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和both的区别:为何连梁思成故居都保不住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1:13:07

第527期
2012.02.06

导语:他所著的《中国建筑史》无人可及,他曾为北京城墙被拆痛哭不止——梁思成,这位为中国古建筑付出毕生心血的建筑大师,却未曾想到有一天连他的故居也要遭到和北京城墙同样的命运。2012年1月26日,原本计划恢复原貌的“梁林故居”现已基本被拆掉,只剩门楼旁一小间。[详细] [网友评论]

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文物的界定,应该依法严格保护。

故居具有人文价值,即使是普通建筑也不能随意拆除

梁思成和林徽因夫妇于1931―1937年居住于北京北总布胡同的这处院落。在此居住的6年时间里,夫妇二人发现了世界上现存最早、保存最好的石拱桥――河北赵县的隋代赵州桥、世界上现存最高的木构建筑――山西应县的辽代佛宫寺木塔、中国现存最伟大的唐代建筑――山西五台的佛光寺……也是在这6年里,他们与刘敦桢等中国营造学社的同仁们,马不停蹄地踏访15个省、200多个县,测量、摄影、分析、研究了2000多个建筑文物,终于在1943年写出中国人自己的建筑史。

名人故居是否具有文物保护价值,在与其他建筑的评判标准上最根本的区别是:名人故居重在“人”,建筑重在“物”。名人故居可以是豪宅大院,也可以是普通建筑。只要这个普通建筑的住户曾经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这个普通建筑就是名人故居,就具有文物价值。中国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对此强调说:“要着重看故居的精神、文化、社会价值,而绝不能单纯考虑建筑质量和艺术价值。”[详细]

有共识、有法律,梁思成故居理应原址保护

文物部门对名人故居的保护是有选择原则的,早在上世纪90年代,文物部门就北京地区的名人故居保护就曾有过共识。单霁翔认为,像梁思成、林徽因这样做出过重大贡献的文化名人,其故居应该作为文物保护单位加以原址保护。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保护“名人故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该法第二条规定:“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属于文物,受国家保护。

林徽因当年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有一张24号院的平面图,十分精细地标出了院落格局。上世纪80年代把垂花门、东厢房拆除盖了一座三层小楼,这次拆迁又拆掉了门楼和西厢房。但是,目前三进院的格局还在,倒座房和正房都还在。《城记》作者王军说:“鉴于梁思成对北京的巨大贡献,哪怕是保留下一片倒座房,门口挂上一个‘名人故居’的牌子,也算是表明了我们对他的敬意呀。”[详细]

梁思成和林徽因夫妇于1931―1937年居住于北京北总布胡同的这处院落,当时名极一时的“太太的客厅”就位于此。

拆迁后的梁林故居已是一片废墟。

名人故居不是一个普通的宅子,那是文物。梁林故居不是说里面住过梁思成和林徽因才不能拆,而是因为他们曾在那里做出过不朽贡献。

“维修性拆除”之说令人匪夷所思

北京市东城区文委报告中有“开发单位考虑到故居房屋腾退后,因陈旧、几经翻建、无人居住等原因,易出现险情,因此进行了维修性拆除”这一说法,但是专业人士并不认同。根据住建部公布实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如果是危房,需要有房屋安全鉴定部门依法作出的梁林故居的危房鉴定报告,但危房绝对不是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理由。

按照现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即使梁林故居发生险情,也要由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依法进行抢险加固 ,而不是拆除。而东城区文委给出的“维修性拆除”的结论更令人匪夷所思,查遍《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也没查到这个词。[详细]

徐悲鸿、曹雪芹……名人故居被狂拆

遭遇拆除命运的又何止是梁林故居。徐悲鸿的画作则集中在东受禄街16号——徐悲鸿故居,这里是他生命最后7年生活的地方。这庭院是徐悲鸿用卖画的钱买下来的,院门不大,门前有二石礅。经门道,入院内,映入眼帘的是老槐树、椿树和徐悲鸿亲手植下的树种,每至夏日枝叶繁茂、充满生机。1966年,京城因修建地铁,徐悲鸿故居被拆除……

广渠门内大街207号(原蒜市口16号)四合院,是目前所有红学家唯一公认的曹雪芹故居。1999年,为了展宽广渠门大街,“蒜市口十七间半”数天之内成了一片颓垣败瓦。“十七间半”的外墙在扩展后的广渠门大街人行道上,保留“十七间半”对扩宽梁广路并无影响,可文物部门不听取专家的建议。后传出消息,曹雪芹故居在离原址不远处重建……[详细]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约4.4万不可移动文物消失

著名建筑评论家方振宁说,“梁林故居”对于后人来说,是勾起历史记忆的场所,强拆它,如同一次对精神的虐杀。而更值得担忧的是,“梁林故居”的强拆并不是个案。这种担心不无道理。2011年底,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结果显示,全国范围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总量766722处。其中,全国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总量当中,新发现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总量为536001处,约4.4万处不可移动文物消失。而北京地区不可移动文物3840处,消失的不可移动文物已经高达969处。“一个城市是一点点形成的,文物古建是历史的见证物,不能肆意妄为地拆毁。 ”方振宁说,即便是拆迁,也应该合乎法律程序,而现在,谁也没有看到这些。[详细]

梁思成所著的《中国建筑史》远远超过了国外研究中国建筑的水平,达到了前人所没有达到的高度。

梁思成曾力主保留北京城墙,最终未果。他曾说:拆掉一座城楼,像挖去我一块肉;剥去了外城的城砖,像剥去我一层皮。

“不可移动文物”指的是有文化价值的历史建筑,如今许多“不可移动文物”,却成片地被新建的水泥楼群或生造的仿古街区取代,面临着集体的消亡,形势非常险峻。

误区一:把老房子单纯看成建筑

把老房子单纯看成一处建筑,而忽略了老房子里的沉香,听不到那一代又一代人留在屋子里的声音,更完全没注意到这老宅是始终有主人的,而且他们大部分是普通人:教师、工人、工程师、医生、商人、手艺人等。人,尤其是房主人,才是一处建筑的核心,而当屋子和院落里沉淀着几代人的感情时,它就被赋予了神圣。因此,保护——需要修复的绝不单是木料与砖瓦,而是召回散去了很久的魂,是撮合一个家族在这座建筑里的团圆,是帮助他们重筑久违的宁静生活。[详细]

误区二:把历史街区视为“沙漠”

把历史文化街区的土地贬为称斤论两并且是无主的地皮,而无视地面上整体的文物价值、历史价值、业主的财产权利和人们对故乡的情感,动辄以其地理位置“寸土寸金”来评论,进而“谅解”在这些区域的房地产开发,认为这是“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根据这种认识,似乎世间的一切都应以钞票和权势衡量,不再有其他的价值,更不用去尊重任何法定的个体权利。举牌、敲锤,一条条已经剃光或计划剃光的古街巷,就这样被交易了。一方面,那么多人在惋惜被拆毁的老建筑,另一方面又有很少人对这一宗宗土地交易质疑,这是最不可思议的。[详细]

误区三:保护古宅与改善民生有矛盾

是塞满违章建筑的“大杂院”,自“文革”开始陆续野长在老宅院落里的“黑屋”,居然在上世纪80年代被正式画了进去,更于近期试图以“尊重土地现状使用情况”的荒诞理由把它们确定下来。实际上,正是这无任何法律依据和规划许可的蓝图,在阻碍四合院的保护和居民生活的改善,并人为地制造出了两者之间的矛盾。

为走出此困境,就应依照法定权利各就各位:房管局是“房屋管理局”而非“房屋所有局”,应恢复本来的职能;没有享受过房改的无房户,主要为未清退私房里和上述“黑屋”里的外来住户,应按照房改文件享受雇佣单位或国家财政提供的住房,如依照相关文件承诺的面积,条件似乎胜于“拆迁补偿”;多年流离失所的合法业主回归家园,并恢复家园。[详细]

误区四:“打造”历史文化街区

认为历史和文化可以拍脑袋在一时间“打造”出来,而不知这是数千百年的积淀而成。于是,可以见到很多城市在制定拆除古街区后的种种再造计划:“打造”文化产业区、艺术休闲区、养生餐饮区等,如此便扼杀了原本自然形成的充满古朴情调的生活场所,扼杀了千姿百态的人性,切断了历史的文脉,消灭了城市记忆,更毁灭了原住民深爱的故乡,使他们成为永远浪迹天涯的孤儿。而如此“打造”出来的区域,又无一不是令人生厌的仿古影视城。[详细]

误区五:以沾洋气为荣

基于有些人头脑中以沾洋气为荣,把建设国际大都市或国际小都市捧为业绩,满马路上都是贴着洋标签的水泥森林,恨不得站在自己的土地上。由此形成的恶果是,人们再也看不到自己城市的文化符号,再也闻不到熟悉的味道,再也见不到自己的邻居,再也听不到家乡的语言。革命式的“城市换新颜”后,人们忽然间感觉置身于异乡,被抛进了瞎子阿炳的“二泉映月”的那种悲怆。一位宁波的网友写道:我生在宁波,本来也想死在宁波,但它却在我之前先死去了。[详细]

中国如今兴起历史文化街区热潮,但是大部分所谓的历史文化街区都是新建的赝品。

一位宁波的网友写道:我生在宁波,本来也想死在宁波,但它却在我之前先死去了。

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被拆,切断了几代人美丽的文化梦想和文学记忆。

复建梁林故居,不过是又建个假古董

北京市文物局则表示,无论是“维修性拆除”还是其他原因,文物修缮必须先报文保部门批准,文物局已责成东城区文化委到现场检查拆除单位保存的砖瓦木料,按照文保要求进行编号保存,为复建留存历史依据。同时,由东城区文化委督促、委托有文物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拆除建筑按照文物建筑规范进行修复设计,东城区文化委应监督复建全过程。

作为梁思成、林徽因的学生,83岁的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陈志华也对梁林故居被拆除一事表示愤怒,并提出了建议。他认为,按照国际上的文物保护理念,已经拆除的文物绝对不能再复建。拆除已经是错误,再仿造一个假古董就错上加错。应该作为遗址地加以保护,可以在原址辟建遗址公园,在园区内除为梁、林先生立碑之外,还要保留一处废墟,以警示后人。[详细]

开发!开发!多少强拆假汝之名以行

在传媒业和录影空前发达的今天,不幸的事在热议中继续重复着不幸,这不能不引人悲愤和深思。有一本罗哲文先生担纲主编的《永诀的建筑》,罗先生在序言里说:“有人把建筑称之为‘石头的史书’、‘凝固的乐章’等等,……然而,历史的车轮总是一样的无情,不仅碾碎了如梭的岁月,也碾碎了许许多多‘石头的史书’。许许多多珍贵的古建筑被人为和自然的原因破坏了……在人为破坏之下,顷刻之间化为了灰烬。其中尤以改朝换代的需要、战争的破坏最为严重。”

然而,在今天,没有战争的年代,对建筑的杀戮丝毫没有停歇。建设,肆意建设,对文物的危害是近年来最重要的原因,这是谁也没有想到的建设时期的文保难题。从“梁林故居”最终被拆,到城乡之间的野蛮拆迁,像机器人和挖掘机一样一路霸蛮且一味横行,开发!开发!多少错失和悲剧假汝名义发生?[详细]

无根之城,何以为记

我们经常把城市喻为一本打开的书:石块和钢筋水泥凝固着几代人的抱负、理想、成败和恩怨。这本书记录着这块土地上的每一个细小的变迁、进步,而建筑无疑就是构成这本书的一个个文字,它们才是这本书的灵魂,这个城市的基石。然而,一排排的建筑倒下,就如同记忆被格式化,硬生生的被删除了。每一块墙砖都镌刻着这座城市的似水年华,而现在随着推土机的轰鸣,断裂了。

建筑是城市的根基,也是不会骗人的历史,它无时不刻的记录着这座城市的诉说。但是,当水泥森林拔地而起,我们失去的不仅仅是一栋古宅、一件文物,更是一部记录着岁月风霜的历史。根基没了,这座城市的记忆又哪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