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手机应用数据清理:教你恋爱维权:私生子也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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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恋爱维权:私生子也受法律保护吗

2012年02月06日16:16腾讯读书我要评论(0) 字号:T|T

  文章摘自:《契约要狠 幸福才稳》
  作者:毕汝才 成墨
  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
  版次:2012年1月第一版
  本书简介:全书由婚恋里容易引起纠纷的100个问题构成,并由婚姻法方面的资深律师亲自解答。每个问题均先以来自于真实卷宗的“案情回放”展开描述,接着昭示案例在进入司法审判阶段后的“法院判决”,明确判决结论及法律条文……

案情回放

范小娟的丈夫与儿子在一次车祸中不幸丧生,不堪忍受伤痛的她毅然卖掉了老家的房子跑到了北京闯荡。6年来,她把自己的心完全地封闭了起来,使自己完全地投入到了工作当中,成为了别人眼中的工作狂,也为自己在北京打拼下了一个小天地。

然而,与宣文强的相遇再一次激起了她内心的涟漪,她紧闭的心房打开了,她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他。范小娟并不在乎宣文强有家室,她根本就没想去破坏别人的家庭,她想要的只是这份爱情。更让她高兴的是,在与宣文强的缠绵中她怀孕了,能够再有一个孩子是她一直以来的心愿。

有了孩子,再加上宣文强时不时的陪伴,她已经很知足了。可纸里终究包不住火,他们的恋情还是被宣文强的妻子张艳丽察觉了。从此,宣文强再也不敢赴她的约会,她也没再去找宣文强。可令她没想到的是,宣文强的妻子张艳丽居然主动找到了她,甩给她一万块钱让她去把孩子给做了,看着张艳丽的趾高气扬,范小娟很是气愤。她对张艳丽说:“你可以管住他,但你管不了我!孩子是我的,肚子也是我的,我想生就生,不管你的事!”

面对范小娟如此强硬的态度,张艳丽不知该如何是好,她真的不想让范小娟把孩子生下来,该怎么办呢?虽然费尽了周折,但张艳丽还是想方设法找到了范小娟母亲的电话,直接打电话找到了范小娟的母亲,让她好好管管自己的女儿,别再勾引别人的老公,怀别人的孩子。思想保守的范母在接到张艳丽的电话后很是生气,她没想到女儿会在北京做出这么让她丢脸的事,于是她立马赶到了北京女儿的家里。

面对母亲的到来,范小娟甚感意外。母亲一见到她就要拉着她上医院,听了母亲的解释后她才明白:原来张艳丽已经把电话打到了母亲那里。面对母亲的训斥,范小娟哭了,她坚决不肯跟母亲去医院,她要留下这个孩子。

她对母亲说:“妈,七年前的意外让我失去了丈夫和儿子,面对如此大的打击,我把自己的心封闭了起来。现在,我好不容易才把自己的心结打开,我多想再要一个孩子,再做一次妈妈啊!为了这个孩子,我可以永远不再跟他见面,我只想把孩子生下来……您就让我把孩子生下来吧!”面对女儿的哭泣,范母很能够理解女儿的不易,最终她决定留下来照顾女儿,直到女儿把孩子顺利地生下来。

在范母的悉心照料下,范小娟生活得充实而知足,她果然信守承诺——没再去找宣文强。随着事情的平息,宣文强的妻子张艳丽也就没再来找过范小娟,就这样,一年后范小娟顺利地生下了自己的女儿冉冉。

有母亲在身边照顾,女儿冉冉生得很是健康,只是每当看到别人家的孩子有爸爸陪伴时,范小娟的心里便会生起一种莫名的酸楚,但也只能无奈地面对现实的残酷。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次意外事故让范小娟腿部残疾,不能再继续工作了。从此,一家人便失去了生活的来源,养育冉冉对于范小娟来说更是举步维艰。面对女儿的不幸遭遇,母亲怎能坐视,她提醒范小娟,可以向冉冉的父亲宣文强要抚养费,以顺利地把冉冉养大成人。

母亲的一席话提醒了梦中人,范小娟抱着孩子找到了宣文强,要求宣文强支付抚养费。令范小娟没想到的是,她不止受到了张艳丽的冷嘲热讽,还遭到了宣文强的拒绝。这让她忍无可忍,一纸诉状把宣文强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宣文强从冉冉出生之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冉冉18周岁时止。

宣文强在法庭中辩解:不能确定冉冉是否自己的骨肉,所以不予负担冉冉的抚养费。面对宣文强的说法,范小娟向法院提出了亲子鉴定的请求,鉴定的结果显示冉冉就是宣文强的血脉。面对这样的结果宣文强又提出异议:冉冉是私生子,自己不必对私生子付抚养费。

法院判决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故而判决:宣文强自冉冉出生之日起,每月支付冉冉抚养费八百元,至冉冉18周岁时止。

律师说法

本案焦点是私生子是否享有与婚生子同样的合法权利问题。

《婚姻法》中对于非婚生子女有着明确的保护,比如:

一、对非婚生子女不得歧视和危害;

二、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都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

其实“非婚生子女”就是我们俗称的“私生子”或“私生女”,也就是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我国的法律是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权利的,只要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其生父或生母,非婚生子女就能准正,享有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

明白了这些,我们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或朋友的合法权益。不过,范小娟的做法还是不值得提倡的,在这个社会现实中,不但范小娟一个人在抚养私生子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而且私生子在生活与成长过程中更可能会受到方方面面的歧视。所以要尽可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那就要尽量避免非婚受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