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惡魔力:关于开展2012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新春慰问活动暨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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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新春慰问活动暨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鄂三支一扶办[2011]15号)

发布时间:2011-12-15 稿件来源: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全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关怀和重视,深入了解“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工作、生活情况,扎实推进“三支一扶”政策落实,进一步推动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的顺利实施,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的统一安排,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11年底、2012年初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三支一扶”大学生新春慰问活动暨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月10日,各市州、县“三支一扶”办要在辖区内集中组织开展“三支一扶”大学生新春慰问活动暨政策落实情况自查;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由厅领导带队,代表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重点选择23个县开展新春慰问、督办检查调研活动(附后);省“三支一扶”办将在全省范围内随机开展“三支一扶”大学生新春慰问活动暨政策落实情况抽查。

二、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采取新春慰问与督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深入“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单位走访慰问、查阅相关资料、组织召开“三支一扶”大学生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切实了解“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情况,征求意见建议,督办落实“三支一扶”政策。在重点慰问的同时,各级“三支一扶”办可以通过发布慰问信、电视广播点播和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开展慰问,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为实施2012年“三支一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检查重点

结合新春慰问活动,重点督办检查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等“三支一扶”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主要检查以下几项: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是否按时发放。尤其是生活补贴是否从他们到服务单位报到的次月开始按月发放;生活补贴标准未按程序核定前,是否已由服务单位先行垫支必要的生活费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按程序下拨前,生活补贴所需经费是否已按规定由县级财政先行支付。

(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是否按标准发放。尤其是生活补贴标准是否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执行;是否与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同工同酬,同样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绩效工资、过度性津补贴等。

(三)历年年度(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5000元/人年考核奖励是否发放到位。

(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是否从2010年开始按规定办理。

(五)“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交通补贴是否按规定发放,并为其办理大额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及时开展有关工作。尤其是要认真征求“三支一扶”大学生及服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逐项落实“三支一扶”政策,切实解决“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实际困难。慰问活动结束后,各市州“三支一扶”办和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撰写2011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情况总结和本地、本系统“三支一扶”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并以书面形式在2012年1月10日前报送省“三支一扶”办。省“三支一扶”办将把各地、各部门自查和抽查的结果向全国“三支一扶”办和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对落实不力的地区进行全省通报。

联系人:林长军

联系电话:(027)87816396

邮箱:313381298@qq.com

附: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赴各地慰问“三支一扶”大学生方案 

 

 

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