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会い怎么用:电缆行业纳税评估案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8 22:47:59
—电缆行业纳税评估案例
企业的基本情况
扬州市XX电缆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煤矿用通信电缆制造、销售。公司于2004年6月10日成立,2004年7月12日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2622.77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205.85元,主营业务利润180.57万元,主营业务利润率15.9%,应纳税所得额12.6万元,企业所得税贡献率为0.48%,申报应纳增值税90.49万元,增值税税负率3.45%。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3495.48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098.85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96.63万元,主营业务利润率11.3%,应纳税所得额-15. 2万元,企业所得税贡献率为0,,申报应纳增值税97.53万元,增值税税负率2.79%。
该企业2007年的增值税税负率较上年下降了0.66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贡献率也有了较大的下降,因而被确定为纳税评估对象。
一、案头初步分析
评估人员接到任务后,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和“一户式”采集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购领、报税、认证等信息。在此基础上,评估人员又要求企业提供了征管信息系统中不能够反映的生产成本构成和生产设备等信息。了解企业生产工艺流程,收集同行业评估指标参数,并查阅相关评估案例,借鉴评估经验。
评估人员根据电缆行业企业的特点,确定评估分析思路和方法。评估分析思路是通过企业税收及财务的指标或数据去印证与之相关联的涉税财务指标或数据,判断其真实性和合理性。评估方法主要采取对比分析、控制分析等方法。
(一)企业申报信息的深入分析
1、对申报应税销售收入与开具发票比对分析,发现2007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应税收入与报税信息金额一致,无其他应税收入,说明企业申报的应税收入均为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营业务收入,虽然“票表比对”相符,而“其它业务收入”项目为0,这与评估人员日常掌握的电线电缆企业会产生废铜的事实不相符,企业可能存在出售废铜,不计其他业务收入的问题。
2、存货变动率与应收账款变动率分析。2007年期初存货为81.91万元,期末存货为151.8万元,存货变动率为85.33%,应收账款期初数为566.42万元,期末余额为1258.45万元,应收账款变动率122.1%,存货大幅增加,应收账款也大幅增加。评估人员分析认为,一般而言,存货增加,说明产品积压或企业规模扩大,占用资金规模也相应增加,应收账款应相应增加,两者同方向变化,而该企业的应收账款增幅高于存货的增幅,说明该企业的销售规模是扩大的,也就是存货的增加是生产规模扩大的表现,而不是产品销路不好的问题,在2007年铜材平均价格低于2006年铜材平均价格的情况下,企业利润应该有所扩大,增值税税负理论上也应是有所上升。但企业的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的,评估分析人员判断:该企业存在隐匿销售或虚假购进的可能。
3、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的变动率分析。应付账款期初数为495.37万元,期末余额为821.83万元,应付账款变动率65.9%,其他应付账款期初数为54.9万元,期末余额为257.73万元,其他应付账款变动率369.4%,评估分析人员分析认为应付账款增长与企业增长的规模是相适应的,但其他应付账款变动的幅度过大,可能存在已收货款长期挂账。
(二)投入产出控制分析
评估人员针对该企业2007年生产耗用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出产成品配比性等方面,去推算和判断产成品、主营业务成本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煤矿用阻燃通信电缆主要原料为铜丝和聚乙烯电缆料,聚氯乙烯电缆料生产而成,其主要用途:产品用于煤矿井下监测,控制系统作低频信号传输线。企业是“定单式”生产。是根据企业一段期间耗用原材料、辅助材料、电费、人员工资等,确定产成品成本,从而得出成品数量。
煤矿用阻燃通信电缆成本模板
单位:10KM
成本项目
计量单位
用量
单价
金额
成本比重
增值税分析
金额
比重(%)
进项税额
占以成本价销售增值税额的比重
主要材料
铜丝
kg
180
59.829
10769.22
16153.62
90.54%
2746.12
93.02
电缆料
kg
600
8.974
5384.4
辅助材料

T
2
2.78
5.56
5.56
3.12%
0.95
0.03
燃料动力


1430
0.68
972.4
972.4
5.45%
165.31
5.60
包装物
电缆盘

2
59.829
119.66
119.66
0.67%
20.34
0.69
人工工资及费用
400
400.00
2.24%
制造费用摊销
190.0
190.00
1.1%
19.38
0.66
合计
17841.24
17841.24
100%.
2952.09
100
(1)以原料(铜丝)投入产出控制分析
由于该企业生  产所需的铜材均是外购的,所以评估人员在分析时,根据企业生产流程和电缆行业特点,进行了销售测算。
销售成本中所耗用原材料成本(铜丝)量=本期购进原材料(铜丝)量±原材料(铜丝)库存量余额比期初增减部分±产成品或在产品库存量余额中所耗用的主要原材料(铜丝)比期初增减部分=493.92+12.75-2.8=503.87吨。
销售测算额={销售成本中所耗用原材料成本(铜丝)量×平均单价}/R=503.87吨*5.5万元/(1-0.25)=3695.05万元。
通过对铜丝投入产出分析,按照该行业产品成本模板规律,铜丝材料投入产出都有差距。由于铜材的投入产出模型具有不精确性,只能说明企业有可能存在铜丝或隐匿销售的可能。
(三)经分析,评估人员仍无法准确解释企业存在的疑点,需向企业约谈核实、合理解释疑点
1、企业生产过程中产出的下脚料是如何处理的;
2、存货变动率与应收账款变动率都大幅增高,销售规模扩大,利润下降与成本降低不相适应;
3、企业从投入产出比分析推算主营业务成本与账面成本地并不存在较大的差距;
4、2007年的主要原材料价格较上年下降,但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却双双下降。
二、约谈举证
评估人员针对发现的疑点,向企业发出《纳税评估约谈项目建议书》,要求企业予以说明解释和举证。
1、对下脚料处理的解释:企业解释是本企业不能利用的下脚料确实出售给了收购废铜的个体经营者,由于对方不要发票,所以未作销售处理,企业承认2007年度有下脚料未作销售处理,漏报下脚料销售171294.2元。
评估人员分析认为,矿用电缆直径较小,因而下脚料市价较小,下脚料通常占销售0.5%左右。该企业下脚料占销售的比例为: 17.13/3495.48=0.49%,说明企业解释是合理的。
2、对存货变动率与应收账款变动率均保持较大增长,但利润下降的解释为:存货变动率高主要是2007年末铜材价格上涨,企业预计2008年还要上涨,因而大量购入铜材,也就是期末存货数额增大,存货变动率上升的原因。对于应收账款变动率高,企业解释是由于企业的主要客户资金没有及时回笼,使应收账款期未余额上升,故应收账款变动率为提高,并说不存在隐匿销售或虚假购进的问题。
评估人员分析认为,对存货变动率高,企业解释似乎符合常理,企业保留一定的存货量也是正常现象,但对应收账款的增大,语焉不详,企业解释难以让人信服,需要进行一步核实。
3、对从投入产出比分析推算主营业务成本与账面成本存在差距问题,模型测算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差距。企业财务人员坚持认为模型运用不够准确,对此,评估人员分析认为,用投入产出比分析法,结合产品成本模型推算出主营业务成本,由于原材料消耗难以准确, 电缆产品规格多,测算额与实际申报值确实可能存在相符差距。
对税负下降的原因,企业财务人员只是简单地解释为:2007年度的产品利润较上年有了很的下降,但与整个电缆行业的情况不一致,通过分析电缆行业近30家企业,基本上税负都是高于上年度,企业解释难以让人信服,缺乏足够的说服力,需要进一步加以核实。
4、对其他应付账款增幅较大的解释为:企业为购进原材料,缺乏流动资金,向其单位和个人临时借用的资金。由于借款人与企业老板是朋友,因此,无偿使用,没有付利息。
三、实地核查
由于企业对存在的疑点问题,没有给出难以使人信服的解释,评估人员决定到企业实地核查,主要核查应收账款类、应付账款类账户和存货及其变动情况。在深入企业车间和仓库时,评估人员并没有发现进项发票所列的直径为3㎜ 以上的铜杆材料,而该企业负责人也说明本企业的只需用直径为0.3㎜左右的铜丝,而该企业并没有拉丝生产环节,那么买回的粗铜杆是如何变为细铜丝的呢,企业负责人承认公司购进铜杆时,直接进入拉丝加工厂,由其拉丝加工后,由本企业车间根据生产需要,从加工厂领取相应规格的铜丝,直接进入生产环节,企业按照加工铜杆的数量支付加工费。
评估人员了解这一情况后,经审核企业的会计记录,财务人员对该项委托加工业务并没有进行正确的委托加工会计处理,在企业取得铜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直接借记“原材料”,并于取得发票的当月直接进入“生产成本”。评估分析人员对2007年度取得的进项发票中铜杆的数量进行了统计,总购进为493.92吨,而拉丝加工厂提供的加工费的铜杆加工的吨数为478.75吨,差额为15.17吨,经核实,这其中的8.7吨为库存于加工厂尚未加工的铜杆,其剩余的为冲减加工费的加工边角料。合理的解释几乎使评估人员放弃了深入的核查,当评估人员再次翻阅加工费发票时,发现其中有部分单位铜材料加工费远低于正常加工费,“因为加工的粗细程度不一样。”财务人员的一句回答让评估人员心生疑惑,该企业不都是生产同样的矿用通信电缆吗?于是评估分析人员立即对企业的销售明细账进行了逐一审核,证实:只存在铜丝直径0.3㎜左右的矿用通信电缆销售,经向铜拉丝加工厂了解,该企业反映的低加工费的铜丝所生产的电缆应该是电力电缆。
面对评估分析人员如此执著而深入细致的分析,看着令人信服的证据,企业负责人无奈地承认,该公司确实生产过一批金额为190万元的电力电缆,2007年9月,货物已发出,货款也汇入本公司账户,记入“其他应付账款”,对方企业一直未要求开票,因而公司也未申报税款。评估人员告之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这批货物应作应税收入,在货物发出当月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考虑到以上的未记销售业务,该企业评估过程中发现的疑点问题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
四、评估处理
经企业自查并确认了下列问题:
增值税方面: 1、企业承认2007年度有下脚料未作销售处理,少记“其他业务收入” 171294.2元;2、2007年9月发出的电力电缆销售行为成立,应作记销售190万/1.17=162.39元;企业所得税方面:1、企业承认2007年度有下脚料未作销售处理,少记“其他业务收入” 171294.2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1294.2元;2、2007年9月发出的电力电缆销售行为成立,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62.39万元;对以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规定加收了相应的滞纳金。
企业自查补税后,评估处理人员对企业自查补税情况与评估发现的疑点进行再分析。增值税补税后企业2007年度增值税税负率由2.79%上升3.66%,达到行业平均税负水平;应纳税所得率由0上升到1.55%。评估处理人员认为企业对评估发现的疑点,没有积极配合税务人员进行调查,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不够准确,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五、评估建议
建议一:对已建立的行业税收管理模型的运用,要注意外部条件的约束因素对预测值的影响。在本评估案例中,由于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和模型运用时误差的存在,并没有确认该公司存在的税收问题,如果,我们盲目地崇拜行业税收管理模型,就会错过发现真正问题的机会。
建议二:评估人员对行业纳税评估时,不能满足于经验,对不同的企业应有足够合适的方法去分析、评估和调查,深入企业的车间、仓库和办公区,与生产一线的生产工人进行交谈、询问,就会发现一些个性化的问题。
建议三:平时要注重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及时发现纠正纳税人在依法纳税过程中出现的错误,针对电缆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委托加工业务,可以建议其按规定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及时发现问题,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