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技能双螺旋培养:史上改革:春秋時期齊國的管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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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改革:春秋時期齊國的管仲改革

 

管仲(?-前645年),姓,氏,名夷吾,字,諡,被稱為管子管夷吾管敬仲,出生於潁上(今中國安徽省潁上縣),中國春秋時代齊國的政治家,哲學家,周穆王的後代。管仲雖然僅是齊國下卿,卻被視為中國歷史上宰相的典範,任內大興改革,重視商業,並因開創國營娼妓制度而曾被中國性服務業供奉為保護神。《史記·卷062·管晏列傳》、《管子》、《左傳》記載他的生活傳記,《論語》中也有幾處關於孔子對他的評論,北宋蘇洵的《管仲論》也對管仲做出了分析和批判。

管仲改革是春秋時期齊國的一次改革。春秋前期,齊桓公任用管仲為相,進行改革,使齊國在爭霸中率先成為中原霸主。改革的直接背景:財政危機。

相地而衰征”,就是把田地按土質好壞,產量多少分為若干等級,按等級高低,征取數量不等的實物稅,從而增加了國家的賦稅收入,客觀上打破了井田的界限,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這些實際上都是承認了私田的合法性;

作內政而寓軍令”,就是把居民的組織和軍隊的編制統一起來;

士農工商分居,職業世代相傳,保證了社會生產,也避免人們因謀職業而使社會動盪不安。

管仲的變法,雖然使齊國迅速發展,國力強盛,外交策略也相當成功,恩威並用,各國諸侯都尊重齊國,使齊桓公成為了春秋時期第一個霸主。

然而整體而言,這些改革主要是針對經濟基礎方面的,沒有觸及到上層建築(政治制度),舊的世卿世祿制仍然發揮作用,改革具有不徹底性。原因是管仲代表的是奴隸主。

管仲注重經濟,反對空談主義,主張改革以富國強兵,在全國劃分政區,組織軍事編制,設官吏管理;建立選拔人才制度,士經三審選,可為“上卿之贊”(助理);按土地分等徵稅,禁止貴族掠奪私產。

發展鹽鐵業,鑄造貨幣,調劑物價。管仲改革的實質,是廢除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管仲改革成效顯著,齊國由此國力大振。對外,管仲提出“尊王攘夷”,聯合北方鄰國,抵抗山戎族南侵階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