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国同庆一句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04:39:10

两个系统"和"六个监督"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置于阳光下

2012年1月5日15时,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和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孙光奇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网友 王保甜]营养改善计划是个绝对的好政策,举双手赞同。好政策只有落实好了才叫好,怕就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怕就怕中央政策到了下边变了味、跑了调。请问,有没有其他配套的东西跟进啊?

    [网友 关注教育]多关注农村寄宿学校的情况,三块钱能不能中央财政直接支付,再少的钱地方都有可能挪用,本人已经看惯了监管的无力。

    [田祖荫]确实,监管要到位也不容易,怎么能让一个好政策落地也是我们非常关注的问题。刚才孙司长已经介绍了资金管理方面的一些考虑。我们严格按照54号文件归纳下来是这样:我们下一步在做这项事情的时候,在监督方面要建立两个系统、实行六个监督。

    两个系统:一是指实名制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刚才我也已经提到了,要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通过这个系统把资金用到每个人头上。二是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制度,跟踪了解学生改善状况,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六个监督:一是在操作过程中主动接受审计监督,审计部门也是我们的成员单位,他们就可以每年定期去审计,我们的钱到位了没有?到位后拨下去没有?拨下去后是不是用在孩子身上?二是行政监督,要监督各级政府责任落实到位没到位,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有没有履行。三是法律监督,我们要求各地把我们的实施方案、执行情况、执行结果主动向当地的人大汇报,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四是同时向当地的政协进行汇报,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五是接受民主监督,我们要求公示,相关的菜谱、账目要在当地显著位置公示。六是舆论监督,我们设立举报电话,让大家看得见这个事情。

    “两个系统”和“六个监督”把我们整个计划的实施置于阳光之下,大家都来监督的话,正所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大家就能都看得见,出了问题我们也能及时补救,尽量避免事态扩大。       

营养改善计划强调要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 2012年1月5日15时,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和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孙光奇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网友 马校长]孩子在家里吃饭,还怕大米有毒,怕菜叶上有农药残留,连油都担心是不是从地沟里炼出来的,现在让孩子在学校里吃,能让家长放心吗?万一吃出个食物中毒啥的,可咋办?

    [田祖荫]没错,食品安全是我们最担心的问题,刚才说的一个是资金安全的问题,怎么保证钱规范使用、不截留、不贪污、不浪费。现在是食品安全,保证掏了钱了,不说吃的有没有营养,先说别吃出问题了,没得吃只是营养不够、长得不好,真要吃出问题,吃死人了,那是一个什么问题啊!所以一个政策要执行得好很不容易,这次国务院非常重视,国办54号文件里专门以一个部分来说这个内容,强调要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可见国务院对这个问题的重视程度,要求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

    首先说明领导非常重视这个问题,怎么能保证这个安全的事情能落实呢?我们认为:一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像吃饭的事情涉及的部门太多了,直接相关的部门就有14个,比如最直接的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还有国务院的食安办,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还有管监督的、宣传部门等等,你可以看得出它是从原材料的生产环节、市场流通到食堂加工等等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关职责部门在里面。对每一个部门该履行什么样的职责国务院的文件里写得非常清楚。

    比如我简单举一个例子,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比如刚才提到的送餐、托餐,这些单位的主体资格谁来管?都有明确的规定。这就是要让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根据国务院指示,我们也准备成立一个领导班子,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食安办,还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都是组长单位,其他的十几个部门都是成员单位,每一个单位都派一个司局级领导当领导小组成员,派一个处级领导当工作联络员,我们会建立这么一个经常的联络机制。

    第二条是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工作机制。刚才讲主要操作还是在地方,尤其是省、市、县这一级,他们要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指定专门的人员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制,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确保采购、储存、加工、配送、分餐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第三是计划直接参与各方要落实责任。比如各级食品安全教育、农业等监管部门要和学校、企业、个人供餐单位签订责任书,食堂自己管的怎么个管法,送餐的怎么个管法,都要签责任书。同时国家规定一些制度比如留样检测制度,大家熟悉的就知道食堂做完了饭,做完了送完了,每次都要留点样,国家有明确的制度,留多少、留多长时间得写得清清楚楚。从业体检制度,食堂的从业人员和提供餐饮服务的人员要符合健康标准,要体检,每年都要体检,要拿证,要经过培训。然后岗位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等要把每个环节、每个人员的责任都具体化。

    通过各个层次把责任明确、具体化后,我们建立起一个长期的监测评估机制,及时跟踪、及时改进,不仅让孩子们吃得营养,而且要让他们吃得放心   
营养改善计划中改善就餐条件是非常重要的基础  2012年1月5日15时,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和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孙光奇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主持人]还有食堂包括请人做饭以及炊具肯定是不在这3元钱里面的,那这些钱从哪儿出呢?

    [孙光奇]这次营养改善计划中,改善就餐条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没有就餐条件,这3元钱可能花得不是特别理想,当时政策设计的时候就把它作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考虑了,而且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都有考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部困难地区学校食堂改善给予奖励性补助(补50%),比如要10万元建一个食堂,中央财政就补5万。我们要求各地本着科学设计、安全节俭、卫生实用的原则,统筹“中小学校舍食堂维修改善长效机制”里的一笔钱,还有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里面的一笔钱等等。同时工作上我们要求各地食堂建设要单独编制食堂建设规划,使食堂建设能够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2010年2011年两年中央财政和教育部一起实施了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这个改造计划里的钱大体支出一是配齐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和体育器材,二是改善食堂、宿舍等学校的附属生活设施。   

   营养改善计划要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跟踪系统
2012年1月5日15时,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和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孙光奇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田祖荫]对县一级要求:一是建立县、乡、学校各级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体系,正如省一样,也把这个责任体系建立起来;二是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本县域内出了事故怎么办;三是编制学校供餐方式一览表,要把县域内所有的学校分不同类型,有些是通过食堂解决的;有些是通过送餐、供餐,让一些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公司、单位的集体食堂来送;还有一类是托餐,既没有食堂也不能供餐,就在当地规模较小的学校采取托餐的方式,要编制这个一览表出来,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四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不管哪个县都要设立这个电话,出了问题可以举报;五是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这也是结合以前管理中的一些问题,一定要把这些试点县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都建立起实名制学籍系统,防止虚报冒领、防止贪污浪费,确实保证这些钱用到孩子身上;六是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系统,这些东西吃下去了,天天吃,有没有效果呢?从现在开始就要记录他吃的是什么,半年后、一年后这个孩子的身高怎么样?体重怎么样?身体各方面素质变化了没有?要建立起各方面监测跟踪系统。

解决困难学生上学问题的政策慢慢加码 标准逐步提高2012年1月5日15时,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和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孙光奇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主持人]刚才我们讲到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少年的成长是高度重视的。那我们很想知道贫困学生农村学生的资助我们有一个什么样的通盘的考虑呢?政策的出台有一个什么样的过程呢?

    [田祖荫]其实对解决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国家是有整套考虑的。最早从“两基”攻坚开始,2004年国务院决定实施“两基”攻坚计划,就是针对西部地区农村孩子上学问题来的。“两基”攻坚把没有普九的那些县的问题解决掉,让孩子先有地方上学;然后到2005年国家提出了一个“两免一补”的政策,“两免”是免学杂费、免教科书,“一补”是补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两免”是所有学生都享受的,“一补”是贫困生享受的。2005年提出这个政策,2006年国家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这个改革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部纳入政府保障,建立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机制。从这个时候起,中央和地方就开始大量的投入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

    2007年、2008年逐步把这个“两免一补”的标准提高了,2010年的时候提高了一次,小学每生每天三块、初中每生每天四块,每年按250天计算;2011年又提高了一次,小学生提高到每生每天四块钱,初中生是每天五块钱。大家也可以看得出来我们的政策是慢慢加码的,标准也是逐步提高的,对解决困难学生上学吃饭的问题国家投入巨大、政府操了不少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习生活条件。自2006年起,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中小学生营养不良间题仍然存在,贫困地区尤为突出。

  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按照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内容

  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一)启动国家试点。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启动农村 (不含县城,下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连片特困地区的具体范围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11--202。年)》和有关文件规定确定。

  试点内容包括: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试点地区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为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试点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确定试点县(市)并分县(市)制订试点工作方案,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二)支持地方试点。对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地区,各地应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营养改善试点工作,逐步改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改善就餐条件。各地要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搞超标准、豪华建设,加强建设改造工作监管。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

  (四)鼓励社会参与。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在地方人民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五)完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补助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落实基本标准所需资金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查处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切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日常安全自查以及购买供餐服务、个人或家庭托餐等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要加强综合协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县 (市)级人民政府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各级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农业等部门与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的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监督管理。建立食品留样监测制度。坚持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安全风险高,同时农村学校现有基础条件和管理力量还很薄弱,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明确工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订本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制订本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实施方案和配餐指南,因地制宜地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教育、财政、发展改革、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农业、质检、工商、宣传、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关学校要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本地区、本学校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创新供餐机制。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供餐模式包括学校食堂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地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可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等。供餐内容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鼓励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通过集中采购、与农户签订食品原料供应协议等方式,妥善解决学校食堂副食品、蔬菜供应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学校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地方人民政府应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提供土地、经费和技术等支持。

  (三)严格规范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中小学食堂供餐规范,明确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制定原料采购、食品配送、招标投标和经费管理办法,确保规范化操作,精细化管理。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应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加强运营监督管理,确保相关食品采购、保管等环节不出现漏洞。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有关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健全学校财务机构,配备专 (兼)职财会人员,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四)加强营养教育。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和有关学校要建立专家工作组,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五)强化监督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促进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要主动将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督促农村学校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做好宣传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要及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高度注重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刘延东:认真实施好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按:2011年11月24日,国务院召开部署实施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秘书长江小涓主持会议,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勇发言,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郝林海、陕西省副省长朱静芝、贵州省副省长刘晓凯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刘延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全文转载如下:

 


2011年11月24日,国务院召开部署实施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图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刘延东作重要讲话。中国政府网 陈竞超 摄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刚才,宁夏、陕西、贵州三省介绍了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的做法和经验,财政部、教育部、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要求,讲得都很好,我都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营养状况,不仅关系着个人的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也关系着整个民族素质的养成和提升。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此作出重要指示,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温家宝总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中央投入专项资金80多亿元,先后启动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新建和改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近550万平方米,改善了农村学校食宿条件;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共投入资金约450多亿元,累计受益人数达到5700多万人。各地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如重庆“中小学生营养促进工程”、陕西“蛋奶工程”、浙江“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宁夏“营养早餐工程”、广西柳州“免费午餐”等,此外一些关心支持教育的社会团体、民间人士也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这些都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在此,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大家为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也要看到,受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教育保障水平较低、历史欠账较多等因素的影响,在一些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农村学生的营养保障仍面临不少困难,成为群众十分关心和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会后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第一,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小学是青少年身体发育和心智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如果营养不良,将影响孩子们体格和智力的正常发育,更谈不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出发,明确规定要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膳食创造良好的条件,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的干预,是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可以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目前,全国1.3亿农村中小学生中,有3000多万在学校住宿,一日三餐都在学校,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虽然不住校,但需要在校午餐。孩子们能否在学校吃上热饭、饱饭,是每个家庭、每个父母乃至全社会都关注和牵挂的一件大事。但目前有的地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没有完全落实,吃饭费用没有完全解决;有的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滞后,配套设施缺乏,就餐条件较差;一些非寄宿制学校中,离家远的学生午饭问题突出。因此,国家加大资助力度,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解决孩子上学吃饭问题,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老百姓办的实事好事的具体体现。

  第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举措。青少年的健康水平事关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也是国家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早在一百年前,英国就开始实行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校园餐计划,并于1944年立法,规定地方教育部门必须提供学生营养餐。上世纪中叶以来,美国、法国、日本等国也纷纷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供餐计划,不仅有效地改善了国民身体素质,也快速提升了教育发展水平。印度、巴西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初等教育营养支持计划,促进了本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当前,我国一些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学生营养不良问题,不仅影响到青少年健康成长,也影响到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提高。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对于巩固“普九”水平、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准确把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内涵

  《意见》提出的启动国家试点、支持地方试点、改善就餐条件、鼓励社会参与、完善“一补”政策等内容,是一个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政策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理解《意见》精神,准确把握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要求。

  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共同推进的合力。我们为什么要专门实施一个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务院又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来部署,就是因为这是一个从农田到餐桌,涉及学生营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大,需要多部门、各方面高度重视和协同联动,其中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一是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实施好这个计划,单靠一个学校、一个部门难以完成,需要政府加强统筹,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一起努力。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好现有机制和政策平台,统筹规划,周密安排,积极协调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以及所有热心公益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汇集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计划实施。二是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国家有关部门要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领导,省级政府重在“统筹”,包括统筹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安排资金使用,统筹改善就餐条件,统筹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市级政府重在“协调”,负责指导本地区计划实施工作;县级政府重在“具体实施”,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具体落实计划实施工作。

  二是坚持试点先行,点面结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一个重大项目,也是落实《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重要任务。组织实施好这项工作,一方面,要从最困难、最需要的地区起步,搞好试点工作。这次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出,要集中支持中西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边远山区等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并把国家试点范围首先放在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总计680个县级单位。这些地区都是经济不发达、贫困面较大、贫困程度较深的地区。集中解决好这些地区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使他们与全国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共同走向富裕,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必然要求。这次中央财政将每年安排160多亿专项资金,为680个国家试点县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通过这一政策,首先解决最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在校吃饭问题,受益学生达到2600多万,占中西部农村学生的近30%。

  另一方面,要完善“一补”政策,解决“面上问题”。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建立以来,“一补”政策的实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有效改善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这次《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一补”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今年,“一补”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全年1000元,初中5元、全年1250元。国家试点地区(680个县)原来就享受“一补”的学生,可以同时享受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两项相加,能享受7至8元的补助,基本可以解决在校膳食问题。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国家试点从680个县开始,但整个营养改善计划是全国性的,各省(区、市)都要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极开展本地试点工作。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将每年安排专门资金给予奖补。

  三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创新供餐机制,改善就餐条件,防止“一刀切”。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条件、经济水平、风俗习惯、饮食特点差异很大。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多途径、多形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供餐方式、供餐内容。一是科学制订供餐方案。科学的供餐方案是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关键。国家试点县农村中小学有的有食堂,有的没有。针对这种情况,《意见》提出了三种供餐模式:学校有食堂的或者可以配备食堂的,实行食堂供餐;学校目前没有食堂,可以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学校或教学点,由于规模小或其他原因,配备食堂的成本过高,购买供餐服务也不具备条件,可以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二是合理选择供餐内容。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饮食习惯、独特物产。供餐内容不一定非要统一,都是牛奶加鸡蛋,关键是要就地取材,合理搭配,保证营养。食品原料除外购以外,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可以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三是着力改善就餐条件。目前,农村中小学食宿条件普遍不足,食堂等生活设施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还有很大缺口。要加快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加大食堂建设和卫生管理的工作力度。已经设有食堂的,必须安全达标,符合卫生要求。需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的,要本着安全、卫生、够用的原则,安排专门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建设。标准不能降低,也不能盲目提高,坚决防止超标准、豪华建设。小规模农村学校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可以不单独建设学生食堂,但要通过配备伙房以及必要设施等,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在加强食堂硬件建设的同时,要特别重视食堂工作人员配备,保障工资待遇,做好相关饮食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四是积极开展营养教育。要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服务,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帮助他们形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

  四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各种食品安全事件居高不下,学校食品中毒事件也屡有发生。仅今年秋季学期开学以来,已相继发生多起学校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因此,必须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的保障链条。《意见》专门用一部分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强调,明确提出要把食品安全摆在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首要位置。一是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各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对学校食品原料生产、收购,农牧、质检部门要加强监管,从食物链的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对供餐单位、个人的主体资格、进入门槛,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核,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坚决不能参与学校供餐计划;对学生的就餐环境和健康状况,卫生、教育部门要加强管理,及时进行监测评估,确保卫生、安全、合格。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前不久,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公布并开始施行,将食品安全事故做了分级,要求对发生在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事故提高相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各级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制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发生。三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农牧、卫生等部门与学校、供餐单位和托餐的个人或家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各级政府和学校要始终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未雨绸缪,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以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计划实施,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成重要“民生工程”。一要做好动员部署。这项计划年内启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抓紧动员部署,尽快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工作机制,“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强化省级统筹力度,分县(市)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特别是试点县怎么确定、资金怎么落实、责任怎么界定、安全怎么保障、出了问题怎么处理等,都要仔细研究,一一细化,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启动。二要抓好资金落实。各地要结合完善“一补”政策,落实好计划实施所需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学生膳食补助标准,努力扩大补助面。同时,要落实好改善就餐条件的资金。中央财政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了学生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进行补助。各地在利用好这部分资金的同时,还要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专项资金,把学生食堂作为重点建设内容,科学规划,切实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对地方应承担的资金,各地要落实到位,避免中央资金到位后出现“挤出效应”。三要加强示范引导。中央安排专门资金用于学生营养改善国家试点,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推动各级政府重视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各地要在国家试点的带动下,积极推进地方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做好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探索建立健全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在校膳食营养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规范管理,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成“放心工程”。实施好这项计划,使学生既能吃得上、吃得饱,又能吃得有营养、吃得安全,必须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计划实施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管是在食堂就餐,还是购买供餐服务,都必须要求和监督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企业、学校和个人,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各地区、各有关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原材料供应、采购、制作加工、储藏、检验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实现规范化操作,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件大好事,不能因为我们工作中的纰漏,造成不好的结果,带来负面影响。二要专款专用、提高效益。国家和地方为学生营养膳食提供的补助是一笔不小的钱,而且将成为每年的刚性支出,这在当前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各方面都需加大投入的情况下实属不易,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一定要把这笔钱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上,切实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要建立和完善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杜绝套取和虚报冒领补助行为的发生。同时,要督促学校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健全学校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三要跟踪监测、及时改进。在试点过程中,要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膳食搭配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营养需求,学生营养状况是否得到了明显改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三)加强监督检查,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成“阳光工程”。各地要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除了食品药品监督、农牧、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加大对供餐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监控外,还要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要加强行政监督。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计划实施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督导。二要加强信息公开。各地要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将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使之家喻户晓。各试点地区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舆情分析,及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学生营养健康问题,事关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组织实施好这项计划,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而不懈努力!

 


2011年11月24日,国务院召开部署实施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图为国务院小礼堂会议现场。中国政府网 陈竞超 摄

2011年11月24日,国务院召开部署实施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图为陕西省副省长朱静芝在分会场发言。中国政府网 陈竞超 摄


    [陕西省副省长 朱静芝]为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陕西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9月1日起面向全省农村寄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启动实施“蛋奶工程”,保证这些学生每天吃一个鸡蛋、喝一袋牛奶。目前,“蛋奶工程”实施学校达到8496所,受益学生达到220.7万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13.3万人(含寄宿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11万人),工程覆盖人数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51%,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学生已实现全部覆盖。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政府责任
    2009年8月初,我省印发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通知》,省、市、县三级都成立了“蛋奶工程”领导小组,并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县、区)党委、政府都把“蛋奶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扎实有效推进。“蛋奶工程”实施以县为主,按照每生每天2元每年250天核算经费,保证每天为学生供应一袋牛奶(或羊奶、豆奶)和一个鸡蛋,由学校采取早餐或加餐的形式供学生选择食用。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负担,其中省财政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需经费总额的30%予以补助,直接核拨到县,专户管理。市、县两级财政与学生家长分担比例和标准,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截至2011年11月,省、市、县三级财政累计投入“蛋奶工程”近13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经费3.6亿元。
    二、建立健全制度
    一是制定安全制度,强化工程管理。2010年5月,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蛋奶工程”的实施再一次提出明确要求。省级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试行办法,从工程组织机构、监管责任、问责制度等九个方面作出规定。省教育厅实行了“蛋奶工程”季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地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各市、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全面细致的管理制度。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实施全程监控。为确保进校园的奶制品卫生安全,2009年9月,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农业、工商和质检等部门,确定了“蛋奶工程”奶产品供应定点企业名单,公布了8家乳品企业的17个饮用奶品牌列入招标范围,限定了所需学生奶的采购范围,并实行动态管理。各市县也相继出台措施,对蛋奶食品的采购、运输、管理、加工、发放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每一个环节有据可查,不出任何问题。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实施水平。为使“蛋奶工程”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省教育、卫生和质检等部门密切合作,定期举办“蛋奶工程”培训会议,邀请食品卫生管理专家和青少年营养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对各市、县区“蛋奶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各地围绕“蛋奶工程”实施,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四是加强检查指导,引入社会监督。省、市相关部门每学期组织“蛋奶工程”实施情况联合大检查,一查从业人员资质、卫生许可证件;二查制度落实情况,包括出入库记录,领取记录、发放记录、留样登记等;三查蛋奶加工场所卫生状况。渭南市政府聘请700多名老专家、老战士、老模范、老教师和老干部,组成“蛋奶工程”实施工作“五老”教育监督员队伍,经常性地对各学校“蛋奶工程”实施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三、加强成效监测
    为科学掌握实施“蛋奶工程”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影响,自2009年起,我们组织省内营养专家对“蛋奶工程”实施成效进行跟踪监测,部分市(区)也在逐步开展成效检测试点。安康市通过建立“蛋奶工程”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数据库,对全市40所“蛋奶工程”实施学校开展了营养状况跟踪监测工作。监测结果与以往体检数据对比显示,两年来,“蛋奶工程”实施区域学生的平均身高增长了近4cm,平均体重增加了2kg,体质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农村学生中经常出现的贫血病发生率有所降低。小学中、高年级和初中学生体育课因病缺课率由2006年的13.6%降至2011年的6.4%,学生在体育课上的体能、耐力有所增强。
    “蛋奶工程”的实施,是我们在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进行的尝试和探索,但是由于实施时间较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不断提高全省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奉节府办〔2012〕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奉节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奉节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要求,特制定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一、组织与制度建设(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县教委主任、县财政局长、县发改委主任、县农委主任、县工商局长、县质检局长、县卫生局长、县食药监局长、县食安办主任、县监察局长和县审计局长为成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委,县教委主任张和平任办公室主任。(二)建立责任体系。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实施工作的综合协调;县教委牵头负责“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县食药监局对学校食堂、托餐家庭(个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县财政局负责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县发改委负责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县农委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县工商局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县质检局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县食药监局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 (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县食安办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宣传部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对资金的审计;县监察局负责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各实施学校负责具体落实,并实行校长负责制,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管理责任。(三)建立规章制度。主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制度、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制度、托餐家庭(个人)准入和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以及监督举报制度等。“计划”实行目标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与相关部门、县教委与学校、学校和有关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将责任层层落实,并建立工作督查制、信息公开制、目标考核制、工作通报制,加大此项工作的推进力度。二、实施计划安排(一)实施对象。除县城内奉节中学、永安中学、实验中学、巴蜀渝东分校、奉师附小、辽宁小学、香山小学、诗城路小学、报国路小学、三台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以外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其中中学27所、小学296所,共计323所学校96325名学生(其中初中37571人、小学58754人)       (二)实施时间。从2012年春季开学起,农村中小学开始全面实施。(三)供餐方式。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托餐两种模式,20名学生以下村级小学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实行托餐,20人以上的学校全部实行学校食堂供餐。全县共计319所学校96205名学生实行学校食堂供餐模式,9所学校120名学生采取家庭(个人)托餐模式。(四)供餐要求。(1)小学实行“包餐制”,中学和有条件的小学采取“自购制”。包餐制即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提供统一饭菜;自购制即饭菜品种、数量由学生自由选购,学校食堂凭充值卡或饭菜票结算。托餐制学校按包餐制学校标准执行。(2)合理制定食谱。县教委、县卫生局根据重庆市教委印发的中小学菜谱和食谱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小学食谱和中学食谱供学校参考,各学校结合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制定食谱并在食堂窗口处进行公示。(3)结合实施学生奶计划。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每周为学生提供一盒学生奶,并由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4)实行陪餐制度。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三、管理系统建设(一)建立学生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县教委建立全县中小学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学期初与教委核对学生情况,做到学生与学籍相一致、学籍与上报数据一致(对部分学校将实行移位点名的办法进行抽查),确保实名制学生与实施营养计划的人数一致。(二)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系统。由县卫生局、县教委组织开展学生营养改善状况调查,包括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成绩、体质、体能等指标及膳食营养摄入状况,并建立学生身体健康档案,密切跟踪调查学生营养改善状况,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2012年春季开学一月内各实施“计划”学校必须建立学生身高、体重、体能等方面的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纸质档案;2013年春季开学前一月内必须对实施“计划”学生进行第二次身高、体重等方面的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并如实写好监测状况报告,以后每年均按时组织监测。同时建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声像档案,记录其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四、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县政府制定《全县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实施学校按照县上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五、食堂(伙房)建设规划(一)食堂(伙房)现状。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26所,共有学生食堂196个(含小伙房和简单加工间),可为79605名在校生提供熟食,有130个小学15961名学生无用餐条件。(二)新建、改扩建食堂(伙房)建设规划。1.食堂规模。村级小学建小伙房(即加工操作间、储藏间合计15平方米);乡镇中心小学和完全小学建经济实用的小食堂(有储藏间、加工间、配餐间、洗消间,建筑面积50--200平方米);中学建标准化食堂,生均面积达0.9㎡。    2.建筑结构和资金概算。村级小学食堂为砖木结构,乡镇中心小学、完全小学和中学为框架结构,村级小学食堂按1200元/㎡、乡镇中心小学和完全小学食堂2000元/㎡、中学食堂1300元/㎡测算(均含墙裙、给排水、照明、通风、排烟、排污等)。设备设施:村级小学补助6000元;500人以下的中心小学和完全小学补助3万元,500人以上的小学补助5万元;中学补助10万元。利用闲置校舍改建成食堂加固维修费用按改造面积40㎡以下0.5万元、40㎡以上1万元测算;租用的校舍采取托管办法解决学生午餐,暂不考虑食堂建设。3.资金需求。规划建设食堂(伙房)涉及135所学校,其中中学4所、乡镇中心小学和完全小学23所、村级小学108所。新建(重建)、改扩建及维修改造5849平方米,需要资金863万元,设备设施配置396万元,共需资金1259万元。  4.资金来源。长效机制资金、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及中央预算内资金1000万元、县级打捆资金139万元。5.实施时间。2012年全部开始完成。                     (三)建设与管理。由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与教委分村小、乡镇小学、中学制定建设标准,由县教委与学校组织建设。村级小学食堂(伙房)实行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备案制,对达标者由县食品药品监督局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法人学校食堂必须达到建设标准并由县食品药品监督局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六、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一)严格专项资金的使用。将中央财政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的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200天计算)营养膳食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生活费,纳入学校事业财务中统一核算,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二)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事业财务账中统一核算。食堂收入核算以自身的经营服务活动为依据,主要包括伙食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他收入等。食堂支出核算应坚持以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直接支出为准,主要范围包括原材料、水电费、燃料费等。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大型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不得在食堂费用中列支。学校食堂结余款项,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或其它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及其家长、膳食管理委员的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结算,并将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县教委备案。(三)严格进行专项审计。县审计局要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纳入县政府年度审计计划,每年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县监察局每年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一) 落实管理责任。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设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由工会干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具体行使食堂的监督、检查等职能。(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食品安全检查制度、食品采购管理制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仓库卫生岗位责任制、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等。(三) 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各学校应当结合实际配备相应的合格工作人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每年健康检查合格,上岗前学校要对其进行专门的培训,要求他们要有责任心,正确进行操作,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四)严把食品采购和储藏关。各学校所需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可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各学校要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从农户个人采购的食品及食材,应做好购货记录。各学校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要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按要求进行管理。严禁学校采购“三无”、腐烂变质、过期等不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五)加强食堂卫生及安全防范工作。食堂必须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衣帽间、贮藏间和加工间相对分离。食品加工间(厨房)必须坚持餐后打扫、冲洗,保持地面、灶台、工作台(案板)干净整洁无积水,下水道无积渣,室内无蜘蛛网。炊具用具必须餐餐消毒。同时做好灭鼠、灭蚊蝇、灭蟑螂工作。食堂所有窗户必须加装防护网和窗纱,所有进出食堂的大门必须上锁,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仓储及加工区域。(六)加强家庭(个人)托餐管理。凡需要实施校外托餐的村级小学,首先必须向所在地的中心小学或完小进行书面申报,中心小学或完小通过对托餐地点进行严格审查后,与托餐人签定责任书,以书面形式向县教委和县食药监局报告,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及村小负责人要定期到托餐场所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进行质量监督并做好检查记录,不能保证质量的要坚决予以更换。八、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一)监督举报电话:县监察局56557370县教委56521380   (二)监督举报信箱:县长信箱http://fj.cq.gov.cn/index/

全面理解中央要求 正确把握政策内涵——教育部财务司有关负责人解读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国务院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将每年拨款160亿元,率先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市)启动国家试点,惠及这些地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2600万名在校学生。近日,就各地如何顺利落实此项计划,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状况,教育部财务司有关负责人对营养改善计划进行了政策解读。

  是必须要干,不是可干可不干;只能干好,不能干坏

  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为什么还要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答:归纳起来,有四个大的背景:一是中央领导有指示。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李克强、刘延东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农村学生,特别是贫困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都先后作出过重要批示,要求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二是国家文件有规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0年颁布实施的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等文件,也都对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人民群众有需求。全国1.3亿农村中小学生中,有3000多万学生在校住宿,一日三餐都在学校,还有相当一部分不住校学生需要在校午餐。孩子们能否在学校吃上热饭、饱饭,是每个家庭、每个父母乃至全社会都关注和牵挂的一件大事。可以说,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其意义和影响是深远的。四是地方政府有探索。近年来,不少地方为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启动实施了与国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类似的工程,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例如,浙江的“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重庆的“中小学生营养促进工程”、陕西的“蛋奶工程”等,对推动全国的工作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同时,地方探索也急需国家层面的支持和引导。

  问: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答: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从2010年下半年以来,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发改委、卫生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2011年8月,袁贵仁部长还亲自带队赴陕西吴起县、志丹县,就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通过深入调研,我们发现,一是一些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问题比较突出。据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对青海、云南、广西、宁夏等西部4省(区)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农村学生生长迟缓率近12%;低体重率达9%;身高和体重均明显低于同年龄段儿童正常值。二是现行“一补”政策覆盖面偏小、标准偏低。2010年,中西部有1228万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一补”,只占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在校生的13%。有的地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没有完全落实,吃饭费用没有完全解决。据初步调查,校外寄宿的义务教育学生还有1239万人,受现有“一补”政策的局限,往往产生“因为不住宿,所以没补助”的现象。三是中西部地区一些学校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些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学生课间自己生火做饭,有的学生甚至需要自带做饭的炊具、调料、柴火等。这些孩子的饮食、营养现状确实令人心疼。

  据此,我们得出一些初步判断:在农村地区主要还是要先解决吃饭问题,尚谈不上营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贫困县有,在其他地区也有;西部地区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问题重于中部,民族县、贫困县、边境县重于其他县;农村学校普遍食堂不足,需创新供餐机制;仅靠地方现有的投入水平,难以解决此问题。因此,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不是可干可不干的事,是必须要干的事;而且是只能干好,不能干坏的事。

  是一整套政策体系,不是单独的政策措施;是试点先行,不是全国“齐步走”

  问:1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的54号文件,怎样理解和把握其中提出的5项政策内容?

  答:针对目前贫困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次国家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基本思路是,充分发挥已有政策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坚持政府主导,提倡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参与,严格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健全解决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膳食营养的长效机制。根据这一思路,国务院文件提出了启动国家试点、支持地方试点、改善就餐条件、鼓励社会参与、完善“一补”政策等五方面政策,是这次计划的核心内容。刘延东国务委员11月24日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这是一个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政策体系,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我们可以用三句话概括:试点先行,以点带面;软硬兼施,逐步改善;政府为主,协同推进。

  第一,国家试点“点”在了特困区。前不久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把六盘山区、秦巴山区等1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等3个已经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地区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这些地区。所以,此次营养改善计划的国家试点也首选这些地区,我们简称之为“12加3”,总计680个县(市),其中民族县有368个,占54%;国贫县有431个,占64%;边境县有54个,占8%。中央财政对所有国家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惠及2600万人,占中西部农村学生的近30%。这些地区以外的,文件明确提出支持各地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营养改善试点工作,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还将给予奖励性补助。

  第二,完善“一补”,“补”在了面上。为解决现有“一补”政策覆盖范围小、补助标准低等问题,54号文件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补助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全年1000元,初中5元、全年1250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落实基本标准所需资金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

  第三,在硬件上专门安排了改善就餐条件的资金。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同时要求,各地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第四,在软件上加强制度建设和营养教育。这在54号文件里都有明确规定,教育部、财政部正在起草的计划实施细则也将进一步细化这些规定。袁贵仁部长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上代表教育部专门就开展营养教育强调,要通过加强专业指导、普及营养知识,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营养健康教育时间,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是膳食补助,不是免费午餐;要做加法,不能搞“挤出效应”

  问:此次国家试点,中央财政为什么每人每天只补助3元钱?能否有效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现状?

  答:此次计划对国家试点县除县城以外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一年在校200天,每年就要安排160亿元资金,是一笔不小的钱,而且将成为每年的刚性支出,这在当前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各方面都需加大投入的情况下实属不易,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其实,中央拿的钱不只是3元。这3元有三个定位要明确:第一,补助。为什么叫“营养膳食补助”?意思就是不是政府全包,不是免费午餐。第二,扶贫。中央提供的膳食营养补助覆盖的都是特困地区,带有扶贫款性质,不同于一般专项资金。第三,新增。中央财政做的不是减法,而是加法,是在进一步提高现有“一补”标准基础上新增加的一项资金。统筹起来计算,原来已享受“一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每天将得到生活膳食补助7元至8元。在大部分农村地区,这一标准可以基本解决吃饭问题并保证有一定营养。有人会问,因为启动了国家试点,原来地方各级政府已经实行的政策是不是就可以撤销了?我的回答是:不能撤!之前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开展的免费午餐项目是不是就可以撤出了?我的回答是:不要撤!不能因为中央加钱了,就产生“挤出效应”。

  是政府主导,不是“政府接棒”;要协同推进,不能单打独斗

  问:之前,媒体报道了西部地区一些孩子吃不上饭的问题,一些社会团体和热心人士发起了“免费午餐”活动,现在国家启动营养改善计划,则被认为是“政府接棒”。您怎么看?

  答:国家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是所谓的“政府接棒”。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高度重视学生营养工作,从2003年启动“两免一补”时起,政府就在努力想办法解决孩子营养膳食问题,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营养条件。

  一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一补”政策范围逐步扩大,补助标准不断提高。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两免一补”政策时,就包括逐步建立在全国农村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即“一补”。2006年启动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一补”政策作为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2007年,中央出台了中西部地区基本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天2元,初中每生每天3元。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年750元,初中生每年1000元。2007年至2011年,仅中西部地区“一补”资金就落实了300多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57亿元,地方财政179亿元。2010年,中西部有1228万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一补”,占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的47%。

  二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设施改造力度逐步加大,膳食条件得到不断改善。针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大量学生需在校住宿,食堂等生活设施短缺的情况,国家在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时,明确将食堂建设作为工程建设重要内容,由地方政府负责实施,寄宿制工程共新增食堂159.2万平方米,占工程建设面积总数的10.6%。2007年启动的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同样把食堂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120亿元投资中有31.7亿元用于学生食堂建设,建设学生食堂349.5万平方米,占工程规划建设面积总数的25.4%。可以说,学生营养改善这个“棒”一直握在政府手里。但由于受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教育保障水平较低、历史欠账较多等因素的影响,在一些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农村学生的营养保障仍面临不少困难,成为群众十分关心和迫切希望解决的难点问题,也是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今年3月,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以“关注西部学生小餐桌”为题,连续对贵州、云南、广西等西部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在校期间伙食状况进行了专题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一些民间慈善组织和个人,还倡导发起了各种资助贫困学生的“免费午餐”活动。应该说,这些做法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也确实改善了部分地区部分中小学生的营养状况,对民间慈善机构和个人所做出的努力,我们一向是积极支持的,也是这次营养改善计划一项重要内容。

  问:那么,如何从根本上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

  答: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单靠个人、学校、一个部门难以完成,必须以政府为主,加强统筹、协同推进。这既是已经先期开展学生营养改善类工程省份的典型经验,也是世界很多国家推行学校供餐计划的普遍做法。

  第一,中央和地方,地方为主。中央重在指导,国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责任主要在地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重在落实,要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领导。

  第二,省级和市县,市县为主。省一级重在统筹,主要负责统筹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安排资金使用,统筹改善就餐条件,统筹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市一级重在协调,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县一级重在落实,负责制定本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实施方案和配餐指南,因地制宜地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县级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责任主体和行动主体。每个县的县长和主管县长肩上责任重大。

  第三,政府和社会,政府为主。孩子吃饭问题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不可能由政府全包。即使是欧美发达国家,也不是为所有孩子都提供免费午餐。所以,54号文件中5项核心政策的第四条是“鼓励社会参与”。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可以积极参与营养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是多项选择题,不是唯一选项;要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

  问:说到学生营养改善,大家通常的反应就是鸡蛋加牛奶。这次营养改善计划在供餐方式和内容上有没有做出统一要求?

  答:这次营养改善计划充分吸取了以往一些地方某些做法的教训,在供餐方式和内容上没有作出统一要求,没有固定的模式。我们在制定政策过程中,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因地制宜,创新机制,不搞一刀切。所以,54号文件提出的是“多项选择题”,而不是“单项选择题”。如何答好这道题,需要各地开动脑筋,发挥主观能动性,从当地实际出发,科学制定供餐方案、合理选择供餐内容。

  第一,在供餐方式上创新。有食堂或可以配备食堂的学校,可实行食堂供餐;没有食堂的学校,可从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或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教学点或不成规模的学校,在有关部门的批准下,也可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学校和政府可以补助一些设备款项。

  第二,在供餐内容上创新。有的学生寄宿,一日三餐都在学校;有的不寄宿,只是在校午餐。因此,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包括完整的午餐,也可以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关键是要合理搭配,保证营养。

  第三,在食品原料供应上创新。各地物产资源不尽相同,各地物流发达程度不尽相同。所以,关键是要就地取材,选择具有一定营养价值的食品原料供应学校。一方面,鼓励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通过集中采购、与农户签订食品原料供应协议等方式,妥善解决学校食堂副食品、蔬菜供应问题。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学校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地方人民政府应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提供土地、经费和技术等支持。当然,也不只是这些选项,允许地方探索,鼓励地方创新。好的经验和做法,我们会及时进行总结,编成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

  建好“两个系统”,确保“两个安全”;努力打造民生工程、放心工程、阳光工程

  问:各地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答:安全、安全、还是安全。袁贵仁部长反复强调,这项计划绝对是一件好事,但同时也是一件难事,难就难在,一是如何防止贪腐行为,二是如何防止食物中毒。也就是说,必须确保“两个安全”:一个是食品安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个从农田到餐桌,涉及学生营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系统工程。国务院54号文件专门用一部分重点突出了要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刘延东国务委员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上也强调,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另一个就是资金安全,要确保把每一分钱都“吃”到孩子嘴里。

  这两个方面的安全都有反面例子。仅今年秋季开学以来,各地相继发生了多起学校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贵州一所小学还发生了食堂烂菜事件,暴露出的是食品安全管理问题。今年浙江永康反贪局破获了一起贪污学生午餐经费的腐败窝案,几十人被查处,暴露出的是资金安全管理问题。为此,计划专门提出要建立“两个系统”:一个是学生营养跟踪监测系统,一个是实名制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问:食品安全是学生集体用餐存在的主要隐患,各地应怎样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答:10月14日,国家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可相应提高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级别,这指的是事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必须把确保食品安全的工作做在事前,贯穿全过程。

  第一,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这次仅参与计划实施的中央部门就有14个,包括国务院食安办、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对食用农产品原料生产、收购环节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要严格准入,对学校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要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对食品安全事故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等等。

  第二,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工作机制。要成立专人负责的专门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制,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确保采购、储存、加工、配送、分餐等环节的食品安全。

  第三,计划参与各方责任要落到实处。各地食品安全、教育、农业等监管部门要与学校、企业或个人等供餐单位签订责任书,同时建立健全留样检测制度、从业体检制度、岗位职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将责任具体化,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总之,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建立起学生营养改善状况监测评估机制,跟踪监测、及时改进,不仅要让学生吃得放心、吃得安全,还要吃出健康、吃出营养。

  问:各地怎样才能确保每一分钱都“吃”到孩子嘴里?

  答:过去在“一补”发放的过程中,曾经出现过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家长,导致将补助资金拿回家贴补家用的现象,影响了政策效果。因此,这次计划明确要求,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特别是“等值优质”四个字,要“吃”到学生嘴里,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量大,而且将成为每年的刚性支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地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管好用好孩子们的“吃饭钱”。要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依法健全财务机构,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健全内控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要以县为单位,定期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建立实名制学生及用餐情况的信息管理系统,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要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问题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问:当前,对各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还有哪些其他要求?

  答:11月24日,国务院召开了部署实施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贯彻落实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刘延东国务委员重要讲话,总结起来就是:三个“抓紧”、三个“做到”、三个“主动”,打造三个“工程”。

  一是抓紧动员部署、一把手亲自抓,抓紧落实资金、防止“挤出效应”,抓紧开展试点、总结推广经验,打造成“民生工程”;二是做到精细化管理、规范化操作,做到专款专用、提高效益,做到跟踪监测、及时改进,打造成“放心工程”;三是主动接受跟踪审计和行政监督,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打造成“阳光工程”。总之,我们要像在自己家里做一道可口的饭菜一样,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盘菜做好,让学生吃得上、吃得饱、吃得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中指出,????? 贵州省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考试的成绩什么时候出来? 我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16个省份是哪几个 中国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的招聘时间和地点?? 中国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的招聘时间和地点?? 关于营养 *************关于营养************ 国务院办公厅邮编 国务院办公厅通信地址 学生的营养标准是什么? 学生需要那些营养??谢谢 学生营养早餐有什么? 高三学生的营养 高三学生营养饮食 谁能提供关于学生营养与膳食平衡方面的资料? 关于高中新课程的实施?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市乡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这个文件哪儿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发拖欠基本养老金和企业调整工资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补欠基本养老金和企业调整工资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 吉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发拖欠基本养老金和企业调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效力问题 关于营养保健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