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云盘电视版apk:寿命是自己一点一滴努力来的(1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4:39:36
寿命是自己一点一滴努力来的》一书补遗篇


小序
这本小小附册是《寿命是自己一点一滴努力来的》一书的补遗篇。
在这书中,我们提供了数篇很短的小小故事,这是早年在我们公务机关里,所严厉禁止对外宣扬传播的怪力乱神案件。当时,我们绝对不准说、不准讲、不准承认,因为在威权统治时代,这是很混淆视听,动摇社会人心的。
很快,三十多年过去了。时移势易,我们终于进入了更开放、更民主的自由时期,按理说,这些禁忌,也应该可以完全抛诸脑后了。
目前,残忍的谋杀案件频频发生,很令人忧心,为了能让行凶者充分了解:纵使置人于死地,亦不能真正一了百了,而冀其及时悬崖勒马,迷途知返,我们特地选出数篇发人深省,也颇值深思的陈年往事,来与各位读者,互相勉励,以期人人皆知彼此血脉相连,而无分尔我,于时时处处,真心真诚来相疼相惜,使社会从此化暴戾为祥和,不再你死我活,是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舍杀生而放生,则社会幸甚,尔我幸甚。


通讯处: 407台中市东海大学邮政第119号信箱 陈女士收


代序:无用的废人


假日,从台北搭自强号到嘉义,打算由嘉义换车回台雨乡下一趟。
在火车上,两位满面春风的年轻人在对话,似乎是新科法官,既得志又得意:
甲:“听说好几十年前,有个没用的废人,竟然也能通过国家考试,坐上庄严的审判台。”
乙:“对呀!这种人怎能考上呢?’’
甲:“或许考试碰运气吧!’’
乙:“大概八九不离十。,’
甲:“提起这人,你知道他多没用吗?他多废人吗?’’
乙:“我也从别人的笑话中,听到过一些,不过你先说说看!”
甲:“他们告诉我,这人审判时,每每被告没哭,他自己倒哭了,而且哭得很厉害,真够烂!把我们当法官的脸全给丢光了。又听说他的每张判决书,都一五一十不厌其详地向被告解释清楚为止:为什么判这样的刑期,为什么被告非关不可。你想,当法官的,还得看被告脸色吗?更贱的是这人还很歉疚地告诉对方,他只能办到这个地步,因为对方给的证据只有这么多,他已爱莫能助了。被告犯罪判刑是他自己作恶的报应,凭什么向被告道歉!还有被告被送去服刑,他都亲身到场相送,并给予安慰鼓励,而且向被告保证在这段服刑期间,他一定会尽一己之所能来照顾被告的家人,让他无后顾之忧,真令人有善恶不分的挂虑,难道他不知道这些罪犯,全是坏人吗?”
乙:“我也听说他到监狱上课,一定去探视他所判刑坐监的被告,看看他们的适应情况,也了顷便转达被告家人的口信,你说他岂不成了坏人的传声筒?他习惯定期打电话给被告的家属,垂询他们有否困难,有否需要他帮什么忙。会面日,他也轮流与被告会面,还口口声声向被告赔不是:“我关了你们,真对不起”,你看,堂堂一名法官,还自贬身价去会面,去向受刑人赔不是,这是什么世界?还像话吗?”
甲:“还有更不像话的,他与被告通信,保持联系,还为这些被告代办他们不方便办的大小事,也帮处决的死刑犯养家,当被告服刑期满,他甚至一个一个都亲自去接、亲自带红蛋、面线去为他们脱壳去霉运。这社会不接受再生人,是罪犯的报应,是自作自受,但他都为他们担保、为他们奔走。你想,堂堂一名法官,竟然与这些被告狼狈为奸,这怎会让人看得起呢?”
乙:“我们的教授说:当法官要像个法官。但我听他以往的同事说,他连当打杂的,都不像。”
甲:“唉!这种人真够悲哀,真够贱,还好他没干多久就被赶走了,否则,我们司法界的脸可要被他丢光了。”
我坐在这两位大人的后面,句句如雷贯耳,真的令我十二万分汗颜。想想,我是读过书的人,竟然连法官是个官都不知道,还一直以为法官是救苦救难的苦难者救星呢!真是“打杂的”只有打杂的水准,好悲哀唷!我不是法官,也不配当法官,我只能算是打杂的。但我一生从未把被告当被告,把罪犯当罪犯。师父说:“如果不能把被告当自己亲人,就不算俯仰无愧。”这世间,有谁不会犯罪?有谁愿意犯罪?天主教的主祷文说:请庇佑我,请千万不要让我陷于我无法战胜的诱惑。师父说:“你处在对方那种处境和遭遇,你真不会跟对方一样?谁有这份把握?这份能耐?”说真的,连当法官的,都未必,何况一般芸芸众生呢!我觉得判刑未必能遏止犯罪。死刑不是很重吗?但不怕死的,还是不怕死。只有爱,才有力量。现在当法官的敢大声说:“凡我所判过的,都没有人再犯”吗?大多刚出来,便又进去了。我虽然只是打杂的,但我好想告诉您:三十多年来,我所爱的这些难兄难弟与苦姐苦妹,重新踏入社会以后,连对我这打杂的,他们都从没有任何人丢过我的脸。您看过这无用的废人吗?您认识他吗?您是否也觉得他是一个败类?一匹害群之马?因为他竟然把原本一头光环和一脸光芒的神圣职位给糟蹋了。您觉得他真够悲哀,真够贱吧?


圣经说:“你之所以为大。是因为你在神的眼里算为最小,你要做众人的奴仆。”
佛经说:“欲为诸佛龙象,先做众生牛马。”又说:“忘失菩提心,修诸善法,是名魔业。”
法官的心,是亲生妈妈的心。
服刑不是惩罚,而是还对方一个公道,也给自己良心一个公平的交代。


(一)天知?地知?你知?我不知
大约三十多年前吧,我奉派到基隆服务。
我是台中市人,从没到过这北台湾的雨港,这里每月至少下二十多天雨,而且不停地下,很令人不舒爽,不开朗,整日阴阴霾霾。
有一天,我们突然接获民众报案,说靠县市交界处的深山里,发现有一具无名女尸。由于刚好是我值班,便约同法医及两名助理,前往现场查看到底出了什么状况。
我们一行人,坐车到山脚下,便没路了。大家只好下来自己走。我是外地人,完全不熟悉基隆,何况这罕见人迹的偏僻荒山,处处天雨路滑,真是步步艰难。我们走到天都快黑了,仍然走不出迷宫般的山间小径。法医和助理不禁摇摇头地告诉我,再走也没用,因为我们真的迷路了。
我们都十分着急,这时,意外地发现有位妇女朝我们,走了过来:“先生小姐,您们要去哪里?想找谁?”对方问。
“我们是来办案的,听报案民众说,这深山里有位妇女死了,原因不明,我们要找这妇女陈尸的地方。”我答。
“哦!我知道在哪儿,我带路。来,请跟我来!”对方很热忱,很亲切。
我们颠颠簸簸,又转又绕,不知走了多久,总算到了,而这位妇女也挥了挥手自己先走了。我们朝林内进去,果然发现树底下平躺着一具穿着女装的尸体,脖子上的绳索腐烂了,手电筒一照,好恐怖的脸,早已腐烂成坑坑洞洞的骷髅,似乎只剩骨头了。我请助理再照亮一点,以便把整具尸体作个全面观察研判。
当我们把灯光打到最亮时,我们大家都不自禁地异口同声惊叫了起来:“这身打扮,不就是刚刚带路领我们来这儿的那位妇人吗?’’
我全身起了疙瘩,直打哆嗦,一再发毛发抖,甚至两脚都僵硬了。同行的法医和助理,更吓得面如土色,一张脸缩得像小橘子一样。
天色越来越暗,我们四人真是归心似箭。所幸很快就到了山下,一坐上车,便安定了不少。不久,总算看到了我们的办公大楼,我们互道再见,便各自回自己的单位去了。我也跑步进自己的办公室,先向上级作个概要的报告,然后喘口气,便开始寻找失踪人口的申报资料,盯着照片一张张看,默默不发一语。好多同事看我魂不守舍,都知道我在山上,一定被什么给吓倒了。他们都是过来人,心里必然有数;他们问:“你不是说那尸体早已腐烂成骷髅了吗?你连她长个什么样子都没半点概念,又如何能从照片中核对出她到底是谁呢?”
他们原已觉得我傻到这地步,有点好笑,那知我的回答竟是:“我看过她本人,而且彼此有说有笑,同行走了很久很久,直到陈尸现场才分手,怎么会不认得呢?我相信这带路的,和那平躺在树底下的,应该是同一个人。”他们听了,更是人人哈哈大笑。但他们后来都真服了我,因为我果然真的找到了死者的照片,也查出她的姓名、住址。当然,也破了案,因为这妇人不是自杀上吊,而是被人活活勒死的。
我问同事:“您们真以为人死就真死了吗?”
我十八岁便入佛门,并随师父受戒。我尊重死者和她的遗体,有如尊敬佛,决不把对方当死人看待。师父说:灵台三寸,永保一息于一念间,肉体虽死,魂魄永远不灭。


(二)卿惜三世缘、我流七孔血
基隆八斗子临近的海滩上,突然漂来了一具腐烂不堪的死尸,全身被大鱼小鱼啃啮得几乎体无完肤,连脸部也无法辨认了。这死尸浮浮肿肿地,胀得好象一具充气玩具人,可说整个变了形。
来辨认的民众很多。但大家看了以后,都表示:实在腐烂得太厉害了,不管他们怎么样地仔细看,都一点也看不出来。
我请警察先生拜托民众们排一下队,尽量成一直行,然后再依次一个接一个来,并请大家再靠近点,尽量看个仔细。
许久许久,仍然没有人认得出来,或许尸体那张脸已完全变了形,加上尸臭太难闻,使人受不了,以致大家没有办法停留太久吧!
正当我一筹莫展时,警察先生突然跑来告诉我,现场外有位中年妇人,由读初中的女儿陪同前来辨认,但不敢进来,不知如何是好?
我说我亲自出去带,毕竟女生跟女生比较没有距离。
这位中年妇人到了现场,还是不敢靠近。我便不敢太过勉强,只好先牵着她女儿,陪着她一起,一步一步地跟着队伍慢慢向前行。
当她女儿靠近时,突然,在场围观的民众大声惊叫了起来:“尸体怎么流血了!尸体在流血了!”
我定睛一看,真的好怕人唷!只见那尸体:一双睁着大大的眼睛,两个鼻孔,两个耳朵,还有嘴巴,都淌了一大堆鲜红的血,从眼角、嘴唇角、耳门、还有嘴唇上两道鼻孔,缓缓地流了出来。
真的好可怕唷!
我赶紧请那中年妇人靠近前来看看这情景,并请她一定要仔细好好端详清楚,因为见了她女儿会七孔流血,应该不会没有关系才是。
那中年妇人才刚靠前,弯下身,突然失声嚎啕痛哭了起来,而那初中女生也倒在她妈怀里,跟着大哭特哭。
那中牟妇人终于认出死者的假牙,她对着尸体喃喃自语地讲了一大堆,但海边风太大,海浪又吵,加上哽咽涕泣,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
然而,这尸体听了这些话,他原本睁着大大的两个眼睛,竟然奇怪地自己慢慢地闭了下来,并且从眼角里迸一滴一滴的眼泪,连上下两片嘴唇都在微微地颤动,似乎有什么话要交代一般。
我觉得好害怕唷!这人不是死了吗?
我回到办公室,心里还有余悸。真的,我有千千结:“这人不是早就死了吗?甚至也腐烂了,为什么还跟活人没有两样,会流血、流泪呢!”
我越想越害怕。我问一些较年长的同事:“人死了,不是死了就死了吗?”
大家都不说话,只对着我笑,好诡谲唷。
(这事件是海钓客被疯狗浪卷走,没有他杀嫌疑。这中年妇人,后来经证实为死者之妻,而小女生为其幺女。)


(三)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焦黑的尸体,赤裸裸地,缩蜷成一团,好是僵硬。显然是杀人灭迹,被人用汽油等易燃物烧过。
当时,死者已面目全非,不知如何辨认。我们的主管认为举凡疑难杂症,还是女生出门比较细心,所以,又指派我陪同法医前往验明死者身分与死因。
我们透过媒体,发布新闻,并呼吁民众前来帮忙辨认。由于天气非常晴朗,而好奇又是人人都具有的天性,来凑热闹的民众很多很多。
我和法医忙着做笔录、测量、绘制现场图记。
民众越聚越挤,也越靠近死者尸体,我请求警察先生别让越逼越紧的民众,破坏了现场。
突然,不知什么缘故,这焦黑的死尸,竟然翻转身躯站了起来,瞬间又扑向前方,伸展开两手,紧抱住一位围在第一线的年轻小伙子后,这尸体很快又与那年轻小伙子一起向前倒了下去,我亲眼看了这一幕,吓得目瞪口呆,几乎已吓破胆了,我失常地大声喊叫又喊叫:“这人不是已经死了好多天了吗?这人不是早就死了吗?……”
随着,我便不省人事了。
我醒来时,已发高烧在医院躺了快一周了。听护士小姐说,我好几天都一直尖声惊叫着:“这人不是已经死了吗?这人不是已经死了吗?”
十天后,我逐渐恢复语言能力,一句一句慢慢讲,结结巴巴,而全身也仍然不自禁地颤抖不已,我想我这一生已注定永远不可能走出这令人恐怖的阴影了。
同事一个接一个来探望我,据说被紧抱不放的那位民众被救开时,已断气了。焦黑的死尸,两手又僵又硬,像上了石膏,没有人能扳动一分一毫,后来,请来了专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把活人给硬拖了出来,但早已没有生命迹象了。
这次事件,使我们单位的主管,从此改变了男女平等的观念,再也不敢让我去验这类含冤横死惨不忍睹的尸体,毕竟小女生连小小蟑螂都怕,怎么能碰这种大场面呢?
这个案子明察暗访,耗时约一个多月,总算破了。很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凶嫌竟是那被焦尸掐死在现场的年轻小伙子。
我近四十年来,一直在想:“人死了,就真死了吗?”到今天,我还会不寒、而栗,还会做恶梦,也还会突然不能自主地尖声惊叫:“这人不是早就死了吗?这人不是早就死了吗?”
医生说:我这病是瞬间刺激太大,被惊吓过度引起的。
唉!谁能解开这个谜,谁就必能为我收魂压惊,因为我的病还一直治不好,但世上真有这种高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