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通健身图片大全图片:2010\2011年十大争议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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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十大争议观点
争鸣一:要不要建公民社会

  正方:党政官员应鼓励支持公民社会发展

  这次“十二五”规划纲要中,首次正式提出要“加强社会
组织建设”。这是一个实质性的转变。伴随着这一重大转向,对公民社会的资源供给明显得到改善,政府资助、服务转包和社会资助开始增加,不过从总体上说资源供给还相当不足。全社会要进一步正确认识公民社会,特别是各级党政官员应当对培育和发展公民社会的战略意义有深刻的认识,从而采取积极鼓励和支持合作的态度。党和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法规,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要加快放松对社会组织的管制,更多地给予培育和扶持。各级政府应当广泛吸收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特别是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它们承担更多的公共服务,努力营造官民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北京日报》,2011年6月13日

  反方:社会治理谨防落入西方陷阱

  从西方国家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格局来看,普遍的误解是认为西方存在一个完全超脱于国家之外的“公民社会”,公民社会完全自治而不受政府的管制。这种将公民社会自治当成解决社会管理难题“万灵药”的做法,实际上来自于美国自由主义传统对“多元主义”社会的迷信和崇拜。许多发展中国家按照美国模式进行社会管理改革,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症状,那种国家失败、社会失序的“弱国家、弱社会”的局面,应该给我们以深刻的警示。因此,从中国自身的国情出发,以国家的统合与协调的方式,不断地构筑良性的国家社会互动格局,形成一种国家与社会互强的局面,才是我国社会管理模式的有效选择。——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韩冬雪,《人民论坛》杂志,2011年7月(下)

  争鸣二:市场经济要不要儒家思想

  正方:儒家思想应淡出公域

  以儒家作为社会的指导,就一定是以德治国,而不是以法治国。而以德治国,德一定是圣人体现出来的,既然是圣人体现出来的,又由于圣人的人数非常少,所以它的政治体制一定是个人专制,而不是法治。 而以德治国这个“德”又全在你的心里,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在理解不一样的情况下,社会的规则和秩序就没有办法去清晰地定义和描述,法律体系就建立不起来。法律建立不起来,市场经济没法有效运转,更多的问题就出来了,没有法律体系,社会公正就没有办法保证,所以凡是儒家思想占主导地位,它就无法建立起法律体系,当然我这不是完全否定儒家,我是想强调儒学的思想主要在私域中,不是在公域中。——经济学家许小年,《东方早报》,2011年11月18日

  反方:请经济学家放弃对儒家的偏见

  中国其实有两个传统:周统,秦统。一个是封建的、礼治的传统,另一个是专制的、刑治的传统。礼治接近于法治,所以,假如我们主张法治,那就该深入理解礼治传统。继承了周制传统之儒家,其实深得法治之精髓。让我举个最简明的例子:《周易》有“讼”卦,其《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王弼注首先引用孔子之语:“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孔子确实希望无讼。那么,如何做到“无讼”?王弼给出解释:“无讼在于谋始,谋始在于作制。契之不明,讼之所以生也。物有其分,职不相滥,争何由兴?讼之所以起,契之过也。故有德司契而不责于人。”翻译成经济学语言是:制定正义的法律框架,明晰产权,强化契约。由此即可减少争执、纠纷,自然可以减少诉讼。——政治学者秋风,《中国经营报》,2011年12月2日

  争鸣三:乡绅思维是否利于乡村秩序重建

  正方:新农村建设或可借鉴“乡绅思维”

  传统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一个乡绅在全是同姓聚居的乡村里,必须担任起乡村治理的职责,才能在其中生存下去。虽然,我们听说旧时代很是黑暗,不过实际上那时候的乡绅并没有那么坏,更多的时候他们出钱出力,维持着乡村的基本稳定。现在,在不少情况下,我们的新农村建设往往是利用这种具有现代意义的乡绅制度来实现的。这几年所考察的新农村建设卓有成效的地方,都离不开这种成功的企业或者企业家,等于是在这些人出现的基础上建设了很多新农村的样板。这就说明原本的社会自治模式在现代农村社会当中依然是适用的,只要遵守各种法律与制度,扶植这种企业的发展必然会带来相应的农村变化。——媒体评论人五岳散人,《新闻晨报》,2011年4月27日

  反方:乡绅思维在当下中国是不可能之事

  近代以来,随着国家政权向乡村的不断深入和科举制度的废除,农村精英大规模向城市流动,造成乡村士绅质量的蜕化,豪强、恶霸、痞子一类人物开始占据底层权力中心。土地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更是切断了乡绅最后的一点资产“血脉”,最终导致其彻底消亡和乡村社会道德秩序的崩毁。没有了乡绅的中国乡村,行政权力扶植的村官又因其行为和道德得不到村民的认可和尊重,还会产生一个后果,即“梁山好汉”式的思维和人物会慢慢出现。重塑村民与村官的信任,最好的办法还是在乡村实行真正的村民自治,通过自治和民主来重建乡村社会的秩序和权威,舍此没有其他路可走。——《学习时报》副编审邓聿文,《华商报》,2011年7月25日

  争鸣四:是否需要对暴戾之气保持克制

  正方:对非理性保持最大克制

  当法制化表达渠道、博弈机制被阻隔时,公民极有可能采取极端化、暴力化的非理性手段来赢得关注或宣泄不公平感。甚至,这种泄愤行为还赢得社会层面不可思议的喝彩。在社会力萌芽的早期阶段,往往伴随着暴力的增长,只有当社会力的能量在相对宽松的政治格局中获得一席之地的时候,良性的社会力会遏制恶质的社会力增长,暴戾社会的生存空间就会被公民力量自动洗牌挤压掉。一个成熟的政府,在面对社会力兴起早期阶段的非理性时,保持最大的克制,同时尽快正视社会力崛起和民意所向,如是才可能实现社会力的转化,从暴戾走向理性和制度化,最终驯服暴力,同时充分吸纳社会力来共同承担社会风险,从而实现公共政治生活的协力治理。——龙应台基金会驻台学人彭晓云,《环球时报》,2011年7月27日

  反方:不应给暴力合理化任何借口

  中国已经不可逆转地进入一个高风险社会,一个社会价值多元、社会分化加剧的时代。我们一方面要把建设法制社会和公平公正作为至高无上的目标去追求,另一方面又要面对中国成为高风险社会、暴力事件不断出现的严峻现实。任何给予暴力和暴行以合理化借口的说辞,无论多么冠冕堂皇,都会有意无意助长暴力非理性的暗流。无论是民族民粹主义的极端诉求,还是堂而皇之的民主自由主义理由,都不得不在中国与全球化的纠结氛围中经过考验。我们必须警惕中国版的塔利班或草根民粹主义,同时也不可对民主自由主义的高调盲目跟随。滥用公权力的暴行必须遏止,以反政府为名的暴力也绝不能获得豁免。——美国杜克大学教授刘康,《环球时报》,2011年7月27日

  争鸣五:沉没的声音是否要打捞

  正方:执政者应多倾听“沉没的声音”

  一方面,有些声音被淹没在强大的声场之中,难以浮出水面;另一方面,也有些声音只是“说也白说”,意愿虽表达,问题未解决。这些,都可谓无效表达,有人称之为“沉没的声音”。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上的弱势群体,也是现实中的弱势群体。在社会层面,他们既缺乏影响公共舆论的资源,又鲜有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甚至无法得到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信息,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同样薄弱。因此,尽管可能人数不少,他们的声音却很难在社会中听到。听见与被人听见,本是“社会人”的基本诉求;说话与听人说话,更是现代文明的基本共识。当表达权已成为一项基本的政治权利,重视这些声音,是协调利益关系、理顺社会心态的起点。——《人民日报》评论,2011年5月26日

  反方:有些“沉没的声音”无须打捞

  并不是所有“沉没的声音”都需要“打捞”,有很多“无效的表达”一直就浮在水面上。比如要求公开官员财产的呼声,再比如要求公开“三公”经费的呼声……这些声音不仅分贝很高,而且时常出现在各大媒体上,甚至连年成为全国两会上的热门话题,但这些声音犹如石“沉”大海。每一个声音都应该得到回应,每一个诉求都必须受到尊重。因此,我们的社会管理者确实应该“尽可能”地打捞那些沉没的声音。但相比之下,回应舆论的热点要比打捞“沉没的声音”更紧迫、更重要。——《珠江晚报》评论,2011年5月27日

  争鸣六:文化建设该由政府主导吗

  正方:文化建设必须政府主导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未来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作出了整体部署,并把建设文化强国作为我国的重大战略。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中,我们必须动员各方面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的、市场的作用,加快中国文化的崛起。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无疑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像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公报中指出的,“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必须坚持政府主导”。这种主导体现在,推动文化体制改革方面,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提供文化普遍服务方面,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方面等。——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爱思想网,2011年11月10日

  反方:政府更应考虑的是“放”什么

  中国民间早就拥有让文化软实力走出去的潜质,问题不在于拥不拥有,而在于如何使得民间人士在无制度、心理、政治障碍的前提下发挥自身的文化自觉与创新。我坚信,只有政府与民间之间的权力或权利关系形成平等或达到均衡时,中国的文化自觉才能踏上起点,否则一切都谈不上,崛起的道路只好陷入半途而废。中共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着力解决的不是“抓”什么,而是“放”什么,以便促使民间人士集中面对“能做什么”,而非“不能做什么”。——时事评论人加藤嘉一,FT中文网,2011年10月23日

  争鸣七:房价降了,履约还是“维权”

  正方:以对冲机制应对“退房维权”

  把因房价下降引发的所有退房“维权”事件都归为有悖合同契约有失偏颇,而且无益于问题解决。现有的期房合同大都有6-12个月不等的交付等待期,在市场价格波动频繁下,过长的新房交付等待期和缺乏有效的价格对冲工具,无疑会加剧合同双方的矛盾和摩擦,如部分前期业主完全可以以房屋质量问题、竣工面积误差和格式合同下的霸王条款等形式同开发商博弈。鉴于此,我们在呼吁各方遵循买卖自负的契约精神的同时,应正视不完备期房合同本身所带来的矛盾和风险,在期房合同中引入促使购买者有效对冲市场价格波动的机制,有助于纾缓合同双方的矛盾和摩擦,降低房市交易成本。——财经评论员刘晓忠,《新京报》,2011年11月15日

  反方:现代契约精神要求不因市场不完善而废约

  倘若人人都可以因为市场不完善而废约,不仅现代契约精神无从谈起,市场规则也永远无法建立。诸如退房潮这类事件的屡屡上演,关键恰恰不在于我国社会契约精神的稀少,而是传统契约精神的泛滥。我们缺乏以遵循规则为基本价值的现代契约精神。当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在中国实践30年之后,我们遇到了越来越多看似背离契约精神的案例,例如达能—娃哈哈事件、马云的支付宝事件,以及现在的“房闹”事件。这些冲突反映出我们传统的契约精神已经越来越难以兼容现代市场经济的规则,这是好事,不是坏事。只有这样才能唤起我们对于现代契约精神的诉求。——《瞭望东方周刊》社论,2011年第45期

  争鸣八:微博是不是好的说理形式

  正方:微博不是好的说理形式

  微博是一种字数非常有限的传媒方式,不足以负载说理需要的充分信息。人们可以用微博发表结论性的断言、口号、警句和其他“罐头思维”式的言论,但无法用它来进行好的说理。罐头思维表现为“被一群人采用的一句话”和各种“听见别人说就跟着说的字眼”,它让人思想懒惰,先是不肯仔细思考,而终于完全丧失了仔细思考的能力。说理是成熟的论证,说理需要理性、逻辑、认真地对待论证的每一个环节,这是为了能够说服与自己看法和主张不同的他人。说微博不适用于说理不是贬低微博,微博只是许多媒介中的一种,不能因为它与别的媒介可以结合使用,它就变成了一种无所不能、什么都是的媒介。——美国加州圣玛丽学院英文系教授徐贲,《南方周末》2011年12月1日

  反方:微博正是好的说理形式

  贡献出结论,不代表推演缺位;语言简明是思维清晰的表现,不一定是便宜佞巧。所以,在不在理,应该看有没有理,而不是呈现形式。其实微博也可以远远不限于140个字,因为它有转发和评论。转发和评论的内容与140字才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话语,里头有解读、争议和扩展,这个“再创作”的补充空间是充分的。何况,微博可以加图片、视频、长微博,实在不行还能用文章链接嘛。人们玩微博许久了,应该有眼力把微博看作大媒体,而非小东西。富有感染力也不等于不讲理。这是两个考量,不能互推。的确有些人在微博上会尤其亢奋,骂个排比句什么的,但这更多是关乎人的双重性格和宣传策略,而非微博这一形式。——媒体评论员曾宪皓,《南方都市报》,2011年12月2日

  争鸣九:富人移民国外,对中国是好还是不好

  正方:富人移民海外对中国是大好事

  富人移民海外,实际上不带走一张人民币,也不带走一块砖头,只不过是把他手中的人民币或部分资产换成外汇,或仅仅是住在国外或在国外预备一个住所,把中国国籍换成国外的国籍。这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并没有直接的财富损失。相反,这是有利于多数民众的。只有企业家人才流失和国内实业资本投资的减少或增速放缓,这才是富人移民海外的真正损失,其他都是虚的。——媒体评论员刘忠良,《21世纪财经》,2011年11月16日

  反方:“移民潮”带来的不仅是人财皆失

  一面是积极的吸引海外投资,一面是“蠢蠢欲动”的投资移民,中美两国的资本流向格局正在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如何吸引财富并把财富真正“留住”,一场博弈也许才刚刚开始。我们需要反思的是“海外移民潮”背后,到底折射中国经济发展中哪些深层次的矛盾?毋庸置疑,中国是全球增长最快和最具活力的“增长极”,然而在物质财富迅速积累的同时,中国也正在付出巨大的增长代价:不断上涨的生活成本、城市化进程中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以及较高的税收负担和较低的福利水平等等,这一切开始动摇了人们幸福的基础。——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研究员张茉楠发表博文称,2011年11月8日

  争鸣十:道德底线滑坡谁之过

  正方:人们追求利益导致道德敬畏的缺乏

  人们对于道德还真正缺乏敬畏,同时也是心有阴影,不敢挺身而出。这种说一套做一套的做法对道德的伤害性更大。市场经济激活了人们对于利益的追求,把握得不好的话,对利益的追求就会过了道德的底线。西方市场经济实行之初,也是充满着不道德现象。我们的市场经济处于起步阶段,法律、道德都还不是很成熟。在这个阶段,不道德现象是不能完全避免的一种现象,随着社会成熟起来,不道德现象会慢慢减少,这是一个过程。——上海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浦兴祖,《现代快报》,2011年12月29日

  反方:精英层应担负最大的道德责任

  担负最大道德责任的是掌握社会中最优资源、影响中国发展变革进程的精英层,一个社会的精英层主要包括三类人群:政府人(官员)、企业人和知识人。而影响和拖累中国的国际形象的,首当其冲的是官员,其次是日益活跃在国际舞台上的商人。在当下中国,由于公权力高度集中,官员的道德水准、行为举止无疑居于对社会的示范和指标作用之首。毋庸讳言,为数不少的官员不但因权倾一时而颐指气使,而且贪腐劣迹斑斑,败坏社会风气,民众的道德滑坡与他们相比只是小巫见大巫。——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展江,中国网络电视台,2011年11月17日

2010年十大争议观点

编者的话 2010年,理论界、学术界的讨论空前热烈,大的论战频繁: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是否停滞、雅俗标准如何界定、“国进民退”之争、中国模式争议、中国是否已经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等。为方便读者全面把握思想理论动态,我们在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厘选出如下十大争议话题(以关键词的形式表现,并梳理出有代表性的正反两个方面的观点),以飨读者。

    关键词

    政治体制改革

    41正方:我们这 30多年政治体制改革的速度是快的。那种认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停止了、倒退了、滞后了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

    判断政治体制改革是不是滞后,最根本的要看政治体制是不是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基础变化的要求,从这30多年我国经济的快速持续增长和经济基础巨大而良性的变化来看,30多年来我国政治体制及其改革总体上是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基础变化的要求的,这一点不容否认。

    ——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陈宝生(来源:2010年11月,《学习时报》)

    42反方:政治变化与经济发展客观上

    存在着“时滞差”

    一般而言,政治上层建筑的变化并不与经济变化同步发生,大多是经济变化在先政治变化随后。并且“随”到多“后”,一是取决于经济与政治之间不平衡所产生的矛盾状况,一是取决于执政党的认识及决心。客观地梳理情况分析问题,也要承认三十年中政治改革与经济发展之间确实存在着某种不平衡。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蔡霞(来源:2010年11月,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编者点评 政治体制内部仍然存在着一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问题,这是各方共识。在当前改革阶段,或许争议、论证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向何处去,突破口在哪里,更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

    雅俗标准

    43正方:雅与俗是可以相互转换的

    学术界已有的认知,“雅”和“俗”本来没有褒贬色彩,只是类别上的不同。大俗就是大雅,例如白居易、红楼梦、赵树理、老舍、巴尔扎克、披头士等。而故作高雅,反而恰恰是一种“恶俗”。“媚雅”与“媚俗”,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在所谓“阳春白雪”的类别中,也产生着大量的垃圾。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孔庆东(来源:2010年8月下,《人民论坛》杂志)

    44反方:雅与俗是相对的,

    但两者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

    一般来说,雅文化需要长期才能形成,必须依靠有特殊技能或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才能承载和传播,需要专门的设施、工具或条件,只能为少数人所接受或欣赏。俗文化则不需要或仅需要较少的条件,一旦形成就能流传,大多数人能接受并传播。雅文化形成后能够存在相当长的时间,稳定而保守。俗文化虽不乏历久弥新的,大多数却旋生旋灭,随时变化。

    ——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特聘教授葛剑雄(来源:2010年11月,《上海采风》)

    编者点评 何谓雅?何谓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标准也可以大到截然相反。雅与俗,每个人都具备基本判断。我们应当警惕的是,现在俗的东西无限制地大肆扩张,雅的东西没有得到很好的固守。

    关键词

    房价

    45正方: 中国房地产泡沫总有一天要破灭的,谁也阻止不了

    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早就超过了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超出了居民的实际想像能力。中国一些城市的房价在2009年这一年内,就涨了一倍以上,可以想像这个泡沫有多大。房地产市场的泡沫是在2007年没有挤出的情况下又涨起来了。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来源:2010年2月,《国际先驱导报》)

    46反方:房价不会下降,购买力强支撑高房价

    城市竞争力强的城市就是高房价的城市,房价高的原因是购买力强导致的。什么地方的购买力旺盛,什么地方房价必然高。竞争力强的地方,人才多的地方,有足够的购买能力支撑房价,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的竞争力在中国的竞争力是强的,温州、浙江青田等县房价不比北京低,城市竞争力不低,这些地方的房价就高,因为购买力强。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会长顾云昌(来源:2010年7月,“博鳌·21世纪房地产论坛”)

    编者点评 事实上,房价本身不是问题,无房可住才是问题。如果政府有效加强市场监管,切实提高保障类住房比重,使公民住房权落到实处,那么,房价作为资产价格之一,其波动只是投资者的游戏而已。

    关键词

    中国模式

    47正方:中国模式已经具有了相对的稳定性   

    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中国体制,三十多年来已经具有了相对稳定性,从分类学角度看,其基本特点是一种特殊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结构,即国家继承了全能主义时代的历史政治遗产,在保持强势国家行政力量对社会的控制的基础上,让社会成员与企业获得相当的经济自主性。

    ——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萧功秦(来源:2010年8月,《经济观察报》 )

    48反方:不存在一个中国模式

    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所谓中国模式。当前中国还是一个转型中的国家,处于转型社会,现在谈中国模式太早,恐怕将来也未必有这样一个模式。

    ——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袁伟时(来源:2010年2月,《香港商报》)

    编者点评 究竟有没有“中国模式”,近年来围绕着这个问题,学界争论不休,但我们听到的更多的还是正面的声音。早在2008年底人民论坛杂志曾做过一个调查,结果显示,74.55%的受调查者认同“中国模式”。“中国模式”作为一个特定概念,已经日益深入人心。

    关键词

    国进民退

    49正方:“国进民退”之说不能成立

    “国进民退”同“国退民进”的提法一样,都是指一种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取向与发展趋势。无论从西方发达国家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行某些国有化的措施看,从国家现行宏观政策取向看,从国企和私企的发展趋势及其比重消长看,从市场经济运行的操作层面看,还是从理论逻辑与论断的准确性看,所谓“国进民退”是一种缺乏科学依据的主观论断,是不能成立的。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卫兴华(来源:2010年3月,《马克思主义研究》)

    50反方:确实存在“国进民退”,应当制止

    目前中国正处在改革的十字路口,尤其在经济领域出现了大规模的“国进民退”的狂潮,在钢铁、化工、煤炭、民航、公路、电力、金融、房地产等几乎所有的有利可图的领域,民营企业都被挤垮或被强制低价收购。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来源:2010年2月,联合早报网)

    编者点评 从2009年延续到2010年,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国内对是否存在“国进民退”问题产生了大争论。“国进民退论”、“国企垄断论”、“与民争利论”,频频出现在公众言论中,引来很多人的附和或声讨。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应当是对当前“国进民退”争论的最好回应。

    关键词

    中等收入陷阱

    51正方:中等收入陷阱不是魔咒

    中国发展前景面临两种“可能性”:一是顺利实现工业化、现代化,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另一种可能性就是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党中央早已充分意识到我国目前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社会问题是与我们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系的,也是与当前阶段的发展特征紧密联系的。对此党中央及时提出了五个“统筹”的治国方略。这是一个十分典型的“挑战—应战”模式,也是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基本思路。

    ——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来源:2010年7月上,《人民论坛》杂志)

    52反方:我国进入了中等收入陷阱阶段

    历史经验表明,由于社会建设的滞后阻碍经济发展的许多新兴发展中国都陷入了“中等收入的陷阱”。 一是收入差距过大,中间阶层的“夹心化”、造成内需增长不振;二是城市化进程中形成新的二元结构,贫富差距和社会安全的缺失激化社会矛盾;三是教育和人力资本投入不足造成产业结构失衡和粗放型经济增长。当前我国也进入了中等收入陷阱阶段,中国能否逾越这一陷阱我认为关键在于社会建设能否有效跟进。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世界经济研究室副研究员张茉楠(来源:2010年5月,理论网)

    编者点评 中等收入陷阱的一个基本特征是经济停滞,而中国的经济发展形势依然向好,2010年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贫富差距拉大、社会分配不公、腐败问题严重等,这些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所表现出来的一些特征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要高度警惕。

    54反方: 土地财富不能凭空想象

    对于从事农业经营的农民来说,需要的是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目前中国农民具有充分的承包经营权,他们完全可以自由经营农业,并获得农业收入。所有权对于从事农业经营的农民,并无实际意义。反过来倒可能因为“土地所有权归还农民”,导致农民无法经营小块土地。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贺雪峰( 来源2010年12月,《新京报》)

    编者点评 有一种观点认为,把耕地产权明确给农户是早晚的事。并指出,产权非所有权。是把土地的产权明确给农民,还是把土地所有权明确给农民,看样子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55正方: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虽然不再表述,

    但这个中心并没有动摇

    最能体现“十二五”规划思路转变的,是关于“发展就是硬道理”的表述。自从邓小平提出“发展就是硬道理”,这一直白而有力的表述就被当做党政工作的主线。如今主线依然适用,只是内涵发生了变化。我们更加注重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来源:2010年10月,《瞭望东方周刊》

    反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重心需要转移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本身也有一个重心转移的问题,因而我们也应以发展的观点重新认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们过去长期认为只有发展生产和交换才是经济建设,发展分配和消费则在很大的程度上不被视为经济建设的一部分。这是一个低级错误,但又是一个极大的、根深蒂固的认识误区。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政治学教研室主任王占阳(来源:2010年8月,《学习月刊》)

    编者点评 在这些不同观点的背后,我们都不能忽视一个基本的道理,没有经济的保障一切发展都无从谈起。

    关键词

    通胀

    57正方:货币超发引发通胀,

    人民币真实的超发量很难测算     

    在计划经济时代,只有消费品是投入到流通当中的,而生产资料和资产是不进入市场的。而这30年来,情况发生了变化,就需要货币的供给和扩张。最近两年的货币超发表现得比较明显,是因为采取了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面临着通货膨胀压力加大的时候,我们在保增长、调结构、控预期这三个目标的协调当中,管理通涨预期应该日益迫切。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来源:2010年11月,《中国经济周刊》)

    58反方:物价上涨不全是货币超发惹的祸

    金融资本膨胀有着植根于市场经济的深刻必然性,目前舆论热炒的所谓“货币超发”不过是金融资本膨胀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来源:2010年12月上,《人民论坛》杂志)

    编者点评 “通胀是一种货币现象”,这是老生常谈。“货币超发引发通货膨胀”论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不足为奇。多数专家表示,通胀不单只是一个货币现象,而且也是制度性现象。 

    60反方:创造条件取消贪腐犯罪死刑

    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严格限制死刑直至废除死刑是当今时代的基本精神。取消贪官死刑,可避免跑到国外就可免死的负面效应。取消贪腐等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也有利于我们营造一种宽容、人道的法治文化,为最终彻底废除死刑创造条件。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刑法室主任刘仁文(来源:2010年9月,《经济参考报》)

    编者点评 “国家公职人员贪污贿赂死刑罪名是否该取消”,成为2010年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不能说没有死刑,犯罪就一定猖獗;也不能说有死刑,就一定能够减少犯罪。

    (整理:人民论坛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