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多音字组词:一查多用紧密衔接 信息监管持续创新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就2011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答记者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05:49:22
一查多用紧密衔接 信息监管持续创新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就2011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刘振国 

  自2000年以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已经开展了11次。2009年度实现了重大跨越,首次实现了全国覆盖,首次依据15号令实施了责任追究;2010年度持续创新,首次实行土地、矿产并查,首次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首次利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进行校验。卫片执法检查逐步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形成了“政府负责、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和一批制度性成果,地方政府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意识明显增强,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秩序持续向好。“全国覆盖、全程监管、科技支撑、执法督察、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执法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效能明显提升。

  近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的检查对象、政策界限、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计算方式、工作方式都发生了新变化;就强化数据校核、严格数据上报、严肃查处整改提出了新的要求,并就组织领导和未来工作方向予以强调。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主要负责人,请他详细解析有关问题。

  新变化之一——检查对象发生了变化

  问:与以往年度相比,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答: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最大的变化是检查对象从核查所有变化图斑转变为核查“疑似违法图斑”,实现了卫片执法检查从“既查合法、又查违法”的普查式向“重点查违法”的方式转变。

  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最大的变化是提高了矿产卫片的分辨率。除了继续利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遥感监测数据之外,中国地质调查局还专门获取了部分全国规划矿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等涉及87万平方公里区域的高分辨率遥感监测数据。

  问:从“既查合法、又查违法”转变为“重点查违法”,有哪些好处?

  答:好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理顺了职能分工。由于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已经查清了一个地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主要任务是核查疑似违法图斑,查清违法用地事实,查处违法用地行为,检查、督促地方政府组织整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并根据检查结果开展警示约谈和启动责任追究。两项工作的任务和分工更加明确、合理。

  二是减少了重复劳动,节约了人力物力。在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中已经调查清楚的合法用地和实地伪变化图斑,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不再重复核查。

  三是可以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查处、整改工作。在日常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集中力量查处、整改,消除违法状态。部、省也将有更充足的时间,对一些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核实和组织查处,挂牌督办。

  问:“疑似违法用地”图斑是如何得来的,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答:“疑似违法图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土地变更调查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图斑”,即“W”图斑。二是土地变更调查中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即“B”图斑经与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中的用地审批信息套合分析后,不能确认为合法地块的图斑。

  将以上图斑与卫星遥感监测中发现的变化图斑进行比对分析后,将遥感影像图上反映出的实地已建设的图斑,确定为“疑似违法图斑”,并据此制作卫片图件数据,下发给各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问:2010年度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已经纳入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在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将如何处理?

  答: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核查对象均为新增建设用地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不再有“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

  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已经在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核查过了,将不再纳入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耕地面积,也不纳入2011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进行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的计算。

  新变化之二——政策界限发生了变化

  问: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政策界限有哪些新变化?

  答:主要是明确了七个方面的政策界限,包括取消了2010年度关于违法采矿用地、城乡增减挂钩建设项目用地等政策。

  首先,延续了两条政策界限。

  一是延续了鼓励消除违法状态的政策。《通知》规定:2012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同时规定: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出具证明文件,并与拆除前和拆除复耕后的实地照片一并纸质归档备查。对于填报为已经拆除复耕到位的地块,部、省级实地督查和验收时,若发现归档中的照片与实地不一致的,将以弄虚作假论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6月30日前补办手续的违法用地,首先必须查处整改,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未经查处并查处到位即补办用地手续的,要以违法批地论处——这是15号令明确规定的。案件查处的相关档案资料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必须纸质归档备查,审批信息应通过有关用地信息系统报部备案,纳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

  二是延续了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的政策。要求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其次,调整了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处理政策。

  为继续严格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的用地监管,同时推动市、县政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通知》明确: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必须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根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作为情节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这条政策界限与2010年度相比,在“区别对待”前增加了“作为情节”4个字,进一步明确了重点工程违法用地将计入责任追究,履职情况只是作为量纪的情节予以考虑,并不是已经履职的重点工程可以不计入责任追究。用地监管和报批情况,必须在《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如实完整填写,用地报批材料上报市、省、部时,要填写相应的材料上报日期及其受理文号。

  再其次,新明确了四条政策界限。

  一是明确检查(监测)时段。《通知》规定: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中关于违法用地未报即用、边报边用和未供即用的判定政策中所涉及的卫星遥感监测时段结束时点统一为2011年12月31日。

  二是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通知》规定: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目标要求落地,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保障民生,在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相关用地项目必须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且土地确属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在填写《土地疑似违法图斑登记卡》时,地块实际用途要选择保障性住房的用途类型。

  三是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通知》规定: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试点等试点地区,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

  四是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通知》规定: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下发的疑似违法图斑是经土地变更调查已经认定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核查后不得认定为实地伪变化。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问:鼓励查处整改、消除违法状态的政策是否会一直保持下去?

  答:在2010年度、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之所以出台有关鼓励查处整改的特殊政策,一方面是考虑到为应对2008年年底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确保国家4万亿投资落地,另一方面是考虑卫片执法检查全国覆盖处在起步阶段,15号令刚刚施行,给各地一定的时间,做好及时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的组织准备、工作准备和心理准备。

  明年开展2012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时,部将取消相关政策。

  问: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有何重要意义,为何作为一条政策特别提出来?

  答:之所以单独提出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这一政策,是基于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成果做好衔接的需要。作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对象的“疑似违法图斑”,都是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实地已经建设的新增建设用地,要么属于合法用地,要么属于违法用地,不应存在历史违法用地和实地伪变化图斑等情况。这样一来,土地变更调查的成果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成果在实地已经建设的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上就能保持一致,从而为进一步计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奠定基础。

  问: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政策界限有哪些变化?

  答:在坚持总体工作方式方法不变的前提下,《通知》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判定标准、违法图斑处理方式、部级验收重点、开展警示约谈等作了明确规定。

  新变化之三——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计算方式发生了变化

  问: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核查的是“疑似违法图斑”,那么如何计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

  答: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的计算方式发生了变化。计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时,分子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为准,采用的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确定的违法用地占用耕地的面积;分母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提取,采用的是土地变更调查中“本年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未批先建”和“往年批准当年实地已建设”三类实地已建设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面积(不含2010年度“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占用的耕地面积)。

  新变化之四——工作方式发生了变化

  问: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在工作方式上有什么变化吗?

  答: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数据填报单元发生了变化。为加强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衔接,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采用与土地变更调查相同的县级工作组织单元来组织实施、填报数据,并进行统计和排序。

  二是工作程序发生了变化。将部级督查工作从地方初报数据前调整到部对地方初报数据组织审核后开展,对重点地区拆除复耕、查处整改是否到位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新变化之五 —— 工作要求发生了变化

  新要求之一:强化数据校核

  问:“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一是提取疑似违法图斑。将地方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与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中备案的用地审批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将地方填报的用地批准信息与监管平台中的审批信息不一致的地块,提取出来作为土地疑似违法图斑;将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以及对部分全国规划矿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的遥感监测成果,与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中的矿业权审批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将不一致的图斑提取出来,作为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二是审核地方上报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在卫片数据上报后,部将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审核,检查是否存在“批少用多”、“批东用西”或伪造批文信息等情况。

  三是进一步完善“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中关于“查”的有关信息。

  问:对于一些用地批文还没有在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中备案的地块,将如何对待?

  答:对于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中没有相应批准信息的图斑,将作为疑似违法图斑开展执法检查。所以,请各地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各类用地审批、矿产资源审批信息报部备案工作,尚未报备或报备信息不全的,要抓紧向部报备或补充报备相关信息。

  另外,也要加强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等涉及的用地手续报备工作。

  新要求之二:严格数据上报

  问:对于数据上报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部将如何审核、纠正?

  答:2009年度、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填报工作中,个别地方在数据上报过程中的确出现了一些错填或者漏填的情况,对后续的警示约谈、责任追究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为维护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严肃性,保证卫片执法检查的威慑力,部将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上报数据的质量。

  一是提出要求,明确责任。《通知》规定: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上报的各类数据真实、准确;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各个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审核签字,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二是优化工作程序,严格检查验收。2011年度在地方初报数据后,部将组织审核。审核时将采用人工抽查和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意见将反馈给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整改纠正。

  三是完善卫片信息系统,加强填报控制和自动审核。与部信息中心共同研究,完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拓展网络带宽,提升服务器性能,优化系统功能。适当分散数据上报时间,缓解系统压力。进一步增强信息系统数据填报的逻辑控制和自动审核功能,对必填项予以提示,提高数据填报的准确性。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部将及时组织开展视频培训和集中培训,同时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及时组织培训。

  问:数据正式上报后,还能修改、调整吗?

  答:为督促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严肃认真地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填报工作,《通知》规定:各级数据上报须经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数据通过部级验收正式上报后,不得修改。之所以这么要求,一是为强化工作责任,二是避免以前出现的人为因素,防止弄虚作假。

  新要求之三:严肃查处整改

  问:据反映,卫片执法检查中个别地方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和拆除复耕不到位的现象,请问2011年度如何避免出现此类情况?

  答:针对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个别地方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和拆除复耕不到位的问题,2011年12月,我局组织人员分别到6个省(区)进一步调查了解有关案件查处整改落实情况,发现确实存在未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违法用地未处理到位即补办建设用地手续、拆除复耕不到位,以及对违法用地相关的建(构)筑物的处置不规范等问题,且比例较高。

  针对这一问题,在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我局采取两方面的措施。一是早介入。有关处室提早介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大面积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组织进行核查,选取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公开通报。二是及时跟进。在各地上报数据后,通过部级督查或部署实地抽查,重点核实拆除复耕、查处是否到位情况,督促整改、查处到位。另外,在验收工作中,将加大对查处整改、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的检查、审核力度。对发现弄虚作假、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强调之一——做到“五个亲自、五个到位、五个严格”

  问:就如何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有什么工作要求,地方应如何开展?

  答:要做好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必须做到“五个亲自、五个到位、五个严格”。

  一是领导干部要做到“五个亲自”。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领导要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中担任副组长或办公室主任,亲自组织开展工作;要亲自研究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和实施方案;要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亲自督促整改;要亲自关心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困难,在完成卫片执法检查、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等重大工作任务中发现、培养和考察干部,对思想作风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工作业绩显著的执法监察工作骨干,在评先评优、提拔交流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二是要做到“五个到位”。

  宣传发动要到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对党委政府领导、横向部门、系统干部、用地主体、社会公众的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组织保障要到位。各地要成立高规格的领导机构,组建工作机构,配足配强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和相关装备,为卫片执法检查顺利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要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规划、耕保、利用、地籍、法规和执法监察等各业务部门要加强衔接,信息共享,互相支持配合。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或聘请技术队伍,参与卫片执法检查实地核查、组卷归档等工作。

  人员培训要到位。2009年度以来,卫片执法检查发生较大变化,对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政策把握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地一定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对基层国土资源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各省(区、市)在2月份要认真抓好培训,确保从事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人员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什么不能做,同时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解疑释惑。

  工作措施要到位。各地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一定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过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措施。不仅要做好查处、整改工作,同时要严防弄虚作假,并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工作差错。

  查处整改要到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好自身职责,切实抓好“六个该”,即该没收的要没收,该拆除的要拆除,该罚款的要罚款,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要申请强制执行,该向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的要提出处分建议,该移送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合查处工作机制,与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真正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

  三是要做到“五个严格”。

  严格工作程序。从工作程序上看,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总体分为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开展警示约谈实施责任追究三个阶段,在每个阶段的工作都分别有一些具体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部设定的工作程序,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规范工作。

  严格政策标准。各地要准确理解和把握部制定的相关政策,不得自行制定“土”政策。

  严格工作时限。要严格按照部就各个工作环节规定的工作时限,细化本地区的工作进度安排,抓紧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严格查处整改。卫片执法检查的成效如何,查处整改是关键。徐绍史部长在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强调从三个环节严格查处整改,这一要求也是对今年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工作的要求。各地一定要按照要求,加大力度,切实抓好查处整改工作。

  严格工作纪律。具体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开展现场核查和数据填报工作,准确判定事实,正确定性;同时要坚决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数据漏报、错报,更不得弄虚作假,瞒报、不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审核把关。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纠正到位,确保最终上报的数据准确无误。

  强调之二—— 明确方向持续创新

  问:您能否谈谈对今后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发展方向的设想?

  答:卫片执法检查作为一种覆盖面广、直观、有效的检查方式,部将坚持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但卫片执法检查也有在发现违法用地行为上存在滞后性、在查处违法用地行为上存在事后性等不足。因此,各地在认真总结、改进、完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在不断创新、提高效率的同时,要切实解决日常执法监管存在的问题,建强基层国土所,加强日常巡查,争取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把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今后,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总的方向是要向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要将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与日常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现、制止、报告、查处和公开通报、挂牌督办等结合起来,促进卫片执法检查效用最大化,切实维护好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秩序。

  小贴士:

  ◎对于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中没有相应批准信息的图斑,将作为疑似违法图斑开展执法检查。所以,请各地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各类用地审批、矿产资源审批信息报部备案工作。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各个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审核签字,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小贴士:

  ◎在完成卫片执法检查、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等重大工作任务中发现、培养和考察干部,对思想作风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工作业绩显著的执法监察工作骨干,在评先评优、提拔交流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