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包含和精确:“广东模式”让工会不再无所作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14:28:42

“广东模式”让工会不再无所作为

发布时间:2011-09-26

马龙生

 

    “我拿到了两万元的赔偿金,公司也给我补签劳动合同和补缴社保!”在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帮助下,在广州务工的胡小姐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据了解,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由省总工会、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共同组建。其中包括省总工会律师团、21个地级市总工会和顺德区总工会律师分团,共计1012,称为“千人律师团”。而对于普通工人而言,聘请律师维权最大的困难无疑是高额费用,而寻求工会律师团的帮助则无需工人掏钱。案件了结后,工会将会给予律师一定的补助(924《南方日报》)

 

    众所周知,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后,劳动者维权难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之一。维权的最大难点,在于案情的多发与琐碎特征,与现行的维权途径之间,存在着维权资源过少、程序过繁、成本过高、耗时过长等巨大矛盾。而在矛盾的夹缝中,本该成为劳动者代表和代言人的工会,却因为种种原因无法胜任“两代”之责,从而饱受社会抱怨。在旷日持久的争论中,有不少人认为,以目前社会体制和工会地位,工会只能这样无所作为下去。事情果真是这样吗?上述“广东模式”回答了人们的普遍担忧。

 

    广东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与公益相结合,各展其长,直接促成了劳动者维权的方便度和低成本。省总工会、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三大机关之间互相协调,三大机关内部自我协调,这是行政部门最大、最有效的作为空间;而“基本是公益行为”的全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竟有千人之众,也足以说明法律界和社会各界一样,并不缺少公益之心。强大的公益资源加上有效的倡导组织和衔接有序的机制化运转,使以往劳动者遇此类案件时花不起钱,拖不起时间的难题,得到了极大改观。

 

    二是新的维权机制“牌子”硬,依法维权的专业操作,使当事者不敢怠慢,维权效率更高。个体劳动者维权,普遍存在着不明白自己拥有哪些权利,不知道哪个部门管自己的事,不清楚维权的程序应该怎么走,处处需要咨询、陪着小心等巨大困难;更因为身处弱势,处处不被重视而使维权效果难有保障。而有了正规律师来代理,依法维权就不会仅停留在概念层面,而是可以通过专业的操作,使相关当事人不敢“胡乱忽悠”,从而使法律公平与程序公平都能落在实处。维权效率高了,劳动者的权利便更实。

 

    劳动者权益问题,归根到底还是社会资源分配问题。不难想象,在一个社会资源处处向投资者倾斜的社会环境中,劳动者权益不可能受到重视。上述维权机制的创新,事实上是对社会资源作出的新平衡,应该被视为一个很大的社会进步。当然,在这项进步中,起决定作用的还是来自高层的战略性协调。然而,工会的牵头作用也十分关键。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即使在现有的社会条件下,工会为劳动者维权的作为空间还是很大,关键是要有一个积极主动的态度,创新发展的魄力。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20119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