱粮之事。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

  元兴营缮都司,秩正四品。掌营造钱粮之事。天历元年,始置大元兴规运提点所,置官五员。三年,改都司,置达鲁花赤二员,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

  宣农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征收田赋子粒之事。天历二年,以大都等处田赋提举司隶隆祥总管府。三年,改提举司。

  护圣营缮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掌营造工匠、寺僧衣粮、收征房课之事。天历二年,始立大承天护圣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司。

  平江善农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天历二年,立田赋提举司,设官四员。三年,改为善农提举司。

  善盈库,天历二年,隶隆祥总管府,置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掌金银钱粮之事。

  荆襄等处济农香户提举司,秩正五品。天历三年,以荆襄提举司所领河南、湖广田土为大承天护圣寺常住,改为荆襄济农香户提举司,隶隆祥总管府,置达鲁花赤、司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龙庆州等处田赋提领所,秩九品,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天历二年置,掌龙庆州所有土田岁赋。

  平江集庆崇禧田赋提领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天历三年始置。

  集庆崇禧财用所,大使、副使各一员。天历三年始置。

  寿福总管府,掌祭供钱粮之事,秩正三品。至大四年,因建大圣寿万安寺,置万安规运提点所,秩正五品。延祐二年,升都总管府,秩正三品。寻升为寿福院,正二品。天历元年,改立总管府,仍正三品。定置官: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案牍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知印、通事、译史各一人,奏差四人,典吏二人。

  万安营缮司,秩正五品。天历三年,以万安规运提点所既废,复立万安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各一人。

  万宁营缮司,秩正四品。大德十年,始置万宁规运提点所。天历元年,改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各一员。

  收支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

  延圣营缮司,秩正五品。初立天源营缮提点所,天历三年,改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各一员。

  诸物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

 

  志第三十八  百官四

  太常礼仪院,秩正二品,掌大礼乐、祭享宗庙社稷、封赠谥号等事。中统元年,中都立太常寺,设寺丞一员。至元二年,翰林兼摄太常寺。九年,立太常寺,设卿一员,正三品;少卿以下五员,品秩有差。十三年,省并衙门,以侍仪司并入太常寺。十四年,增博士一员。十六年,又增法物库子,掌公服法服之藏。二十年,升正三品,别置侍仪司。至大元年,改升院,设官十二员,正二品。四年,复为太常寺,正三品。延祐元年,复改升院,正二品,以大司徒领之。七年,降从二品。天历二年,复升正二品。定置院使二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正八品。属官:博士二员,正七品;奉礼郎二员,奉礼兼检讨一员,并从八品;协律郎二员,从八品;太祝十员,从八品;礼直管勾一员,从九品;令史四人,通事、知印、译史各二人,宣使四人,典吏三人。

  太庙署,秩从六品,掌宗庙行礼,兼廪牺署事。至元三年始置。令二员,从六品;丞一员,从七品。

  郊祀署,秩从六品。大德九年始置。掌郊祀行礼,兼廪牺署事。令二员,从六品;丞二员,从七品。

  社稷署,秩从六品。大德元年始置。令二员,从六品;丞一员,从七品。

  大乐署,秩从六品。中统五年始置。令二员,从六品;丞一员,从七品。掌管礼生乐工四百七十九户。

  典瑞院,秩正二品。掌宝玺、金银符牌。中统元年,始置符宝郎二员。至元十六年,立符宝局,给六品印。十七年,升正五品。十八年,改典瑞监,秩正三品。二十年,降为正四品,省卿二员。二十九年,复正三品,仍置监卿二员。大德十一年,升典瑞院,正二品。置院使四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令史四人,译史四人,知印、通事各一人,宣使四人,典吏三人。

  太史院,秩正二品,掌天文历数之事。至元十五年,始立院,置太史令等官一员。至大元年,升从二品,设官十员。延祐三年,升正二品,设官十五员。后定置院使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管勾一员,从九品;令史三人,译史一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宣使二人,典吏二人。

  春官正兼夏官正一员,正五品。

  秋官正兼冬官正中官正一员,正五品。

  保章正五员,正七品。

  保章副五员,正八品。

  掌历二员,正八品。

  腹里印历管勾一员,从九品。

  各省司历十二员,正九品。

  印历管勾二员,从九品。

  灵台郎一员,正七品。

  监候六员,从八品。

  副监候六员,正九品。

  星历生四十四员。

  挈壶正一员,从八品。

  司辰郎二员,正九品。

  灯漏直长一人。

  教授一员,从八品。

  学正一员,从九品。

  校书郎二员,正八品。

  太医院,秩正二品,掌医事,制奉御药物,领各属医职。中统元年,置宣差,提点太医院事,给银印。至元二十年,改为尚医监,秩正四品。二十二年,复为太医院,给银印,置提点四员,院使、副使、判官各二员。大德五年,升正二品,设官十六员。十一年,增院使二员。皇庆元年,增院使二员。二年,增院使一员。至治二年,定置院使一十二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七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令史八人,译史二人,知印二人,通事二人,宣使七人。

  广惠司,秩正三品,掌修制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以疗诸宿卫士及在京孤寒者。至元七年,始置提举二员。十七年,增置提举一员。延祐六年,升正三品。七年,仍正五品。至治二年,复为正三品,置卿四员,少卿、丞各二员。后定置司卿四员,少卿二员,司丞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

  大都、上都回回药物院二,秩从五品,掌回回药事。至元二十九年始置。至治二年,拨隶广惠司,定置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御药院,秩从五品,掌受各路乡贡、诸蕃进献珍贵药品,修造汤煎。至元六年始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大使二员,从五品;副使三员,正七品;直长一员,都监二员。

  御药局,秩从五品,掌两都行箧药饵。至元十年始置。大德九年,分立行御药局,掌行箧药物。本局但掌上都药仓之事。定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局使二员,从五品;副使二员,正七品。

  行御药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三员,品秩同上。掌行箧药饵。大德九年始置。

  御香局,秩从五品,提点一员,司令一员,掌修合御用诸香。至大元年始置。

  大都惠民局,秩从五品,掌收官钱,经营出息,市药修剂,以惠贫民。中统二年始置,受太医院劄。至元十四年,定从六品秩。二十一年,升从五品。

  上都惠民司,提点一员,司令一员。中统四年始置,品秩并同上。

  医学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九年始置。十三年罢,十四年复置。掌考校诸路医生课义,试验太医教官,校勘名医撰述文字,辨验药材,训诲太医子弟,领各处医学。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官医提举司,秩从五品,掌医户差役、词讼。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保定、彰德、东平四路,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河间、大名、晋宁、大同、济宁、广平、冀宁、济南、辽阳、兴和十路,设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卫辉、怀庆、大宁,设提举一员。

  奎章阁学士院,秩正二品。天历二年,立于兴圣殿西,命儒臣进经史之书,考帝王之治。大学士二员,正三品。寻升为学士院。大学士,正二品;侍书学士,从二品;承制学士,正三品;供奉学士,正四品;参书,从五品。多以它官兼领其职。至顺元年,增大学士二员,共四员。侍书学士二员,承制学士二员,供奉学士二员。首领官:参书二员,典签二员,照磨一员,内掾四人,译文内掾二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宣使四人,典书五人。属官:授经郎二员。

  群玉内司,秩正三品,天历二年始置,掌奎章图书宝玩,及凡常御之物。监司一员,正三品;司尉一员,从三品;亚尉一员,正四品;佥司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正五品;典簿一员,正七品;令史二人,知印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典吏各二人,给使八人,司膳四人。

  艺文监,秩从三品。天历二年置,专以国语敷译儒书,及儒书之合校雠者俾兼治之。大监检校书籍事二员,从三品;少监同检校书籍事二员,从四品;监丞参检校书籍事二员,从五品;典簿一员,照磨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三人。

  监书博士,秩正五品。天历二年始置。品定书画,择朝臣之博识者为之。博士二员,正五品;书吏一人。

  艺林库,秩从六品。提点一员,从六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正七品;库子二人,本把二人。掌藏贮书籍。天历二年始置。

  广成局,秩七品,掌传刻经籍及印造之事。天历二年始置。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直长二人,正九品;司吏二人。

  侍正府,秩正二品。至顺二年置。侍正一十四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参府二员,从三品;侍判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一员,从八品。掌内廷近侍之事,领速古兒赤四百人、奉御二十四员,拱卫直都指挥使司为其属。掾史八人,译史四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八人,典吏五人。

  奉御二十四员,秩五品。尚冠奉御二员,从五品;尚冠副奉御二员,从六品;尚衣奉御二员,从五品;尚衣副奉御二员,从六品;尚鞶奉御二员,从五品;尚鞶副奉御二员,从六品;尚沐奉御二员,从五品;尚沐副奉御二员,从六品;尚饰兼尚辇奉御二员,正六品;尚饰兼尚辇副奉御二员,正七品;奉御掌簿四员,从七品。天历初置,以四怯薛之速古兒赤为之。

  给事中,秩正四品。至元六年,始置起居注、左右补阙,掌随朝省、台、院、诸司凡奏闻之事,悉纪录之,如古左右史。十五年,改升给事中兼修起居注,左右补阙改为左右侍仪奉御兼修起居注。皇庆元年,升正三品。延祐七年,仍正四品。后定置给事中兼修起居注二员,右侍仪奉御同修起居注一员,左侍仪奉御同修起居注一员,令史一人,译史四人,通事兼知印一人。

  将作院,秩正二品,掌成造金玉珠翠犀象宝贝冠佩器皿,织造刺绣段匹纱罗,异样百色造作。至元三十年始置。院使一员,经历、都事各一员。三十一年,增院使二员。元贞元年,又增二员。延祐七年,省院使二员。后定置院使七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管勾一员,正八品;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宣使四人。

  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秩正三品,掌造宝贝金玉冠帽、系腰束带、金银器皿,并总诸司局事。中统二年,初立金玉局,秩正五品。至元三年,改总管府,置总管一员,经历、提控案牍各一员。十二年,又置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二十五年,置达鲁花赤一员。大德四年,又置副达鲁花赤、副总管各一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总管二员,正三品;副达鲁花赤二员,正四品;同知二员,从四品;副总管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五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

  玉局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正七品;同提举一员,从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中统二年,以和林人匠置局造作,始设直长。至元三年,立玉匠局,用正七品印。十五年,改提举司。

  金银器盒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品秩同上;吏目一员。至元十五年,始置金银局,秩从七品。二十四年,改为提举司,秩正六品。大德间,升从五品。

  玛瑙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吏目一员。至元九年,置大都等处玛瑙局,秩从七品,管领玛瑙匠户五百有奇,置提举三员,受金玉府劄。十五年,改立提举司,领大都、宏州两处造作,升从五品。三十年,减副提举一员,定置如上。

  阳山玛瑙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十五年置。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品秩同前。

  金丝子局,秩从五品。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一员。中统二年,设二局。二十四年,并为一。

  鞓带斜皮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瓘玉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浮梁磁局,秩正九品,至元十五年立,掌烧造磁器,并漆造马尾棕藤笠帽等事,大使、副使各一员。

  画局,秩从八品,掌描造诸色样制。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管领珠子民匠官,正七品,掌采捞蛤珠于杨村、直沽等处。中统二年立,管领官子孙世袭。

  装钉局,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大小雕木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宣德隆兴等处玛瑙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至元十五年置。提举一员,从七品;副提举一员,从八品。

  温犀玳瑁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上都金银器盒局,秩从六品,至元十六年置,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

  漆纱冠冕局,至元十五年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同路采砂所,至元十六年置,管领大同路拨到民一百六户,岁采磨玉夏水砂二百石,起运大都,以给玉工磨礲之用。大使一员。

  管匠都提领所,秩从七品,至元十三年置,掌金玉府诸人匠词讼,都提领一员。

  监造诸般宝贝官,秩正五品,至元二十一年置,达鲁花赤二员。

  收支诸物库,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行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秩从三品。至大间,始置于杭州路。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并从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

  异样局总管府,秩正三品。中统二年,立提点所。至元六年,改为总管府,总管一员。十四年,置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二十一年,增总管一员。二十九年,置达鲁花赤一员。三十年,减同知、副总管各一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

  异样纹绣提举司,秩从五品。中统二年立局。至元十四年,改提举司。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

  绫锦织染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二十四年,改局置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品秩同上。

  纱罗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十二年,改局置提举司。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品秩同上。

  纱金颜料总库,秩从九品。中统二年置,大使、副使各一员,从九品。

  大都等路民匠总管府,秩正三品。府官:总管一员,从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七年,初立府,秩从三品。十四年,改升正三品。

  备章总院,秩正六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三年,省并杨蔺等八局为总局。

  尚衣局,秩从五品。至元二年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都目一人。

  御衣局,秩从五品。至元二年置。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都目一人。

  御衣史道安局,秩从六品。至元二年置。以史道安掌其职,因以名之。大使、副使各一员。

  高丽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二十二年置,提举一员。

  织佛像提举司,秩从五品。延祐四年,改提领所为提举司。提举、副提举各二员。

  通政院,秩从二品。国初,置驿以给使传,设脱脱禾孙以辨奸伪。至元七年,初立诸站都统领使司以总之,设官六员。十三年,改通政院。十四年,分置大都、上都两院;二十九年,又置江南分院;大德七年罢。至大元年,升正二品。四年罢,以其事归兵部。是年,两都仍置,止管达达站赤。延祐七年,复从二品,仍兼领汉人站赤。大都院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院一员,正四品;同佥一员,从四品;院判一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正八品;令史十三人,通事一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人。上都院使、同知、副使、佥院、判官各一员,经历、都事各一员,品秩并同大都;令史四人,译史三人,通事一人,知印一人,宣使十人。

  廪给司,秩从七品,掌诸王诸蕃各省四方边远使客饮食供张等事。至元十九年置,提领、司令、司丞各一员。

  中政院,秩正二品。院使七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并番卫之士,汤沐之邑。元贞二年,始置中御府,秩正三品。大德四年,升中政院,秩正二品。至大三年,升从一品,院使七员,同知、佥院、同佥、院判各二员。四年,省并入典内院。皇庆二年,复为中政院,设官如旧。其幕职则司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正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正八品。吏属:蒙古必阇赤四人,掾史十二人,回回掾史二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人。

  中瑞司,秩正三品,掌奉宝册。卿五员,正三品;丞二员,正四品;典簿二员,从七品;写懿旨必阇赤四人,译史一人,令史四人,知印一人,通事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二人。

  内正司,秩正三品,掌百工营缮之役,地产孳畜之储,以供膳服,备赐予。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正四品;丞二员,从五品;典簿二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一员,正九品。吏属各有差。领署二、提举司一,及其司属凡十有六。岁赋之额,工作之程,终岁则会其数以达焉。

  尚工署,秩从五品。令一员,从五品;丞二员,从六品;书史一人,书吏四人。掌营缮杂作之役,凡百工名数,兴造程式,与其材物,皆经度之,而责其成功。皇庆元年始置,隶内正司。

  玉列赤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二员,掌裁制缝线之事。延祐六年始置,隶尚工署。

  赞仪署,秩正五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二员,掌车舆器备杂造之事。皇庆二年始置,隶内正司。

  管领六盘山等处怯怜口民匠都提举司,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都提举一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吏四人,奏差二人。至大四年始置。国初,未有官署,赋无所稽。后遣使核实,始著为籍,设司以领之。

  奉元等路、平凉等处、开城等处、甘肃宁夏等路、察罕脑兒等处长官司,凡五处,秩正五品。各设达鲁花赤一员,长官一员,副长官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都目一员,吏十人。延祐二年,以民匠提举司所领,地里阔远,人户散处,于政不便,乃酌远近众寡,立长官司提领所,以分理之。

  提领所凡十,并正七品,奉元等路、凤翔等处、平凉宁环等处、开城等处、察罕脑兒等处、甘州等路、肃沙等路、永昌宁夏等路、长城等路,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人,分掌怯怜口地方隶各长官司。

  翊正司,秩正三品。令五员,正三品;丞四员,正四品;典簿二员,从七品;照磨一员,从八品;译史二人,令史六人,知印二人,通事、奏差、典吏各二人。掌怯怜口民匠五千余户,岁办钱粮造作,以供公上。至元三十一年,始置御位下管领随路民匠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正三品,复隶正宫位下。延祐六年,改翊正司。岁终,会其出纳以达于院,而纠其弊。领提举司二、提领所一:

  管领上都等处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直长一员,都目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元贞元年始置,管户二千五百有奇,隶翊正司。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品秩同上;直长一员,都目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元贞元年始置,隶翊正司。

  管领归德亳州等处管民提领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司吏一人。国初平江南,收附归德楚通等三百五十六户,令脱忽伯管领。大德二年,始置提领所,隶翊正司。

  典饮局,秩正七品,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典史一员,攒典二人,掌醖造酒醴,以供内府,及祭祀宴享宾客赐颁之给。初置嘉醖局,秩六品,隶家令。至大二年,改典饮,两都分置。皇庆元年,拨隶中宫。

  管领大都等路打捕民匠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总管一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照磨一员,译史一人,令史、奏差各四人。掌钱粮造作之事。国初平定河南诸郡,收聚人户一万五千有奇,置官管领。至元八年,属有司。二十年,改隶中尚监。二十六年,始置总管府。领提举司十有一,提领所二十有五。

  在京提举司二,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都目一员。分管各处人户。至元十六年,给从七品印。大德四年,省并为十一处,改提举司,升从五品。

  涿州、保定、真定、冀宁、河南、大名、东平、东昌、济南等路提举司,凡九处,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提领所凡二十五处:大都等路、东安州、济宁、曹州、沂州、完州、河间、济南、济阳、大同、元氏、冀宁、晋宁、归德、南阳、怀孟、汝宁、卫辉、曹州、涿州、真定、中山、平山、大名、高唐等处,每处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三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照磨一员,译史一人,令史四人,奏差二人。掌钱粮造作之事。大德三年始置。元贞元年,拨隶中宫位下,领提举司四、提领所十有一。

  管民提举司,大都等路、冀宁等路、南阳唐州等处、河南路府等处,凡四司,秩从五品,每司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吏二人。

  提领所凡十有一:大都保定、河间真定、南阳邓州、济南嵩汝、汴梁裕州、汝济陈州、唐州泌阳、襄阳湖阳、晋宁、冀宁等处各设所,秩正七品。每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司吏二人。至元十六年置。至大元年,改提领所。

  江浙等处财赋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都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从九品;译史一人,令史一十五人,奏差一十五人,典吏二人。掌江南没入赀产,课其所赋,以供内储。至大元年置。领提举司三,库、局各一。

  平江、松江、建康等处提举司凡三处,秩并正五品,每司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六人。

  丰盈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典吏一人,掌收本府钱帛。

  织染局,局使一员,典吏一人,掌织染岁造段匹。

  管领种田打捕鹰房民匠等户万户府,秩正三品,掌归德、亳州、永、宿二十余城各蒙古、汉军种田户差税。中统二年置。初隶塔察兒王位下,其后改属中宫。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领司属凡十处。

  管领大名等处种田诸色户总管府,秩正五品,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都目一员。中统二年置。至元二十三年,置府大名。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处诸色户计都达鲁花赤,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都目一员。中统三年置。至元十五年,置司大都。

  管领大都河间等路打捕鹰房总管府,秩正五品,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都目一员,司吏二人。中统二年置,三年给印。

  管领东平等路管民官,秩正五品,总管一员,相副官一员,都目一员,吏一人。中统二年置,至元二十二年给印。

  管领大名等路宣抚司、燕京路管民千户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中统二年置。

  管领曹州等处本投下民户、管领东明等处本投下户计、管领蒲城等处本投下诸色户计、管领汴梁等路本投下种田打捕躯户四提领所,秩正七品。提领各二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典史各一人,司吏各一人。中统二年置,至元十四年颁印。

  海西辽东哈思罕等处鹰房诸色人匠怯怜口万户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兼照磨一员,译史一人。掌钱粮造作之事,管领哈思罕等处、肇州、朵因温都兒诸色人匠四千户,仍领镇抚所、千户所。

  镇抚司,镇抚一员,吏一人。延祐四年始置。

  哈思罕等处打捕鹰房怯怜口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弹压一人,部役二人。至大二年,置提举司。延祐六年,改千户所。

  诸色人匠怯怜口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都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初为提举司,后改千户所。

  肇州等处女直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延祐三年置。

  朵因温都兒兀良哈千户所,延祐三年置。

  灰亦兒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开元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石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延祐七年置。

  沈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辽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二年置。

  盖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延祐五年置。

  干盘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辽阳等处金银铁冶都提举司,秩正四品,都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译史一人,吏六人,奏差二人。掌办金银甘铁等课,分纳中书省及中政院。延祐七年,以其赋尽归中宫。

  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都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掌怯怜口二万九千户,田万五千余顷,出赋以备供奉营缮之事。中统二年置府。大德十年,隶詹事院。至大三年,隶徽政院。延祐三年,改善政司。至治二年,徽政院及其属尽废。天历三年,复立府,仍正三品,设官如上。其首领官则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吏属:令史一十二人,译史四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一十人,典吏六人。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品秩如上;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大德三年置。其属附见:

  大都等路管民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大都保定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河间真定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唐州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南阳邓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唐州泌阳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襄阳湖阳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汝宁陈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河南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汴梁裕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河南嵩汝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南阳唐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冀宁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冀宁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晋宁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宝昌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掌受金银甘铁之课,以待储运。

  金银场提领所凡七,梁家寨银场、明世银场、密务银场、宝山银场、烧炭峪银场、胡宝峪金场、七宝山甘炭场,俱从七品,每所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

  铁冶管勾所凡二处,各设管勾一员、同管勾一员、副管勾一员。

  奉宸库,秩五品,提点四员,副使二员,提控案牍一员,库子六人,掌中藏宝货钱帛给纳之事。大德元年置。

  广禧库,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提控案牍一员,库子四人,大德八年置,掌收支御膳野物,职视生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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