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牢之礼:方兴钱庄奋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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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宗新建 发布时间:2008-07-22 08:5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这真是一个浮躁的、两难的夏季,方培林感叹着。
最近,浙江省金融办公布了《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州市也公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操作规程(暂行)》。在此指引下,浙江迅速展开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民资大市温州的众多企业家更是跃跃欲试。
“种种条件我都不符合。”方培林如此揶揄自己。他对《第一财经日报》说,除了“讲诚信”外,他没有大专学历,没有从事过银行业工作,“这都过不了门槛”。
方培林是温州方兴担保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作为温州民间金融的代表人物之一,1984年,方培林在温州的苍南县办起了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银行——“方兴钱庄”。随后的20多年里,方培林和众多的温州企业家一样,一直在尝试着民间金融的生存空间。
萌芽之初
温州的民间借贷的萌芽始于上个世纪60年代。方培林说,当时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温州的农民会去镇上的富裕人家借粮,当时借的一斤粗粮,到有了收成的时候农民愿意用一斤大米甚至10斤来偿还,“这是两厢情愿的事情”。
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方培林所在的苍南县钱库镇成了温州比较著名的小商品批发基地之一。贸易的兴起产生了极大的资金需求,但当时,经营者很少能从银行获得贷款,农民手中的大量闲散资金却没有出路,方培林说,这时候,他觉察到了当地对“钱庄”的需求。
“1984年,国家出台一号文件:鼓励农民集资兴办各种事业,尤其是兴办开发性事业,”方培林说,这个时候他将“钱庄”提上了议事日程。
按照当时的设想,他要成立的“钱庄”将会实行“董事会制”,先招股集资,每股金额1000元,总股为100股,计10万元,然后由股东选出董事会,并选出董事长,由董事长委任总经理,同时,借贷利率要按照市场的需求进行浮动,并实行24小时营业。年终结算,由董事会研究作出合理分红。
当然,和现在的小额贷款公司不同的是,“钱庄”可吸储也可放贷,方培林说,现在看来,这就是现代银行的雏形。
1984年9月30日,经钱库镇政府同意,一块白底红字的木质招牌“方兴钱庄”,竖立在钱库镇横街29号方家老宅,考虑到风险,其资本金由设想的10万元变成了5万元,方培林说,“方兴钱庄”比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分行的开业还早了一个月。
“方兴钱庄”的高调出现,让小小的钱库镇大为轰动,方培林说,此后的一年内,一直是争议不断,他遭受的压力也相当大,“钱庄”也被迫从“地上”转到了“地下”。
在这样的背景下,方培林的“方兴钱庄”开始做大,而在此间,温州的其他地方也各出现了钱庄,其中,“方兴钱庄”成了当时生存状态最好的钱庄。仅从利率上来看,当时银行利率是活期存款0.24%;5年长期存款为0.78%;贷款利率为1.5%。方兴钱庄的活期存款1%,3个月以上为1.2%,一年是1.5%;贷款利率在1.5%到1.86%浮动,如此的浮动利率,既满足了借款人的需求,也给“方兴钱庄”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1987年9月16日,温州被国务院批准为中国首批13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当时的温州市委书记董朝才专门给方培林签字,“允许方兴钱庄继续试办,并请有关部门给予办理营业执照”。由此,“方兴钱庄”的开办愈加红火。
方培林说,从1984年开业,到1989年关闭,“方兴钱庄”用5万元的资本金,产生了100万元的利润,当时吸纳的存款也有1000万元之多。
2007年,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分行原副行长应健雄分析说,“方兴钱庄”能生存得如此之好,其原因是“方兴钱庄”的存贷款的对象是商业批发户,方培林做的也是短期业务,周转比较方便,流动性也比较强。此外就是来自于政府的支持。
民资的左冲右突
在“方兴钱庄”兴起后,随着民间资本的左冲右突,温州的民间金融也开始以各种方式登上历史舞台,地下钱庄、标会、抬会、合会等信贷交易方式应运而生。
1986年,温州乐清、苍南兴起了一种民间互助资金热,在当地称为“抬会”、“排会”,它以“高息”为条件吸引群众入会,但一年后的1987年,因为资金链的问题,“抬会”体系发生突然性的集体性雪崩,当时的风波波及十多万人,并一度引发了当地的民间借贷的信用危机。
也就在1986年,杨嘉兴等几个温州人集资30余万元,大胆创办了中国最早的股份合作制信用社——鹿城城市信用社,没几天,温州人苏方中也创办了中国第一家由他私人独资控股的城市信用社。
短短几年间,温州出现了被称为“五花八门”的金融机构——农村合作基金会、民融服务社、资金调剂服务社、经济服务部、融资办事处等。
“我感到了害怕,民间金融正在走偏。”方培林说,当时的民间金融机构良莠不分,由此引发的问题也层出不穷,1989年,他关掉了他的“方兴钱庄”,并清退了所有的民间存款,“当时,我是把存款给农户一家一家送过去的,说白了,我怕出现挤兑的情况”。
在经过近10年的沉默之后,2001年,方培林以温州第一家担保公司创办者的身份进入公众视野。方培林现在的名片背面写着:“本公司为温州第一家担保公司,在全国首先推出存单质押履约担保业务,并经浙江省政府同意为温州唯一试点单位。钱存银行,可拿社会利息,外加可达年息3%~12%。”
2001年,方培林成立了温州第一家担保公司——温州方兴担保有限公司,当时的主要业务就是为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利率一般会控制在3分之内,不会超过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一切都在银行系统之内进行,非常正规,多年来一直如此。”
随后,方培林创新提出“房地产抵押履约担保”和“银行存单质押履约担保”业务,前者就是拿房契为他人借贷抵押担保,后者是以银行存单质押为他人借贷担保。“这样,银行可以多吸收存款,借款人得到了需要的足额资金,第三方存款人得到了担保公司给予他的额外收益,担保公司也获得了佣金,可以说是四方得益。”方培林说,他一度成为各家银行吸储的座上宾。
生意的火爆超出了方培林的想象,同时,也引起了其他同行的忌妒,并一度把他告到了监管部门。随后,温州银监分局也把他找去谈话——2006年8月8日温州银监分局和方培林的谈话记录显示,当时温州银监分局认为,方兴公司公开做“嫁接贷款业务”广告的做法不妥,但“允许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进行探索,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允许方兴担保公司按市场化运作在温州的土壤上进行尝试。在试行探索过程中,不鼓励,不推广”;“加强引导,切实防范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
在如何防范风险上,温州银监分局认为,一是划定业务模式,只允许开展“捆绑式”的“银行存单质押”业务,绝不能做无房产抵押的“纯银行存单质押”业务;二要控制业务规模,担保公司对存单的担保额要与其资本金挂钩,其担保额最高不能超过资本金的10倍,单笔担保业务不能超过资本金的20%,以降低风险集中度;三是限制性房产折扣比例和捆绑存款人数,企业单笔房产抵押贷款总额最高不能超过抵押房产价值的80%,每笔房产抵押贷款所捆绑的存款人数严格控制在5人以下,单笔存款额5万元以上;四要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定价能力,适当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浮动范围。
当时的浙江省副省长章猛进,也对此进行了批示:“继续关注探索”、“认真贯彻谁审批谁负责”、“银监局对此业务的有关银行必须加强监管”、“由省金融办牵头,制定有关制度”。
此种情况之下,方培林的担保公司得到了快速发展,仅2006年一年,方兴公司一年担保的借贷量就有1.5亿元左右。
而此时的温州,经过7年的发展,担保公司也达到了240多家,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的数据,截至2007年9月份,列入温州市经贸委备案统计的39家担保机构,已累计为6640户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贷款53.49亿元,其中单笔在100万元以下的担保额占到61%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