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腹腔镜可以不复查吗: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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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的思考 2012-02-06 13:28:28 http://www.gmw.cn/ 来源:甘肃日报  0发送给好友

  社会管理是由国家或社会团体对社会运行过程进行组织调控的活动,目的在于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使社会系统能够协调发展。当前,随着现代化的推进,政府不再是社会的唯一管理者,它必须依靠市场机制、众多非政府组织、广大民众来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也只有这样方有可能达到整个社会稳定而有序的运行状态。所以,建立和创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尤为重要。

  在创新社会管理格局中,党委始终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社会管理格局中,党的领导作用主要是通过政府来实现的,党的整合力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政府身上,党要加强对政府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党的意志和主张体现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履行社会管理的职能。统筹协调好党政之间的关系,使党政双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政府负责”,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必须提供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要顺应社会公共管理新趋势,加快由传统的“经济管理为主”向现代的“社会管理为主”转变,由全面管理的“全能政府”向实施公共管理的“有限政府”转变。要防止政府以往介入市场过多的“越位”和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缺位”,使自身公共管理职能得以强化。

  创新社会管理格局,特别强调要发挥“社会协同”的积极作用。“社会协同”的“社会”,并不仅仅指“社会组织”或“民间社会组织”,还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和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等。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强化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各类社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人民团体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城乡基层自治组织要发挥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社会管理格局中的“公众参与”,指的是广大人民群众亲自参与到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管理活动中来。社会公众本身就是社会管理的对象,公众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成为社会管理的主体,能够更好地把自身利益诉求和对公共物品、公共服务的需求反映到社会管理体系中来,并对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由于公众自身就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参与社会管理政策的制定,因此公众会积极地理解和执行国家和政府所制定的社会管理政策。当然,由于公民个体的力量是有限的,公众更多的是以社会组织、社区组织成员的身份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

  无疑,我国现阶段确立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体现的是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这个格局的建立和完善,必然促使国家权力向社会回归,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多元社会管理主体的发展,政府、社会、公民之间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必然实现社会善治,这一点终将为我国的政治实践所证明。

  (马东平 作者单位:甘肃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