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1.8d和35 1.8g:中国自然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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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理概况


中国地势(点击放大)
中国地势西高东低,山地、高原和丘陵约占陆地面积的67%,盆地和平原约占陆地面积的33%。山脉多呈东西和东北一西南走向,主要有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喀喇昆仑山、喜马拉雅山、阴山、秦岭、南岭、大兴安岭、长白山、太行山、武夷山、台湾山脉和横断山等山脉。西部有世界上最高大的青藏高原,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珠穆朗玛峰海拔8844.43米,为世界第一高峰。在此以北以东的内蒙古、新疆地区、黄土高原、四川盆地和云贵高原,是中国地势的第二级阶梯。大兴安岭一太行山一巫山一武陵山一雪峰山一线以东至海岸线多为平原和丘陵,是第三级阶梯。海岸线以东以南的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海底资源。(图片取自国家测绘局网站)
几百万年前,青藏高原隆起,地球历史上此一重大地壳运动形成了中国的地貌。从空中俯瞰中国大地,地势就像阶梯一样,自西向东,逐渐下降。受印度板块与欧亚板块的撞击,青藏高原不断隆起,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号称“世界屋脊”,构成了中国地形的第一阶梯。高原上的喜玛拉雅山主峰珠穆朗玛峰高达8844.43米,是世界第一高峰。第二阶梯由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云贵高原和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四川盆地组成,平均海拔1000—2000米。跨过第二阶梯东缘的大兴安岭、太行山、巫山和雪峰山,向东直达太平洋沿岸是第三阶梯,此阶梯地势下降到500米至1000米以下,自北向南分布着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平原的边缘镶嵌着低山和丘陵。再向东为中国大陆架浅海区,也就是第四级阶梯,水深大都不足200米。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区域地理
在中国辽阔的大地上,由于各地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的差异,人文、经济方面也各有特点,全国可分为东部季风区、西北干旱半干旱区、青藏高寒区三个自然区。其中东部季风区由于南北纬度差别较大,以秦岭——淮河为界,又分为北方地区和南方地区。因此全国可分为北方地区、南方地区、西北地区、青藏地区四大部分。
北方地区
北方地区是指中国东部季风区的北部,主要是秦岭-淮河一线以北,大兴安岭、乌鞘岭以东的地区,东临渤海和黄海。包括东北三省、黄河中下游五省二市的全部或大部分,以及甘肃东南部,内蒙古、江苏、安徽北部。面积约占全国的20%,人口约占全国的40%,其中汉族占绝大多数,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有居住在东北的满族、朝鲜族等
南方地区
南方地区是指中国东部季风区的南部,主要是秦岭-淮河一线以南的地区,西面为青藏高原,东与南面临东海和南海,大陆海岸线长度约占全国的2/3以上。本区的范围包括长江中下游六省一市,南部沿海和西南四省、市大部分地区。面积约占全国的25%,人口约占全国的55%,汉族占大多数。区内的少数民族有30多个,其人数5000多万,主要分布在桂、云、贵、川、湘、琼等地,人数较多的为壮、苗、彝、土家、布依、侗、白、哈尼、傣、黎等族。
西北地区
西北地区深居内陆,位于大兴安岭以西,昆仑山—阿尔金山—祁连山和长城以北,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甘肃省的西北部。这一地区国境线漫长,与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等国相邻。本区面积广大,约占全国面积的30%,人口约占全国的4%,是地广人稀的地区。西北地区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之一,少数民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1/3,主要有蒙古族、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
青藏地区
青藏地区位于中国西南部,横断山脉以西,喜马拉雅山以北,昆仑山和阿尔金山、祁连山以南,包括青海、西藏和四川西部。面积约占全国的25%,人口不足全国的1%。这里是中国藏族聚居的地区。西藏自治区同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相邻。
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
中国土地资源有四个基本特点:绝对数量大,人均占有少;类型复杂多样,耕地比重小;利用情况复杂,生产力地区差异明显;地区分布不均,保护和开发问题突出。
(一)绝对数量大,人均占有少
中国国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473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居世界第3位,但按人均占土地资源论,在面积位居世界前12位的国家中,中国居第11位。按利用类型区分的中国各类土地资源也都具有绝对数量大、人均占有量少的特点。
(二)类型复杂多样,耕地比重小
中国地形、气候十分复杂,土地类型复杂多样,为农、林、牧、副、渔多种经营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但也要看到,有些土地类型难以开发利用。例如,中国沙质荒漠、戈壁合占国土总面积的12%以上,改造、利用的难度很大。而对中国农业生产至关重要的耕地,所占的比重仅10%多些。
(三)利用情况复杂,生产力地区差异明显
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由于中国自然条件的复杂性和各地历史发展过程的特殊性,中国土地资源利用的情况极为复杂。例如,在广阔的东北平原上,汉民族多利用耕地种植高粱、玉米等杂粮,而朝鲜族则多种植水稻。山东的农民种植花生经验丰富,产量较高,河南、湖北的农民则种植芝麻且收益较好。在相近的自然条件下,太湖流域、珠江三角洲、四川盆地的部分地区就形成了全国性的桑蚕饲养中心等等。
不同的利用方式,土地资源开发的程度也会有所不同,土地的生产力水平会有明显差别。例如,在同样的亚热带山区,经营茶园、果园、经济林木会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任凭林木自然生长,无计划地加以砍伐,不仅经济效益较低,而且还会使土地资源遭受破坏。
(四)分布不均,保护和开发问题突出
这里所说的分布不均,主要指两个方面:其一,具体土地资源类型分布不均。如有限的耕地主要集中在中国东部季风区的平原地区,草原资源多分布在内蒙古高原的东部等。其二,人均占有土地资源分布不均。
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面临着不同的问题。中国林地少,森林资源不足。可是,在东北林区力争采育平衡的同时,西南林区却面临过熟林比重大、林木资源浪费的问题。中国广阔的草原资源利用不充分,畜牧业生产水平不高,然而,在局部草原又面临过度放牧、草场退化的问题。
水资源
河流和湖泊是中国主要的淡水资源。因此,河湖的分布、水量的大小,直接影响着各地人民的生活和生产。中国人均径流量为2200立方米,是世界人均径流量的24.7%。各大河的流域中,以珠江流域人均水资源最多,人均径流量约4000立方米。长江流域稍高于全国平均数,约为2300~2500立方米。海滦河流域是全国水资源最紧张的地区,人均径流量不足250立方米。
中国水资源的分布情况是南多北少,而耕地的分布却是南少北多。比如,中国小麦、棉花的集中产区——华北平原,耕地面积约占全国的40%,而水资源只占全国的6%左右。水、土资源配合欠佳的状况,进一步加剧了中国北方地区缺水的程度。
中国水能资源蕴藏量达6.8亿千瓦,居世界第一位。70%分布在西南四省、市和西藏自治区,其中以长江水系为最多,其次为雅鲁藏布江水系。黄河水系和珠江水系也有较大的水能蕴藏量。目前,已开发利用的地区,集中在长江、黄河和珠江的上游。
生物资源
植物资源 中国幅员广阔,地形复杂,气候多样,植被种类丰富,分布错综复杂。在东部季风区,有热带雨林,热带季雨林,中、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北亚热带落叶阔叶常绿阔叶混交林,温带落叶阔叶林,寒温带针叶林,以及亚高山针叶林、温带森林草原等植被类型。在西北部和青藏高原地区,有干草原、半荒漠草原灌丛、干荒漠草原灌丛、高原寒漠、高山草原草甸灌丛等植被类型。植物种类多,据统计,有种子植物300个科、2980个属、24600个种。其中被子植物2946属(占世界被子植物总属的23.6%)。比较古老的植物,约占世界总属的62%。有些植物,如水杉、银杏等,世界上其他地区现代已经绝灭,都是残存于中国的“活化石”。种子植物兼有寒、温、热三带的植物,种类比全欧洲多得多。此外,还有丰富多彩的栽培植物。从用途来说,有用材林木1000多种,药用植物4000多种,果品植物300多种,纤维植物500多种,淀粉植物300多种,油脂植物600多种,蔬菜植物也不下80余种,成为世界上植物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
动物资源 中国是世界上动物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据统计,全国陆栖脊椎动物约有2070种,占世界陆栖脊椎动物的9.8%。其中鸟类1170多种、兽类400多种、两栖类184种,分别占世界同类动物的13.5%、11.3%和7.3%。在西起喜马拉雅山—横断山北部—秦岭山脉—伏牛山—淮河与长江间一线以北地区,以温带、寒温带动物群为主,属古北界,线南地区以热带性动物为主,属东洋界。其实,由于东部地区地势平坦,西部横断山南北走向,两界动物相互渗透混杂的现象比较明显。
矿产资源
中国幅员广大,地质条件多样,矿产资源丰富,矿产171种。已探明储量的有157种。其中钨、锑、稀土、钼、钒和钛等的探明储量居世界首位。煤、铁、铅锌、铜、银、汞、锡、镍、磷灰石、石棉等的储量均居世界前列。
中国矿产资源分布的主要特点是,地区分布不均匀。如铁主要分布于辽宁、冀东和川西,西北很少;煤主要分布在华北、西北、东北和西南区,其中山西、内蒙古、新疆等省区最集中,而东南沿海各省则很少。这种分布不均匀的状况,使一些矿产具有相当的集中,如钨矿,在19个省区均有分布,储量主要集中在湘东南、赣南、粤北、闽西和桂东—桂中,虽有利于大规模开采,但也给运输带来了很大压力。为使分布不均的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地调配使用,就需要加强交通运输建设。
河流和湖泊
中国河流湖泊众多,这些河流、湖泊不仅是中国地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蕴藏着丰富的自然资源。中国的河湖地区分布不均,内外流区域兼备。中国外流区域与内流区域的界线大致是:北段大体沿着大兴安岭—阴山—贺兰山—祁连山(东部)一线,南段比较接近于200毫米的年等降水量线(巴颜喀拉山—冈底斯山),这条线的东南部是外流区域,约占全国总面积的2/3,河流水量占全国河流总水量的95%以上,内流区域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3,但是河流总水量还不到全国河流总水量的5%。
河流
中国是世界上河流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有许多源远流长的大江大河。其中流域面积超过1000平方千米的河流就有1500多条。
中国的河流,按照河流径流的循环形式,有注入海洋的外流河,也有与海洋不相沟通的内流河。
主要河流简表
河流名称长度
(公里)流域面积
(平方公里)流量
(立方米/秒)
外流河
太平洋水系
黑龙江342016201708600
松花江19275450002530
嫩 江1089283000824
乌苏里江8901870002000
绥芬河2541000460
图们江52033168268
鸭绿江795637881005
辽 河1430164104302
滦 河87744945149
海 河1090264617717
黄 河55007524431820
洮 河66931400172
外流河
太平洋水系
大黑河274136795.7
汾 河6953940053
渭 河818107340292
沂 河32211555122
淮 河10001857001110
长 江6300180719931060
雅砻江15001299301800
大渡河1070907002033
岷 江7351357882752
嘉陵江11191597102165
乌 江1018868151650
澧 水37218872553
沅 江1060888152158
资 水59028899797
湘 江817967382288
汉 水15321507101792
赣 江744820682054
钱塘江494543491484
瓯 江33817543615
闽 江577609921980
九龙江25814741446
韩 江32534314942
浊水溪1863155176
下淡水溪1593257228
珠 江221045261611070
柳 江730542051521
郁 江1162907201700
桂 江43719025569
北 江468383621260
东 江52325325700
鉴 江2119433270
南渡河3406841180
元 江64039840634
澜沧江21531614302354
印度洋水系
怒 江20131248302000
雅鲁藏布江20572404804425
北冰洋水系
额尔齐斯河54650860342
内 流 河
乌伦古河7152203235.6
伊犁河44165000410
玛纳斯河406405640.5
阿克苏河41935871195
塔里木河2137
喀什噶尔河5071150061.9
叶尔羌河103748100203
和田河109028232142
车尔臣河5271811916.4
格尔木河4191547723.5
疏勒河5402019726.4
长江 长江发源于青海省西南部、青藏高原上的唐古拉山脉主峰各拉丹冬雪山,曲折东流,干流先后流经青海、四川、西藏、云南、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共1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最后注入东海。全长6300公里,是中国第一大河,也是亚洲最长的河流,世界第三大河。流域面积180多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5,年入海水量约10000亿立方米,占全国河流总入海水量的1/3以上。它流经中国青藏高原、横断山区、云贵高原、四川盆地、长江中下游平原,流域绝大部分处于湿润地区。
黄河 黄河发源于青海省中部,巴颜喀拉山北麓,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9个省、自治区,注入渤海,全长5500公里,是中国第二大河。流域面积75万多平方公里,流经中国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华北平原,以及干旱、半干旱、半湿润区。
珠江 珠江是中国南方最大的河流,其干流西江发源于云南东部。珠江流经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入南海,全长2210公里,流域在中国境内44.25万平方公里。主要有西江、北江、东江三大支流水系,北江与东江基本上都在广东境内,三江水系在珠江三角洲汇集,形成纵横交错、港汊纷杂的网状水系。
京杭运河 中国除天然河流外,还有许多人工开凿的运河,其中有世界上开凿最早、最长的京杭运河。京杭运河北起北京、南到杭州,纵贯京津两市和冀、鲁、苏、浙4省,沟通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水系,全长1801公里,是中国历史上与万里长城齐名的伟大工程。从开凿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对沟通中国南北交通曾起过重大的作用,但过去由于不加保养,许多河段已断航。新中国成立后,对运河进行了整治,目前江苏、浙江两省境内的河段,仍是重要的水上运输线。同时,运河还发挥灌溉、防洪、排涝等综合作用。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中,它又被用作长江水源北上的输水渠道。
湖泊
中国湖泊众多,共有湖泊24800多个,其中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就有2800多个。湖泊数量虽然很多,但在地区分布上很不均匀。总的来说,东部季风区,特别是长江中下游地区,分布着中国最大的淡水湖群;西部以青藏高原湖泊较为集中,多为内陆咸水湖。
主要湖泊
湖名所在省区面积(平方公里)湖面高程(米)
青海湖青海45833196
鄱阳湖江西358321
洞庭湖湖南274033.5
太 湖江苏24253.1
呼伦池内蒙古2315545.5
洪泽湖江苏196012.3
纳木错西藏19404718
色林错西藏16404530
南四湖山东126635.5~37.0
博斯腾湖新疆10191048
外流区域的湖泊都与外流河相通,湖水能流进也能排出,含盐分少,称为淡水湖,也称排水湖。中国著名的淡水湖有鄱阳湖、洞庭湖、太湖、洪泽湖、巢湖等。
内流区域的湖泊大多为内流河的归宿,湖水只能流进,不能流出,又因蒸发旺盛,盐分较多形成咸水湖,也称非排水湖,如中国最大的湖泊青海湖以及海拔较高的纳木错湖等。
中国的湖泊按成因有河迹湖(如湖北境内长江沿岸的湖泊)、海迹湖(即睸湖,如西湖)、溶蚀湖(如云贵高原区石灰岩溶蚀所形成的湖泊)、冰蚀湖(如青藏高原区的一些湖泊)、构造湖(如青海湖、鄱阳湖、洞庭湖、滇池等)、火口湖(如长白山天池)、堰塞湖(如镜泊湖)等。
气候
气温和温度带
1.冬季气温的分布 从1月等温线图可看出:0℃等温线穿过了淮河—秦岭—青藏高原东南边缘,此线以北(包括北方、西北内陆及青藏高原)的气温在0℃以下,其中黑龙江漠河的气温在-30℃以下;此线以南的气温则在0℃以上,其中海南三亚的气温为20℃以上。因此,南方温暖,北方寒冷,南北气温差别大是中国冬季气温的分布特征。
这一特征形成的原因主要有:
纬度位置的影响 冬季阳光直射在南半球,中国大部处于北温带,由太阳辐射获得的热量少,同时中国南北纬度相差达50℃,北方与南方太阳高度差别显著,故造成北方大部地区气温低,且南北气温差别大。
冬季风的影响 冬季,从蒙古、西伯利亚一带常有寒冷干燥的冬季风吹来,北方地区首当其冲,因此更加剧了北方严寒并使南北气温的差别增大。
2.夏季气温的分布 从中国夏季7月等温线图上可以看出:除了地势高的青藏高原和天山等以外,大部地区在20℃以上,南方许多地方在28℃以上;新疆吐鲁番盆地7月平均气温高达32℃,是中国夏季的炎热中心。所以除青藏高原等地势高的地区外,全国普遍高温,南北气温差别不大,是中国夏季气温分布的特征。
其形成原因有:夏季阳光直射点在北半球,中国各地获得的太阳光热普遍增多。加之北方因纬度较高,白昼又比较长,获得的光热相对增多,缩短了与南方的气温差距,因而全国普遍高温。
温度带的划分及耕作
温度带
≥10℃积温
生长期(天)
分布范围
耕作制度
主要农作物
热带
>8000℃
365
海南全省和滇、粤、台三省南部
水稻一年三熟
水稻、甘蔗、天然橡胶等
亚热带
4500℃—8000℃
218—365
秦岭—淮河以南,青藏高原以东
一年二至三熟
水稻、冬麦、棉花、油菜等
暖温带
3400°—4500℃
171—218
黄河中下游大部分地区及南疆
一年一熟至两年三熟
冬麦、玉米、棉花、花生等
中温带
1600°—3400℃
100—171
东北、内蒙古大部分及北疆
一年一熟
春麦、玉米、亚麻、大豆、甜菜等
寒温带
<1600℃
<100
黑龙江省北部及内蒙古东北部
一年一熟
春麦、马铃薯等
青藏高原区
<2000℃
(大部分地区)
0—100
青藏高原
部分地区一年一熟
青稞等
3.中国的温度带 中国采用积温来划分温度带,当日平均气温稳定升到10℃以上时,大多数农作物才能活跃生长,所以通常把日平均气温连续≥10℃的天数叫生长期。把生长期内每天平均气温累加起来的温度总和叫积温。一个地区的积温,反映了该地区的热量状况。根据积温的分布,中国划分了5个温度带和一个特殊的青藏高原区。不同的温度带内热量不同,生长期长短不一,耕作制度和作物种类也有明显差别。
降水和干湿地区
1.年降水量的空间分布 从中国年降水量分布图可看出:800毫米等降水量线在淮河—秦岭—青藏高原东南边缘一线;400毫米等降水量线在大兴安岭—张家口—兰州—拉萨—喜马拉雅山东南端一线。塔里木盆地年降水量少于50毫米,其南部边缘的一些地区降水量不足20毫米;吐鲁番盆地的托克逊平均年降水量仅5.9毫米,是中国的“旱极”。中国东南部有些地区降水量在1600毫米以上,台湾东部山地可达3000毫米以上,其东北部的火烧寮年平均降水量达6000毫米以上,最多的年份为8408毫米,是中国的“雨极”;
中国年降水量空间分布的规律是:从东南沿海向西北内陆递减。各地区差别很大,大致是沿海多于内陆,南方多于北方,山区多于平原,山地中暖湿空气的迎风坡多于背风坡。
2.降水量的时间变化 中国降水量的时间变化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季节变化和年际变化。
季节变化是一年内降水量的分配状况。中国降水的季节分配特征是:南方雨季开始早,结束晚,雨季长,集中在5—10月;北方雨季开始晚,结束早,雨季短,集中在7、8月。全国大部分地区夏秋多雨,冬春少雨。
年际变化是年与年之间的降水分配情况。中国大多数地区降水量年际变化较大,一般是多雨区年际变化较小,少雨区年际变化较大;沿海地区年际变化较小,内陆地区年际变化较大。而以内陆盆地年际变化最大。
3.季风活动与季风区 中国降水在空间分布与时间变化上的特征,主要是由于季风活动影响形成的。发源于西太平洋热带海面的东南季风和赤道附近印度洋上的西南季风把温暖湿润的空气吹送到中国大陆上,成为中国夏季降水的主要水汽来源。
在夏季风正常活动的年份,每年4、5月暖湿的夏季风推进到南岭及其以南的地区。广东、广西、海南等省区进入雨季,降水量增多。
6月夏季风推进到长江中下游,秦岭—淮河以南的广大地区进入雨季。这时,江淮地区阴雨连绵,由于正是梅子黄熟时节,故称这种天气为梅雨天气。
7、8月夏季风推进到秦岭—淮河以北地区,华东、东北等地进入雨季,降水明显增多。9月间,北方冷空气的势力增强,暖湿的夏季风在它的推动下向南后退,北方雨季结束。10月,夏季风从中国大陆上退出,南方的雨季也随之结束。
干湿地区的划分
年降水量(mm)
干湿状况
分布地区
植被
土地利用
湿润区
>800
降水量>蒸发量
秦岭—淮河以南、青藏高原南部、内蒙古东北部、东北三省东部
森林
以水田为主的农业
半湿润区
>400
降水量>蒸发量
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黄土高原大部、青藏高原东南部
森林——草原
旱地为主的农业
半干旱区
<400
降水量<蒸发量
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的一部分、青藏高原大部
草原
草原牧业、灌溉农业
干旱区
<200
降水量<蒸发量
新疆、内蒙古高原西部、青藏高原西北部
荒漠
高山牧业、绿洲灌溉农业
在中国大兴安岭—阴山—贺兰山—巴颜喀拉山—冈底斯山连线以西以北的地区,夏季风很难到达,降水量很少,故唐诗中有“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的名句。习惯上我们把夏季风可以控制的地区称为季风区,夏季风势力难以到达的地区称为非季风区。
4.中国的干湿地区 干湿状况是反映气候特征的标志之一,一个地方的干湿程度由降水量和蒸发量的对比关系决定,降水量大于蒸发量,该地区就湿润,降水量小于蒸发量,该地区就干燥。干湿状况与天然植被类型及农业等关系密切。中国各地干湿状况差异很大,共划分为4个干湿地区:湿润区、半湿润区、半干旱区和干旱区。
气候的特征
1.气候复杂多样 中国幅员辽阔,跨纬度较广,距海远近差距较大,加之地势高低不同,地形类型及山脉走向多样,因而气温降水的组合多种多样,形成了多种多样的气候。从气候类型上看,东部属季风气候(又可分为亚热带季风气候、温带季风气候和热带季风气候),西北部属温带大陆性气候,青藏高原属高寒气候。从温度带划分看,有热带、亚热带、暖温带、中温带、寒温带和青藏高原区。从干湿地区划分看,有湿润地区、半湿润地区、半干旱地区、干旱地区之分。而且同一个温度带内,可含有不同的干湿区;同一个干湿地区中又含有不同的温度带。因此在相同的气候类型中,也会有热量与干湿程度的差异。地形的复杂多样,也使气候更具复杂多样性。
2.季风气候显著 中国的气候具有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寒冷少雨、高温期与多雨期一致的季风气候特征。由于中国位于世界最大的大陆——亚欧大陆东部,又在世界最大的大洋——太平洋西岸,西南距印度洋也较近,因之气候受大陆、大洋的影响非常显著。冬季盛行从大陆吹向海洋的偏北风,夏季盛行从海洋吹向陆地的偏南风。冬季风产生于亚洲内陆,性质寒冷、干燥、在其影响下,中国大部地区冬季普遍降水少,气温低,北方更为突出。夏季风来自东南面的太平洋和西南面的印度洋,性质温暖、湿润、在其影响下,降水普遍增多,雨热同季。中国受冬、夏季风交替影响的地区广,是世界上季风最典型、季风气候最显著的地区。和世界同纬度的其他地区相比,中国冬季气温偏低,而夏季气温又偏高,气温年较差大,降水集中于夏季,这些又是大陆性气候的特征。因此中国的季风气候,大陆性较强,也称作大陆性季风气候。
气候条件的优势 复杂多样的气候,使世界上大多数农作物和动植物都能在中国找到适宜生长的地方,使中国农作物与动植物资源都非常丰富。例如玉米的故乡在墨西哥,引种到中国后却广泛种植,已成为中国重要的粮食作物之一。红薯最早引种在浙江一带,目前在全国普遍种植。中国季风气候显著的特征,也为中国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利条件,因夏季气温高,热量条件优越,这使许多对热量条件需求较高的农作物在中国种植范围的纬度远比世界上其他同纬度国家的偏高,例如水稻可在北纬52°的黑龙江省呼玛县种植。夏季多雨,高温期与多雨期一致,有利于农作物生长发育,例如中国长江中下游地区气候温暖湿润,物产富饶,是亚热带季风气候,而与之同纬度的非洲北部、阿拉伯半岛等地却多呈干旱、半干旱的荒漠景观。
中国气候虽然有许多方面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但也有不利的方面,中国灾害性天气频繁多发,对中国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也常常造成不利的影响,其中旱灾、洪灾、寒潮、台风等是对中国影响较大的主要灾害性天气。
中国的旱涝灾害平均每年发生一次,北方以旱灾居多,南方则旱涝灾害均有发生。
在夏秋季节,中国东南沿海常常受到热带风暴——台风的侵袭。台风(热带风暴发展到特别强烈时称为台风)以6—9月最为频繁。
在中国的秋冬季节,来自蒙古、西伯利亚的冷空气不断南下,冷空气特别强烈时,气温骤降,出现寒潮。寒潮可造成低温、大风、沙暴、霜冻等灾害。
地形地形的主要特征
1.地形多种多样 在中国辽阔的大地上,有雄伟的高原、起伏的山岭、广阔的平原、低缓的丘陵,还有四周群山环抱、中间低平的大小盆地。陆地上的5种基本地形类型,中国均有分布,这为中国工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多种多样的条件。
2.山区面积广大 通常人们把山地、丘陵和比较崎岖的高原称为山区。中国山区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2/3,这是中国地形的又一显著特征。山区面积广大,给交通运输和农业发展带来一定困难,但山区可提供林产、矿产、水能和旅游资源,为改变山区面貌、发展山区经济提供了资源保证。
3.地势西高东低 呈阶梯状分布地势是地表高低起伏的总趋势。中国地势西高东低,大致呈阶梯状分布。
地势的第一级阶梯是青藏高原,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其北部与东部边缘分布有昆仑山脉、祁连山脉、横断山脉,是地势一、二级阶梯的分界线。
地势的第二级阶梯上分布着大型的盆地和高原,平均海拔在1000—2000米之间,其东面的大兴安岭、太行山脉、巫山、雪峰山是地势二、三级阶梯的分界线。
地势的第三级阶梯上分布着广阔的平原,间有丘陵和低山,海拔多在500米以下。
如果通过北纬32°线,自西向东作一幅中国地形剖面图,从西部的大高原,到中部的盆地,再到东部平原,西高东低,呈阶梯状逐级下降的地势特点十分明显。
从中国陆地的第三级阶梯继续向海面以下延伸,就是浅海大陆架,这是大陆向海洋自然延伸的部分,一般深度不大,坡度较缓,海洋资源丰富。
各类地形所占比例%
高原
山岭
平原
丘陵
盆地
33.3
26.04
18.75
9.9
11.98
各级海拔高度所占比例%
>3000
>2000
>1000
>500
<500
25.86
7.04
24.99
16.93
25.18
中国近海大陆架比较广阔,渤海和黄海的海底全部、东海海底的大部分和南海海底的一部分,都属浅海大陆架。目前,开发海洋资源,尤其是石油资源主要是在大陆架上进行的。
海洋资源状况
计量单位
1998
水产资源
鱼类

1694
甲壳类

900
其中: 虾类

300
蟹类

600
头足类

91
海上石油、天然气
石油地质储量
亿吨
14.81
其中:探明石油储量
亿吨
8.45
天然气地质储量
亿立方米
3692.86
其中:探明天然气储量
亿立方米
2444.40
海滨砂矿资源
金属砂矿
亿吨
0.25
非金属砂矿
亿吨
16.19
海洋再生能源
潮汐能
中国沿海农村可开发装机容量200—1000千瓦的海湾、河口潮汐能资源小型坝址242处,总装机容量12.6万千瓦,年发电量为3.1亿千瓦小时。全国可开发坝址数24处,总装机容量2179.3万千瓦,年发电量为624.4亿千瓦小时。
波浪能
理论平均功率为1285.2万千瓦。
潮流能
130个水道的理论平均功率为1394.9万千瓦。
注:资料来源于《中国海洋基本数据》。
地势西高东低,有利于海上湿润空气向中国陆上推进,也便于北方冷空气南下,为降水的形成提供条件。受地势影响,中国大多数河流东流入海,沟通了东西交通,便于沿海与内地联系。随着地势逐级下降,河流在各级阶梯的过渡地带形成巨大落差,蕴藏着丰富的水能资源。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1.山脉 山地延伸成脉状即为山脉。山脉构成中国地形的骨架,常常是不同地形区的分界,山脉延伸的方向称作走向,中国山脉的分布按其走向可分为5种情况。
东西走向的山脉主要有3列(主要包括5条山脉):北列为天山一阴山;中列为昆仑山—秦岭;南列为南岭。
东北—西南走向的山脉多分布在中国东部,主要也有3列(主要包括7条山脉):西列为大兴安岭—太行山—巫山—雪峰山;中列为长白山—武夷山;东列为台湾山脉。
西北—东南走向的山脉主要分布在中国西部,著名山脉有两条:阿尔泰山和祁连山。
南北走向的山脉主要有两条,分布在西南和西北,分别是横断山脉和贺兰山脉。
弧形山系由几条并列的山脉组成,由基本上东西走向转为南北走向而与横断山脉相接,其中最著名的山脉为喜马拉雅山,分布在中国与印度、尼泊尔等国边界上,绵延2400多千米,平均海拔6000米,其主峰珠穆朗玛峰,海拔为8844.43米,是世界最高峰。
2.高原 中国有四大高原,它们集中分布在地势第一、二级阶梯上。由于高度、位置、成因和受外力侵蚀作用不同,高原的外貌特征各异。
3.盆地 中国有四大盆地,它们多分布在地势的第二级阶梯上,由于所在位置不同,其特点也不相同。
此外,著名的吐鲁番盆地也分布在地势第二级阶梯上,它是中国地势最低的盆地(-155米)。
4.平原 中国有三大平原,它们分布在中国东部地势第三级阶梯上。由于位置、成因、气候条件等各不相同,在地形上也各具特色。
以上三大平原南北相连,土壤肥沃,是中国最重要的农耕区。除此以外,中国还有成都平原、汾渭平原、珠江三角洲、台湾西部平原等,它们也都是重要的农耕区。
主要山脉及其最高峰
山脉名称
海拔高度(米)
最高峰和高程
山脉名称
海拔高度(米)
最高峰和高程
阿尔泰山脉
3000
友谊峰
4374
贺兰山
2000以上
贺兰山
3556
天山山脉
5000
托木尔峰
7435
阴山山脉
1500以上
呼和巴什格
2364
阿尔金山脉
4000
苏拉木塔格
6295
大兴安岭
1100以上
黄岗梁
2029
祁连山脉
4000以上
祁连山
5547
小兴安岭
500以上
平顶山
1429
疏勒南山
4000以上
岗则吾结(团结峰)
5827
长白山脉
1000
白云峰
2691
昆仑山脉
5000以上
公格尔山
7719
张广才岭
800以上
大秃顶子
1669
阿尔格山
5000以上
布喀达坂峰
6860
龙岗山
700以上
岗山
1347
可可西里山脉
6000
岗扎日
6305
燕山
1000
雾灵山
2116
巴颜喀拉山脉
5000以上
果洛山
5369
太行山脉
1000以上
小五台山
2882
阿尼玛卿山
5000以上
玛卿岗日
6282
西山
1000
东灵山
2303
唐古拉山脉
6000
各拉丹冬
6621
五台山
2500
北台顶
3058
冈底斯山脉
6000
冷布岗日
7095
吕梁山脉
1500以上
南阳山(关帝山)
2831
念青唐古拉山脉
6000
念青唐古拉峰
7111
泰山
1000
玉皇顶
1524
喀喇昆仑山脉
6000以上
乔戈里峰
8611
云台山
300
五台山(玉女峰)
625
喜马拉雅山脉
6000以上
珠穆朗玛峰
8844.43
天马山
50以上
天马山
98
横断山脉
4000以上
贡嘎山
7556
天目山
1000
清凉峰
1787
怒山
4000以上
梅里雪山
6740
洞宫山
1100以上
黄茅尖
1921
沙鲁里山
4000以上
雀儿山
6168
武夷山脉
1000以上
黄岗山
2158
大雪山
5000
贡嘎山
7556
黄山
1000
莲花峰
1873
无量山
1600
猫头山
3306
罗霄山
1000
南风面
2120
哀牢山
1600
哀牢山
3166
雪峰山
1000
苏宝顶
1934
乌蒙山
2000
韭菜坪
2900
南岭
1000以上
猫儿山
2142
武陵山
1000以上
凤凰山
2570
瑶山
1000
石坑崆(猛坑石)
1902
大巴山脉
2000以上
摩天岭
4072
五指山
1000
五指山
1867
大巴山
2000
神农顶
3105
莲花山
800以上
铜鼓嶂
1560
秦岭
2000
太白山(八仙台)
3767
中央山
3000以上
秀姑峦山
3833
华山
1500以上
草链岭
2646
玉山
3000以上
玉山
3997
大别山
1000
霍山(白马尖)
1774
阿里山
1500以上
大塔山
2663
六盘山
2000
米缸山
2942
台东山
500以上
新港山
1682
四大高原及位置和特征
位置
特征
青藏高原
位于中国西南部,主要包括西藏、青海和四川西部;在昆仑山、祁连山、横断山和喜马拉雅山之间
①地势高,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多雪山冰川
②面积大,占全国面积的1/4
③高原上多大山,但相对高度较小
内蒙古高原
位于中国北部,包括内蒙古大部分和甘、宁、冀的一部分,在大兴安岭、祁连山之间
①地势起伏和缓、山脉少
②为中国第二大高原,平均海拔1000米
③东部多草原,西部多戈壁、沙漠
黄土高原
位于中国中部,包括山西全省和陕、甘、宁的一部分。在内蒙古高原以南,秦岭以北,太行山以西,祁连山东端以东
①海拔1000—2000米,地表覆盖深厚的黄土
②地表破碎,沟壑纵横
③植被少,水土流失严重
云贵高原
位于中国西南部,包括云南东部,贵州大部。在横断山脉以东,雪峰山以西,四川盆地以南
①地势崎岖不平,海拔1000—2000米
②多峡谷,多小型山间盆地(即坝子)
③石灰岩分布广,多典型的喀斯特地形
5.丘陵 中国丘陵众多,分布广泛。在东部地区主要有辽东丘陵、山东丘陵、东南丘陵。有些丘陵地区林木茂密(多经济林或果树),矿产丰富;有些丘陵被辟为梯田。或蕴藏水能,还有的丘陵峰峦竞秀,为著名的旅游胜地。
四大盆地及位置和特征
位置
特征
塔里木盆地
位于新疆南部,天山与昆仑山之间
①面积大,是中国最大的盆地
②沙漠广,塔克拉玛干沙漠是中国最大的沙漠
③地势西高东低,海拔800—1300米,边缘有绿洲
准噶尔盆地
位于新疆北部,天山与阿尔泰山之间
①为中国第二大盆地
②多风蚀地形,沙漠面积较小
③地势东高西低,海拔500—1000米,西侧山间有缺口
柴达木盆地
位于青海省西北部,阿尔金山、祁连山和昆仑山之间
①地势高,海拔2000—3000米,是中国地势最高的盆地
②东南多盐湖沼泽
四川盆地
位于四川东部,在巫山、大巴山、横断山、大娄山之间
①海拔300—600米,北高南低,内有平原、丘陵、低山分布
②河流众多,为中国最大的外流盆地
三大平原及位置、组成和特征
位置
特征
主要组成部分
东北平原
位于中国东北部,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地间。包括黑、吉、辽三省和内蒙古的各一部分
①中国最大的平原,广泛分布着肥沃的黑土
②海拔多在200米以下,中部地势稍高,大部低平,三江平原等地区多有沼泽
三江平原、松嫩平原、辽河平原
华北平原
位于中国东部偏北,在燕山、太行山、淮河之间,包括冀、鲁、豫、京、津和苏、皖的一部分
①中国第二大平原
②大部海拔50米以下,地表平坦
海河平原、黄淮平原
长江中下游平原
位于中国中、东部,在巫山以东,长江干支流沿岸,包括鄂、湘、赣、皖、苏、浙、沪
①大部分海拔50米以下,地势低平
②河网纵横,湖荡密布
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鄱阳湖平原、江淮平原、长江三角洲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授权发布)《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06-2020年)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 指导原则
第二节 规划目标
第三节 主要任务
第三章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第二节 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第三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第四节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第五节 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第四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第二节 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 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 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 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 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 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 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第六章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 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 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 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 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附表2:建设用地指标
附表3:园地指标
附表4:林地指标
附表5:牧草地指标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前言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00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5704.74万公顷(98557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192.24万公顷(4788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2208.27万公顷(183124万亩),园地面积为1154.9万公顷(17323万亩),林地面积为23574.11万公顷(35361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6214.38万公顷(39321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3.09万公顷(3829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601.51万公顷(3902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30.85万公顷(346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59.87万公顷(5398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997-200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0.35万公顷(305万亩),与1991-1996年年均占用29.3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005年与199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1997-2005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2259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累计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近2万个,全国累计补充耕地227.6万公顷(3414万亩),年均补充耕地25.29万公顷(379万亩)。
──国土综合整治稳步推进,土地生态环境逐步改善。1997-2005年,全国累计实现生态退耕686.25万公顷(10294万亩),沙地面积减少19.52万公顷(293万亩),裸土地面积减少5.01万公顷(75万亩)。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了国家粮食安全和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缓解了生态环境破坏加剧的趋势。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人口众多、人地关系紧张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土地利用和管理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
──人均耕地少、优质耕地少、后备耕地资源少。2005年全国人均耕地1.4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优质耕地只占全部耕地的1/3。耕地后备资源潜力1333万公顷(2亿亩)左右,60%以上分布在水源不足和生态脆弱地区,开发利用的制约因素较多。
──优质耕地减少和工业用地增长过快。1997-2005年,全国灌溉水田和水浇地分别减少93.13万公顷(1397万亩)和29.93万公顷(449万亩),而同期补充的耕地有排灌设施的比例不足40%。新增建设用地中工矿用地比例占到40%,部分地区高达60%,改善城镇居民生活条件的居住、休闲等用地供应相对不足。
──建设用地粗放浪费较为突出。据调查,全国城镇规划范围内共有闲置、空闲和批而未供的土地近26.67万公顷(400万亩)。全国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0.3-0.6,工业用地平均产出率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1997-2005年,乡村人口减少9633万人,而农村居民点用地却增加了近11.75万公顷(170万亩),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普遍较低。
──局部地区土地退化和破坏严重。2005年全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5600万公顷,退化、沙化、碱化草地面积达13500万公顷。一些地区产业用地布局混乱,土地污染严重,城市周边和部分交通主干道以及江河沿岸耕地的重金属与有机污染物严重超标。
──违规违法用地现象屡禁不止。2007年开展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清查结果显示,全国“以租代征”涉及用地2.20万公顷(33万亩),违规新设和扩大各类开发区涉及用地6.07万公顷(91万亩),未批先用涉及土地面积15万公顷(225万亩)。总体上,违规违法用地的形势依然严峻。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必须科学分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深刻把握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要求,充分认识我国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的挑战: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的形势日趋严峻。到2010年和2020年,我国人口总量预期将分别达到13.6亿和14.5亿,2033年前后达到高峰值15亿左右,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保有一定数量的耕地;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也需要大力加强对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同时,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也需要调整一些耕地。但是,耕地后备资源少,生态环境约束大,制约了我国耕地资源补充的能力,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到2010年和2020年,城镇化率将分别达到48%和58%,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推进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发展,将拉动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的进一步增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需要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支撑。但是,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我国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随着国际化、信息化、市场化的深入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步伐不断加快,亟待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优化行业土地利用结构;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实现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促进国土开发新格局的形成,对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加大了调整和优化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统筹协调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土地利用问题的有利条件。从土地利用状况看,我国建设用地利用总体粗放,节约集约利用空间较大,为统筹保障科学发展与保护耕地资源提供了基础条件。从国际背景看,经济全球化、科技革命和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从国内环境看,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民主法治和政治文明的不断发展,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实现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
展望未来,我国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挑战与机遇并存。必须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出发,正确把握科学发展与资源配置的密切联系和内在规律,本着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保障科学发展,增强土地资源危机意识,树立全民节地观念,妥善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新模式,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 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指导方针,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宏观调控,落实共同责任,注重开源节流,推进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立足解决农村民生问题,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合理控制建设规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努力转变用地方式,加快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统筹各业各类用地。按照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要求,立足形成国土开发新格局,优化配置各业各类用地,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加强土地生态建设。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立足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统筹安排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促进生态文明发展。
──强化土地宏观调控。按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立足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增强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二节 规划目标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规划期内努力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
──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全国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保持在12120万公顷(18.18亿亩)和12033.33万公顷(18.05亿亩)。规划期内,确保10400万公顷(15.6亿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保障科学发展的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建设用地空间不断扩展,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高,有效保障科学发展的用地需求。规划期间,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年均提高6%以上,其中,“十一五”期间年均提高10%以上。到2010年和2020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分别为195万公顷(2925万亩)和585万公顷(8775万亩)。通过引导开发未利用地形成新增建设用地125万公顷(1875万亩)以上,其中,“十一五”期间达到38万公顷(570万亩)以上。
──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农用地保持基本稳定,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未利用地得到合理开发;城乡用地结构不断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相挂钩。到2010年和2020年,农用地稳定在66177.09万公顷(992656万亩)和66883.55万公顷(1003253万亩),建设用地总面积分别控制在3374万公顷(50610万亩)和3724万公顷(55860万亩)以内;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由2005年的30%调整到2020年的40%左右,但要从严控制城镇工矿用地中工业用地的比例。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全面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和建设用地整理取得明显成效,新增工矿废弃地实现全面复垦,后备耕地资源得到适度开发。到2010年和202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114万公顷(1710万亩)和367万公顷(5500万亩)。
──土地生态保护和建设取得积极成效。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和“三化”(退化、沙化、碱化)草地治理取得明显进展,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污染的防治工作得到加强。
──土地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明显增强。土地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市场机制逐步健全,土地管理的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等手段不断完善,土地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第三节 主要任务
围绕规划目标,明确以下主要任务:
──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统筹安排农用地。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全面管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确保补充耕地质量;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
──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坚持需求引导与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严格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深度开发地上地下空间,充分利用未利用地和工矿废弃地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以加强国土综合整治为手段,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生态功能,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积极推进以土地整理复垦为重点的国土综合整治,统筹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制定不同区域环境保护的用地政策,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以优化结构布局为途径,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加强区域土地利用调控和引导,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制定和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促进主体功能区的形成;强化省级土地利用调控,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空间管制措施。
──以落实共同责任为基础,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严格执行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落实差别化的土地利用计划政策,健全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市场调节机制,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围绕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努力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
第一节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扭转优质耕地过快减少的趋势。到2010年和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100万公顷(1500万亩)和300万公顷(4500万亩)以内。
严格禁止擅自实施生态退耕。切实落实国家生态退耕政策,凡不符合国家生态退耕规划和政策、未纳入生态退耕计划自行退耕的,限期恢复耕作条件或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引导。合理引导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按照数量质量相当的原则履行补充耕地义务。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
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力度。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及时复垦灾毁耕地。规划期间力争将因灾损毁减少的耕地控制在73.33万公顷(1100万亩)以内。
第二节 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切实落实建设占用补充耕地法人责任制。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严格落实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耕地义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完成补充耕地义务的基础上,增加补充耕地任务,确保耕地保护目标实现。对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补充耕地任务,经国务院批准,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努力拓宽资金渠道,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
大力加强农村土地整理。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组织实施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63万公顷(945万亩)和182万公顷(2730万亩)。
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加快闭坑矿山、采煤塌陷、挖损压占等废弃土地的复垦,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重大工程。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补充耕地17万公顷(255万亩)和46万公顷(690万亩)。
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土地利用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土地开发重大工程。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开发未利用地补充耕地34万公顷(510万亩)和139万公顷(2080万亩)。
第三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在规定期限内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质量。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第四节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加大耕地管护力度。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对水田等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建立耕地保护台账管理制度,明确保护耕地的责任人、面积、耕地等级等基本情况。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移土培肥”等重大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评价,从数量和产能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对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被占耕地质量的,按照质量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并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的建设。
第五节 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提高园地利用效益。重点发展优质果园,建设优势果产品基地,促进品种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提高。调整园地布局,引导新建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台地和荒坡地集中发展。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稳步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
严格保护林地。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征占国家重点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大江大河源头等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管好、用好现有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迹地更新及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造林,扩大有林地面积。
推进牧草地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草场资源,防止超载过牧,严禁滥挖、滥采、滥搂、滥垦。坚持用养结合,科学合理地控制载畜量。加强天然草原改良,培育、提高草地生产力。牧区逐步改变依赖天然草原放牧的生产方式,建设高产人工草地和饲草饲料地。半农半牧区发展人工种草,实行草田轮作。支持退化草场治理、退牧还草、草地生态系统恢复重建等工程的实施。
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加强畜禽养殖用地调查与规划,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引导新建畜禽场(小区)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发展畜禽养殖。
第四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围绕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安排的调控。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来控制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促进土地利用模式创新和土地利用效率提高,以土地供应的硬约束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城镇闲散用地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村更新改造,重点加快城中村改造,研究和推广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加强规划统筹和政策引导,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优先开发缓坡丘陵地、盐碱地、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地和废弃地,积极引导城乡建设向地上、地下发展,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第二节 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过快扩张。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防止城镇工矿用地过度扩张。严格执行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从严控制城镇工矿用地中工业用地比例。从严从紧控制独立选址项目的数量和用地规模,除矿山、军事等用地外,新增工矿用地必须纳入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指标审核开发区用地,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扩区、升级。
优化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土地资源环境条件,合理制定产业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技术含量高、社会经济效益好的产业发展用地,重点保障与地区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的主导产业用地。科学配置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用地,提高工业用地综合效益,促进地区产业链的形成。鼓励利用原有工业用地发展新兴产业,降低用地成本,促进工业产业升级。调整优化工矿用地布局,改变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现状。
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提高生态用地比例,促进城镇和谐发展。严格限定开发区内非生产性建设用地的比例,提升开发区用地效率和效益。合理调整城镇用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普通住宅建设用地,增加中小套型住房用地,切实保障民生用地。
第三节 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搞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有住宅用地超标准问题。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村内有空闲地、原有宅基地已达标的,不再安排新增宅基地。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
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按照尊重民意、改善民生、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加强对“空心村”用地的改造。到2020年,完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90万公顷(1350万亩),其中,“十一五”期间完成30万公顷(450万亩)。
第四节 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保障能源产业用地。按照有序发展煤炭、积极发展电力、加快发展石油天然气、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要求,统筹安排能源产业用地,优化用地布局,严格项目用地管理,重点保障国家大型煤炭、油气基地和电源、电网建设用地。2006-2020年安排新增能源建设用地50万公顷(750万亩),其中,“十一五”期间安排新增能源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用地20万公顷(300万亩)。
统筹安排交通用地。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促进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综合交通网络的形成和完善。2006-2020年,新增铁路用地26万公顷(390万亩),其中,“十一五”期间安排11.5万公顷(172.5万亩)。新增公路用地145万公顷(2175万亩),其中,农村公路用地30万公顷(450万亩);“十一五”期间安排新增公路用地55万公顷(825万亩),其中农村公路用地12万公顷(180万亩)。新增港口码头用地3万公顷(45万亩),其中,“十一五”期间安排1万公顷(15万亩)。新增民用机场用地5万公顷(75万亩),其中,“十一五”期间新增民用机场用地1.5万公顷(22.5万亩)。
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加强水利设施的规划选址和用地论证,优先保障具有全国和区域战略意义的重点水利设施用地。推动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保障以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和农村饮水安全为重点的农村水利设施用地,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规划期间,安排新增水利设施用地45万公顷(675万亩),其中,“十一五”期间安排22万公顷(330万亩)。南水北调东线和中线工程安排8.70万公顷(131万亩)。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用地管理。按照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用地政策,支持矿业经济区建设,加大采矿用地监督和管理力度。按照全国地质勘查规划的要求,依法保障矿产资源勘查临时用地,支持矿产资源保障工程的实施。
第五节 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各地要按照分解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严格划定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扩展边界,明确管制规则和监管措施,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盲目无序扩张。
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的农用地转用,要简化用地许可程序,完善备案制度,强化跟踪监管;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农用地转用,只能安排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必需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提高土地规划许可条件,严格许可程序,强化项目选址和用地论证,确保科学选址和合理用地。
完善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论证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论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政策等对建设用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应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进行多方案比较,优先采用占地少特别是占用耕地少的选址方案。
第五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围绕加强土地生态保护与建设,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第一节 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对天然林、天然草场和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对沼泽、滩涂等土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规划期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和部分未利用地占全国土地面积的比例保持在75%以上。
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支持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森林、草地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第二节 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巩固生态退耕成果。切实做好已退耕地的监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退耕地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基础上,严格界定生态退耕标准,科学制订和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切实提高退耕还林的生态效益。
恢复工矿废弃地生态功能。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对采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有计划、分步骤地复垦历史上形成的采矿废弃地,及时、全面复垦新增工矿废弃地。推广先进生物技术,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的综合治理。
加强退化土地防治。积极运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综合整治水土流失;加快风蚀沙化土地防治,合理安排防沙治沙项目用地,大力支持沙区生态防护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水利、农业、生物以及化学措施,集中连片改良盐碱化土地;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制度,严格禁止用未达标污水灌溉农田,综合整治土壤环境,积极防治土地污染。
第三节 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快速城镇化地区,要遏制城镇建设用地盲目扩张,鼓励城镇组团式发展,实行组团间农田与绿色隔离带有机结合,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功能。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大力发展城郊农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地。
平原农业地区,要把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放在土地利用的优先地位,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重点优化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结构,鼓励发展城镇集群和产业集聚。严格控制工业对土地的污染,防治农田面源污染。
山地丘陵地区,要大力推进国土综合整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活动,积极防治地质灾害。因地制宜加强植被建设,稳步推进陡坡耕地的退耕还林还草,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功能。以小流域为单元,积极防治水土流失。建立山区立体复合型土地利用模式,充分利用缓坡土地开展多种经营,促进山区特色产业发展。
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地区,要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禁止向严重污染环境的开发项目提供用地。加强对能源、矿山资源开发中土地复垦的监管,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强化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
第六章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围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科学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利用的调控,促进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落实。
第一节 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根据各地资源条件、土地利用现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区域发展战略定位的差异,把全国划分为九个土地利用区,明确各区域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指导各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西部地区。稳定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确保基本口粮田。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用地,重点支持依托中心城市和交通干线的开发,逐步提高集约用地水平。
西北区:保障油气和优势固体矿产资源开发、出境和跨区铁路、西煤东运和交通通道的建设用地,逐步提高基础设施用地比重,适当降低人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支持水利建设和节水农业发展,加强平原、旱塬和绿洲的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严格生态用地的用途管制,重点加强农牧交错带、干旱和荒漠草原区、沙漠绿洲等地区的土地生态保护和建设,积极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土地荒漠化防治。
西南区:保障国道、省际公路、电源基地和西电东送工程建设用地,适当增加城镇建设用地,合理安排防治地质灾害和避让搬迁用地。加强对重庆和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用地的政策指导。加强平原、坝区耕地的保护,加大对基本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大力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支持天然林及水源涵养林保护、防护林营造等工程,限制生态用地改变用途,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以自然修复为主的生态建设。
青藏区:保障基础设施和生态移民搬迁的建设用地需求,适当增加农牧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的发展。加大西藏“一江两河”(雅鲁藏布江,拉萨河、年楚河)和青海海东等地区土地整理的支持力度,加强对青海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用地政策指导。加强天然植被和高原湿地保护,支持退化草场治理、“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保护等生态环境建设。
──东北地区。保障先进装备、精品钢材、石化、汽车和农副产品深加工、高新技术、能源等产业发展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提高土地资源综合效益。适度增加年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快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重点保障东部铁路通道和跨省区公路运输通道等建设用地。开展土地利用政策与机制创新,为阜新、大庆、伊春、辽源、白山、盘锦等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和发展接续替代产业提供用地保障。加强基本农田整理和建设,强化粮食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天然林、牧草地和湿地的保护,积极支持黑土地水土流失治理、东北西部荒漠化综合治理。加大工矿废弃地再利用力度,加强采煤沉陷区治理,改善矿区土地生态环境。
──中部地区。加大耕地整理力度,促进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合理安排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型建筑材料、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和大型煤炭能源基地、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用地,适度增加年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晋豫区:合理安排基础设施用地,重点保障山西、河南大型煤电基地建设和骨干通道建设的用地。适当增加城镇工矿用地,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逐步降低人均城乡建设用地。加强工矿废弃地复垦、污染防治和采煤沉陷区治理,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引导农业结构合理调整,支持商品粮棉基地建设,增强大宗农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有序开展山西黄土山地丘陵和豫西山地生态退耕,加强豫东黄河故道沙化土地治理,大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湘鄂皖赣区:支持沿江铁路、主要城市间的快速交通通道等基础设施和淮北、淮南煤炭基地建设。适应城镇化和工业化加快的进程,适当提高建设用地比重。加强对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用地的政策指导。实施基本农田整理工程,促进稳产高产商品粮棉油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长江、淮河及洞庭湖、鄱阳湖洪涝、污染综合治理,保障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工程、长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的用地。加强洞庭湖、鄱阳湖等地区湿地保护,禁止围湖造田。
──东部地区。严格保护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加强水田等优质耕地的保护和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优化整合建设用地,降低年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城镇和工业用地外延扩张,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京津冀鲁区:统筹安排产业用地,控制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低成本扩张,降低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水平。调整区域土地利用布局,重点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曹妃甸钢铁基地和以首都为中心的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支持发展都市农业、观光农业和平原生态农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强重要水源地保护和水土资源协调利用,支持京津风沙源治理区的生态退耕、长城沿线风沙带治理和黄河故道沙化治理等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和合理利用沿海滩涂资源,防止非农建设盲目侵占滩涂资源。
苏浙沪区: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形成工业集聚、居住集中、城乡协调的建设用地空间格局。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度降低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提高集约用地水平,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统筹安排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防止重复建设。积极防治上海及苏锡常地区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缓变性地质灾害。严格保护水田等优质耕地,加强太湖、杭州湾等地区污染土地治理,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合理开发沿海滩涂资源。
闽粤琼区:加速建设用地的内涵挖潜和优化整合,从严控制珠江三角洲等城市密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防止城乡建设用地无序蔓延。适当提高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严格保护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产业和生态建设用地,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海南及其他海岛生态旅游建设的用地。加强珠江三角洲、福建沿海等地区污染土地的治理,支持河口湿地、红树林和滩涂等生态用地的保护。
第二节 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土地利用现状和开发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产业布局和国土开发格局,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
大力推进优化开发区域土地利用转型。严控建设用地增量,积极盘活建设用地存量,鼓励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创新,促进优化开发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国家竞争力的提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扩大,逐步降低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适度增加城镇居住用地;整合优化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支持环保设施建设;限制占地多、耗能高的工业用地,支持高新技术、循环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探索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区内集中连片、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切实加大耕地污染的防治力度。保留城市间开敞的绿色空间,保护好水系、林网、自然文化遗产等用地,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改善。
有效保障重点开发区域集聚人口及经济的用地需求。适当扩大建设用地供给,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强度,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促进重点开发区域支柱产业的培育和经济总量的提升,促进人口和经济集聚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合理安排中心城市的建设用地,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市人口和经济集聚效益的发挥;加强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鼓励城市存量用地深度开发;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促进公路、铁路、航运等交通网的完善,推动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保障承接优化开发区域产业转移的用地需求,支持资金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主导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积极引导产业集群发展和用地的集中布局。积极推进农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的整理,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严格保护生态用地,切实发挥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在优化城镇、产业用地结构中的生态支撑作用,促进人口、经济的集聚与资源、环境的统筹协调。
切实发挥限制开发区域土地对国家生态安全的基础屏障作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坚持土地资源保护性开发,统筹土地资源开发与土地生态建设,促进限制开发区域生态功能的恢复和提高,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禁止可能威胁生态系统稳定的各类土地利用活动,严禁改变生态用地用途;积极支持区域内各类生态建设工程,促进区域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改良。按照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严格核定区域建设用地规模,严格限制增加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发展特色产业以及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的建设,严格禁止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产业供地,引导与主体功能定位相悖的产业向区外有序转移。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林地、草地,构建耕地、林草、水系、绿带等生态廊道,加强各生态用地之间的有机联系。
严格禁止在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土地的开发建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对依法设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区域,必须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土地利用活动,确保生态功能的稳定发挥。
第三节 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根据各土地利用分区的调控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分别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详见附表1-6),强化省级政府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
《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落实,不得突破,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纲要》确定的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指导下,积极配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切实落实所属区域的土地利用政策,加强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搞好国家与省级主体功能区的空间落实和用地政策上的相互衔接,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秩序。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经济激励约束措施,完善规划基础建设,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一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按照《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的考核体系,将实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耕地保护责任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问责制,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和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因素,完善相关评价和考核办法。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衔接,必须符合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组织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强化战略性和政策性,重点确定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的目标、指标和任务。地级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突出空间性和结构性,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重点明确中心城区和城镇建设用地区的范围。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提高针对性和操作性,重点将土地用途落实到地块。各地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专项规划,落实总体规划。
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强化近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控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家宏观调控要求,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五年近期规划,明确各项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断完善用地计划分类编制和管理,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落实差别化的计划管理政策。严格以实际用地考核计划的执行,实际用地超过计划的,扣减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指标,防止超计划批地用地,切实维护土地利用计划的严肃性。
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强化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前的土地规划审查和许可,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与信息共享机制,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审批或核准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具土地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审批或核准建设项目。
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人民政府批准、核准各类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必须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审查,必须取得农用地转用许可。
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评价机制,规划实施评价报告经规划审批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后,方可开展规划的修改。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就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组织专家论证,依法组织听证,并向社会公示。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严禁擅自修改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和改变建设用地布局,降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
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采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扩大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范围,及时发现、制止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为,定期公布各地规划执行情况。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要严肃查处,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违反规划批地用地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占地新建建筑物,拒不执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健全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和制约机制。加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成本,鼓励各类建设利用存量土地和未利用地。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补贴力度,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为国家确定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的重要依据,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基层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落实对农户保护耕地的直接补贴,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加大对补充耕地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该项收入全部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支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集中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要向粮食主产区和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倾斜,支持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充分运用市场手段,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补充耕地。
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的价格调节机制。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逐步建立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征地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和完善土地协议出让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发挥地价杠杆调控作用,规范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地价管理,提高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规范土地出让价格;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征缴增值地价,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
逐步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税费调节机制。实行有利于有效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利用城市现有土地的税收政策。加大闲置和低效用地的税费调节力度,引导建设用地整合,提高用地效益;加大建设用地保有环节税收调节力度,提高土地保有成本,促进土地向集约高效方向流转;加大对土地深度开发等的税收支持力度,鼓励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鼓励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不断提高土地规划的法律地位。积极推进土地利用规划立法工作,严格和规范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巩固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制基础。依据公正、公开和便民原则,完善土地规划管理听证制度,明确违反规划处罚办法,增强土地规划执法力度。
加强土地调查统计和监测评价。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认真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统计和变更调查。全面完成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加强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城镇、开发区用地的集约利用潜力调查评价。加强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建立覆盖全国的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系统,结合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构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测体系。
从严制定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完善能源、交通和公用设施、公共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严格按标准审核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适时调整划拨用地目录,控制并减少划拨供地数量,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外,对其他土地要加快实行有偿使用。
提高土地规划信息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金土工程”建设,建立涵盖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权属、土地市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基础数据的统一地政管理数据库。加快土地管理审批、供应、使用、补充耕地各环节的统一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建设用地监管,确保规划目标落实。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
推进规划科技创新与队伍建设。加强土地规划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研究,促进土地利用规划学科发展;加快制定或修订各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规程、各类用地规划标准和规划成果质量规范。建立土地利用和管理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借鉴国外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方式。加强土地管理专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健全完善规划从业人员上岗认证和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切实提高土地规划技术和管理人才的专业素养。
第五节 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改进规划工作方式。修编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系统地安排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规划决策水平。建立和完善规划修编的专家咨询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成立有广泛代表性的规划专家委员会,加强规划的协调、咨询和论证等工作,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修编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扩大公众参与,切实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于县级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具体安排土地利用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方面应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法予以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加强规划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增强全民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使遵守土地利用法律、规划、政策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土地问题始终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事关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附表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新华社发

附表2:建设用地指标 新华社发

附表3:园地指标 新华社发

附表4:林地指标 新华社发

附表5:牧草地指标 新华社发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新华社发