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小升初:以公正促共富——龙年新春评论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6:44:33
以公正促共富——龙年新春评论③
深圳特区报编辑部

  深圳特区报编辑部

“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南方谈话,言犹在耳。在贫富差距扩大的严峻现实面前,如何实现共同富裕,已经成为社会焦点。

  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就是要实现共同富裕。1992年,小平同志就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998年,江泽民同志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都要努力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同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2010年,胡锦涛同志在深圳考察时强调:“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就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共同富裕,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坚定主张。

  然而,由于改革中认识不到位,执行上有偏差,由于人的自身条件的差异,特别是由于法治不完善造成的既得利益格局,社会贫富差距有扩大的趋势。

  这个局,不破不行!

  十多年前,江泽民同志就发出警示,党内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

  既得利益格局之冰,非一日之寒,成为实现社会公正和共同富裕的巨大阻碍。既得利益者,时常也以“改革者”的面目出现,打着改革的招牌,谋自肥的饕餮,想方设法侵占各种利益资源。不打破这个格局,改革的正义性难彰。社会上出现的“仇富”现象,实则是“仇不公”。老百姓不“仇”科技致富的“袁隆平”,“仇”的是财富分配不公平、“忿”的是拿钱过程不公正。如若“机会”为某类人量身定制,暗箱操作就会大行其道,“拼爹”就会经常上演,共同富裕则将成为空谈。

  既得利益格局,严重掣肘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少数部门挖空心思“设租”、以权谋利;一些垄断企业,垄断社会资源和市场定价;一些领域,歧视民间资本、民营企业。权力滋彰,破坏了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公平竞争环境。

  这个局怎么破?高擎法治的大旗,高擎公平正义的大旗!

  法者,治之端也。公平正义,乃市场经济之本。以法治正本清源,是破除既得利益格局之利器。好的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的市场经济。法治,是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是对政府权力运行的规范,是腐败的克星。

  法治,要求“良法之治”。开门立法是良方。敞开大门,谨防一家独大、垄断话语权,要让社会各界充分表达和参与。惟有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才有良法,才有公正,才能从源头铲除不义。

  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矢志不移的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强调效率的同时,从未忽视公平。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这是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完善市场体系,坚定推进法治,合理调整税负,促进包容性增长,今天的中国,正以坚定的步伐,向着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行。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公平分享发展成果,改革的动力就能充分释放,改革的活力就能极大迸发,共同富裕则计日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