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剪油头最正宗:韩寒的“悲剧”所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5:21:31

 

 

        围绕“人造韩寒”以及韩寒与方舟子的诉讼之争,在大多数网络论坛上争论得如火如荼。本人很想看看各方面的观点如何,但在浏览一些左派网站时,发现那里出奇地风平浪静。这或许是韩寒和方舟子在他们眼里都不是什么好鸟之故吧,所以他们才没有兴趣来掺和这种无聊之争。但在所谓的自由派阵营内部,却出现了截然相反的甚至匪夷所思的变态反应。

        如当韩寒写文章反体制、批教育制度、支持北约出兵利比亚、高喊独裁者无内政时,他们都将其当作莫名的政治旗手,你推我拥地将其捧上了神坛,不遗余力地将其吹嘘成了所谓全世界最有影响的自由派作家。但是,自从韩寒发表《谈革命》、《说民主》、《要自由》等文章后(按:这些文章本人未看过。从大家的评论看,似乎是韩寒表达了与以前不一致的一些观点。对此,我认为三十来岁的年轻人,思想体系仍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在遇到一些重大事件时暴露出前后矛盾的观点是很正常的,尤其在历史领域中的政治观点更不能苛求如何才叫正确在自由派阵营内却乱成了一锅粥,纷纷痛心疾首地断言其被招安成了宋江;有的说“一个‘公知’死了,一个政客诞生了。韩寒想要做的就是结束一个‘公知’的生涯,变成向执政集团讨价还价的‘政客’”。也有些卑鄙的自由派,将自己对韩寒幻想的破灭发泄到左派身上,胡说什么“欢呼者就是俗谓的左派或者左棍,他们欢呼终于在对立阵营里突然出了个宋江……”。但被自由派称为左派大本营的“乌有之乡”,至今找不到一篇专门评论有关韩寒的文章,他们似乎对自由派热衷于玩弄落井下石和幸灾乐祸的勾当显得十分陌生或鄙视。

        尤其是当方舟子等人质疑韩寒事件的发生,以及后者放言要起诉前者后,自由派内对韩寒的幸灾乐祸情绪进一步发酵放大,真所谓对其所抱希望越大,自己踢得也越重。如那个刚刚拜了“名师”要准备与“五毛”们大干一场的余小勇说,这是韩寒“自尽死路了。”“ 韩寒是否有人代笔,是小是小非;韩寒是否假冒自由派,是大是大非。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定韩寒假冒自由派”;“更为可气的是,台湾举行了一场堪称完美的大选,韩寒竟然丝毫没有表示,现在还向党求援,希望党给他主持公道”;“让许多曾经支持过他的人对他彻底绝望。这次韩寒难逃滚下神坛的命运。”余小勇的这些诅咒,道出了自由派内相当一部份人的刻薄心声,也是年轻的韩寒为名声和名望所惑,无法看清自己“轿夫”们的政治野心所埋下的祸根。

        韩寒更大的悲剧还在于:一是“代笔门”发生后,不该让自己作品出版的大东家路金波来掺和“代笔门”的辩诬(尽管后来宣布不参与了)。因他非是与你有人身依附关系的亲属,而是与你作品的声望有利害关系的出版商或经纪人,让他来掺和,就难脱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了。二是不该不知天高地厚地抛出2000万的悬赏广告。你钱最多,如此炫富也是犯大忌的,而且还默认了那个范臭婆娘为你抬杠,难道你忘记了自己说过还有房贷未还清的叫穷了吗?三是准备不足,仓促宣布要起诉方舟子,又落下了一个虚张声势的结果。这些结论根本不需要引入所谓的康德理论和嘉乾学派来故弄玄虚,这种抛开现存的法律体系(实为一窍不通)来哗众取宠,除了能蛊惑一些人外毫无意义。

        据目前方舟子网上质疑韩寒的言论看,不存在捏造事实或故意歪曲事实的客观行为,只存在对一些公示在大家面前的现象作出了他有限的主观认识结论。而主观认识即使完全错误,也不必然构成诽谤侵权。许多人在为韩寒辩护时说,方舟子根本没有直接证据,所以韩寒官司肯定能赢。但是我认为,正因为方舟子没有直接证据,所以他也就不存在构成捏造事实或故意歪曲事实的可能。

        所谓捏造事实,是指言论具体描述了某一事实发生的过程,它具有直接证据的作用。如当方舟子故意捏造说,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亲眼看到某某人在为韩寒代笔书写作品,这才符合构成诽谤所要求的客观要件;而当他仅是根据一些已经公开了的客观事实分析,认为某篇文章不可能是韩寒本人所写,这只能是一种个人的主观认识。这种认识上的正确与错误,法律一般是不能干涉也无法干涉的,只有当已经有证据证明或司法判定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之后,仍坚持公然散布的,才能构成诽谤或侮辱的名誉侵权。

        社会上有些当权派以诽谤名义打击报复举报人时,往往也是违背这一法律定义的。如举报人断言某领导是大贪污犯、五毒俱全,这也只能是一种主观认识,司法机关不可能根据这些抽象定性的结论判定该领导人有罪,因此也就不符合使诬告对象受到刑事追究的主观要件,所以也不能构成诬告或诽谤,只有当其坚持公然散布时,则可能构成侮辱错误。

        另一方面,构成诽谤侵权,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足以造成他人名誉损害的程度。而一个人的文章是否代笔,并不必然会损害其名誉。正如许多为韩寒辩护的人所说,一个人的文章由家长、老师、编辑修改而成,是很普遍很正常的事情,所以不存在必然造成名誉的严重受损。即使真的受损了,也得有具体事实来衡量,如经济损失巨大、造成当事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所以,那种认为只有掌握了证据才叫质疑,没有证据就是诽谤的观点是根本经不起法律审查的。如果真正掌握了充分证据,还需要叫“质疑”吗?那应该叫有效举报或宣告。如质疑要以掌握证据为条件,无疑将为压制言论和打击报复开了方便之门。

         所以,韩寒作为自由派人士,对自己阵营中经常痛斥的一些当权派动辄以诬陷诽谤名义打击报复群众的做法,还是尽可能不去仿效为好。如想采取诉讼之策,也应有个充分的准备过程,尤其是对一些真正能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材料还不是需要公开的时候。从目前披露的情况看,韩寒如果起诉方舟子,胜诉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当然如果韩寒有能量能牵住法官的鼻子又是另一回事了,如将2000万中拿出一半来敬佛烧香,或许有峰回路转的可能。

        总而言之,十多年来春风得意的韩寒突陷公众质疑之悲剧,这完全是自己造成的;而走出这一困境其实也不难,因为原本也不存在有什么性质严重的问题,只要放下身价,远离名利场,懂得任何名利总是与风险同时并存的;最后不希望你能成为不懂得幸灾乐祸或落井下石的左派或左棍,但至少应该重新认识你的“轿夫”们盼望你成为专业批判家所要付出的代价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