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刀伤元气:部分烈士子女将 获定期生活补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8:12:05
  本报讯 昨日,民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对部分烈士女子给予定期生活补助。其中中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从去年7月份开始计发。

  通知指出,有资格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烈士子女是指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以及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同时还确定了补助的动态调整机制,目前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但地方政府还可通过增发补助金或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据悉,对于可享受定期生活补助对象的核查认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明书、错杀被平反人员平反证明材料、本人与烈士或错杀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



              ----原载2012年2月7日《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