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化妆其实很丑: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5:51:49

瘦肉精、毒豆芽、染色馒头……食品安全问题接连被媒体曝光,老百姓越来越没有安全感。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对老百姓而言是天大的事,也是最基本的需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可为什么食品安全事件仍然此起彼伏?“瘦肉精”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但有关事件仍屡有出现。那么,发生这样的食品安全问题在监管方面有何原因?应如何有效治理?

一、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食品安全问题一再出现,是有着多方面原因的。长期以来,我国国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一次事件过后,往往不会去思考它深层次的原因,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功利主义思想比较严重等原因,造成了食品安全问题屡现,具体说来说有以下几点:

第一,我国食品生产水平不高。

第二,我国食品生产源头多、链条长,食品安全统一管理的难度大。

第三,环境污染导致食品安全风险居高不下。、

第四,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

二、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第一,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第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第三,加快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控制技术。

第四,加强源头治理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建设。

第五,加快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行业自律。

第六,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

三、另外一种答题思路

当前中国最为关注、最受诟病的问题,非食品安全问题莫属。远有苏丹红、三聚氰胺,近有瘦肉精、染色馒头。等等。可以看到,几乎所有食品安全事故的背后都有着共同的特点。

首先,从企业生产的角度看,利益驱动是一个关键因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利润最大化成为企业唯一的目的,不法奸商为了降低成本、牟取暴利,在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各个环节弄虚作假、掺杂使坏,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巨大隐患、造成巨大危害。

其次,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在利润最大化的支配下,企业的社会责任等道德诚信、规则都被打破,各种非法牟利的手段无所不用,甚至铤而走险,挑战道德的底线乃至法律的尊严,道德滑坡是根本所在。

第三,监管缺位是重要原因。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看,一些监管部门“在办公室看样品”成为“监管习惯”,比如“瘦肉精”事件中,爆出“让养猪户自己取样送检”的尴尬,更有甚者,少数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将能不能创收作为管与不管的取舍标准,甚至存在执法腐败,监管职责被抛之脑后。“交叉管理无人真管”、“共同监管等于都不监管”、监管的手段缺乏、监管“马后炮”等问题大量存在。一些监管部门自称“不归我管”的行政不作为,助长了长期以来食品行业的市场失序、道德失范。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要以收费罚款的返还方式来“解决”,造成了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执法为利”,滋生了为罚款而放任企业违法的“养鱼执法”。正是整个食品生产环节的逆向激励使得企业违法行为更加明目张胆。

仔细分析,主要存在以下监管问题:


一是产业集中度低,监管成本高。食品从田间到餐桌,包括种植、养殖、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诸多环节。在这个长长的链条中,产业集中度非常低。据统计,在全国40多万家食品加工企业中,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仅3.7万多家,比例不足一成。由于农户分散经营,在食品行业的上游产业集中度更低。产业集中度低,必然导致监管成本高。从生猪产业的中游看,现有政策要求对生猪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检,但由于对散养户的检测费时费力,在实际操作中抽检对象主要选择规模养猪场,散养户的检查基本成了空白。从生猪产业的上游看,分散化的饲养格局导致饲料及兽药等产品的销售只能主要依靠当地的经销商。这些经销商一般规模小,大多是散兵游勇,很难监管。从生猪产业的下游看,以农户散养为主的生产结构导致流通环节存在大量经纪人、猪贩等中间商。这些中间商流动性强,导致猪肉产品的源头难以找到、生产过程难以追溯。

二是制度设计不合理,监管效率低。一是多头管理,效率低下。从饲料、兽药生产到生猪饲养、流通、屠宰、销售等环节,涉及农业、质检、工商、卫生、商务等多个部门。众多监管部门在职责上存在重叠交叉,造成监管责任不清。一旦出现事故,难以问责,结果是多顶“大檐帽”管不好一顶“破草帽”。二是主体单一,势单力薄。目前,食品安全监管由政府相关部门承担。事实上,像这样涉及面广、错综复杂的食品安全监管,仅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三是执法环境差,政策执行难。一是少数监管人员失职、渎职。二是地方保护。就猪肉生产而言,产品一般主要供应外地市场,所以,有的地方政府缺乏监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如果企业出了事,则会影响当地干部的前途。三是劣币驱逐良币。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无论是当年的奶制品,还是现在的肉制品,只要能迎合消费者的直观判断,就能卖上好价钱。添加“瘦肉精”后,猪就成了“健美猪”,收购价就高,结果自然是违法者竞争力强,劣币驱逐良币。四是执法方式不当。执法者需要给市场明确的预期,无论何时何地都以明确的标准一以贯之地惩罚各种违规行为,不能让人存有侥幸心理。但现实情况往往是在重大安全事件发生之后开展“运动式”执法,缺乏长效机制。

二、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及监管

长远治理来看。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失职渎职、地方保护、执法方式等问题,涉及深层次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来解决。从专业技术的角度看,在食品安全的长远治理方面,可以在产业链整合以及科技攻关等产业政策上有所作为。治理像“瘦肉精”这样的顽疾,需要对食品行业的产业链进行有效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另一方面,“瘦肉精”事件之所以屡禁不止,与消费者对瘦肉的偏好有关。因此,需要加强对瘦肉型生猪品种的研究,降低瘦肉型生猪仔猪的购买及饲养成本,从而使“瘦肉精”的市场逐渐丧失。

现实治理来看。面对这些问题,厉行问责是当务之急。但是从长远来看,关键是需要从制度上落实才能切实保障问题的解决。应尽快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监管制度。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统一而垂直的管理体制。有效的管理制度必须是权力和责任对称的。应建立统一的食品监管机构,将各部门的职能统一起来,并实行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体制,全面负责从田间到餐桌的食品监管。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多头管理,而且可以遏制地方保护主义。

二是构建立体监管网络。在食品安全监管上,需要构建以政府管理为主、社会监督为辅、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立体监管网络。媒体可起到舆论监督作用,社会组织可在专业技能方面发挥优势,消费者则可通过维权行为(包括集体诉讼)遏制不法行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是要建立健全监管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正如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今年两会期间所表示,食品安全的监管,“就在菜摊上,就在米市里,就在饭馆里”,重在严格执行。

其次是建立食品从业者的“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从根源出发,拯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缺失,建立包括检测预警、诚信自律、社会监督、责任追究在内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当是治本之策。

最后是建立媒体和公众等社会监督机制。可以看到,从“三聚氰胺”到“染色馒头”等事件,媒体以及社会监督毫无疑问都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推动了事件的进一步解决。所以,在监管部门被动监管的环境下,体制外、社会监督就成为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