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之阴阳师 加布罗:法治国情调研主要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14:15:36
法治国情调研主要报告

田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法治蓝皮书执行主编田禾在2011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的演讲) 

作者简介:田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法治蓝皮书》执行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亚洲法中心主任。 

下面我就我们的调查报告作一个发布。我们蓝皮书有一个法治国情调研板块,今年一共收集并发布了六篇报告,其中,刑事辩护状况报告已经由我们的所长助理冀祥德教授发布了,还有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创始人及名誉主席罗伊?普罗斯特曼教授,他今天在现场,我今天会发布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中国电视广告监管调研和公职人员财产监督制度调研报告这三个报告。

第一、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2010年调研组对43个较大的市和59个国务院部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了调研、测评。选择较大的市,是因为这些城市具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立法权,且与公众生产生活的关系较为密切。对地方政府,选择拆迁信息和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情况作为个案,并申请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信息。对国务院部门,选择部门预算信息的公开情况作为个案,并申请公开2010年因公出境考察情况。

政府网站已成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绝大多数政府部门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规定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的在线申请平台,按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重视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和与公众的沟通、互动。工作人员主观上具有较高的公开意识,业务熟练,服务态度非常好。根据我们调研统计出来的结果,国务院部门总分排名前几位的是科学技术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农业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气象部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这几个部门;地方政府总分排名前几位的城市依次是:宁波、福州、大连、青岛、珠海、贵阳、杭州、南京、无锡、成都、西安、厦门(后四个城市并列第九)。我需要说明的是第九位,成都和厦门在我们去年调研的情况中排名第二。 

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是条例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欠佳,还存在未依法编制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未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未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情况,部分网站运行慢、不稳定、没有办法访问、长期在维护当中,以及信息更新不及时,有些网站信息滞后,有些信息更新时间甚至还停留在2007年,有的栏目甚至整个网站处于休眠状态,一些政府网站增加了公众获取信息的难度和成本,有的政府要求申请人以待定文件格式(如JPG格式)在线上传身份证复印件,有的还要求申请人必须打印申请表亲笔签名再扫描以后以图片格式作为附件发送申请,有的甚至要求上传证明申请用途的文件。其次,在信息公开的编排设计上不科学。比如,目录未提供信息链接,不能在线提交申请,信息公开栏目隐蔽,难以查找,为了验证栏目,我们找了专家用各种搜索引擎都找不到。领导活动信息过多,与民众切身利益或者部门管理方面有关的信息较少。再次,从依申请公开的情况来看,在法定的答复期限内有18家国务院部门作出回复,占30.5%,有10家地方政府回复,占23.3%。但答复的内容简单、空洞、避实就虚。 

关于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议。一是建议消除公众获取信息的技术性障碍,二是健全信息公开的绩效评估机制,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四是加强对公众信息公开的普法教育。 

第二,公职人员财产监督机制调研报告。2010年法治国情调研组在北京、上海、天津、山东、四川、贵州、湖北、湖南、河南、浙江、青海等地开展了“公职人员廉洁从政法律对策”国情调研,内容包括财产监督、禁止性行为、公务消费,针对公职人员和公众设立了两套问卷。调研显示,加强公职人员财产监督已成共识,公众81.4%的人认为应该加强监督,公职人员70%的人认为应该加强监督,从不同级别的官员来看这个非常有意思,没有官员认为不应该监督。 

调研结果还有发现有三个扩大:一是要用于更大范围的公职人员,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的比例是高于公众的,到了这个地方公众人员的比例是高于官员的;二是要监督近亲属及身边的人,监督本人,监督配偶没有很大的争议,监督成年子女这块出现了比较高的态势,公众更关心的是成年子女利用父母的权力去谋私;三是其他的亲属监督情况公众人数远远多于公职人员,这是两个群体出现分歧比较大的地方,官员认为你不要无限扩大,你就监督我们这里就行了,老百姓说我都要监督,监督的越大越好,这是有关部门要引起注意,研究的问题。这是我们调研发现的第三个扩大。 

根据现有的规定,房产是应该公开的,比例也是比较高的,还有很多人提出来应该公布企业的股份、负债的情况、租借财产的情况、兼职的情况、继承财产的情况、贵重物品的情况。在每一个项目公众和公职人员的差别并不是很大,大家都提出了这个问题,大家要不要扩大到这个范围,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我们在做调研的时候特别重视要有可操作性,不能说完就完了,还是应该注重操作性,所以我们提出了有政府公告栏、政府网站、媒体和允许公众查阅四种财产监督的方式。政府公告栏和政府网站这两种没有什么很大的分析,第三种和第四种请大家关注,同意媒体公布的人数是最少的,无论是官员还是公众对媒体有一个不信任感,而允许公众查阅,公职人员想把他财产知情人限制在最小范围,允许公众查阅是公众愿意去参与,参与这个过程,享受这个过程。 

关于推进公职人员财产监督的路径,我们认为从新进入或新提拔的开始比较现实,逐步扩大所有公职人员,以减少公职人员队伍乃至对社会的冲击;从在公众关注的腐败高发领域,全体的公职人员中实行,逐步推行到其他领域,这样不仅可以有效遏制这些特定领域的腐败高发局面,还可以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这两个路径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同时进行。 

第三、中国电视广告监管调研。本次调研选取31个省级对卫视和中央电视台一套、二套以及少儿频道,对其播放电视广告的情况进行观察、统计和分析,调研组录制了34个电视频道2010年7、8月份星期一至星期四任一天14:00到晚上24:00时间段的节目,调研内容包括商业广告涉及的产品与服务类型、广告播放的条数与时长、广告内容与形式等,并对儿童广告、明星代言广告,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公益广告等特殊类型的广告进行了单独统计。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电视广告存在问题。一是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与时长远低商业广告。大多数电视台违法了《广播电视管理规定》,不播或少播公益广告,按照第16条规定电视台在19:00点到21:00点之间必须播放4条公益广告,但在34个电视频道中,播放公益广告的数量达到规定的只有3个,占9%;有16个电视频道未播放公益广告,占47%。二是酒类广告播放严重超量。依照《酒类广播管理办法》的规定,电视“每套节目每日发布的酒类广告,在特殊时段(19:00至21:00)不超过两条,普通时段每日不超过十条”,那么电视台每日播放的酒类广告不得超过12条。调研发现,各电视频道仅在采样时段的8个小时内播放酒类广告超过12条的就有6个频道,其中播放酒类广告最多的达到了35条。三是电视节目插播商业广告过于频繁,且插播时长超限。商业广告语言,文字不规范,中英文混杂用,虚假宣传现象严重,其中电视购物虚假宣传尤其严重。最后,儿童广告泛滥,非儿童产品广告滥用儿童形象。很多广告滥用儿童广告,儿童广告中出现危险动作,语言不健康,儿童时段播放垃圾食品广告非常严重。 

针对调研情况,我们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要完善立法、弥补监管空白;二是要加强对儿童广告的监管,理顺监管机制;三是要加强执法的力度;四是企业、媒体应当具有社会责任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很多人想致富,我觉得是可以理解的,但媒体是传播精神文明和社会文化的公器,如果成了赚钱的机器,那么它一点良心都没有了。

原文出处:中国法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