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与效率的区别:上海普陀原副区长贪腐情节似《蜗居》 今日早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6:45:09

通过提高容积率、放宽楼层高度为开发商谋利

上海普陀原副区长贪腐情节似《蜗居》

  8日,上海普陀区原副区长陈猛受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名40多岁就当上副区长、原本前途光明的官员,被指控涉嫌受贿金额甚至赶超陶校兴,达到1547.9万余元。其中,在他被指控的受贿事实中,为开发商提高容积率等和小说《蜗居》中的情节十分相似。

  陈猛今年50岁,当日他身着深色西装被法警带上法庭,头发已显花白。庭审中,陈猛没有委托辩护人,也不要法院指派辩护人,对检察院指控的罪行全部承认,开庭前家人已为他退还了所有赃款。

  2003年1月至2011年4月间,陈猛担任松江区副区长,分管城建等。2011年4月到案发,担任普陀区副区长。此番他走上被告席是因为在松江当副区长时的“旧账”。根据检方指控,陈猛担任松江区副区长期间,利用分管城建等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收受人民币、港币、美元、LV手表和百达翡丽手表等钱物共计人民币1547.9万余元。

  在法庭上,检察机关提供了8组证据,证明陈猛涉嫌受贿的桩桩犯罪事实。

手段一:批地拆违“一支笔”

  根据证据及证人证言,为陈猛“送钱”最多的为一名公司控制人马某,仅他就先后为陈猛奉上包括现金、名表等在内的上千万元“好处费”。

  在陈猛的帮助下,马某控制的公司又在松江成立了一家建设工程公司,并以1.5亿余元的价格收购了松江的地块。在马某控制的公司地块内碰上麻烦时,陈猛再次“挺身相助”,由区政府发“红头文件”,为马某的公司排除“障碍”。

  马某也不负陈猛的“厚爱”,出手阔绰,曾经用2个旅行袋装上200万元现金“奉上”,或让陈猛以岳母、哥哥名义开办银行卡,将钱存入他们账户,还有的则转入陈猛妻子的公司账户,先后达1100余万元。

手段二:提高容积率为开发商谋利

  在小说《蜗居》中,写到男主角市长秘书宋思明为开发商“支招”,通过提高小区容积率等“小动作”,就让开发商大赚一笔。这样的情节就真实发生在陈猛身上。

  根据检察机关查明的事实,他曾经帮助一家置业公司在松江泗泾地块开发时,通过提高小区容积率、放宽楼层高度让开发商获益。该公司张某也为此送上十几万元的现金。

手段三:“帮助”道路翻建改造

  道路改造、旧城改造,这些看上去正当不过的项目背后,陈猛的帮忙同样很“猛”。在松江某高速公路道路改造,涉及某镇路段时,他积极为该镇提供“帮助”。该镇负责人沈某听说陈猛要购买松江的一套联排别墅,也“善解人意”表示由镇里出面“协调”,陈猛只需出资100万元。事实上,后来沈某等人套用镇里公款250万元为他支付别墅购房款及相关契税等。

  在庭审结束前,陈猛表示悔过并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该案将择日宣判。 据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