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的 日语:现阶段中国社会新中间阶层的构成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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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中国社会新中间阶层的构成特征  

2011-04-09 13:02:35|  分类: 名家观点 |  标签:企业家   |字号 订阅

内容提要:本文集中探讨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分层结构中出现的“新中间阶层”的构成特征。笔者通过我们参加的“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获得的第一手经验资料的分析,并引证第二手

经验资料及相关统计资料,首先,验证了我们于2002年的研究发现,即一个类似于一般工业化社会结构变迁中的“新中间阶层”正在崛起。继之,我们发现:⒈受到中国社会结构双重转型——即由传统农业社会结构向现代工业化社会结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的制约和影响,现阶段,中国社会分层结构中出现的“新中间阶层”,在其阶层构成上显示出独特的异质性,即一是受到权力授予关系、市场交换关系及社会关系网络这三种社会地位资源配置关系的作用而具有的地位评价上的不一致性;二是内含了一个拥有一定私有生产资料、占有一定雇佣劳动、具有一定私有财产关系的“私营企业主”特殊阶层.⒉受这三种社会资源配置关系的影响,现阶段中国社会“新中间阶层”的来源可区分为三种进入渠道,即由权力授予关系所作用的行政型进入、由市场交换关系所作用的市场型进入和借助社会关系资本作用的社会网络型进入。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继20世纪90年代以来推进的一系列体制改革,如企业制度改革、干部及人事制度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等,促进了中国社会结构向着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向演进。其结果,社会产业结构开始发生变化——第三产业的比重开始上升;社会分工的职业专业化程度开始增强,一大批新型的现代性职业开始出现,如“办公室白领”、“私人律师”、“注册会计师”、“柜台收银员”等;随即引起了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化与重组,出现了一些新的“准阶层”——正在分化演变中,尚未完全定型的社会利益群体,“白领阶层”即是如此。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了一些新兴的社会阶层,如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报告并强调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江泽民,2002年)。而在2004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及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培养中等收入阶层”(新华社电,2004)已成为出席两会的代表们关注的热点之一。

 

对这一社会分化现象,笔者于本文将借鉴相关研究成果,使用“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的实证资料①及笔者所作的访谈资料,引证相关统计数

 

①此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 课题组(课题主持人为前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

所所长、中国社会学会会长陆学艺研究员)于20011112月在全国12个省及直辖市(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山东、黑龙江、河北、河南、江西、四川、贵州、内蒙)73个区县收集的问卷调查数据,调查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方法,调查对象为1670岁人口,获取的有效样本为6193。经加权处理后,此调查数据的样本分布在基本的人口信息和主要的个人社会经济背景信息方面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分布极为接近,这表明此数据有很好的代表性。在此次调查样本中,有5.4%是在校学生。由于对在校生无法进行职业和收入水平的归类,本文依据四个指标进行的据,分析现阶段中国社会“新中间阶层”崛起的社会背景,在此基础上,集中探讨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导致的双重社会结构转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社会结构变迁,是否如同世界上那些早发现代化国家出现了一个“新中间阶层”?其阶层构成特征是怎样的?

 

中产阶层归类排除了在校生样本,因此,对中产阶层比例的估计,是指在1670岁非学生身份的人口中中产阶层所占比例。我们把1670岁非学生身份的人称之为适龄社会人口,与16岁以下和70岁以上的人相比,他们在各个层面的社会生活中参与程度更高,在社会、经济、政治领域也往往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此抽样调查数据中1670岁非学生样本的数量为5860,本文中的所有数据分析都采用了加权数据。参见李春玲,2004,同前,第58页。

 

一、 社会中间阶层的概念及产生的社会背景

㈠“新中间阶层”的概念

“新中间阶层”是和“旧中间阶层”相对立的概念。在社会阶层研究中,“旧中间阶层”通常指产生于前工业革命初期诸如小农、店主、独立经营者等小资产者和自雇者,他们以来自己借以谋生的财产所有权独立经营(丹尼斯· 吉尔伯特、约瑟夫·A.卡尔,199279)。而对于“新中间阶层”的界定,在不同学派的理论中,颇有差异。然而,研究者们对“新中间阶层”的特征在一些方面却取得了共识,可概括如下:

⒈职业构成以脑力劳动职业者为主;

⒉具有较高学历,接受过专业化训练;

⒊以工资、薪金谋生的被雇佣者;

⒋程度不同地拥有对劳动过程的直接控制权,对社会公共事务一定的发言权及影响力;

⒌政治态度温和、保守,追求民主、平等,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社会意识形态;

⒍生活方式、行为教养以上层社会为马首,讲究格调、品位;

⒎价值观念上强调自我成就、自我实现;

⒏拥有体面生活的私有财富、闲暇时间及消费能力(如私家车、私产房、携家人旅游、度假,等等)。

其最核心的特征是他们不占有生产资料,而更多依赖“组织资本”(即管理权力)和“文化资本”(即专业技能)来获得其社会地位。

 

归纳西方社会理论不同学派的有关认识,可见出三个分析视角:一是西方新马克思主义(以下简称新马)社会阶级论的“新中产阶级”观;二是多元社会分层理论的“新中间阶层”观;三是主观分层的“新中间阶层”观①。就新马社会阶级论观之,对资本主义发展阶段或曰“后工业社会”中的“靠工资谋生”、以占有较多的知识资源为资本提供劳动的各种、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公职人员,被称为“新小资产阶级”、“新中产阶级”、“新中间阶级”。对之,在多元社会分层理论中,一般使用“中产阶层”、“新中间层”的分析概念。而从主观评价的“中间阶层”认同观分析,则国民多以“中间阶层”的归属意识,认同其生活价值观及行为规范,形成对所在社会是“一个平等化程度很高”的社会认同。

 

①限于篇幅,恕此不祥述这三种视角的主要论点,参见张宛丽,20027月,《对现阶段中国社会中间阶层

的初步研究》,《江苏社会科学》第4期。

 

新中间阶层的社会功能或曰社会意义而言,不同的理论流派各有不同的认识。基于马克思“阶级斗争”的冲突论者均坚持认为,新中产阶级是游动于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一个不稳定的、不断向上下两极分化的阶级,且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维持统治阶级确立的社会秩序的一个从属阶级。而基于“阶级竞争”的功能论者的观点则认为,这是一个促进社会发展、对社会结构具有稳定功能的社会主体力量。

 

“新中间阶层”的出现,映射出现代社会结构中社会地位分层系统的公平性趋势,即:一方面,在社会资源分配及结果中,由原有的社会财富、权力控制在一小部分社会上层而社会大众被控制于其下的“金字塔型”结构,转变为社会财富、权力可以为更大多数社会成员所分享的“橄榄型”结构;另一方面,社会成员通过自身的后天的努力——如接受现代教育等,改变原有贫穷生活境遇、被控制的低下地位的可能性增加,而较普遍享有向上流动“过上体面生活”的发展机会。因此,新中间阶层的崛起对对缓和社会贫富两级分化、发展并稳定公正、有序的社会利益格局,从而为使工业化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为大多数社会成员所分

享,具有积极的促动作用。在此意义上,亦被称为具有现代社会“稳定器”与“安全阀”的功能意义。

 

㈡新中间阶层产生的社会背景

 

当马克思和恩格斯于1848年写道,资本主义在不到100年的时间内所创造的生产力大于其前期人类所创造的生产力的总和时,资本主义尚处于蓄势待发时期。但在其后的150多年间,西方社会经历了继1760-1840年的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后的第二次(1840-1950年)和第三次(1950年至今)工业革命。在现代化社会结构变迁中,各工业国都出现了左右其社会发展的社会力量——不同于资本主义初期阶段的“新中间阶层” (参见叶念先,1990,第28-30页)。虽然他们各自的国情不同,然而随着工业化社会结构变迁,新中间阶层的崛起却有着一些相似的重大社会背景。

 

⒈“现代”工业的出现

 

1909年人类第一次以相应的理论知识为指导,以合成技术制成了合成氨;随后,第一次世界大战加剧了对化肥与炸药的需求,催生了第一个“现代”工业——化学工业。自此,科学、技术摆脱了以往的“发明”的个性化、经验性、分散性,成为现代工业的直接动力,并逐步孕育、发展成为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信息经济”或曰“后工业社会”中的一些主导产业,如高科技产业;并使传统意义上的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功能向着社会结构的核心方向迅速发展,开启了知识分子“精英化”的新时代。

 

⒉产业结构由传统工业向现代产业转移

 

社会产业结构也相应地出现了由传统工业向现代产业的转移。“大企业”出现了;公司得到广泛发展,遍及所有资本主义国家。如在1897-1911年间,美国4227个公司合并为257个公司,先后成立了年产百万辆汽车生产能力的福特汽车公司(1903年)、通用汽车公司(1908年)(托马斯·K·麦格劳,1999/1997612-613)。

 

⒊由生产性社会转向消费性社会

 

自第二次工业革命开始,大众消费品领域出现,汽车、收音机、家用电器及电视机等耐用消费品成为日常消费品的主流。进入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后工业社会”,录像机、移动电话、个人电脑等“信息化产品”引领着日常消费品的潮流(托马斯·K·麦格劳,1999/199715-16)。大众消费品领域的出现,使人类社会第一次由生产性社会转入到消费性社会。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下层阶级(如工人阶级)生活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导致了消费领域的阶层分化。

 

⒋职业结构中“白领”职业比重超过了“蓝领”

 

19世纪中期起,社会职业结构中的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员及服务业的从业人员的比重迅速增加。来自1870-1992年四个不同时点的就业构成统计,显示了日本、美国、德国、英国这四个国家职业结构均发生了农业及就业人员比例急剧下降、工业就业人员逐渐减少、服务业就业人员迅速扩大的重大变化。这些国家均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就业结构中,现代服务业超过50%,成为主要产业(参见表1)(托马斯·K·麦格劳,1999/1997610)。

 

1 日本、美国、德国、英国职业结构构成统计 单位:%

 

伴随着上述变化,世界工业化国家的社会分层结构中均先后出现了“新中间阶层”(亦被称为“新中产阶层”,“新中产阶级”),其主干为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者、大、中小企业主构成的白领职业群体。美国1970年占18.2%;英国1971年占19.1%;联邦德国1970年占16.1%;法国1972年占18.7%(倪力亚,1989161)。在日本,到1975年,“新中间层”已占到劳动人口的34%(王煜、陈婴婴,1990172)。

 

二、 现阶段中国社会中间阶层的产生及社会背景

 

现阶段中国社会中间阶层这一概念,主要是指在现阶段中国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类似西方工业化社会变迁中的“新中间阶层”,同时包括了由“旧中间阶层”转换而来的如个体户、小商贩等群体。本文主要以现阶段中国社会崛起的“新中间阶层”为讨论对象。

 

㈠对现阶段中国社会“新中间阶层”的研究界定

 

就一般社会结构而言,都有一个沟通上下层间关系的中间层,只不过不同社会中的“中间层”所承载的社会结构功能不同,因而具有不同的社会意义。在西方工业化社会中的新中产阶层,正是由于其在社会利益关系调整中具有的社会矛盾的“缓冲器”及社会稳定的“安全阀”的独特功能,才具有举足轻重的社会中坚的结构性地位。我们于此项研究中,基于改革开放引发的中国现代社会结构转型的社会实践,参照现代化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依据一些初步的经验研究,假设现阶段中国社会分化过程中将会出现类似于那些早发现代化国家中的“新中产阶层”,而又具有独特的中国社会结构特征,并承载着“贫富分化及社会利益冲突的缓冲功能”、“社会地位公正获得的示范功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现代性社会价值观的行为示范功能”等的社会功能。

 

我们依据近几年对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中社会分层结构的经验研究和思考,认为应该借鉴西方有关理论,给出一个初步的研究界定,以便于观察、分析现阶段中国社会中间阶层的孕育与发展。①。

 

所谓中间阶层,包括拥有一定私人生产资料的自雇者(如个体户)和中、小雇主(如中、小私营企业主)群体。其间的主体间阶层,是指占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资本及职业声望资本;以从事脑力劳动为主;主要靠工资及薪金谋生;具有谋取一份较高收入、较好工作环境及条件的职业就业能力;对其劳动、工作对象拥有一定的支配权;具有维持中等生活水平的家庭消费能力及相应的闲暇生活质量;以其具有的专业知识,对社会公共事物形成权威评价,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的社会地位分层群体。

 

依此界定,衡量是否为新中间阶层的操作指标可为以下几项:

 

⒈一定的知识资本及职业声望资本:主要指具有中等以上国民教育学历水平、具有专业技术培训资历专业技术资格,如持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各种专业资格考级证书、各种/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等;从事的职业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评价。

 

⒉职业的工作、劳动方式:从事以脑力劳动为主的职业,包括那些以脑力劳动为主,兼具体力劳动的职业。如工程设计师、技术工人。

 

⒊就业能力:拥有较高的学历、掌握并提供市场稀缺的职业专业技能,所从事的职业具有较高的市场回报。

 

⒋职业权力:对其授权管辖的工作对象——如下属人员及其办公设备、工具、方式等,拥有一定的调度、支配、控制权;对其上司及其业务安排,有一定的建议权、发言权,如办公室文秘、工程师等。

 

①此界定系笔者于200110月在陆学艺研究员主持的“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中承担的“中国

中间阶层研究”专题报告中首次提出,原研究界定是:所谓中间阶层,是指以从事脑力劳动为主,靠工资

及薪金谋生,具有谋取一份较高收入、较好工作环境及条件的职业就业能力及相应的家庭消费能力,有一

定的闲暇生活质量;对其劳动、工作对象拥有一定的支配权;具有公民、公德意识及相应修养的社会地位

分层群体。20021月正式发表(张宛丽,2002a,第252-254页)。此后,随着相关经验研究的深入,不

断并将继续修改此界定(张宛丽,2002b)。

 

⒌收入及财富水平:主要指工资、薪金等所从事的合法职业的合法报酬和经合法手续获得的私人财富(包括以合法方式拥有的收入、报酬,如股票、利息、私人馈赠、遗产等),其收入及财富水平在社会中等水平者。现阶段,以个人人均年收入及财富拥有量折合人民币在2500035000元②,家庭(以核心家庭的三口之家俩位就业者为参照)年均收入在5000070000元为基准。

 

⒍消费及生活方式:有能力支付其中等水平的个人及家庭消费;在解决温饱的基础上,为满足家庭成员丰富的文化、精神需要,提供必备的物质条件。如购私产房、私人汽车、定期旅游休假和相应的文化、社交消费等。

 

⒎对社会公共事物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以其具有的专业知识,对相应社会领域拥有知识判断及权威鉴定能力,并因此对社会公共事物具有一定的发言权和影响力.

 

一般而言,新中间阶层的社会功能应以能稳定一个现代化社会所需要的公正、有序、协调发展的社会结构为定位。就现阶段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具体国情而论,新中间阶层的社会功能应为:

 

⑴贫富分化及社会利益冲突的缓冲功能。在社会分化加剧、贫富差距日益拉大的社会分层结构中,新中间阶层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均居于中间状态,其一旦获得合法性地位及其社会认同,即意味着将成为社会利益结构的主体,便有可能发挥特定的缓解上、下两极分化及尖锐对立的矛盾冲突的缓冲功能。

 

⑵社会地位公正获得的示范功能。新中间阶层由于其绝大多数是靠个体后天努力、凭借诸如教育、市场机会等后赋性社会因素,通过公平竞争,赢得其体面、舒适的社会中等生活境遇,且在社会生活中又居于大多数,因此,他们地位获得的经历及结果自然引起下层后继者及广大社会成员的关注,并被视为向上流动、提升自身社会地位的榜样和希望;而就社会结构而言,恰是以新中间阶层地位获得的途径及结果,向全社会成员展示了机会公平的社会公正的可能性。

 

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现代性社会价值观的行为示范功能。如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讲究交易规则及“公平竞争”的规范行为。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以其平和的心态、较保守、温和的社会政治倾向、持中而为的处世风格,对诸如环境、资源等社会公共安全、弱势人群的社会处境、个性选择及心身自由的涵养、以合法手段积累财富、社会信任及互惠,等等公众权力与事物,给予关注及积极参预,因而影响、型塑着体现现代性社会价值观的社会风习。

 

㈡中国新中间阶层的产生

 

一般研究认为,“新中间阶层”出现于工业社会即现代化社会发展阶段,并与此社会发展阶段中的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及科层制等的结构性因素紧密相

关。

 

②此据两项相关调查资料估算:一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8年在全国14个大中城市开展的劳动力市场工

资价位抽样调查(即10月工资调查),14个城市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佛山、无锡、成都、

福州、秦皇岛、西安、济南、哈尔滨、黄石,每个城市抽取40个生产经营正常、有代表性的独立合算单

位,其中:国有单位24个、城镇集体单位9个、其他单位(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企业)7

个,涉及职工50多万人。工资价位反映的是199810月的工资水平。职工人均月工资的中位数1479.41

元为基点(参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编,1999年,《中国大中城市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中国劳

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二是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1999年对15万户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情况调查资料显示的

19998月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445%,而工资外收入占总收入的555%的比例(《中国信息报》,2000

38日),估算家庭工资外收入占工资内收入的1倍半。在此基础上,匡算12个月的年收入数。这一

指标,亦将随着全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做出相应的调整。

 

而就工业化推进的社会影响看,一是劳动分工的细化和专业化,其结果导致了一套系统的以技术等级或专业化程度为基础的职业分化体系。职业分化导致的社会经济差异现象日益突出,专业化程度高的职业往往获得越来越高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声望,而无技术的体力劳动从业者的收入和社会地位则相对下降。不难看出,这一分化,使得我国的职业结构及其社会地位评价系统为新中间阶层的产生提供了社会经济活动的温床。工业化推进的另一社会影响是科层组织在数量和规模上的扩张。现阶段,我国社会科层组织的大规模发展,企业组织、政府组织和其它组织大量涌现,组织规模不断膨胀,管理层次逐日增多,尤其重要的是,出现了所有权与管理权(或经营权)的分离;组织中的管理者实际上拥有了对所属资源的控制权和支配权,导致了管理者与非管理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分化及其中间阶层的产生。

 

以市场化关系观之,经济市场化的过程,首先是个人经济自由权利的逐步确立、有效实施和切实保障的过程。个人的经济自由权利既包括财产的个人所有权,也包括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前者是个人行为独立化的前提,后者是自由支配自身和自己时间的基础。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这些权利是不完整的,有的甚至是虚幻的,市场化就是要使其逐步完整,变成真正可实施和可让渡的权利(张曙光、赵农,2000)。市场化对我国社会现阶段社会阶层分化产生了两个重要的后果:一是私有产权的出现,导致一种新的社会关系——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与雇佣者之间的关系——出现,从而使生产资料所有者与雇佣者在社会经济地位方面的差异不断拉大,生产资料所有权成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二是在原国有部门之外新生出非国有部门,导致了一种社会资源配制的制度分割机制——权力授予关系与市场交换关系——生成,以至在市场化推进过程中,国有部门与非国有部门共存,形成了独特的“体制内”与“体制外”的互动关系,从而使得制度分割及其“地位差价”成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中不可忽视的一种地位获得的机制现象。在此基础上,社会分化才可能为新中间阶层的产生赋予了“自由流动空间”与“自由流动资源”(孙立平,1993,)。

 

再以城乡结构而论,一个国家的城市化水平达到了50%以上,中间阶层才可能成为社会力量中的“大多数”而发挥“缓冲层”、“稳定器”的社会中坚功能。我国目前城市化水平虽然距离这一水平尚有相当大的距离,但从1978年的17.9%2002年的39.1%(国家统计局,2003,第34页)高速发展,为新中间阶层的产生提供了有利的社会环境。

 

就产业结构而言,“新中间阶层”产生于传统产业比重下降、现代产业比重上升的现代社会产业结构的变迁中。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引入市场经济机制的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发生了传统产业比重下降、现代产业比重上升的急剧变迁:从就业比重看,1978年,我国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占70.5%,第二产业占17.3%,第三产业占12.2%;到2002,分别为50.0%,21.4%,28.6%;第一产业下降了约20多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上升了约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上升了约16个百分点。从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看, 1978年,第一产业占28.1%,第二产

业占48.2%,第三产业占23.7%;到2002,分别为15.4%,51.1%,33.5%;第一产业下降了约13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上升了约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上升了约10个百分点(参见国家统计局,200334)。

 

中国产业结构的这一重大变迁,与前述的日本、美国、德国、英国这四个国家在工业化结构转型中的产业结构变迁相似,即都发生了农业及就业人员比例急剧下降、工业及就业人员逐渐减少、服务业及就业人员迅速扩大的重大变化;而随之,“白领层”即“新中间阶层”崛起,并逐步改变了社会资源的分配格局。

 

在上述结构性和制度性因素的影响下,中国新中间阶层的产生。

 

首先,产生了新中间阶层的职业类型。

 

当一个特定社会的职业结构发生了由传统职业结构向现代职业结构转变的社会变迁情形时,即现代职业分化发生时,与“新中间阶层”相关的新型职业便会大量涌现,如会计师、律师、金融资产评估业者、计算机软件设计师,等等,从而为“新中间阶层”的发育拓展了经济与社会活动空间。中国社会职业结构中那些新型社会职业的出现约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而职业分化的路径却与西方社会的典型经验不甚相同。我国现代职业分化的路径是在两个重大社会背景下展开的,即一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体制转型,二是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以来,愈演愈烈的新技术革命的急速推进。由此形成了职业分化的三个路径:

 

第一个路径是在原计划经济体制即“体制内”的职业分化,主要是由国企改革导致的产业结构的大调整、国家机关人事制度改革等所引发的原“弱势产业、职业”(第二产业)一变而为“强势产业、职业”的职业分化,如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者、办事员;并出现了职业身份的转化,如由原“干部”转换为“公务员”等。

 

第二个路径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即“体制外”的职业分化,主要是出现了以个体为单位、以私人资本(包括人力资本)获取市场回报为指示器的新型社会职业,如,独立执业的会计师、律师、自由撰稿人、企业经理、市场营销者、形象设计师,等等。其间,第一个引起社会较大反响的职业分化现象是“雇主”即“私营企业主”的出现①。

 

第三个路径是全球新技术革命引发的信息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出现所致的职业分化,如,生命研究的科学家、环境学家、实验室的高级技工、信息工程师等等。特别是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重视并实施从海外大规模引进人才战略,吸引了大批80年代以各种途径(如公派、自费、陪读等)、方式(攻读学位、专业培训、交流、考察等)出国留学人员回归,俗称“海归派”;其间,大部分“海归者”因其在海外积聚的高、新技术、前沿知识资本及耳濡目染的现代性文化而成为国内市场的新兴职业的稀缺人才和新中间阶层的骨干者。具我们课题组的调查数据显示,2001年全国16-70岁非学生人口中,“职业中产”的比例已接近16%(李春玲,2004)。

 

其次,产生了新中间阶层的消费范式。

 

就西方的相关社会经验看,当社会消费领域出现了对大众耐用消费品具有自主选择及有效支付能力的消费群体时,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识别出一个“新中间阶层”地位群体的萌芽及现实存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首先于城市开始发生一场“消费革命”,并出现了相应的“消费文化”(参见戴慧思、卢汉龙2003)。社会消费行为随之呈现出两个主要特点:一是“消费的自主性”(以消费者处于主动地位的消费行为模式)①增加。其结果,一方面成为改变社会结构、推动社会前进的一种内在动力;另一方面加剧了城乡及城市内部社会成员生活水平及生活质量上的社会分化,使得生产关系上的社会分化向生活关系上延伸,以至出现了“消费分层”(卢汉龙,200313)。二是“地位消费”(以消费“名牌”而显示地位身份的消费行为模式)出现。与消费者的自主性提升相伴随的是社会财富成为个人成就的一种表现工具由“可能”变成了“现实”,并随之出现了消费“名牌”而彰显地位身份的“地位消费”,其消费者的主干恰是那些具有较好市场回报与支付能力的“新中间阶层”成员。我们课题组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消费中产”的人群比例已达35%(李春玲,200457-58)。 另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夏建中等所做的一项现阶段中国社会“白领”消费行为的调查结果

显示,白领群体在个性化和炫耀性消费观方面都明显高于普通人平均水平,高出21.6%;白领群体中追求实用的人数达到44.5%,而追求品位和炫耀性消费的人共计为55.5%)(夏建中等,2004)。

 

再次,出现了“新中间阶层”地位群体的社会认同。

 

从目前一些有限的经验研究结果看,较普遍的认为,现阶段中国社会出现了一个新中间阶层。我们课题组的全国抽样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有46.8%的被调查者主观认同为“中产”。认为自己的社会地位是“上”或“中上”的人极少,不到1/10,但选择“中”的人比例很高,接近2/5的人认为自己处于中等社会地位,这三项选择比例加起来是46.8%,这就是说,将近半数的人属于主观认同中产(李春玲,200458)。从笔者于2001-2002年在北京、上海、长春等地所做的相关调查看,属于前述界定的“新中间阶层”的职业者已有了较强烈的“中间阶层”地位的自我认同。其中一位小企业的私营企业主直言不讳地向笔者提问:“我们是不是中产阶级”?他已读过奈斯比特的《大趋势》、丹尼尔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并认为像他这样的人⑥“就是西方现代社会中的中产阶级”,“应该给我们一个积极的肯定”。我们可以从被调查对象访谈中(2001-2002年间)他们对“你知道中产阶级的提法吗?”、“你认为自己是中产阶级吗?”的反应窥见其对自我身份的“中间阶层”地位归属意识。

 

一位文化事业机构的承包经营者(中年男性,大学学历,月均收入在7千元左右,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从北京的某国家教育事业单位办理“停薪留职”手续“下海”,90年代后期已在原单位辞职,将个人档案及人事关系存放到市级“人才中心”)的反应:

答:“那还用问,我看你我这样的都是!”

笔者插嘴:“我可不像你有私车、私产房,算得上嘛?”

答:“怎么不算?!别的不说,你现在的职业就是标准的中产阶级。

也可能你根本就不用买车呢!再说了,我们这样的生活方式、观念等等,

也不是用收入多少就能代表的。”

2002217日,访谈个案截录S1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现阶段中国社会“新中间阶层”业已产生,处于发育期,但能否真正发育成为具有社会“缓冲层”、“稳定器”功能的现代社会结构的定型力量,还有待相应的社会实践及其经验验证。

 

①消费者自主性的增加指得是由于市场化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交换通过货币消费的形式来实现。商品和服务

的品种与范围的扩大使消费者选择程度增加,在消费的过程中消费者处于主动的地位(卢汉龙,200310)。

 

⑥指“私营企业主”。

 

三、现阶段中国新中间阶层的构成及特征

 

㈠现阶段中国社会新中间阶层的来源构成

 

现阶段中国社会新中间阶层其来源构成主要有4类;

 

一是来源于传统的“中产阶级”,包括小业主、小商贩等自营业者、个体户。

他们以较少的资本自雇、经营,规模较小、利润较少。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止到2002年底,全国共有个体户2377.5万户,从业人员有4742.9万人(国家统计局,2003,第149),约占全部就业人员(73740万)的6.43%

 

二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中间阶层”中分化出来的部分干部、知识分子。从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的改革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普通干部、普通知识分子和国营企业职工这三部分人,他们在经济地位、政治地位、社会地位上均占有明显优势,被认为是当时的“中间阶层”(李强,2001)。自80年代后期始,随着多种经济成份的引入及体制改革、特别是国企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职工除了自身的“劳动力”资源外,一无所有,其地位优势急剧下降。原干部、知识分子在重新调整自身的社会位置的过程中,则以分别占有的权力资源、高质量的社会关系资源、知识资源等,在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机会结构中,保持或换取了相应的地位优势。

 

三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生的私营企业主、乡镇企业家。这一群体与20世纪50年代“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时的私营业主没有历史关系,而完全是依仗着改革开放释放的市场资源与流动机会,在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双重机制作用下,以资本原始积累的方式“闯天下”而独自发展起来的。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到2002年底,私营企业共有243.5万户,从业人员有3409.3万人,其中投资者622.8万人(国家统计局,2003148),约占全部就业人员的4.62%

 

四是由引进“外资”及高新技术人才而生的新型中间阶层。自20世纪80年代起,在大规模引进外资的社会运作中,一些新型的、高新技术产业、职业应运而生,随即出现了两大职业群体:一是现代企业家群体。他们或是掌握高新技术者,或是留学海外的学成回国的创业者,或是由原体制下的掌握一定的权力资源者(如国有企、事业负责人、业务员、办事员等)。他们以独具的技术、资金优势和“外引内联”的权力、关系优势,创办起高新技术产业,获得较高的社会回报。二是应聘于外商独资、合资企业中的“白领”员工,其工作、劳动方式、职业声望及报酬均高于原国有企业及传统职业员工。这两类职业群体,可视为典型的现代“工业社会”中新型的中间阶层的代表群体。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止2002年底,就业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达367.56万人,就业于港澳台商投资单位有352.95万人(国家统计局,2003138),两项合计有720.51万人.约占全部就业人员的0.98%

 

㈡现阶段中国“新中间阶层”的阶层特征分析

 

现阶段中国社会“新中间阶层”的阶层构成特征是一个具有一定的异质性的地位群体。

 

 “新中间阶层”概念表述的是在工业化社会结构中的社会地位分配系统上,分布于竞争性较强、市场回报较高、具有特定社会影响力的一些不同职业群体,他们在职业收入、权力、声望、教育等社会资源的分配中处于大致相同的社会中等水平的地位状态的一个异质性的地位群体集合概念。现阶段中国社会新中间阶层构成的异质性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三种社会地位资源配置与地位评价上的不一致性。二是内含了一个拥有一定私有生产资料、占有一定雇佣劳动、具有一定私有财产关系的“私营企业主”特殊阶层。三是文化理念及价值观上的差异。

 

⒈三种社会地位资源配置与地位评价上的不一致性。

 

地位评价上的不一致性是指某一地位群体在其所具有的社会声望、社会权力及市场回报(如职业收入、社会福利等)等各方面不尽一致的评价(主观的与客观的)状态,如可能其在权力拥有上评价为很高,而收入等物质财富拥有上的评价则较低等。“新中间阶层” 地位评价上的不一致性在西方社会结构中也是一大特征,然而,现阶段中国社会“新中间阶层”的构成却因社会转型的“双轨”运行模式①及其复杂性而使这一特征具有了不同于西方社会结构的特性。这种特性可从现阶段存在的三种社会地位资源配置关系及其对社会成员地位获得的作

用中观察一斑。这三种社会资源配置关系是权力授予关系、市场交换关系和社会关系网络(张宛丽,1996)。受这三种社会资源配置关系的影响,现阶段中国社会新中间阶层的来源可区分为三种进入渠道,即由权力授予关系所作用的行政型进入、由市场交换关系所作用的市场型进入和借助社会关系资本作用的社会网络型进入。

 

⑴权力授予关系与行政性进入

 

“权力授予关系”是指社会资源由国家行政权力及其一系列制度安排所配置,不同社会群体及其地位实现均受到这种关系的支配和制约。这种关系普遍存在于1949-1978年改革开放前的社会结构中,且为重要的关系要素,并仍然相当程度地作用于改革以来至今的社会资源配置及社会成员的地位获得(张宛丽,1996)。来自课题组的统计分析表明,父亲的干部身份对社会成员的干部地位获得有重要的影响,尤其在1957-1977年的20年间,干部子女成为干部的几率,几乎是非干部子女的3-4倍。即使在改革开放之后,这种影响有所减弱但也依然存在(张翼,2004201-206)。

 

就现阶段中国社会中间阶层的来源构成而言,因“权力授予关系”的直接作用影响的是两大群体,即干部和知识分子群体。②这两大群体,在原计划体制下,绝大部分工作于行政事业单位,属于“吃国家财政饭”③的人,有“干部”身份,享受不同于“工人”、“农民”的地位优惠。他们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逐步分化、流动,进入中间阶层。他们较之“原工人”、“原农民”等其他社会群体,具有在原计划体制下积累的权力资本、教育资本、较高质量的社会关系资本的优势;还积累、训练了应付社会重大变革的较丰富的社会政治生活经验和行动能力。

 

他们从原体制下分化出来并成为中间阶层的成员的流动模式是一种行政型进入模式,即借助原计划体制下的制度身份及体制内的社会福利保障及各种资源便利,而不割断与之相应的身份联系,保留“体制内身份”一段时期以适应市场竞争并从中获利;而后在人事制度改革的压力、推动下,将“体制内身份”转换为“体制外身份”,成为中间阶层的一员。就经验层面观察,行政型进入模式大致有三类,即一是“脚踩两只船”类,如个人以“留职停薪”形式、或“承包”单位办企业到体制外拼搏;二是“一家两制”类,即家庭成员中既有保留在“体制内”的,也有在“体制外”经商、发财的;三是“兼职两制”类,即因事业单位创办企业而由“体制内”公派到“体制外”的企业去兼职。

 

就个体层面而言,行政型进入模式是他们这批人主动选择的一种积极行动结果,并奠定了现阶段中国中间阶层地位获得的基本取向——“精英再生”与“专业主义”。①从结构层面上分析,行政型进入模式具有一种体制性的结构分化功能,即由此引发了原社会主义再分配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一种“体制内”与“体制外”的双轨并行的地位运作模式,凸现了“中国的市场改革是在旧的再分配体制外创造了一个新的、与再分配体制并行的市场体制,而不是简单地用自由市场体制代替再分配体制”的复杂的制度化变迁的过程这一特征(宋时歌,1998)。受这一制度化变迁的复杂性影响,行政型进入及其市场化运作其结果,使得原体制下的“干部”“知识分子”身份阶层,分化、演变为具现代社会分层结构意义上的中国社会现阶段中间阶层中的部分阶层,如拥有组织资源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拥有文化资源或组织资源的经理人员阶层、拥有文化资源的专业技术人员阶层、拥有少量文化、组织资源的办事人员阶层等。

 

⑵市场交换关系与市场型进入

 

“市场交换关系”是指社会资源主要依据商品交换及其市场规则进行分配。不同的社会群体成员的地位实现,主要依赖于市场交换关系手段。其主要特征是成员流动性高,结构呈开放型(张宛丽,1996)。在中国,这种分配关系则主要是在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及其现代化社会转型,借助市场经济领域的出现及拓展,开始相对独立地发展和运作,即出现了“体制外”的市场交换关系。市场机制的导入,对现阶段中国社会分层结构的影响,更有意义的地方在于,打破了原“再分配体制” 下干部群体因权力授予关系而独享地位优势于一尊的社会地位分配格局,人们可以凭借市场交换关系而分享社会经济地位资源,提升自身的社会地位。

 

原体制下的“穷人”及边缘群体,如农民(虽然在意识形态上被尊为“工人阶级的同盟军”,但其经济地位受到城乡二元分割的制约,以及长期存在的工农业剪刀差的影响而处于“穷人”地位)、服务员、个体户、推销员等群体,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社会结构变迁中,沿着两个路径进入了市场经济体制及其社会经济舞台,并分化、演变为现阶段中间阶层中的私营企业主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及农业劳动者阶层。这两个路径即一是从城乡二元分割下形成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农村向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的流动,二是从原计划体制内向体制外的市场化体制的流动。

 

就改革开放以来的新生私营企业主阶层而言,可见出三个流动特征:即一是他们与20世纪50年代的私营企业主没有历史上的承继关系,而完全是藉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转型新生的一个新兴社会阶层。二是他们在原体制内的职业比较“低微”。据一项实证调查显示(戴建中执笔,2001),相对而言,于20世纪80年代较早开业的私营企业主,在原体制内的职业比较“低微”,来自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很少(参见表4、表5、表6)。三是借助“党员”、“干部”等政治身份及组织资源而发展(陈光金,2004)。

 

⑶社会关系资本的独特作用与社会网络型进入

 

社会关系网络,在这里有特殊的涵义,即是指将人们之间亲密的和特定的社会关系视为一种社会资源,借助特殊主义的社会关系机制,作用于不同群体成员的地位获得(张宛丽,1996)。

 

当社会成员处于社会急剧转型期时,会一定程度的感到缺乏地位安全感和不可把握性;而面对权力关系、市场关系的那一套制度安排时,则会在受制于制度安排的强迫性的同时,去寻找一种具有亲和力的、可直接把握的非制度因素作为补偿。于是社会关系被作为地位获得的社会资源的替代物,被现阶段中国社会成员所认同。

 

社会关系网络作用于新中间阶层的崛起,在那些原体制下处于边缘地位的群体的社会分化、演变中异常突出。因为他们在社会经济资源、政治资源、文化资源的占有上均处于弱势,能够为他们所拥有且熟悉、方便的惟有社会关系资源。这一点,在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形成、农民工中分化出的包工头群体的形成、以及那些从社会底层向上流动而为中间阶层成员的职业者的地位获得中体现得非常明显。就新中间阶层中的某一群体来看,社会关系网络还具有身份识别及阶层认同的作用。社会关系网络的质量高低(很难以同质性或异质性为区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不同层级群体间的流动,以及向上流动的机会及成功率。

 

⒉内含了一个拥有一定私有生产资料、占有一定雇佣劳动、具有一定私有财产关系的“私营企业主”特殊阶层。

 

若以新中间阶层的自雇性特征来看,私营企业主阶层不应归属于“新中间阶层”,因为他们是属于掌握一定的生产资料、占有雇佣劳动者。他们是以对生产资料的支配、使用权为资本,在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原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并行运作下的新的地位机会结构中,换取社会政治、文化资源,争取并获得

一定的社会地位。然而,若从社会结构变迁的角度分析,由于现阶段中国社会转型是一个复杂的制度变迁过程,又被定位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因此,包括私营企业主阶层在内的那些拥有私人资本者的崛起,势必成为新中间阶层的骨干群体。除了他们拥有较雄厚的经济资本,从而可以与其他已拥有知识资本、政治

资本的社会阶层分享社会资源及其地位蛋糕之外,其对中国社会结构变迁更有意义的地方在于,他们“成功”进入新中间阶层所昭示的现阶段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深刻性——较彻底地颠覆了中国社会观念中对私人财富合理性的排斥与蔑视的传统,使得中国社会正在以一种独特的方式,重新认识、吸纳私有财产关系的合理价值,以获得推进现代社会转型的一种新的社会动员方式。

 

长期以来,中国社会结构背景中缺乏私有观、私产制度文化,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中国社会结构“中间阶层”分化及其社会功能的实现。与中国社会比较而言,那些早发现代化国家均属于“西方社会文明”范畴(虽然还有不同民族文明传统之分)。在其社会变迁历史上,都曾程度不同地经历过启蒙理性的洗礼,都依循着商品经济及其市场规律演变、发展。因此,在那里,私有观、私产制度、科层制管理、现代社会契约关系、民主政治的市民社会理念及传统等,催生并型塑了现代工业社会的“新中产阶层”。中国社会变迁的历史背景与之不同。就社会分层结构观之,主要差别在于缺乏对私有财富与私人生活领域的社会意识及社会制度安排上。对前者,缺乏合理性认识及社会认同;对后者,缺失合法性保护及制度安排。诚如格尔哈特·E.伦斯基(Gerhard E. Lenski)指出的:“在大多数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中,几乎都没有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格尔哈特·E.

伦斯基,1988/19666)在2004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上,对原宪法所作的重大修改之一,便是增加了保护私有财产合法性的内容。可见这一问题的历史缺憾及其社会影响(参见新华社,2004)。基于此,将现阶段产生的私营企业主阶层划归为“新中间阶层”,有利于培育生成“新中间阶层”的社会土壤。另外,由于当前中国社会依然遗留着计划体制下的权力格局,掌握公共权力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仍然拥有最多的政治资本、组织资本和权力资本,对整个社会有最大的支配力。相比之下,产生于公有制体制外的“经济精英”的私营企业主则难以与之比肩,只能栖身于中国社会现阶段的中间阶层中。

 

⒊文化理念及价值观上的差异

 

现阶段中国社会“新中间阶层”在观念整合上表现出不同的社会属性——主要是中、西方的文化理念及价值观上的差异。观察已现雏形的群体的消费行为、生活方式、社会交往准则及行为规范等,不难发现其内部存在着较明显的文化理念及价值观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可归为三种不同的社会属性:一是“官场文化”——官本位社会理念及价值观;二是“亲缘文化”——熟人社会理念及价值观;三是“业缘文化”——市场文化理念及价值观。

 

四、现阶段中国新中间阶层的社会流动特征

 

(一)新中间阶层在社会流动中的位置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崛起的新中间阶层在我们十大社会阶层的分层序列中,分别为经理、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五个阶层构成。这五个阶层在当前十大社会阶层的社会流动1中处于独特的位置:

 

1 新中间阶层与其他社会阶层代内流入、流出率的比较(% 。在图1以流出率和流入率为横纵坐标的象限图中,所有社会阶层被对角线区分为两大类:流入率高于流出率的阶层位于对角线之上,即比例相对增长的阶层;流入率小于流出率的居于对角线之下,即比例相对减少的阶层。新中间阶层在这一流动分析图中的特征是:1)在两类区隔中,新中间阶层的扩张幅度都大于同区隔其他阶层,而减少幅度也被同样小于同区隔内的其他阶层。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变迁中,新中间阶层的增长趋势明显高于其他阶层,一定程度上该阶层带动了社会结构的转型;2)私营企业主、经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3个阶层都是比例扩张的阶层,而办事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则比例相对减少;这一现象表明,当前中国的新中间阶层是一个颇具异质性的地位群体,大体而言,可以分作市场型和行政型。前者包括私营企业主、经理人员、个体工商户三个阶层,后者为办事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两个阶层。这两类不同的中间阶层,有着截然不同的社会流动方式。从1980年代以来的代内流动考察,可以发现,市场型的阶层趋于扩张,而行政型相对缩小(参见图1)。

 

1 本节引用的数据均来自“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研究”课题组2001年全国抽样调查资料。这里的代内流动是指1980年以来参加工作的人初职到现职之间的流动。

 

㈡行政型中产阶级的流动特征

 

⒈专业技术人员阶层

 

专业技术人员的代内流入率为22.2%,流出率为31.8%,流出/流入比为1.43。虽然流入率为所有的中间阶层中最低,但流出/流入比却是最高的。这意味着他们既有较强的稳定性,但仍然处于不断的流动中。分析其流入/流出方向,可以发现,经历了1980年至今的职业变动,目前专业技术人员中仅有22.2%来自于其他阶层,并且没有特定的阶层来源(即专业技术人员中的阶层构成和目前全体成员中的阶层构成没有明显差别);但他们却有较大的可能性流向国家和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和私营企业主阶层(见图32)。

 

2 3显示的是专业技术人员代内流出率的发生比(Odds ratio),即专业技术人员中流向其他各阶层的百分比分布和各阶层比例分布的比值。它表示的是,在目前的阶层结构下,专业技术人员成为(流向)其他阶层的机会分布。流向某一阶层的发生比为1,则说明流入该阶层的机会是和阶层结构分布相同的,大于1则说明有更多的可行性流入某一阶层。以下各图的发生比均为此意。

 

这种流动的方向说明,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和私营企业主是比专业技术人员社会经济地位更具优势的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拥有更多的行政组织资源,经理人员和私营企业主拥有更多的经济资源——因而,专业技术人员会更愿意流向他们。其中行政权力的吸引力更大一些,“从政”还是专业技术人员的首选。

 

办事人员阶层

 

办事人员阶层的代内流入率为37.6%,流出率为42.7%,流出/流入比为1.14,也是一个流出大于流入的群体。和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相比,他们的流入、流出比例都要高一些,意味着其阶层稳定性差。从其来源上看,办事人员来自工人、商业服务业人员的比例较多(分别为12.7%10.4%),但控制了阶层结构分布后发现,他们来源于工人的几率低于结构水平,而来自商业服务业人员的机会更大,发生比为1.46。从其去脉来看,办事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相近,更有可能进入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和私营业主三个优势阶层,其中成为“官员”的可能要明显高于私营企业主。(参见图4

 

㈢市场型中间阶层的流动特征

 

⒈经理人员阶层

 

经理人员阶层的代内流入率为70.3%,流出率为15.4%,流出/流入比为0.22,是典型的“入超”阶层。这种流出/流入的高度反差,反映了这一阶层的“新兴”特征,也就是说,从代内流动的角度看,改革开放以来这一阶层的成员大量地来自于的其他社会职业群体。除国家及社会管理者和私营业主外,城镇区域内几乎所有的社会阶层都为经理人员阶层提供了来源,但集中地来自于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商业服务业人员三个群体。经理人员的流出有相当的“封闭性”,一方面,由于市场环境下该阶层的“稀缺”,他们很少流向其他社会阶层;另一方面,由于市场和行政的区隔,他们也难以向上流动到“官员”岗位(见图5)。

 

⒉私营企业主阶层

 

在现阶段中国中产阶级中,私营企业主是流入率最高的阶层(75.6%),而流出率几乎为0,可以说是“只进不出”的中产群体。他们的社会阶层的来源较为复杂,覆盖了城乡各个社会阶层: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商业服务业员工、工人以及乡村农民。其中来自于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的几率,要大于总体的结构分布(见图6)。从流出的角度看,一旦成为私营企业主,就几乎不再会流向其他社会阶层,这也暗示着他们日后的社会流动中会有较强的代际继承性。如果说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阶层占据了行政体制内的最高地位,那么私营企业主则是“体制外”的社会流动终点站。从目前中国的社会环境看,他们还很难跨越体制区隔进入公共权力系统。

 

⒊个体户工商户阶层

 

个体工商户阶层的代内流入率为64.4%,流出率为42%,总体而言还是“进大于出”。这种相对较高的流入、流出率说明他们是一个不断扩张且非常不稳定的社会群体。在所有中间阶层中,这一“老中间层”最具有底层色彩,一方面表现在它的来源多是底层群体,如商业服务业员工、产业工人和农民,其中农民成为个体户的几率并不高于总体结构水平;一方面该阶层的成员不但难以爬升到更高的社会地位,反而还具有向下流动的趋势——最容易流入到商业服务业员工群体中(见图6)。这些信息表明,个体工商户实际是处于社会中间层与底层的边缘。

 

五、讨

 

㈠异质性与权力排斥对新中间阶层发育的影响

 

从进入渠道、内部构成及流动特征看,现为雏形期的“新中间阶层”是一个具有较突出的异质性的地位群体。这种异质性的生成,就宏观社会背景分析,主要是如前面所陈述的中国社会现阶段存在的社会结构转型的双轨运行机制的作用。其间,权力授予关系的作用,对“新中间阶层”的发育、特别是其间以市场交换关系为背景的成员构成了一种独特的权力依附与制约关系。这种关系,对中间阶层群体内部整合及社会认同都会发生重要的影响,以致会以权力优势建构出一定的排斥关系——即,新中间层的中、下层向上流动进入上层的机会很小,对社会的影响力有限。其结果,在新中间阶层内部形成一种以权力为核心评价的金字塔型的不平等结构。

 

㈡在现阶段社会消费领域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消费主体的消费自主性与消费能力不对称现象。这种不对称现象将可能对培育一个具有消费中坚力量的新中间阶层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并导致其内部出现地位分化;而这种分化,并不一定会向着有利于新中间阶层发育及对社会发生积极的行为示范效应的方向演变,反而可能加重消费领域中的不平等的结构分化。

 

㈢根据我们课题组的推算(参见陆学艺主编,2002),现阶段中间阶层的规模大约占就业人口的15%,今后每年将以1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而就其构成来看,现在主要有三大主干:经理层、专业技术人员层及私营企业主。从其社会流动特征看,内部的中、下层有可能与下层结盟;而这三大主干群体——经理、专业技术人员及私营企业主层,则有可能会与上层缔结友好关系。如若这种格局一旦成型,那末,1个百分点的增长速度所具有的社会意义将会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